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产业: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新引擎20世纪90年代末兴起于发达国家的创意产业,在新世纪的中国掀起了一股旋风,成为近年在各类媒体上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相关的创意机构、创意产业园区在全国各地风起云涌;政府、企业、社会各界倡导、参与和助推的热情高涨;有关创意产业、创意经济、创意城市等新概念的学术探讨也方兴未艾;······。这些热潮的背后折射出创意产业在中国经济战略转型中的积极意义与重要功能,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创意产业是驱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新引擎。 创意产业的缘起与本质特征 何为创意产业?创意产业是不是产业?这些基本概念问题在学术理论界至今还存在争论,否定派认为,创意自古就有,并存在于各行各业,在产业分类中无法归类,创意产业是一种概念炒作,不能称之为产业;还有些学者认为,创意产业即文化产业,只不过是用了一个新名词而已;倡导者认为,创意产业已经从其他产业中独立出来,是在全球经济进入以知识为核心竞争力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并蓬勃兴起的新型产业。笔者认为,创意产业脱胎于文化产业政策,又超越文化产业,其本质特征是产业发展的一种创新模式。 脱胎于文化产业政策 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ies)作为一个专有名词正式出现在文献中最早可追溯到英国文化媒体体育部1998年11月发布的 “创意产业图录报告”,报告对创意产业作了如下定义:“源于个体创意、技巧及才能,透过智慧财产权的生成与利用,而有潜力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的产业。”与文化产业相关的产业部门成为早期创意产业的主要内容,英国对创意产业的定义也成为之后各个国家和地区确立创意产业发展战略的标杆。从创意产业缘起的背景来看,它是一种与文化紧密联系、自上而下的发展策略,是政府促进本地经济、文化、社会进步甚或成为国家优势的产业政策。 超越文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