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春学期奖教奖学方案
一、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
为了贯彻“科研兴校”的办学思想,激励我校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科研活动,使我校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迈上新台阶,对在教学科研中取得成绩的老师给予一定的奖励,设立如下奖项:
(一)教学论文奖:
1、受奖论文的界定:
(1)发表在编有全国发行统一代号(以每年书刊目录为准)的有关教学研究和教育管理的专业刊物上的论文。如《中学XX教学参考》、《学校管理》、《班主任工作》等等。在报纸发表的文章按区级发表的论文获奖,在非法报刊发表的论文不列入奖励范围。被辑录在有关论文集的论文,按在区级杂志发表论文发放奖金。
(2)在国家、省、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论文竞赛获奖的论文。如佛山市、禅城区教研室举办的'教学论文评比获奖的论文。在民间学术机构团体或学科学会举办的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奖的论文按区级论文评比相应等级颁发奖金。
2、奖励办法
(1)、已发表的论文凭登载论文的刊物原件或复印件按等级标准发奖。
(2)、获国家、省、市、区奖的论文,凭获奖证书按等级标准发奖。
3、等级和奖励标准
(1)发表论文
级别 区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奖金 60元 80元 150元 200元
(2)获奖论文
级别 区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100元 150元 250元 350元
二等奖 80元 120元 200元 300元
三等奖 50元 100元 150元 250元
(二)、优质课奖励
参加各类型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课件、说课、网站评比获奖奖励标准
级别 校级 区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60元 100元 150元 250元 500元
二等奖 50元 80元 120元 200元 300元
三等奖 40元 60元 100元 150元 250元
二、学科竞赛辅导奖励方案
1、目的:学科竞赛成绩是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组织学科竞赛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体现。为鼓励教师积极辅导训练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为学校争取荣誉,现制定此方案,对辅导的老师给予适当奖励。
一、参与学科:
1、由教育部门组织进行的全国各类学科竞赛(数、理、化、英等中考可加分的)
2、各级科技、艺术、体育类竞赛等
二、辅导要求及考核办法:
各科组要将学科竞赛(或第二课堂活动)辅导纳入学期科组计划,并能安排实施,发挥科组全体教师的智慧。对于所参加的学科竞赛或第二课堂的相关成绩将成为评选优秀科组的参数之一。
三、辅导补贴及奖励办法:
1、活动辅导补贴:提前将辅导计划及时间安排报到教导处,辅导结束将辅导教案交教导处,按每节课10元进行补贴。(要有辅导的具体内容,对学生有知识性的辅导)
2、活动训练补贴:对于体育竞赛和艺术类竞赛提前将训练计划及时间安排报到教导处,训练结束将实际训练记录交教导处,按每次(45分钟计)10元进行补贴。
3、获奖奖励办法:对于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有学生获奖的,辅导教师将按照获奖等级进行不同级别的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1)文化课竞赛奖励标准(数、理、化、英等全国学科竞赛)
获奖级别 禅城区 佛山市 广东省 国家级 备注
一等奖 50 70 100 1000 全国类可累加
二等奖 40 60 80 300 不累加
三等奖 30 50 70 200 不累加
(2)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奖励标准
获奖级别 禅城区(每分奖励金额) 佛山市(每分奖励金额)
教师 学生 教师 学生
第一名 80 40 100 50
第二名 60 30 80 40
第三名 50 25 60 30
第四名 40 20 50 25
第五名 30 15 40 20
第六名 20 10 30 15
第七、八名 10 5 20 10
(3)集体文化科、体育和艺术项目奖励标准(团体奖)
获奖级别 禅城区 佛山市 广东省 国家级 等同级别
一等奖 3000 第一、二名
二等奖 400 600 800 20xx 第三、四名
三等奖 300 第五-八名
(4)文化科、体育和艺术项目奖励标准(个人奖)
获奖级别 禅城区 佛山市 广东省 国家级 等同级别 备注
一等奖 50 90 100 200 第一、二名 不累加
二等奖 30 50 70 100 第三、四名 不累加
三等奖 20 40 60 80 第五-八名 不累加
(5)参加由非教育行政部门正式组织的竞赛活动获奖的一等奖奖30元,二等奖奖20元,三等奖奖10元。
四、说明:
1、根据竞赛的参赛人员范围确定比赛层级。例:在××竞赛(佛山赛区)获奖的,按佛山市层级统计。
2、辅导教师凭奖状、荣誉证书原件或奖杯到教务处进行登记,学校保留复印件。教导处每年度统计奖励一次(从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休息日带队参加各项比赛的补贴为半天25元,误餐费10元;一天则翻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