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古代教育及科举制度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中国的古代教育体制常常与当时的选才制度分不开。 科举制度建立于隋代,但在此之前,虽有不同的选才制度,但均未象科举制度那样长久,而且随着这些选才制度的施行,日渐显露出它们的弊端,如汉代的“察举”、“征辟”,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这些选才制度在中后期渐渐脱离正常轨道,世家大族操纵选官制度,杜塞了下层人才的进身之路,如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上品无寒族,下品无世族”的畸形局面,对文化教育的发展十分不利。 隋朝建立后,对选才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废除前代的荐举制,开始实行科举制度。隋文帝于开皇十八年开始分清平、斡济两科取士;隋炀帝大业三年四月,又分“孝悌有闻”、“德性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臂力骁壮”十科;大业五年六月,重分“学业皆通,才艺优洽”、“臂力骁壮,超绝等论”、“在官谨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四科;隋炀帝时期,又设置了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创立。不过隋朝的这种科举取士的选才方式,是通过州、郡地方官员推举,再由朝廷策试的方式进行选拔人才,主要有“孝廉”、“秀才”、“进士”之分:“孝廉”以德行为重;“秀才”既重门第,又注重真才实学,其选拔性比进士要严格的多;“进士”则注重策试的成绩。由于隋朝时的科举制度尚处于起始阶段,所以选才制度尚不完善,在不同程度上仍存在着注重门第的观念,但它毕竟开创了为后世延续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前代重门第、不重实学的选才制度,为中国古代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使社会各阶层开始由重门第向重文化教育的方向上转变,使一些有才能的下层人士得以通过科举考试进入政治舞台,给统治者阶层注入活力,促进了教育向良好的方向发展。唐灭隋后,唐高祖李渊为了笼络各地的豪强势力,曾一度恢复魏晋南北朝时的“九品中正制”,但不久即废之,重新推行科举制。唐朝的科举取士方式主要有“常科”和“制科”两种:“常科”的生员主要来自由州县推荐的“乡贡”和由学校推荐的“生徒”;“常科”开设的科目主要有十二种,即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其中明经、进士两科是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因为明法、明字、明算不为时人所重视,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科也不经常举行,秀才科与隋代一样,要求很高,较难中式,唐高宗以后,渐渐式微。随着分科的不同,分别学习儒家经典、法律、文字、算术、历史等,但考试偏重于帖经。武则天以后,逐渐趋重文章,而且科目繁多,诸如明经、进士、十周、三卫、勋散、杂色、国官、直司等,其后不断增科。至唐玄宗时,又加试诗、赋,此后终李唐一代,相沿不变。“制科”主要是为选拔“非常之人”而设置的,是朝廷为选拔有特殊才能之士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官民均可应选。唐代的科举考试较之隋代,考试科目门类数量大大增加,分类更趋完备,选拔面广,招生数额也随之有所增加。考生的积极性很高,大量的下层士子通过科举考试进入统治者阶层,如白居易、孟郊等人就是如此。随着科举制度的不断完善,宋代的文化教育随之兴起。中央设立国子监,在国子监之下,设有广文、太学、律学三馆,广文馆教进士,太学馆教九经、五经、三礼、三传、学究,律学馆教明律。熙宁年间,王安石对学校教育进行变革,对太学的人员设置、监生的选拔与升等都进行了规定,对“教育有方”的学官予以提升,对“职事不修”的学官则予以贬黜;规定太学生须是经过州县考试优秀者方能入学,生员的食宿均有官府供给,生员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升等。在各州县设置学官,负责各地的文化教育,并定期对学官进行考试,视其能否称职。在教育内容方面,规定,各学校都以精通经术为指归,将《诗》、《书》、《周礼》加以诠释而成的《三经新义》作为学生的必读教材,并建立武学、律学和医学,培养各科人才。 元朝建立后,实行民族歧视政策,在科举方面亦是如此。元朝不重科举,科举考试时行时废,每次录取名额亦少,在举行的各级考试中,蒙古人、色目人与汉人、南人分开,对蒙古人、色目人较宽,对汉人、南人较严,待遇亦有很大差别,汉族儒生想通过科举进入仕途甚难。为此元代社会普遍存在着不重读书和科举的风气,读书人的社会地位十分尴尬和低下,当时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娼、九儒、十丐”之说,许多汉族知识分子心灰意冷,有的为了生活被迫从事被前代文人所不齿的谋生行业,有许多文人从事戏曲小说的创作,故而元代的戏曲文学尤为发达。 明清时期,恢复唐宋时的科举制度,其制度比之唐、宋、元诸朝更为严密,分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三年举行一次,考生只有考试合格,才能取得下一次考试的参加资格。考生入场要经过严格的搜身检查,试卷要经过弥封、誊录、对读等程序,送交主考官、同考官评阅。至于明清的科举考试内容,由于明清时期均以程朱理学为官方哲学,程朱理学占据了主导地位,所以明清两代的考试命题均以《四书》、《五经》为主,这也是后人所说的“八股取士”,另外皇朝的法令条律也是必修内容。元明两代,制科被废止,清代则恢复制科,并增设博学鸿词科、孝廉方正科、经学、翻译科、巡幸召试等皇帝特诏举行的考试,召试的次数和时间不一。甲午战争后,又设经济特科,光绪三十一年农历八月初四[1905年9月2日],科举被废止,开始设立学堂,从此延续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结束了她的历程。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朿䌸;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份人以通过科考为读书唯一目的,读书变成只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举亦局限制了人材的出路。到了清朝,无论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技术方面有杰出成就的名家,却多数都失意于科场。可以推想,科举制度为政府发掘人材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清政府为了奴化汉人,更是严格束缚科举考试内容。清代科举制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参考资料[1]左言东,职官与科举,《中国古代文化史讲座》:中国传统文化经要丛书[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林白、朱梅苏:《中国科举史话》[M].江西:江西人民出版社, [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4[M].中华书局,1992[4]《明史•选举志三》[M].中华书局,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