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财务管理模式的实证研究和理论分析2006-9-12 【大 中 小】【打印】摘 要: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趋势,跨国公司在全球经济中越来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面对这一日益庞大的队伍,由此引发出一系列的问题。在这些与跨国公司有关的问题中,跨国公司财务管理模式问题,成为跨国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理论界关注的焦点之一。鉴于跨国公司财务管理模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对跨国公司财务管理模式进行了中外国际比较,事实上,在各种模式下都有成功的例证。而跨国公司在选择其财务管理模式时,需要从全球长远的角度分析现在与未来的环境、企业的优势和劣势,把财务管理模式的确定建立在坚实的理论基础上。关键词:跨国公司 财务管理模式 分权 集权一、跨国公司财务管理模式的实证研究跨国公司的财务活动涉及母国和东道国,其财务管理模式,一方面反映跨国公司与母国、东道国之间的财务关系;另一方面反映跨国公司总部与各子公司之间的财务关系。我们这里只讨论跨国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模式,即跨国公司总部与各子公司之间的财务关系。一个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模式不是由财务部门独立设计的,而是跨国公司管理模式在财产部门的具体体现。根据集权与分权的程度,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模式有以下三种类型:分权式、集权式和混合式。(一)分权式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子公司财务上是相对独立的,其经理一般拥有较多的财务决策权,子公司的业绩用其所在东道国的货币评价。国内的跨国公司在财务管理上基本上都是采用完全独立的分权模式,即各分、子公司负责自己的财务核算与财务管理,集团一般只对下属跨国公司进行工作指导,并在一定时期组织对下属公司进行事后的审计。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国外大多数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基本上与我国目前的这种管理模式相似。多数人认为,由于新经济是创新型经济,是强调个性的经济,为了充分发挥子公司的积极性,应对激烈变化的市场环境,必须对子公司加大放权的力度,更多地实行分权式管理。在这方面成功的例子是美国的IBM.众所周知,IBM是生产计算机的著名大型跨国公司,在世界100多个国家设有子公司。它是世界上第一家因研制电脑而获得巨大发展的企业,其主要产品反映当代尖端技术发展水平。但是20世纪70年代末,IBM遇到国内同行、日本及欧洲经济共同体计算机制造厂商的严峻挑战。它在计算机行业的霸主地位岌岌可危。为应对这一形势,IBM加大了产品开发力度,于1980-1983年期间在跨国公司内部先后建立了15个专门从事开发小型计算机新产品的风险组织。这些组织被称为“独立经营单位”或“特别经营单位”,是自主权较大的单位,在产销、财务、人事方面都有自主权,甚至可以设立自己的董事会,自行筹集资金等,总公司除提供必要的资金和审议其发展方向外,对其经营活动一律不加干涉,这些风险组织自主权大,开发新产品速度快,很快开发并生产出了商品化的个人电脑,大大增强了IBM在小型机方面的竞争能力。与此同时,IBM总部将分布在世界各国的131个子公司按地区改组成8个地区事业体。对地区事业体采取分散化管理原则,使他们在开发、生产和销售等方面比原有子公司具有更大的经营自主权。对新建的亚洲和太平洋集团的战略中心(日本IBM)在组织上和经营上给予完全自主权。由此可见,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的最大优点就是子公司的灵活性强,它能根据市场的变化迅速作出反应,从而保证了其财务决策的及时性和合理性。通过分权,母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将得以分散,母公司的管理者也将有时间和精力进行集团发展的战略管理。分权还有助于培养子公司的资金成本意识和风险意识,使之更谨慎地分配和使用资金。但分权模式也有其不足之处:各子公司财务管理各自为政,缺乏一体性;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不讲配合,缺乏全面性;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监管不力,缺乏有效性。这一切都会影响跨国公司整体财务目标的实现。因此IBM的成功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不能由此得出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就是跨国公司所要采取的最佳模式的结论。(二)集权式在这种管理模式下,母公司负责筹资、投资和分配的决策,财务政策的制定及财务人员的安排,国外子公司享有很少的决策权,主要是执行和贯彻母公司统一的财务政策。子公司的业绩用母公司的会计体系和母国货币进行考核评价。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体现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全过程控制的观念。