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乱世佳人》和Ⅸ红褛梦))的剧中音乐为切入点,从声、调、器等方面i展秀了中西艺术音乐的比较研究。笔者认为,中西艺术音乐的差另I}根本源萱_备自的文化侉系的;|!::同。l关键词】影视音乐声调器自然人工灾化引曹本课题所论及的影视艺术音乐是指中西著名的、业已成经典的、具有艺术性的影视剧作品剧情音乐:所说的中西洲艺术音乐也是指业已成为经典的、能够体现民族特色的、区域特征的、具有艺术性的经典音乐。电影音乐是随着现代电影艺术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音乐体裁.是电影艺术综合体的有机组成部分.电影音乐在突出影片的抒情性、戏剧性、烘托剧情方面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音乐已是优秀影视剧的的点睛之笔、点金之手:是影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优秀的、经典的影视剧音乐常常使人难以忘怀。这些音乐往往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富于民族性和地域特色的。如电影《乱世佳人》、电视剧《红楼梦:》(以下乖躐乱》《红》)为代表的影视音乐。这些音乐也往往与自己的文化背景、价值观念、认知体系有着紧密的联系。欣赏这样的作品往往使人产生不同的审美体验。就拿着以上两部风格绝然不同的中经西典影视音乐来比较的话,我们发现以《乱》为代表的西方的影视艺术音乐的创作,一般是建立在欧洲古典音乐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无论是从乐队的编制、配器、音响、调性色彩的运用,几乎都是以西方交响音乐的骨架为母本进行剧情创作的。币蘸红》的音乐的民族音乐是建立在民族管弦乐基础之上的.它所依据的是民族的乐器、民族的调性色彩、民族的配器、编制。如在《ILl,为代表的西方影视音乐中,我们时而感到背景音乐的气势磅礴整体划一.时而感到弦乐的丝丝蝉鸣、优美华丽,时而感到木管的和煦如春、娓娓道来:又时而感觉到铜管的惊涛骇浪、乌云压顶。同样的审美体验,我们也可在电视居0《红》中找到。但是,这种感觉体验的产生是明显不同于以上的、而由另一种声音色材料所引发的。拿弦乐来说,《红》中我们听到的是胡琴近乎人声的吟唱、倾诉、叙说:而在《乱》中的弦乐几乎听不到这种近人声的吟唱诉说,更多感受到的是整体弦乐近乎人造的、中庸的“器声”的表现。类似的情况还可以在音乐本体的调性、乐器的材料、记谱法等诸多方面找到差异。因此。本课题就以《tL)、《红》为切入点,在音乐本体及外延的一些方面做一些比较研究。本体涉及的主要是一些形而下的、具体的、技术层次的本体形态。外延主要涉及形而上的文化思想、价值观念、哲学认知等对音乐的本体有着具体影响的抽象形态。声这里所指的“声”是指中欧音乐的音色特征。也就是乐音的音质特征。我国的学者认为中国乐器的音色与欧洲乐器的一个明显不同,是欧洲的乐器在音质上远离人声,而中国乐器则接近人声【1]。所谓“器声”也就说。这种声音在自然界并未有。而是人为制造的结果。所谓近“人声”.就是指乐器发出的声响接近自然人的声音。欧洲乐器在很早就完成了自身的标准化和统一工作,很早就将音乐处理成具有相当抽象性的形式体系,这就决定了欧洲乐器在发声一个突出的倾向:是音质尽量远离“人声”,而接近“器声”。而欧洲古典艺术音乐所使用得乐器,也均是人为制造的器物。而接近“器声”的结果可以使各种材料乐器、各种声部的乐器,在音色上获得一种“共和”、“共通”、“协调、统一”的效果。这种共性的音色可以使得许多不同声部不同材料的乐器。在演奏时获得一种整体的有机、有效融合的效果.从而大大提高乐队的整体表现力。我们在《乱世佳人》、《叶赛尼亚》等欧洲经典音乐中所听到的就是这种接近“器声”的演奏。这种音色“共和”、“共通”、“协调、统一”,或者说是“中庸”,其特色不明显,个性不突出,强调的是整体的有机融合。这种音色即使在单独使用某一组如铜管或弦乐时,也是在不危害整体音色协调统一的条件下实施的。中国音乐的音色,从先秦时期礼崩乐坏时期就进入一个以民间音乐为美,以人声为美的审美价值取向中。没有将自身从人的嗓音中超越出来,抽象成单纯的形式体系,进入一般的“器声”.而是始终停留在处于自然自发的“人声”的层面.始终以接近人声为自己最高的智趣。从另一层面来说。中国乐器之所以近“人声”,除了以上所说的礼崩乐坏有直接的关系外,还与自己几千年的传统有着密切的联系。古人日:“奠酬而工。升歌发德也。歌者在上,匏竹在下,贵人声也”【2】o《尚书大传粉i云:“古者帝王升歌《青庙》,大琴练弦达越,大瑟朱弦达越。以韦为鼓。不以竽瑟之声乱人声”[3]。这说明在先秦时期。人声的歌唱就其地位来说是高于其他乐器的。在汉代风靡一时的相和歌就有着“千人唱万人和”的记载。唐代段安节《乐府杂录》说:“歌者,n。习l生王I竖士l乐之声也。故丝不如竹,竹不如肉,迥居诸乐之上”[4]。陈B粼乐书》日:“以无所因为上.已有所待为下。”人声,即“无所因”者,故贵之:匏竹,则“有所待”者,故贱之”[5】这说明在中国古代的歌唱一直有着高于器乐的地位,而且对于器乐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时至现代。中国乐器的发展也是按着“丝不如竹.竹不如肉”的审美观念进行的。近“人声”成了所有乐器价值审美的标准。纵观中国的“丝”乐器的琴、瑟、琵琶、二胡等乐器的音色几乎都是有着近“人声”的特点。在各地的不同剧种和说唱曲艺伴奏当中,这些乐器在今天还可以模仿出各种人声和动物的叫声。在《红涮中,我们听弦乐的胡琴演奏,就好似人声在诉说一般,充满了人世间的苦辣酸甜:听古筝的音色好似在表现柔弱女子的铮铮风骨’《红涮中音乐很好地体现了这个特点。中西追求“器声”“人声”的不同,与各自的文化体系有着密切的关系。西方与客观自然世界的关系是征服与被征服、认知与被认知。由此产生了认识自然世界征服世界规律的知识体系。西方的乐器制造也同时深受这一传统观念体系的影响。就小提琴来说。其音色抽象概括。不受地域、国别、时代等艺术客观环境因素的影响.皆可发挥其表现力。其音色几乎可以胜任与其声部相适应的任何角色。和小提琴一样。其他的西方乐器也同样具有同效。/与西方乐器不同的中国乐器,则讲究个性的张扬、色彩的独立、表现力的独到。由于在现实生活中,长期受封建礼教的约束.使得中国古人在反映主观内心精神为主的艺术方面,表现的更为洒脱、自由、独到、脱俗。与此息息相关的音乐音色也受其影响.极具个性色彩。与现实整体化一。伦理井然的封建秩序大相径庭.个性色彩极为突出、张扬、洒脱、自由。