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2了解具体情况一定要自己去跑.3北京师范大学这个专业没有专门的参考书,参考以前几年的就行。4大一准备太早,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篙也,你现在需要踏实准备的就是信息+基础,应试的东西少些。5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应用心理学专业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与辅导方向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对大学就业指导工作提出的专业化、信息化、全员化和全程化要求,为加强各高校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面向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提升从业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北京师范大学受教育部委托,决定从2007年起,在应用心理学专业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与辅导方向,以单独考试形式,面向全国各高校和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人员,招收和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和方向 应用心理学专业 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与辅导方向。 二、招生对象 全国各高校和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人员。 三、招生人数 30-40人。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在高校或省级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三年以上,学习结束后愿意继续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及生涯发展辅导工作;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四年或四年以上(截止2007年9月1日)且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4.得到所在单位推荐,能够保证学习时间,且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五、考试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0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网址:)提交个人报名信息。提交信息时注意: ①报考学校选择:北京师范大学(代码:10027),报考点选择:北京师范大学(代码:1127)。 ②报考院系所选择:心理学院。 ③报考专业选择:应用心理学(代码:040203)。 ④由于网上报名系统中没有“职业生涯发展与辅导”这一方向,研究方向请统一选择:04心理测量与咨询。 ⑤由于网报系统中没有单考科目,考试科目请选择统考科目(即政治—英语—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我校将按照本简章公布的考试科目(即“政治-英语-业务综合”)单独命题,安排考试。考生也应按照本简章公布的考试科目复习。 ⑥考试方式选择:单独考试。报考类别选择:委托培养。 ⑦考生必须在备注信息第一栏中填写:“职业生涯发展与辅导单独考试”字样。 若“报考学校”、“考试方式”以及“报考点” 填报错误,则该条信息作废,考生须重新登陆网站,注册新用户并填写信息。 2.网报成功以后,考生还必须根据北京市高招办网上公告的要求,通过网上支付报考费。 3.网上报名和交费成功的考生须于11月10日至14日到北京师范大学现场确认报考信息、拍摄电子照片。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网上报名号以及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完成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在11月24日之前将个人下述报考材料寄送到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邮政编码:100875;收件人:马瑞杰): (1)个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信; (4)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推荐信; (5)本人大学本科期间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有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本人近期科研成果复印件; (7)本人近年获得重大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8)个人自述一份,内容包括本人工作经历,参加本项目的目的及希望,在课程结束时准备完成的相关课题。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安排入学考试。 5.未成功缴纳报名费的,或者未现场确认信息、拍摄电子照片的,报名信息无效,不能参加入学考试。 考生应于12月20日以后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于2007年1月20日至21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参加入学考试。 六、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07年1月20日至1月21日。 2.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和业务综合,其中政治理论和英语考试满分均为100分;业务综合满分为300分。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业务综合包括就业政策和心理学导论两大部分内容。就业政策部分不指定参考资料;心理学导论部分参考资料:《大学心理学》,张厚粲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二)复试 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对符合复试基本条件的考生进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和复试名单我校将于2007年3月中下旬在网上公布(网址:),届时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 2.复试内容和方式:以面试为主,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复试期间还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和思想政治状况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八、培养方式 学制3年。 学员主要采取半脱产方式学习。学习的形式包括:面授、自学、有督导的实习和毕业设计。集中面授时间暂定为假期。 九、毕业、学位授予及就业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培养计划规定的业务课程学习和教学科研实践,成绩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发给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学员的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不迁转个人户口和档案,毕业后须回原工作单位就业。 九、学费 每位学员学费共计万元(不含住宿费)。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5。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06年9月 6,不要在这里发问了,躬身去做吧!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