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学位制度一般有所不同,有3个、4个甚至是5个等级,但每个等级划分中,一定会有学士、硕士、博士这三级,有些国家或地区还会有副学士,副博士这样的等级。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学位设置有着本地独有的特色。
一、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它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二、硕士学位
硕士是一个介于学士及博士之间的研究生学位(Post-Graduate),拥有硕士学位者通常象征具有基础的独立的思考能力。
拥有硕士学位者,通常象征掌握并专精于某一学术领域或职场专业。在主攻的学术领域中,合格的研究生必须要能同时了解学术理论与现实状况,运用理论来分析、审辩式思维和专业运用知识。并且比学士更能解决复杂问题,拥有更加独立和缜密的思考能力。
三、博士学位
博士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力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本专业的最高学力水准的学位称号。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学位体系中,博士学位是最高的一级。日常生活中也只有博士学位会特别与姓氏结合被尊称为某某博士。
而博士英文同医生一样是Doctor。基本上博士论文必须包含该领域创新又有深度的内容,并通过同行学者审查方能取得博士学位。
副博士学位(俄制),俄语Кандидат наук,前苏联、分裂的俄罗斯、乌克兰、朝鲜等流行俄式学制的欧亚国家的1种颁授给研究生的学位,级别比硕士学位高,相当于博士学位,低于俄式学制的全博士学位(相当于博士后)。在取得副博士学位后,研究生才能够修读全博士。
特殊学位
此外,在中国大陆还存在一些高职院校给毕业生颁发的一些自创学位。
2003年创办的位于安徽省休宁县一所名为德胜—鲁班(休宁)木工学校(2010年木工学校并入休宁县第一高级职业中学)的高职院校首创出一种“匠士”学位(英语:Bachelor of Craftmaster)授予该校第一届毕业生至今。
这一举动,以民间的自发行为,事实上结束了中国职业教育无学位的历史。2013年7月30日,云南交通技师学院也参照高等教育学位制,设立了技士、匠士、高级匠士,给毕业生颁发“技位证书”,这可以算是高等职业院校对于学位制度的最早探索。
2014年6月20日,经教育部同意,位于湖北省孝感市的一所名为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的普通的高职院校在国内率先试点,为该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授予授予相当于本科副学士的“工士”学位证书。然而这些都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学位,并不被教育部等机构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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