就拿《乱》《红》剧中的乐队演奏效果来说,《乱》的乐队演奏几乎是严格规整。整划一,逻辑性极强。其重在突出整体。而《红》的剧中音乐重在突出角色个性,所以在配器时不同色彩的乐器融合性较差,乐队编制多以小型为主.尤其在突出一些个性十足的丫环仆人等角色时.配器就更加独特。把民族器乐的个性发挥到了极致。因此,二者的差异皆可追溯到各自的文化、哲学、价值体系的差异。调这里所说的调就是指中欧的调式体系。也就是乐音的组织方式。乐音的组织方式所形成调性调式的不同,也是造成中欧艺术音乐根本区别的原因之一。西方音乐体系的调式结构的基础是四音列。有三种不同的四音列克组成十二个调式,这些调式称为“中古调式”或“教会调式”。在文艺复兴时期在专业创作中和民间调式结合产生演变为自然大调:爱澳利亚调式、弗利吉亚调式和多利亚调式也逐渐合为一组,演变为自然小调。后来进一步演变,又逐步形成了和声大小调,旋律大小调。其无论是大调还是小调均是七声调式。其后又发展为十二平均律体系。万方数据与西方调式体系不同的是,中国音乐调式的构成是五声性。由五声音阶构成的各调式统称“五声调式”。根据“宫、商、角、徵、羽”.ttl:;N位置的不同.便有五声宫调式、商调式、角调式、徵调式、羽调式等物种五声调式。在中国传统文化里,“五声”是古人的称法,属于古代阴阳五行的哲学范畴。在中国乐理中.“五声音阶”的地位十分重要。它是传统音乐各种音阶的基础o《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日:“为九歌、八风、七音、六律、以奉五声”[6】。古人将超过五声的音阶如七声音阶种基本的“五声”称为“五正声”。在中国,也有各种七声音阶。是由七个“声”构成的音阶。这些七声音阶只是不占主要的杨b作用。起“奉五声”的辅助作用。比较而言。中国的五声体系与西方的七声体系有一定的区别。五声音阶较为简洁、质朴、单纯、调性突出、个性鲜明、区域风格独特o《红涮中.主旋律的四度、五度大跳是经常性的。这并没有破坏剧情.反而使剧情更为紧凑简洁。西方七声体系相对来说较为复杂、精致、细腻。音乐的语言共通、共有,区域风格较为接近,相同的乐思的表现手法接近。在《乱捌中。整体弦乐组对斯佳丽内心的刻画细腻、精致、有度,而在西方其他的经典影视音乐中如(叶赛尼亚:}也有类似的手法。中国的五声音阶体系与西方的七声体系相比。并没有孰先进孰落后之分,就象《乱涮和《红涮一样都是优秀的经典的作品。差别的之处在于风格的不同,风格的不同源自各自不同的文化体系。中国艺术一直走的是从繁就简的道路。先秦时期的编钟编磬也是复杂化、标准化、统一化。用的调式也有七声性.到后来.越来越简单。受此影响.一些具有民族特色的影视音乐的创作.几乎都采用的是五声性的调式。西洋则是一个由筒到繁的过程。从早期教堂简单的圣咏到后来复杂的交响乐,欧洲的艺术音乐的发展与其科技文化的发展极其相似.影视音乐的创作同样不例外。中国艺术的发展和精神一直受中国文化精神的深深浸润,中国在文化方面一直是以儒家精神为主,佛道是其有益的补充。这必然造就了出世与入世两种截然不同的表现形态。一则社会秩序井然有序,一则内心深处的恣情无序.纵情山水、率性使真、体验生命的欢乐、享受生活的惬意!反映在艺术领域则多是后者。因此.中国艺术文化属于内省式的,艺术讲究重生命、享受生活、讲就诗意、重顿悟、返璞归真!因此。溅红涮听音乐,在中国式园林、五声调性的音乐、传统诗词歌赋等中国文化符号的烘托下。我们就好像进入富于诗意的、山水般的中国文化大观园.是那样的空灵、玄妙.不仔细品、咂摸、推敲.是参悟不了其中的内涵和韵味的!而在该剧的外围又隐隐笼罩着一层摸得着打不破的封建伦理纲常。西方文化则属于海洋性文化。征服海洋需要合作,需要同舟共济,需要创新。因此,其思想活跃、外向协作能力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他们可以得出客观世界的规律性认识,可以建立起庞大的哲学体,可以推演出复杂的逻辑系统,计算出微乎其微的差距,建立起科学的知识体系。与此相适应的艺术也有着复杂的体系。浑厚的织体.高度概括抽象的语言等等。可以说,欧洲文化充满了理性之美、进取之美,一方面是与自然的搏斗进取,一方面是艺术的高度规范性。我们从《乱》剧的剧情和音乐中可以个明显地感到这种文化力量。如家道败落后的斯佳丽一方面显示出与世抗争的不屈精神,而另一方面背景音乐却是整体划一地、如暗潮涌动般在烘托这种气氛.鼓励这种拼搏精神。因此.调式的不同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了文化的不同!曩这里所说的“器”是指中西乐器的风格和制作材料的不同。前面讲了,中西乐器在音响上的区别是进“人声”和“近器声”。这也造就了中西乐器音响上的天壤之别。中国乐器一直以人声的富于歌唱作为自己的审美标准。人声的千差万别个性突出。受此影响中国乐器的音色也是千差万别。总的有一个特点是个性十足、色彩鲜明,无论是古琴、琵琶.还是笛子、唢呐等,几乎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曲目和演奏技法。而西洋乐器由于受标准化、统一化的影响,追求和同、融合.所以其各种声部的乐器在音色上有一个统一的尺度和标准。这也形成了西方乐器与中国乐器比较个性不突虬色彩不鲜明,整体融合性较强的特点。在乐器的虚用上。中国乐器的集体合作演奏的能力较差,乐器的合奏一般以小型为主.大型的合奏非常少。在作品的织体方面,中国乐曲的乐思以单线的横向思维为主。有时也有纵向的交叉但不多。这与中国独特的人文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具体说来,中国的审美文化是以时间性展开的。从先秦的文字、建筑到后来的诗赋书法字画等均是以时间性、线条性展开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是其真实的写照。受此影响。中国乐器也好乐曲也好.均体现出强烈的个性倾向。一只结构简单、材料质朴的小喇叭(唢呐)可以演绎出一场动物狂欢会《百鸟朝凤》).一把两根弦索的胡琴可以演绎出一场场旷世奇观的悲欢离合:一把五弦的琵琶可以演绎出一场千古战争:一张古朴的七弦琴又可导引出~段段千古佳话!《红嬷9音乐如同剧情一样。是在“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大观园中进行的,线性的旋律、不断变化的动机.既有诗词歌赋的韵味.又有书法线条的道劲、明快,同时又有乌云压顶的不安,总之给人以无穷尽的感觉。其乐队以小型化为主,乐器以张扬个性为其主要特色。如以古筝表现宝黛的不屈。以二胡、笛、箫等来刻画人物的咖厶:而象征封建势力的音响则非常简单就用一个大铜锣。因此.