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气、五味,就是指药物的性味。每一药物都有性和味两方面。药物的功效与药物的性味有密切的关系。所以,四气、五味是中药性能的主要理论,对指导临床实践具有重要意义。所谓的“四气”,就是指寒、热、温、凉四种不同的药性。这四种药性,都是我国劳动人民在长期与疾病作斗争中,经过反复多次的实践观察,根据药物作用于人体以后,所发生的不同反应和治疗效果而作出的概括性归纳。例如:能治疗热症的药物,大多属于寒性或凉性;能治疗寒症的药物,大多属于热性或温性。因此,药性的寒、热、温、凉,是与病情的寒热相对而言的。药性的寒凉与温热,是绝对不同的两类药性。凉与寒,温与热,仅是区别药性程度上的差异。寒性较小的,即称凉性;热性较小的,即为温性。所以,在历代本草书籍中常有微寒、大温的记载。所谓微寒,就相当于凉;大温,即相当于热。寒和凉,温和热,虽然程度上有所不同,但因其属性是一致的,所以,在作用上则有它一定的共同点:即寒凉药具有清热、泻火、解毒等作用,常适用于热性病症;温热性药具有散寒、温里、助阳等作用,常适用于寒性病症。除寒热温凉四性之外,还有一种平性药,由于这类药物寒凉或温热之性不甚显著,作用比较平和,不论寒症热症,皆可配用。所以,按药性来说虽有五气,但一般则常称四气。所谓“五味”,就是辛、甘、酸、苦、咸五种不同的味道。这些味道可由舌感辨别。药物除此五味之外,还有一种淡味,因其药味不甚明显,前人将它附属于甘,故历代本草常甘淡并称,因而也就习称“五味”。但按药味及作用来说,实际上是六味。前人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发现药物的味和它的功用之间有一定联系,也就是不同味道的药物而有不同的治疗作用,从而便总结出来了五味的用药理论。现将辛、甘、酸、苦、咸、淡等味的意义和作用分述如下:辛:就是辛辣或辛凉的滋味,具有能散能行的作用。一般发汗与行气的药物,大多有辛味。多用于外感表邪或气血阻滞的病症。如麻黄发汗,木香行气,红花活血等。甘:就是甜的滋味,一般具有滋补、和中或缓急作用的药物,大多数为甘味。多用于虚症或调和药性及某些疼痛的疾病。如人参补气、熟地补血、甘草调和药性、缓急止痛等。酸:具有能收能涩的作用。一般酸味的药物大多数能收敛、固涩。多用于虚汗外泄,久泻不止,遗精带下等症。如五味子收敛止汗,五倍子涩肠止泻,金樱子涩精止遗等。此外,还有不少酸味药物,同时带有涩味,由于涩味作用与酸味相似,故一般均未分列。苦:具有能泻(能降)、能燥、能坚的作用。一般具有清热、泻火、泻下、燥湿及降逆作用的药物,大多数为苦味。多用于热性病,大便不通,湿盛中满,咳嗽呕逆等症。如黄连清热泻火,大黄泻下通便,杏仁降气止咳,苍术燥湿建脾,及知母、黄柏降火坚阴(泻火存阴)等。咸:具有能下能软坚的作用。一般咸味的药物,能软化坚硬,消散结块或泻下通便。多用于瘰疬、痞块、便秘等症。如芒硝泻下通大便燥结,牡蛎软坚消瘰疬痰核等。淡:就是淡而无味,具有能渗能利的作用。一般能渗利水湿,通利小便的药物,大多为淡味。多用于湿邪阻滞,小便不利等症。如茯苓、通草等渗湿利水。如上所述,药味不同,其作用也不相同。从现代的观点来看,药物味道不同,与其所含的化学成份有关,如酸味的多含有鞣质、有机酸等;味苦的多含有生物碱、甙类或苦味质等;味甘的多含有糖类;味辛的多含有挥发油等。药物的成分不同常呈现出不同的疗效。由此可见,前人根据药物不同的滋味,来推断药物对于机体的作用和治疗效果是有一定道理的。随着临床实践的发展,经过概括起来的五味,一旦形成了用药理论,它的含义就超过了直接的舌觉,所以后来运用这些道理,把具有“收涩”作用的药物,统称为酸味;具有“软坚”作用的药物,统称为咸味等等。所以,有的药味就形成了本草记载与实际口尝不相符的情况。例如:赤石脂味酸,牡蛎味咸,麻黄味辛等,均与口尝不符,这都是参照其疗效而得出来的。气和味是论述和运用中药的主要依据。每一种药物都具有气和味两个方面,一般气味相同的药物,往往作用作用相近,如辛温药物,大都有解表散寒的作用,这是它的共性。但每种药物,又各有特性,如紫苏、生姜气味辛温,都能发汗散寒,但紫苏发汗功效较强,并有行气安胎作用,而生姜则发汗功效较弱,另有温胃止呕作用。这是气味相同功效相近而药物作用的不同特点。气味不同的药物,作用则显著不同。如气同味异的黄连、浮萍,都为寒性,但黄连味苦寒,可清热燥湿;浮萍辛寒,则发散风热。又如气味异同的黄芪、石斛都是甘味,但黄芪甘温,可温补阳气;石斛甘寒,则养阴清热。此外,还有很多一药兼有数味者,如桂枝辛甘,郁金辛苦等,从药物的发展来看,一般味愈多,说明其作用范围相应的愈大。由于药物气味比较复杂,所以,我们不但要熟悉四气五味的一般规律和药物的共性,还必须掌握每一药物的特性和治疗作用,以便更好地指导临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