中国体育代表团给邀请他们的苏联部长会议体育运动委员会带去了精心准备的礼物:中国传统的武术器械、锦旗和照片。此后2个多月的时间里,代表团考察了苏联几大城市的体育发展状况,详细了解了苏联开展各种体育活动的经验,并总结出20多种考察材料。
只不过今天保存下来的关于那次“取经”之行的材料非常稀少,我们已经无法从文献中得知这支访苏体育代表团在苏联的具体情况。
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苏联的“劳卫制”给了中国体育代表团成员很大启发。
“劳卫制”是个简称,全名叫“准备劳动与保卫祖国体育制度”。
1931年3月14日,根据列宁共青团的倡议,苏联部长会议体育运动委员会颁布了第一个“劳卫制”,即通过运动项目的等级测试,促进国民特别是青少年积极参加各项体育运动,以提高身体的体力、耐力、速度、灵巧等素质,按年龄组别制定达标标准。这其中,便包括一套劳卫制体操。
当时,苏联的全民体操运动发展得很全面。他们的体操当中分成三类,一类是卫生操,一类是辅助性体操,一类是器械体操。卫生操一般是在早上根据广播或独自进行的一种体操,一般称为“早操”。由8节到12节组成,时间约10分钟到15分钟,分为妇女体操和老年体操两种。
“劳卫制”体操和“卫生操”很相似,不需要特殊场地、设备服装或器械,也不需要有事先的技术训练,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健康状况的人都可以做,都能得到锻炼,所以深受苏联老百姓的欢迎。
这种独特、而且便于大范围推广的运动形式让杨烈深受启发。
从苏联回国后,体总筹委会确定了学习苏联经验发展体育运动的方针,并且明确规定,在恢复经济时期,不搞大型运动会,着重抓普及。体育工作要由学校到工厂,由军队到地方,由城市到农村,把重点放在学校、工厂和部队。
此时,杨烈的报告提交到体总筹委会,建议创编一套全民健身操,以此来动员人们参加体育锻炼,以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她的这个建议,恰好与新中国成立之初,把发展群众体育运动放在首位的思路不谋而合。
早在1949年9月21日,全国政协第一届会议召开并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便规定,要“提倡国民体育”。主管全国体育工作的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也进入了筹备阶段。在体总的筹备会议上,朱德告诉体育工作者们:“体育是文化教育工作的一部分,也是卫生保健的一部分,我们中央政府是重视它的。……过去的体育,是和广大人民群众脱离的,现在我们的体育事业,一定要为人民服务。”
所以,杨烈的报告很快便得到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