通过集权,母公司能够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规范,使母公司的决策在子公司得以贯彻执行,从而有利子公司整体优势的发展。信息技术、网格技术的发展使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信息交流变得更加快捷和方便,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的弊端———信息的不对称性能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克服,母公司实行集权式管理具备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因此,有些跨国公司的集权管理不是在削弱,而是有进一步强化的趋势。特别是1993年以后,在全球掀起以BPR(业务流程重组)为主要内容的管理革命风潮后,全球绝大多数大型集团(全球500强中的80%以上)几乎都进行了跨国公司业务流程重组,并建立了集中式财务管理模式。以美国杨森制药集团(在中国设有西安杨森)为例,其财务管理模式是一个二级的集中管理模式。设在各地或各国的子公司,在本地将财务与业务数据输入后直接通过远程通讯传递到集团总部,集团总部按不同的岗位职责分别设专人进行审核,审核后进行记账处理。业务正常进行均以年初预算为依据,非常规性的成本或费用支出均要申述理由报集团批准后执行。可以说公司总部完全掌握和控制各地公司的业务与财务信息,各地公司按当地本位币进行财务核算,总部则可以按不同的货币进行记账处理,并进行各种成本与收益的比较分析,同时可以随时生成合并报表,掌握整个集团的财务状况。综合有关实证可见,新经济对跨国公司实施集权式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不但可以使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而且使集权式财务管理的缺陷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弥补。对于大多数跨国公司来说,仍会通过强化集中财务管理模式,保证跨国公司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跨国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但集权制也有明显的缺陷:母公司集权后,子公司往往灵活性较差,不能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迅速作出反应;而且,过长的信息传递时间也影响了母公司决策的及时性。因此,对产品创新周期要求极为迫切的高新技术产业的跨国公司,分权管理的程度可能会逐渐扩大。(三)混合式这种管理模式是集权式和分权式相结合的产物,重大的财产决策权集中在跨国公司总部,而日常的财务决策权由子公司掌握,母公司总部的财务专家只向子公司提供指导、咨询和信息服务。根据母公司权力集中程度的不同,这种管理模式又可分为集权为主、分权为辅和分权为主、集权为辅两种形式。集权为主、分权为辅的模式主要体现了集权制的优点,同时还能部分避免由于权力过度集中而造成的下属企业缺乏积极性和活力的现象。它有利于母公司对各子公司实施有效的控制,尤其适用于处于发展初期的跨国公司。而分权为主、集权为辅的模式则应是发展已相对成熟,并且规模较大的跨国公司的选择。这种模式不但体现了分权制的优点,而且加强了集团内部的协调。二、跨国公司财务管理模式的理论分析(一)信息不对称和代理成本确定最优财务管理模式需衡量由信息不对称、不完全引起的错误决策成本。实行集权的财务管理模式,总公司对成员公司面临的情况很难全面掌握,因此,信息不对称引起的成本很高;反之,实行财务分权,缺乏信息引起的成本则降低。确定最优财务管理模式还要考虑由财务主体目标不一致引起的代理成本。实行集权的财务管理模式,容易协调和控制总公司和成员公司的目标,进而由目标不一致引起的代理成本降低;反之,实行财务分析,则由目标不一致引起的代理成本升高。由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进步使得信息传递更为简便,成本降低,进而缺乏信息引起的错误决策成本大大降低,从而导致财务管理模式趋向集权化。(二)核心竞争力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据核心竞争力来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实现财务资源的优化配置是财务管理模式的典型体现,而优秀的财务管理模式也为企业建立和发展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获取持续竞争优势提供有利的支持。为了保证跨国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母公司通常要对那些与集团核心竞争力、核心业务密切相关的经营活动实施高度的统一管理与控制;对于那些与集团核心能力、核心业务关系一般甚至没有影响的成员企业,往往实行分权管理。一般地,集团总部对核心企业和控股层企业的控制明显要严于参股层、协作层企业。(三)价值链波特教授认为企业每项生产经营活动都是其创造价值的经济活动,那么,企业所有的各不相同但又相互关联的生产经营活动,便构成了创造价值的一个动态过程,即价值链。公司不同的联合方式对其价值链有着不同的影响,进而创造不同的价值链优势。跨国公司按其联合方式不同可分为:横向型跨国公司、纵向型跨国公司和混合型跨国公司。横向型跨国公司内部的各成员公司无论在产品、组织结构和行业上都非常相近,甚至完全相同,适合采用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纵向型的跨国公司已开始涉及多元化经营,即跨部门经营,而各成员公司的经济效益又有较强的相关性,适合采用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模式。