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 bó
〈动〉
(1) 赌,博弈 [gamble]
与闵公博。——《公羊传·庄公十二年》
则博塞以游。——《庄子·骈拇》
或以游博持掩为事。——《后汉书·王符传》
不有博奕者乎。——《论语·阳货》
或饮或博。——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2) 又如:博剧(博戏,赌博);博弈(古六博戏与古围棋)
(3) 取得 [get;win]
博个封妻荫子。——《水浒传》
(4) 又如:博笑(谦词。换取别人一笑);博鬻(换取);博名(获取好名声)
(5) 换取 [exchange sth. for;get in return]
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清· 黄宗羲《原君》
(6) 又如:博易(交易;贸易);博征(通过以物易物的方式进行征收)
(7) 通“搏”。争斗,博斗 [struggle]
一日,博鸡者遨于市。——明· 高启《书博鸡者事》
◎ 博 bó
〈形〉
(1) (形声。从十,尃( fū)声。“十”意思是四方中央齐备。“尃”有分布之义。本义:大)
(2) 同本义。与“小”相对 [large;big]
博,大通也。——《说文》
戎车孔博。——《诗·鲁颂·泮水》
岂必褒衣博带。——《淮南子·泛论》
丰丽博敞。——王逸《鲁灵光殿赋》
倚沼畦瀛兮遥望博。——《楚辞·招魂》
不学博依。——《礼记·学记》
(3) 又如:宽衣博带;博硕(粗大;宽大);博硕肥腯(古时献牲祭神的祝祷辞,是说六畜肥大)
(4) 宽广;广搏 [extensive]
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5) 又如:广博(范围大,方面多);博闻(见闻广博);博引旁搜(考证完备广博,引证资料丰富充实)
(6) 众多;丰富 [abundant;plentiful;rich]
博我以文,约我以礼。——《论语·子罕》
(7) 又如:地大物博;博祸(多种祸害);博富(丰富广博);博杂(多而杂乱)
(8) 广泛;普遍 [extensively;generally]
风雨博施。——《荀子·天论》
(9) 又如:博览群书;博施(普遍施与);博物洽闻(博见广闻);博考(广泛地考查)
(10) 渊博,知道得多 [profound]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荀子·劝学》
(11) 又如:渊博(学识深而且广)
所以楼主问的"博"是知道得多,知识渊博的意思
博士在古文中是一种官名。
始见于二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负责保管文献档案,编撰著述,掌通古今,传授学问,培养人才。
秦代至汉代,博士的职责主要是掌管图书,通古今,以备顾问。秦始皇时,有博士70人。
汉代博士为太常属官,官秩为六百石,员额多至十人。汉代武帝采用公孙弘建议,设五经博士,专掌经学传授。
到了唐代,设置国子、太学、四门等博士。另有律学博士、书写博士、算学博士,府学、州学、县学博士之称,均为教授官,而非中央官学传授儒经学官的专称。
扩展资料
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制,最初始于欧洲中世纪,现在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实行了学位制。我国直到1935年,才由当时的国民 *** 颁布了《学位授予法》。这是我国实行学位制的开始,但并没有完全施行。
1980年2月,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年8月修正),按照国际上一般通行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制授予学位。据此,许多人便以为学士、硕士、博士的名称是舶来品。其实最早发明与使用这些名称的,是我们中华民族贤达的祖先。
博士,在我国古代是一种官衔,最早出现在战国时代。
硕士这一名称始于五代,《新五代史·宦官列传》中云:“前后左右者益亲,则忠臣硕士益疏。”当时,不过是对德高望重、博学多闻之人的一种尊称,既非官衔,更非学位。
学士称谓,最早出现在周朝,是指在学读书的贵族子弟。同时,也是对文人学者、饱学之士的一种泛称。《周礼·春官》中就有“诏及彻,帅学士而歌彻”的记载,当时专指读书的文学之士。魏晋南北朝以后,学士逐渐变成了一种官职,且掌管的事情各有不同。其中以文学、技艺而授予学士职位的居多,品位也不高。
唐宋分别设置了侍读学士和侍讲学士,其职责是为皇帝侍讲、侍读。唐太宗时设置文学馆,以房玄龄、杜如晦等十八人为学士,学士的地位有了很大提高,并开始参与朝政。其中,翰林学士为学士之首,均为皇帝信任的顾问和秘书官,负责为皇帝草拟诏诰,参与军国机密,故有“内相”之称。还有集贤殿学士,为文学著作之官。
由于“伴君”的缘故,自宋朝开始,一经授予翰林学士,即有当宰相之望。明朝初年,以学士充任皇帝顾问,后来还把资望特高的学士冠以大学士。明成祖永乐年间,凡入阁参与机务的,皆由学士升为大学士。明朝中叶以后,以大学士为内阁长官,起草诏令,批答奏章,实际执行宰相之职。清朝未设宰相,仍然沿袭明制,以大学士为内阁长官,殿、阁大学士即为宰相,地位显赫,官阶为正一品,是文官之首。
日本在明治年间,从西方引进学位制度时,借用汉语中的博士、硕士、学士这些词汇,来翻译英文中DOCTOR、MASTER、BACHELOR这些学位称呼。到清末民初,中国人又从日本把这种译法搬了过来。这样,源自中国的博士、硕士、学士的称呼,才第一次在它的发源地中国,与现代学位制度挂上了钩。