在《红》乐器不多,乐队不大,以小取胜。这丝毫没有影响其对剧情、人物、关系的刻画、描写和烘托渲染。西洋乐器的整合能力非常强,常常善于大规模的组合演奏,而且题材、体裁多样丰富.音响的交响性特强,能够做到整齐划一。在音乐织体的组织应用方面,乐思是以空间性展开的,讲究n司l生丑生士l织体的浑厚、立体、交叉、虚实等等。这种交响性融合性必然要求乐器要以付出个性追求共性为代价。个性多色彩强必然会损害整体的融合性。此根源可以追溯到西方文化艺术精神的特点。大致说来,西方艺术精神是以空间性的展开为主,从油画的透视、明暗、色块的写实应用.到西方建筑的高耸等等皆源于此。因此,在《乱》中我们聆听到的剧情音乐大多为整体乐队演奏.即使是局部刻画内心的弦乐。也是以弦乐组为核,厶演奏的,单独的小提、大提刻画内心的并不多。总的说来,《乱》的音乐以整体取胜,但是这并不影响对剧中人物、形象、关系的将厶刻画、烘托和渲染。在制作材料方面,中西的区别较大,各有不同的倾向。西方注重人工化、标准化统一化的材料,如提琴家族的木质选料.管乐家族的金属选料等等都是经过人工细细遴选。在制作上,更讲究不同声部乐器的严格标准尺寸。中国乐器的制作材料比较自然化、特性化。如埙就是利用泥土烧制的。笛子就是将竹子掏洞定音即可吹奏.二胡、琵琶等乐器的制作也是同样的道理。天然材料的使用意味着对材料属性的尊重和保护,自然材料的多样性又赋予乐器更多的个性色彩。在制作尺寸上。中国乐器的制作没有严格的标准,同一调的笛子用不同地域的竹子差异很大,音色因材料的地域不同而不尽一样在演奏发声方面。中国乐器是尽量发挥材料的自然属性,因而使得音色独特。西方乐器则尽量减少材料在发生中的作用,进而达到音色的统一一致。以上的差别.还是根源于不同的文化艺术精神。西方与自然的关系是对立的,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西方人一直以驾驭、改变、征服自然为荣。人与自然的关系一直是对立的、疏远的、冷漠的。西方的艺术到18、19世纪才出现自然的作品。中国与自然的关系则不同于西方。中国并不把自然作为自己的征服对象。中国与自然的关系一直是亲近的、相互尊重的、和谐的,把自己作为宇宙的一部分。“天人合一”“神人以和”是最好的说明。因此,材料、发声的自然化个性化就不难理解了。总之,中西艺术音乐的区别很大。还可以从其他的一些方面作一些比较的研究。笔者只是仅仅以中西两部不同的影视音乐作为切入点.选其中有代表的一些方面作了一些探索式的比较。不妥之处望予指正。
西方音乐学构架中的我国音乐理论教育 音乐学(musicology)是一门研究音乐的学问,来自于西方。萧友梅先生在建立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时,虽然引入了至今仍在延续的欧洲音乐教育体系。但是,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在我国的音乐教育中是比较晚的事情。新中国建立之前几乎没有,即使在新中国建立之后,大部分专业音乐院校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也很晚。除了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于1954年,中央音乐学院于1956年较早建立以外,其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建立都较晚。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分别于1978年和1980年设立了音乐学系,武汉音乐学院于1986年成立音乐学系。而象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等,则都是在二十世纪的九十年代之后才逐渐挂牌成立了音乐学系。几所音乐院校的音乐学专业被批准为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授予点则是更晚的事情。1982年中央音乐学院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点,1988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上海音乐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点是1982年获得的批准,博士学位授予点是1989年获得的批准。在我们的西洋音乐教学、研究队伍中,有不少是在西洋文化的社会和生活环境中受过熏陶的学者。我们在西方音乐学的传播、教学、研究等方面,也的确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说音乐学在我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也许一点也不过分,这一点也反映在我们过去,以及今天许多人对音乐学的认识中。譬如,我们历来要求学习音乐的人,一定要“底子好”、“基础好”。所谓的好“底子”、好“基础”,在多数情况下主要指的是“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且不论表演、甚至作曲等专业方向的学生,是否仅仅只是具备了“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就够了这个问题。就音乐学为学习和研究方向的人而言,除了应该要求具备“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之外,还应该有文史修为和写作能力的“底子”、“基础”,要具有音乐理论的思考能力。也就是说,对于从事音乐学专业工作与研究的人们来说,必须掌握音乐形态、音乐技能等音乐本体的知识,以及掌握中外历史、文学、语言、宗教、风俗、文献典籍等社科文化知识,要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功。对于这一点似乎大家早有共识,似乎也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是,在我国音乐学的实际教学中却没有加以实施,至少做得很不够。而且,在我们还没有对原有西方音乐学领会得十分清楚的情况下,又有许多其它西方音乐研究理论,以及一些音乐研究新领域、新知识不断为我们所认知,使得我国这门本来就很年轻的学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譬如,对于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世界音乐(W0rld Music)、多元音乐文化(Many Music of Many Cultures)等新学科、新概念的系统解读,以及与原有音乐学之间的关系;等等。