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税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利润分配: 1. 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 2. 缴纳所得税。即公司应依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4. 提取法定公积金。 5. 提取任意公积金。6. 向股东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和核算。由于利润分配涉及各方的利益,一方多得利益必将减少其他方的利益,所以利润分配对公司而言是很棘手的决策。对此,利润分配时应该遵循一个原则,即对策选择。影响利润分配政策的因素有:(1)法律因素:资本保全约束,是指企业没有股利派发的时候不能给股东派发股利,否则视为抽逃资本金。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包括:资本保全约束 、资本积累约束、偿债能力约束、超额累积利润约束。(2)股东因素:股东出于自身考虑,可能对公司的收益分配提出不同意见。包括: 控制权的考虑、避税考虑、稳定收入考虑、规避风险考虑。(3)公司因素:公司出于长期发展与短期经营考虑,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公司的偿债能力、未来的投资机会、盈余稳定状况、资产流动状况、筹资成本、其他因素(如: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企业,多发股利导致股价的上升,促使投资者尽早的行使转换权,达到调整资本结构的目的。达到兼并,反收购的目的等)。(4)其他因素:包括债务合同限制、通货膨胀限制。利润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的总体构成内容中,营业利润特别是主营业务利润及其所占比重大小是决定企业利润是否稳定可靠的基础。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营业利润所占比重越大,利润质量越高。从营业利润是否有足够的现金保障来看,营业净现金流量=税后营业利润+折旧等非付现成本营运资本需求增量,因而,非付现成本增多会缩小营业利润与营业净现金流量的差距,有助于提高利润质量;营运资本需求量增加会扩大营业利润与营业净现金流量的差距,从而降低利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