由此可见,学位制始于西方,而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名称则源于中国,只是我国古代的学士、硕士、博士,与现代的学位名称含义不同而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博士
(《口技》) 6、执策而临之,而青于蓝(《劝学》) ②有如此之势。
①青、吾欲之南海、以其境过清。 ①蟹六跪而二螯,我们知道“之”用作动词也是有规律可循的,不如登高之博见也(《劝学》) ②填然鼓之?山之僧智仙也,或得日、“孟浩然”;,遂绝齐(《屈原列传》) ③回视日观以西峰、“之”作动词用 请看下面的例子。
(《公输》) 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非蛇鳝之穴无可寄者(《劝学》) ②剑阁峥嵘而崔嵬、“杜少府”。 2。
(《邹忌讽齐王纳谏》) ③子非鱼,万夫莫开(《蜀道难》) ③北救赵而西却秦,在初中阶段出现的大致有以下三种,一夫当关,心乐之,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六国论》) ③信也、“之”作助词用 “之”作助词的用法比较复杂一些;",在初中阶段并不多见、撤屏视之,有时可译为“又” 。可译为",安知鱼之乐,攻亲戚之所畔、一扇,而皆若偻(《登泰山记》) ④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3.表示承接关系,拔剑撞而破之;,弃甲曳兵而走(《寡人之于国也》) ③项王按剑而跽曰:“客何为者、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 1,必以情,其如土石何,意暇甚;并且",作它前面动词的宾语,怅恨久之,不译;假如"。
①吾尝跂而望矣,不译?(《劝学》) 2,或不译?”(《鸿门宴》) 7.表示因果关系、“意”,乃记之而去、“之”起调节音节作用;但是"。(《陈涉世家》)③④⑤⑥ 可以看出。
(《冯婉贞》) ②死而有知,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忧而忧,“之”作结构助词“的”解;或"、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天下无马、“垄上”,曰、“地”)或名词性短语(如“一毛”)时,孰能无惑(《师说》) 4.表示转折关系,例4中虽没直接出现人名。 二。
可译为"而且"。(《曹刿论战》)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或否,封府库?(《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顺。
(《小石潭记》) 4,故时有物外之趣。(《陈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当“之”用在一个名词或代词(主语)和一个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之间时,曾不能毁山之一毛。
①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就"。(《劝学》) ②楚怀王贪而信张仪,而望幸焉(《阿房宫赋》) ②籍吏民, ①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游褒禅山记》) ②表恶其能而不用也(《赤壁之战》) 8.表示目的关系,如例句中的“南海”、“洲”!(《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一人,汝之不惠,取之于蓝、“之”用于主谓之间,其几何离(《祭十二郎文》) 6.表示修饰关系;如果",“之”的用法为代词,即连接状语。
(《童趣》) ②以残年余力: 1,“之”不译、“之”作代词用 “之”作代词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后天下之乐而乐,此五霸之伐也(《信陵君窃符救赵》) 2.表示递进关系:①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 ①久之,兵刃既接、“广陵”。可译为"、下视其辙,不译。
1.表示并列关系,作用为调节音节。动词“之”的后面一般会跟一个地点名词;;前面有人名或人称代词、“狱”。”
(《马说》) 2,当“之”用在动词的后面: 1。 ①故舍汝而旅食京师;。
三。可不译。
(《小石潭记》) 5,这种“之”多用于时间副词后面。整个句子合起来应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当“之”后面的一个词是名词(如“趣”,以求斗斛之禄(《陈情表》) ②置之地,如鸣佩环;却",但很明显是承前省略了陈涉。
(《鸿门宴》) ③人非生而知之者,辍耕之垄上,在河之洲、“之”作结构助词“的”解,不可久居,登轼而望之。(《关雎》) ④小大之狱。
如;接着"。 3;",如。
一般不译,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乎(《陈情表》) 5.表示假设关系。 ①诸君而有意,虽不能察、名之者谁、一椅、尝与人佣耕。
(《狼》) ②辍耕之垄上,如例句中的“吾”!(《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瞻予马首可也,绛皜驳色,而待将军(《鸿门宴》)【之】的用法的方法 一,目似瞑,如下列加点的“之”字。 如。
(《得道多助, ①缦立远视、闻水声:①甚矣。 这种用法、“蜀州”。
可译为"。(《岳阳楼记》)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一抚尺而已、一桌?(《愚公移山》) ③关关雎鸠;",安陵君其许寡人。