就目前国内音乐学的教学和研究现状来看,急需思考如何在借鉴西方音乐学学科体系、消化西方其它成熟音乐理论体系的同时,在所谓西方音乐学的构架中,建立符合我国音乐的发展历史、符合我国音乐文化生活存在的状况,以及符合我国音乐理论学习与研究现状的教育体系及教学体制等问题。也即,如何在我国现有音乐学的专业教育中,在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培养与训练中,无论是在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方面,在学制的设定和课程的设置上,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音乐理论研究的学科。二、音乐学专业从附中开始设立的意义 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应该从附中开始设立,至少,在附中的高中阶段一定要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要思考符合附中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而且,对于演奏、作曲等其它专业也要补充音乐学常识方面的课程。从近二十年来音乐学发展的情况来看,如果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对于我国音乐理论的学习风气、研究水平等,都会带来很重大的意义。仅仅就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专业方向的教育意义而论,将会产生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第一,观念上的意义。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这样一个谬论:“学表演不行就改学作曲,作曲再不行就学理论。”除了可以认为人们缺少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认识之外,是否更应该对我们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加以检讨。这个局面的形成,一方面,应该说与音乐学系历来的要求标准有关。音乐学系历来视附中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学生为“嫡系”,并把其作为音乐学系的后备师资。然而,关键的问题是,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不是把音乐理论视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来加以钻研。甚至,其中一部分人根本就瞧不起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其结果是可以想象的。我们不去妄断、怀疑许多人有从事教学与研究的能力,有着很高的智商。但是,遗憾的是他们确实没有什么研究成果刊布于世,没有几篇论文为同行们所知晓。我们知道,科研与教学是相互促进的,没有科研水准和研究基础的教学水平,究竟又怎样就不得而知了。历史的原因,人为的认识,瞧不起音乐学专业的人士,大有人在。这已经成为一种人所共知的事情。甚至,一些在音乐学专业方面授课多年的教师,也常常讲自己曾经是学习其它专业,而羞愧自己如今从事的音乐学教学工作。因此,从附中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培养学生的志向,是一个立志的大问题。“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绝对不是一句空话、大话,音乐学系不应该把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生源作为培养的“嫡系”,不应该视有一点音乐技能,但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的人为“宝”。其实,表演学不好,作曲学不好,也就更不可能在音乐理论方面能够有所作为了。一些音乐学院今天在音乐理论教学与研究上出现的窘境已经作了充分的证明。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错误认识,要改变别人的认识,那么,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应该首先使我们的学生立志音乐学学习与研究。必须在附中阶段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使得我们的学生从进入音乐学院的大门之始就立志于音乐学的学习,就确立了一个大的研究方向。这样升入音乐学系的本科学生,从今天的自卑心理到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这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另外一方面,在当今发表的音乐理论论文里,的确有许多缺少对音乐本体进行的研究,让人们误以为音乐学的研究就是文字的工夫,认为音乐学的基本功就是背熟几本音乐史书。这也有其历史的原因,在目前音乐学的教学、研究,以及学习的队伍人员中,有许多人曾经学习的是其它专业,他们有的或是在外语,或是在历史、文学等方面受到过较长时间的训练,或在其它文化方面有较高的水平,较强的能力,等等。这部分人利用自我的优势从事了音乐学的工作,譬如,中文和中国历史专业方向的人,对中国古代音乐文献进行着辑录、校释,或从事着缺少音乐形态研究的中国音乐史的工作;而外国语专业方向或一些外语比较优秀的人,则从事着西方音乐文献的翻译,或从事着【清】毛奇龄在《竟山乐录》中所讲的“乐书不是乐,乐器不是乐”的工作。客观上讲,这类人中间的部分学者,为我国音乐理论的研究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完成了许多音乐学基础性的工作。