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16日讯(记者 刘倩倩)9月16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青岛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职住平衡”,据了解,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规划》重点围绕“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职住平衡”的发展目标展开。
突出住房民生属性促进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规划》坚持以需求定供给,促进住房数量、结构和空间布局的多维度供需精准匹配。基于城镇人口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等因素,科学预测了“十四五”期间城镇住房需求,提出新增城镇住房70万套左右的目标。结合不同人群的消费能力与需求,规划明确了新增住房中商品住房和保障住房的供给结构,新增商品住房44万套左右,占全部住房供给的63%;新增保障住房26万套左右,占全部住房供给的37%。并且,坚持推动住房供给与各区(市)人口增长协调匹配,进一步明晰了对各区(市)新增住房规模、新建租赁住房规模以及新增住房方式的指引。
《规划》坚持政府保障与市场配置相结合,构建“2×2”的住房供给体系。按照住房供给渠道和方式不同,分为商品住房和保障住房两类。商品住房完全市场化,由社会投资建筹,保障住房利用公共财政或公共政策支持建筹。同时,根据使用权获取方式不同,分为产权型和租赁型两类,商品住房分为租赁型商品住房和产权型商品住房,保障住房分为租赁型保障住房和产权型保障住房。商品住房主要向具有充分市场租购能力的居民供给,满足多样化居住需求。保障住房主要保障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市民和引进人才三大重点群体的住房需求,保公平、促发展。根据各类群体住房需求,保障住房与商品住房新增供给套数占比原则上按4:6控制。
《规划》提出,重点满足新市民和人才安居需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住房租赁市场。至“十四五”末,全市的租赁住房面积占全部住房的比例提升至15%以上,实现为50%的新增城镇人口提供满足需求的租赁住房。并且,从完善多样化多渠道的房源供应体系、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的市场供应主体、提高规范化信息化监管服务水平等方面,明确了未来租赁住房发展的主要任务。
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实现高品质居住和高水平服务
在提高居住品质方面,提高住区规划与住房设计水平,提高住房建造质量;落实完整居住社区设施配套要求,推动住宅小区智慧化基础设施配置,全面、系统地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优化社区服务和治理,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建设儿童友好社区,升级物业综合服务,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在创新住房管理方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多措并举,切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此外,建设住房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系统,为CIM基础平台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数据支持,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创新住房供给机制打造城市职住平衡发展的范式样本
具体来看,首先,坚持产城融合发展,围绕就业中心地区全面增加住房供给,紧密结合人才就业分布配置保障住房。
其次,将住房布局和成熟服务配套、公共交通站点紧密结合,推动合理通勤时间内的职住平衡。
再次,通过各区市供需规模匹配,实施职住平衡政策引导分区等方式,努力推动以组团为单位的、合理通勤空间内的职住平衡。
此外,积极推动保障住房、租赁住房、人才住房配建,实现新市民和人才住房空间分布的相对均衡,优化保障住房布局的合理性,提高住房空间选择的丰富性,进而提高居民通勤效率,促进社会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