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单位:教育事业单位、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农林牧水事业单位。
1、教育事业单位:包括本科院校、高等专科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中、普通初中和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单位等。
2、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包括自然科学研究单位、社会科学研究单位、综合科学研究单位单位等。
3、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包括新闻传播单位、报社、出版社、音像出版社、杂志社、编辑单位、其它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等。
4、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包括电台广播单位、电视台(站)、影视制作单位、放映单位、其它广播影视事业单位等。
5、卫生事业单位:包括医院、疗养院、休养所、卫生保健防治单位、卫生检验单位、血液事业单位、其它卫生事业单位等。
6、文化事业单位:包括艺术事业单位、群众文艺事业单位、文物博物事业单位(如文物保护站、博物馆、纪念馆等)、其它文化事业单位等。
7、农林牧水事业单位:水利工程队、防汛调度中心、水库管理局等事业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