音乐学的研究需要其它文化学方面人士的加入,音乐学者也需要具备文化学方面的学识,只是不能过于偏颇。如今就有些“过”的现象,因此,使人们产生了对音乐学的错误认识。这也许是我国音乐学这门学科发展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第二,本科生源数量和素质保障的意义。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音乐学的生源数量不足,学生的素质更是不尽人意。一方面,为了扩大生源,大大降低入学标准,有的音乐院校甚至以缩短音乐学本科学习的时间来吸引生源。另一方面,许多音乐学的出题老师抱怨目前音乐学的试题过于简单,认为如今学生的素质差。试想,要让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学理论的应届高中学生,应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试题,其效果肯定不好,其水平肯定很低。即使是那些从小就接触音乐的“琴童”、“天才”等,对音乐学理论可能也是知之甚少。没有学习过的东西,不可能考出好成绩;没有成体系的音乐学的教育机制,也就没有生源量和质的保证。所以,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两方面的矛盾,必须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或在普通中学中协商选择一些学校,定点开设音乐学方面的课程。 由于今天的许多考生没有进行过音乐学方面的系统学习和训练,在出题老师看来再简单的试题,对于考生也是难题,老师和学生都不好把握考试试题的深浅难易程度。如果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一来不仅能够使升入音乐学系本科的学生数量有所保证,使本科生源的数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且,更能保障这部分学生在音乐学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方面有一个较高的水平。如果学生在中学阶段已经学习了音乐学方面的常识,升本科的试题自然能够上一个台阶,自然有一个深浅难易的层次。我们经常争论是否让音乐学本科阶段的学生进行专业方向选择的问题,然而,如果在附中阶段设置了音乐学专业,学生们经过几年音乐学方面能力的训练,在进入本科阶段之后,通过第一学年的适应阶段,在第二学年中,完全可以进行有所目标的专业方向的选择。这样以来,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就会得到很大的提高,使得我国音乐学的教育、学习与研究水平获得一个真正的提高与发展。同时,这也给从事音乐学教学工作的教师也提出了一个比较高的要求。 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本身应该具有前瞻性,教学上落后,会使我们在音乐理论的研究方面更加置后。我们要按照上述标准来检验今天音乐学学人的知识结构和学术经验,要求提高从事音乐学工作和研究的队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以前我们对于这一学科的认识不全面,对音乐学这门学科建设的思考也不多,特别是对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更没有做深入研究。今后当尽快补上,不能让这种现象继续存在下去。 三、 附中、本科课程的合理衔接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如果能够在音乐学院附中,甚至其它普通中学开设音乐学专业的课程,那么,这些课程要与本科招考的内容基本衔接。音乐学专业本科阶段设置的一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一定应该是附中及普通中学音乐学专业课程的延续。因此,课程的设置就十分的重要了。目前,在音乐学院的音乐学专业所开设的所谓专业课程,被认为就是音乐学的学习科目。它让本专业的学生一进入这门专业的学习后,就以为这些课程就是音乐学学科的学习内容。但是,这些音乐学学习的科目,是否真正体现了音乐学这个学科所应该包含的内容,这就很有讨论的必要了。仅从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学习与研究来看,今天音乐学课程中的中国传统音乐课程这个科目,就需要添加许多的内容进去。譬如,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重构和建立,缺少的是文献学的基础,中国传统音乐文献学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能否建立的基础性工作。就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对于音乐文献的掌握是十分重要的,音乐文献和书籍的了解是学习的前提,是基础的基础。目前的课程设置中就很是欠缺这方面的内容。即或是以西方音乐为研究方向的人,可能也首先应该去了解“西方的文献学”,或“西方文献批评”类似的“学问入门”课程。目前的音乐学专业教育中这些课程也没有开设。而从中学阶段开始就开设音乐学的课程,则更加应该注意课程设置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层次性。除了中学阶段的音乐和文化的诸多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之外,还要顾及音乐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系统性。需要一个系统、合理的,符合我国音乐理论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这个体系延续到本科音乐学教育与教学的系统中去,要注意音乐专业与文化等各门课程的衔接。就是说,学生一旦在中学学习期间选定了音乐学的学习方向,那么,就应该学习在本科招考、录取时的一些基本课程和内容。譬如,现在每个音乐学院的音乐学系都开设有:音乐学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钢琴等课程。这些课程肯定不可能全部都从中学阶段开始开设,即使那些能够开设的课程,其内容的数量和程度也必须有所限定。