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90分以上按90分计算)。平均绩点:(课程学分1*绩点+课程学分2*绩点+课程学分n*绩点)/(课程学分1+课程学分2+课程学分n)
绩点制是实行学分制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自从1985年我国开始倡导实行学分制以来,人们对学分制的讨论和研究比较多,缺了对绩点制的探讨,从而影响了学分制的顺利实施。对当下国内高校在采用绩点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在与美国高校实行的绩点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扩展资料:
学分是学习量的计量单位,以该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学期课时数为主要依据。
1、一般课程学分的计算办法:用该课程的学期课时数除以16。
2、体育课程、实验课、习题课用该课程的学期课时数除以32。
3、集中进行的专业实习和实践教学环节等课程,每周为1学分。
4、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每周为1学分,一般总学分不超过10学分。
5、网络课程的学分计算原则另行规定。
绩点和学分绩点作用上的区别:
1、绩点的作用:绩点在大部分高等学校的研究生保送考核的时候,是一个必要的条件,一般要求绩点达到以上才能参与研究生的保送。
2、学分绩点的作用:平均学分绩点是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实施多样的教育规格和较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