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和定点值守
12月14日,《人民公安报》07版刊发《优化机制、赋能实战,玉溪实施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介绍玉溪市公安机关实施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经验成效。
立足“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职能和“去机关化、强实战化”策略,根据工作性质和任务,倾斜重点部门、重点业务,重置大部门大警种警力部署;以工作职责为依据,配套装备、手段、信息等警务资源,最大限度盘活现有警务资源。
通过改革,华宁县公安局40名民警调整至警力需求更多的岗位,优化出15名内勤岗民警加强至执法一线,战斗力进一步提升。
派出所的主要职责为:
1. 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2.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3. 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 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 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 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 办理治安案件。
8. 调解治安纠纷。
9. 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10. 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