具体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要广泛征求意见,还应该进行理论上的研讨工作。而且,这里一定要考虑本门学科所存在着的层次教育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音乐学专业缺少层次教育。目前,我国在音乐学的升学考试中,仅就专业而言,所出考题的标准,在本科与研究生,甚至博士生考试之间的差别不是太大。这与我国音乐学的课程设置和教育内容缺少层次有关。我们没有研讨出一套有关本科、研究生、博士生考试科目、内容及水平定位的测试标准。应该说,对于音乐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不同层次水平的研究,不仅能够便于制定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学习科目、方向、内容等,而且,对非音乐学专业人们的音乐学的学习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问题。关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是否可以作以下几个层次: 一、音乐基础层次二、专业知识、技能层次三、文化修养层次四、方法论层次而不同的层次又必须要有不同的几个阶段,不同的阶段中要解决不同学科的课程、不同音乐学内容。因此,层次教育是与阶段性教育结合在一起的。譬如,初级阶段:也许应该进行的是中西音乐概论性与感性知识的基础教育;中西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及音乐技能、技巧的基础教育;中西文史、文化、语言基础教育等。在第二个中级阶段则应该进行音乐学概论课程;其它音乐学各门学科概论性的课程。到了第三个高级阶段就应该进入所谓专业论题方面的研究,和专攻方向的研究,以及音乐学专业论文的写作阶段了。 在这些不同的学习阶段中,哪些课程、哪些内容,以怎样的程度,针对哪些层次的学生又是很重要的问题了。譬如,强调音乐本体技能与音乐学基础能力并行、音乐专业课程与文化基础课程并重的中学阶段音乐学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还必须把这些课程的初级性质考虑进去。也就是说,在对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音乐基础知识能力和基本音乐技术、技能训练的同时,还要加强要中外历史、文化知识、语言能力等方面的培养。 我个人以为音乐学专业,毕竟首先是一门以音乐技术、技能,以及音乐文化为基础性质的特殊学科,因此,如果不是在音乐学院附中一直专门学习音乐的普通中学的音乐学基础教育,还是应该放在对音乐本体理论所进行的学习上。就音乐学专业方向的学生而言,首先应该具备音乐本体技术、技能、音乐学基础的基本功。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今后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今天,有许多没有经过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系统学习的学生,可能在音乐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上就要欠缺一些。譬如,今天,我们都承认那些毕业于师范大学音乐系,和其它艺术院校音乐系非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在综合文化知识和能力方面要强于音乐学院的学生。同时,也指出这些学生对于音乐本体了解的欠缺,音乐技能水平的低下,这的确也是事实。而且,这种情况也许还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存在下去。这正是我国音乐学发展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在进入硕士的研究生阶段要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在课程的设置上就要与音乐学本专业毕业的学生区别开来。这也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大批非音乐学专业的研究生,特别是非音乐学院的研究生则需要补上更加需要音乐技能方面的课程。根据本科所学专业,实事求是的针对研究生的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名正言顺的加强音乐技能的补充学习。而且,由于能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比例并不大,所以,音乐学的主要课程和内容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特别是音乐技能和技术课程更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因为,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一方面,如果音乐理论的研究论文,只是大量谱例的堆积,而没有道理可讲,或讲的都是大道理、旧道理等,那是不行的。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只是从理论上、文化上讲了许多音乐的道理,而不能以音乐的实际例子证明其道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甚至论文中列举的音乐例子或曲谱谱例与其理论不相吻合,则更为可笑。因此,建立一个基本成体系的、有层次的音乐学教学课程极为重要。要对现有的音乐学的教学课程设置进行调整、补充。譬如,确实有一些属于音乐学的课程内容,但是又的确离音乐本体比较远,音乐文献学的就是属于这样的一个课程。要把系统的音乐文献学的教学内容放在高级的层次教育中去教授。其实,同我国传统文化的研究中,已经有一整套成体系的方法,有着成熟的文献学相比较,我们看到在音乐理论的研究中,经常还纠缠于研究的对象、方向等问题的讨论之中是很幼稚的。在认识了文献学的基本方法之后,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如何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学的研究之中,如何建立音乐文献学等问题。