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康教育健康教育——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的社会教育活动,使人们自觉地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并对教育效果作出评价。健康教育的核心是教育人们树立健康意识。
促使人们改变不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行为生活方式,以减少或消除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通过健康教育,能帮助人们了解哪些行为是影响健康的,并能自觉地选择有益于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
1、增强人们的健康,使个人和群体实现健康的目的;2、提高和维护健康;3、预防非正常死亡、疾病和残疾的发生;4、改善人际关系,增强人们的自我保健能力,使其破除迷信,摒弃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5、增强健康理念,从而理解、支持和倡导健康政策、健康环境。二、如何应用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提高专业队伍素质。紧紧围绕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以社区为基础,以重大卫生问题、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增强人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全民健康素质提高。
(一)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建立起以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法律保障为特点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运行机制。(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考核。(三)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2010年,旗县区健康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达3—5人,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设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率达100%。(四)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至2010年,社区、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有直接面向目标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组织与网络。
(五)保证常规经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经费不少于当地当年卫生事业经费的3--5%。
(六)广泛开展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以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为农民送医药、送知识。加强农村流动人口和乡镇企业工人就业前健康教育培训。结合农村生态文明村镇建设。
大力普及农村改水、改厕知识和技术,改善农村饮水和环境卫生状况。至2010年试点地区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60%;人群健康相关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