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不便的地方,具体的内容我用字母代替了,请原谅。
事情是这样的,责编把有关A的稿子给我;我说版面不够;她说那么从‘XXX’('XXX'是‘A’中的某一处内容)处往后的可以不登,让我根据版面来安排;
排的过程中,她也在不断给我新内容,我已经记混了她说的‘XXX’是哪个了;但是我先就着版面排了,之后给她审校,她指出的错误我都改了。然后送执行编辑,执行编辑的修改意见我也改完了。然后送总编审稿并修改。然后送印厂,在印刷前执行编辑又审了一次,又修改了一些。然后就印了。
印出来之后提供A内容的策划(是一个项目的负责经理,他提供A的部分文字内容给责编,但是他不参与校对)说有一部分内容没登, 来追究责任。责编觉得是我记混了XXX,责任不在她;但是策划和执行编辑认为责编是一审,应该她负责。
我表示在大量的排版工作中出现错误是很常见的,事后修稿更常见,所以才需要那么多遍的审稿和校对,有修改我会照办,如果没有指出那么我也不知道要改哪里啊…真的应该像责编所说,是因为我记混了所以全是我的错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