文献学是方法论,怎样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之中值得思考。 即使在音乐的本体教学上,今天的音乐学专业的教学内容也缺少一些重要的门类。譬如,不可缺少直接接触民间音乐的教学内容就应该放在相应的层次里。在新的音乐研究思想和观念的指导下,以新的理念和手段开展民间音乐的采风工作。什么是新的音乐研究思想?什么是民间音乐采风工作的新理念和手段?那就是民族音乐学的思想和方法。今天社会音乐文化生活中的民间音乐,不仅仅指的是山野之曲,同时也包括了城市中的音乐文化。而且,在课程的设置中,还要有意识地注重中国音乐理论课程的设置。四、结语 在西方音乐学构架中的我国音乐学的专业教育及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等都不完善,如果能够在附中或普通中学设立音乐学的专业,并使其系统化、体系化,以及具有层次和阶段性,相信其作用及影响会更为明显和深远。
浅谈现代音乐的音乐存在方式问题论文
[内容摘要] 在对音乐的研究中,存在方式问题,往往是没有被重视的,对现代音乐的研究尤为如此。本文从音乐的存在方式问题角度,对现代音乐中的代表流派及其作品、音乐理论进行了浅要的分析和总结,并对其以后的研究发展作出展望。
[关键词] 现代音乐;后现代音乐;音乐存在方式
音乐的存在方式问题,是音乐美学研究中第一性的问题,应从音乐在形态、意识、行为三方面构成的完整存在来全面认识。奥地利音乐家汉斯立克曾在《论音乐的美》一书中提出:“情感表现完全不是音乐的职能,音乐的美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音乐同音乐之外的思想范围无关。”他得出了“音乐的内容只是乐音运动的形式”这一最终结论。的确,在以往的研究中,常常是以音响及其运动形式作为音乐的存在方式,这是一种强调“音本体”的“自律论”的音乐美学思想,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逐渐认识到这一研究方法的片面性,从而使对音乐存在方式问题的研究重新得到了重视。
“现代音乐”是对19世纪末到21世纪音乐艺术中各种新兴音乐流派的一个总称。在这一阶段,西方音乐经历了一个质的变化,产生了众多的音乐流派及音乐理论体系。其中,代表着各个时期专业音乐发展前沿的被人们泛称为“现代派”或“先锋派”的作曲家们所创作的音乐作品及他们所发明和使用的新的作曲技巧,使人们领略了种种前所未听的音响、纷繁复杂的体系及个性迥然的技术。现代音乐是1980年浪漫派音乐解体之后,后期浪漫主义在各国的扩散以及被个性化的产物,所以它代表着许多立场、观点、方法截然不同的各种派别,他们在创作中的主要表现是突破性和实验性,是一种新的创作技法和新的音乐语言的尝试和使用。那么,现代音乐的存在方式,是否亦是“声、音、乐”三位一体的呢?这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20世纪中期结构主义思潮达到鼎盛,它强调研究的客观性与科学性,注重研究与作者无关的文学文本本身及其“构造”和“关系”,以揭示文本表层结构下的深层结构意义。结构主义强调艺术作品的自律性并把形式视为艺术研究的对象。奥地利音乐理论家申克的音乐分析理论概念是建立在有机连贯性理论基础上的,他把音乐作品本身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分析,是一个封闭的、自律的系统,构成音乐的各要素在其中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它们之间达到了离开其中之一便不能解释其中另一的紧密程度。新的方法论深入到构成音乐作品微观领域中研究音与音、和弦与和弦的关系,探寻音乐作品的内在规律。传统的观念是抛开相互之间的总体联系而对其内部形态进行孤立、静止的研究与考察,是片面的、分裂开的,而实际上我们今天的学习也大多数是以这种方法而进行。申克理论的提出,对传统的观念是一个巨大的冲击。他的由上方旋律的下行”原始线条”与下方低音“I—V—I”形式的结构合起来组成的“原始基础结构”是任何一部调性音乐所必然具有的共同结构,作品中其它一切结构和因素都是在这个基础上衍生出来的。申克理论相对于传统方法有一定的进步性,但他片面强调了“音”本身,只注重分析作品自身结构要素,而忽视了音乐存在的意识、行为要素,所以难免陷入“自律论”的泥淖。
新维也纳乐派的勋伯格,在进入他创作的第二个时期自由无调性时期后,发现要保持无调性就要寻找另一种足以代替调性的新的结构力,经过近十年的实验,创立了十二音作曲法即序列音乐技术,将“强化了的主题一致性”作为其作品的结构力。这是一种非常理性的创作方式,它刻意追求形式的高度完美,用倒影、逆行等手法对序列进行结构形式上的变化,但他的这种创作方法并没有因为崇尚理性形式的表现而被称为是“形式主义”,被划归于“自律论”一边,因为正如勋伯格所说“一件艺术品,只有当他把作者内心中激荡的感情传达给听众的时候,他才能产生最大的效果,才能由此引起听众内心感情的激荡。”的确,他们在“形式”的背后运用独特的手法在表现一种特殊的“情感”。他们注重形式,但并未把形式同表现、情感隔绝起来,并没有完全排斥“他律”的内容表现。用最理性的设计、最精密的内容,描绘了人们心中最深层、最隐秘的部分,是一种真诚的坦露。其后的斯特拉文斯基在1935年的《我的生活纪年》中也曾对他的音乐观有精辟的陈述:“我认为,由于其本说,音乐就根本而言是无力表达任何东西的,不论是某种感情、心态、情绪,还是某种自然现象等等…… 音乐现象给与我的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在事物中建立起一种秩序,包括—并且特别是—人和时间的协调。”这是他转向“新古典主义”风格后,在音乐创作中所主张的对形式、结构、秩序的一种侧重。这与我国魏晋时期稽康《声无哀乐论》中的音乐美学观点似有相同之处。斯特拉文斯基在晚年转向了序列主义,并改良了“整体序列”的枯燥、艰涩的纯形式化手法,使序列手法更加灵活多样。斯特拉文斯基和勋伯格作为20世纪新音乐的开拓者,他们共同的成就就是打破传统的基于七个音的大小调体系,努力挖掘一切其它音乐材料的可能性,开拓了音乐创作的思维想象空间。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西方现代音乐中居于统治地位的序列主义,以及那种在“音乐本体化”的口号下过于强调音乐的自律性,将音响材料自身的处理及其结构原则置于至高无上地位的唯理主义思潮被称为“后现代主义”。如果说现代音乐是有序的,如勋伯格的“十二音体系”、梅西安的“有限移位”体系等,他们取代了传统的大小调体系,而后现代主义则走向无序,走向行为过程,走向复风格,走向广场,走向世俗,走向了虚拟空间。
