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易丝·格丽克的诗歌具有明显的自白诗特点。
比如,《沼泽地上的房屋》虽然自传色彩依然浓厚,但是作者在运用古典神话和《圣经》典故方面的特点已经明显,自此,露易丝·格丽克逐渐走出单纯受“自白派"影响的写作路向,在“自白”与“典故"的双重作用下不断锻造自己的诗,逐渐走向了“后自白诗”的道路。
因此,露易丝·格丽克的诗歌一定程度上回归了里尔克之前的象征主义,倾向于在高度的自我关注下,把自我历史的每一个细节做出意味深长的隐喻化,并且具有有神秘主义色彩。
扩展资料
露易丝·格丽克的诗中大都使用第一人称,语气间洋溢着不满或愤怒。但是,她也在克制自己的语言,同时对韵律和节奏充满想象地运用。
比如,《沼泽地上的房屋》《长女》中,作者的语言看上去冷酷,但较为克制,更为充分地体现了露易丝·格丽克对语言的掌握,这使她对不同观点的表达也变得越来越具有想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