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局投诉电话:010-66092315、010-66093315。
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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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快更好地响应举报诉求,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对举报人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坚持实名举报,如实告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保持手机畅通。
二是准备举报材料,包括举报事项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情况概述等。
三是向属地教育部门先举报,如对方不作为或对结果不满意,可拨打教育部统一监督电话,提供属地答复意见等以便进一步查证解决。
中国教育部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