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1990年:在华东政法学院任教,曾主持创办比较法学研究教学工作,讲授中国刑法学总论、分论和英美刑法学、港澳台法等课程,并实际负责该校《世界法学》双月刊的编辑部工作。1986年至1987年及1990年:受英国剑桥大学犯罪学研究所、法学院及沃夫森学院和圣约翰学院等著名院校邀请,作为新中国首位法学界赴英访问学者赴剑桥大学,并在该校和伦敦大学高级法学研究所、利兹大学法学院研究及举办讲座。1993至1994年:在加拿大西蒙菲沙大学攻读博士期间,兼任加拿大《精神健康与法》杂志副主编,并应邀在西蒙菲沙大学和菲沙河谷大学学院讲授警察学和中国商法等课程。1995-2007年:任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及中加刑事司法合作项目主任,负责由加拿大联邦政府国际发展署根据中加两国政府协议提供资助的中加刑事司法合作国家级大型系列项目,中方合作机构包括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中国监狱学会、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司法部及省市司法机关。2004-2007年兼任加拿大律师协会与中国司法部合作开展的中加法律援助和社区法律服务项目的加方高级项目执行顾问。此外,还先后接受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美国福特基金会等国际机构以及加拿大外交和国际贸易部和驻华使馆等聘请,作为其专家参与在华法制合作及中加政府间双边人权对话项目。2002年:被联合国秘书长任命为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高专办)高级项目官员,并作为高专办专家协助联合国人权高专罗宾逊夫人等国际要人参与对华人权法制合作项目。2001至2002年:在澳门大学法学院任教,主讲比较法、犯罪学和用英语讲授的中国法概论等课程。2002-2007年:在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任教授和博士生导师,主讲比较法、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刑法学、犯罪学、国际犯罪与跨国犯罪研究、刑事司法研究生指导阅读等课程。指导8位博士生和数十位硕士生。2005年5月至2007年六月任法学院副院长。1996年后:在中国先后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海外客座教授、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学院兼职博导和讲座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深圳大学特约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客座教授等名誉性聘书,并在这些院校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学院、海南大学、北京警察学院、上海公安学院、广东司法干部管理学院等十多所院校为举办各类讲座。曾加入的学术团体有: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中国法学会、犯罪学会、英国公立法律教师协会、国际刑法改革协会、美国刑事司法学会、美国犯罪学会、英国犯罪学会及澳门律政学会等。实务经历:于1985年在上海获律师执业证书,在上海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兼任律师六年,从事诉讼和非讼业务,曾参与处理重大案件和有全国性影响的事件。1987-1990年兼任《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的社长助理和法律顾问,并任研究部主任和要案记者。1995年至1997年兼任美国甘那、何蒂斯律师事务所国际法律专家,参与重大投资谈判。1991年以来多次作为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委员会确认的专家证人参与难民案件听审。2001年受加拿大移民部指定作为专家证人参加加拿大对中国厦门远华案件嫌疑人赖昌星难民案的审判。2005年后兼任澳门仲裁协会和珠海仲裁协会仲裁员、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媒体报道:接受凤凰卫视、中国中央电视台、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二十一世纪经济导报、新京报、星岛日报、明报、亚洲周刊、以及加拿大中英文报刊和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专访和报道。2006年,被加拿大英文主流报纸《温哥华太阳报》评为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具有影响力的百位加拿大华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