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红的象征意义摘要:《好小伙布朗》是美国19世纪伟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纳撒尼尔·霍桑短篇小说的代表作之一。其作品的名称、主人公的名称以及小说中反复出现的“粉色”、“黑色”、“红色”等几种色彩都具有丰富的象征寓意,体现了他一贯的创作思想,即对人类灵魂中隐匿的‘恶’的挖掘和对构成真与美的基础的‘善’的向往。本文针对《好小伙布朗》相关特定的事物,分析其象征意义。关键字:《好小伙布朗》霍桑象征心理描写色彩霍桑,是19世纪前半期美国最伟大的小说家和心理学家。他认为与文明而古老的欧洲相比,美国“没有阴影,没有古风,没有秘传,没有绚丽而又昏默的冤孽,只有光天之下的枯燥乏味的繁荣”,给作家提供的素材极少。因此,霍桑转向注意力,力图借助想象去挖掘历史上对创作有益的素材,以便“把过去了的时代与我们面前一瞬即逝的现在联系起来”。这也暗示了他以古喻今的创作意图。 因此,“贯穿于他全部作品中的创作思想在于对人类灵魂中隐匿的‘恶’的挖掘和对代表真和美的‘善’的向往。”[M].北京:外文出版社,《小伙子古德曼-布朗》是一篇具有典型霍桑写作风格的佳作。文中大量运用了象征比喻的手法,旨在揭示深刻的道德主题。故事的情节结构大致如下:单纯善良的青年布朗,怀着志愿的心情去森林赴一个巫师的约会。傍晚,他告别新婚三月的娇妻费丝,踏上通往黑森林之途。他深信自己能够在这次放纵之后抵制所有将来的诱惑。但是,随着他越深地走进丛林,他的信仰变得越来越弱:一路上,他陆续发现那些平素道貌岸然、心怀虔诚的居民也在匆匆赶往魔鬼的聚会。当他拿着从空中飘落的“粉丝带”,妻子费丝的物品时,他的信仰已发生了根本的动摇,因为妻子费斯是他一直怀揣的信仰。在最终的集会地点,眼前的景象更是令他瞠目结舌:善和恶混聚一堂,甚至他那纯洁清白的妻子也置身其中。他彻底丧失了对上帝和人类的信仰。回来之后,他郁郁寡欢、愤世嫉俗,直到死去。前面提到,霍桑常使用象征手法来阐释主题,其中在《》中,象征手法的运用,渗入了人、物、场景等方面。“费丝”。两个角色的名字都有其深刻的寓意。从主人公的名字——(Goodman)很容易看出他是一个普普通通、敬畏上帝的好心人。而费丝(Faith)——他的妻子则象征着他对宗教坚定不移的虔诚和心中怀揣的爱。在他离开妻子费丝去参加巫师的聚会时,他下定决心:“过了今晚,我将拉着她的衣角步入天国”。妻子成了他对上帝的信仰。赴会途中,在他发现了镇上人的伪善时,他仍坚持:“上有天国下有费丝,我要站稳脚跟,抵挡魔鬼!”费丝此时代表了他对人类的信任。直到魔会行将结束,他仍对妻子大叫:“费丝!费丝!你抬头看着天,拒绝邪恶吧!”。文章到了这里,其实他在作最后的努力挽住希望,。费丝头上的粉丝带也具有象征意义。威廉姆-戴维斯认为粉色包含“既非完全堕落也非清白无辜”之意,因为粉色介于红白之间。而在霍桑的小说中,红色常象征罪恶,白色则象征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