随着“结构主义”的到来,以约翰凯奇和斯托克豪森等当代音乐家为代表人物的偶然音乐不得不中止那种高度秩序化、组织化结构的`音乐,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失去秩序控制和组织化的“不确定性”和“偶然性”。音乐的时空观念、陈述秩序完全被打乱,突出即兴的任意性和偶然性。偶然音乐家们十分推崇汉斯立克的音乐美学观点,认为“音乐作品除了他的声音之外,没有其他东西。” “声音的结构或解构,或声音经过若干时间层的进行,它们就是主题自身,它意味着声音的行为和生命……” 他们将音乐形式——“自律论”推向了极端。“音响的来源是无关紧要的,音响不需要做什么事情,不需要表示任何异议,音响就是印象。” 他们还强调音乐的纯客观性,“让音响就是它自身,而不应使它成为人为的理论的工具,或表现人类情感的工具。” 在他们的认识里,音乐与人类情感只是一种刺激与反映的关系,是一种纯粹无意识的、机械的关系。音乐本身是既无目的又无意义的,又不表达内容,成了完全的“不确定性”的“偶然音乐”。
首演于1950年的《四分三十三秒》,是约翰凯奇偶然音乐中的极端作品。演出时,钢琴家克莱曼在台上一个音也没有弹奏,只是在33秒、2分40秒时关上琴盖又打开来,观众不知道作品会是这样的,因此从忍耐、惊讶到最后的怒不可遏,心里产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并表现出来,这就构成了凯奇这部作品的全部内容。音乐被发展到这种形式,它还能被称之为音乐吗?凯奇认为,音乐应打破人为的控制,有价值的是事物或生活本身,正如他在《寂静》一书中所说,“写音乐的目的是什么?当然不是与各种意图打交道,而是与音响打交道。或者说,答案必须采取反论的方式,有意义的或无意义的游戏。然而,这宗游戏是对生活的一种肯定——不是试图使混乱变得有秩序或表示创造的价值,而仅仅是使我们注意到我们亲身经历着的生活的一种方式……”基于这种思想,他在创作中采用了偶然、随机的方法,他创作的目的是让大家倾听生活中、自然界没有人工控制的声音。这种典型的后现代主义,深刻体现了关于音乐存在的“自律论”的观点,它抹杀了艺术和生活的界限,消解了艺术高于生活的等级限制,解除了人为的对音响的控制,也暗合了后现代的反美学意义。尽管对偶然音乐的褒贬不一,但它打破传统,是任何都成为可能的思想,对所有学科领域都应是有所启发的。
科普兰曾经对现代音乐有过这样的概括:“反传统是现代音乐的重要特征之一,大多数现代音乐都不是或不仅是以‘传统意义上的美’的表现为旨归的。在几乎所有现代作曲家的心中,音乐是接近于自律的,只是一种音响运动,力量的展示,情绪的表现。”偶然音乐之后的概念音乐、环境音乐、行为化音乐、复风格或多元主义音乐等,大都是符合这一规律的。然而,音乐家的为所欲为的“自由”,付出的代价,却是听众的“丧失”(德籍捷克作曲家库普科维奇语)。形势的翻新自身成了一个目标,而被奉为“新规范”的前卫技法,变得非常易于模仿,很明显,先锋派的贬值,已是人们必须正视的一个现实。所以,音乐又迫于“回归”了。倘若简单的加以概括,“后现代主义,无非表明了一种对现存价值体系的强烈批判意向;同时,它又是人们的价值观念及思维方式多重分裂的反应。” 作曲家们所看重和强调的“音”本身,也在这一时期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整体来讲,这一时期对音乐存在方式的认识,还是侧重于强调音响形态的“自律论”观点。
在经历了一系列尝试、创新后,西方后现代音乐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逐渐沉寂,作曲家在音乐创作中少了一些盲目,多了一些思考。片面的追求新奇的音响和艰涩的技法已不再作为创作的根本意图,感性与理性的结合,在可听性的基础上突出现代性才是现代创作中所遵循的原则。就中央音乐学院举办的国际现代音乐节来说,自2004年至今,已成功举办了三届,音乐节上所提交的作品是非常多的,但相比较而言,我们明显的可以看出,作曲家创作理念的变化,作品的日趋成熟。音乐已不是片面强调音响形态,而是将音乐存在的形态、意识、行为三方面要素结合起来,所创作的音乐既有可听性,又有新鲜感。而且,民族化的音乐语言被得以强调,传统音乐普遍得到重视。目前,各国都在推广发展自己的民族音乐,在创作中,将传统与现代结合,已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潮流。
我们对现代音乐的理解和欣赏应从世界的文化角度上去体会,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种新的音乐思潮、新的音乐语言、新的作曲技法、新的音乐风格的现代作品会越来越快的展现在我们面前。各种现代的、传统的和民族的音乐,已成为全人类的精神财富,世界音乐将会得以更快更迅猛的融合、发展与进步。在这种冲击下,我们如何在保持自我的风格下勇于突破创新,我们如何把握这一切,这仍是值得思考的。本文较多的是对历史的一种回顾,但更多的是展望,相信我们的音乐创作者都已经有所准备,迎接新的挑战。
参考文献:
(1)《论音乐的美》[M],汉斯立克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2)《二十世纪音乐概论》[M],孟宪福译,人民音乐出版社
(3)《国外后现代音乐》[M],宋瑾著,江苏美术出版社
(4)《音乐学术的历史轨迹》[M],杨立青编选,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5)《中西乐论》[M],相西源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6)《申克音乐分析理论概要》[M],于苏贤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7)《序列音乐写作基础》[M],郑英烈编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8)《二十世纪音乐的素材与技法》[M],[美]库斯特卡著,宋瑾译,人民音乐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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