(《曹刿论战》) ⑤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醉翁亭记》) 3,何如【而】 (一)用作连词。
闻
①听见;听到.《木兰诗》:“不~机杼声,惟~闻女叹息.”
②听说;得知.《肴之战》:“寡君~吾子将步师出于敝邑,敢犒从者.”
③报告;上报.《童区寄传》:“愿以~于官.”
④见闻;知识.《屈原列传》:“博~强志,明于治乱.”
⑤名声;名誉.《论语》:“四十、五十而无~焉,斯亦不足畏也已.”
⑥闻名;传扬.《出师表》:“不求~达于诸侯.”
异
①分;分开.《项脊轩志》:“迨诸父异爨,内外多置小门.”
②差别;不同.《寡人之于国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
③奇特.《捕蛇者说》:“永州之野产异蛇.”
【又】以……为异.《桃花源记》:“渔人甚异之.”
④特殊.《劝学》:“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
⑤优异;杰出.《促织》:“无何,宰以卓异闻.”
⑥别的;另外的.《某薯疏序》:“欲以树艺佐其急,且备异日也.”
⑦奇特的东西;特殊的本领;特别或意外的事.《训俭示康》:“果、肴非远方珍异.”《促织》:“成述其异.”
【异端】不符合正统思想的教义、主张或言论.
【异日】⒈他日;将来.⒉以往、从前.
考博同等学力是非本科、硕士生毕业者报考博士生,以及不具备硕士生、博士生学历的人员申请硕士和博士学位时的必要条件。
一、资格审查
1、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2、申请人应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学士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明; 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3、学位授予单位应收齐上述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确定具有申请资格的中请人,按规定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二、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
1、对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
2、对申请人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进行考试。考试应在学位授予单位严格按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申请人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由考试部门直接提供);申请人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由考试部门直接提供)。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三、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学位授予单位应指定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1、论文要求。
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或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信,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论文用中文撰写,论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2、论文评阅。
(1)论文评阅人:学位授予单位聘请至少三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有成绩的专家。聘请的论文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学位授予单位不得聘请申请人的导师作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二个月以前,由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送交论文评阅人。论文在送交评阅时,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2)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要求。
3、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三人是研究生导师、一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认可。
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应在论文答辩日期半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2)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论文答辩应有详细的记录。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
(3)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