混合型跨国公司的各成员公司之间在生产和业务上彼此相关性不强,甚至完全不相关,适合采用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四)企业生命周期企业生命周期理论认为,企业分为孕育形成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等阶段。在孕育形成期,实行分权式财务管理,因为控股公司总部缺乏足够的资金来源和财务专家,往往较多地将财务管理决策权下放给子公司经理。在成长阶段,实行集权式财务管理。因为控股公司有了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多的财务专家,就要集中重要的财务决策,并通过信息交流和规定的报告程序,来统一管理和协调各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入成熟阶段,通常将集权和分权相结合。因为控股公司的管理通常面临两难境地:一方面,子公司经营的规模和重要性需要加紧控制其财务决策;另一方面,由于子公司增长所引起的财务选择权不断增多,这使得控股公司无力也无需对每项任务决策都进行控制。(五)管理跨度根据管理跨度理论,管理者受其时间和精力等限制,在企业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后,就有必要实行分层次的授权管理。因此,当跨国公司规模不大,经营范围较小,业务比较单一,子公司数量不多,而集团内部关系较为简单时,财务管理就可以相对集权;而若跨国公司规模较大、经营业务多样化,或子公司数量较多、从而集团内部关系较为复杂,母公司难以统一管理子公司或统一管理的效率过低,那么,就会采取相对分权的财务管理体制。(六)权变理论所谓权变,即权宜应变。由于市场和企业的外部环境越来越变幻莫测,企业就需要不断变更自己的管理方式来适应这种变化,权变管理于是应运而生。其特点就是随着环境的变化而采取相应的管理方式。因此,又被评为以现实为中心的管理方式。所以,如果子公司面临的外界环境变化大,宜采用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除了运用以上讨论的几个理论外,跨国公司在设计其财务管理模式时,还应该结合其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考虑跨国公司的股权结构、发展战略、生产技术特点、地理分布、产品种类、企业文化、市场竞争等因素。参考文献:1.王斌。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现代财务理论前沿专题[C].大连:东北财大出版社,20002.薛媛媛。论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及其选择[J].技术经济,2003(2)3.石连运。论新经济对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影响[J].齐鲁学刊,2002(5)4.徐国华,张德,赵平。管理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5.[美].陈小悦译。竞争战略[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7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远未结束,而我国跨国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着各种问题,须提升其风险管理水平以应对此次危机。本文首先对中国跨国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分类分析,然后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这两个密切关联的范畴进行了逻辑的统一,并借鉴国内外相关论述对中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内部问题进行了探讨。最后本文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中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内部问题
一、引言
对全世界而言,跨国公司是国际经济的行为主体和世界经济增长的引擎。根据目前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的统计,跨国公司年生产总值占整个世界生产总值的50%,它们控制了世界生产的40%,国际贸易的60—70%,国际技术贸易的60—70%,对外直接投资的90%;对一个国家而言,跨国公司是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培育和发展中国跨国公司是我国政府提出的“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使我国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的转变和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的数据统计,中国大陆已有2000家跨国公司母公司,海外分支机构有万家。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虽然没有继续蔓延加剧,但也远远没有结束,这导致世界经济剧烈的变动,跨国公司的经营环境不断恶化。多数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风险管理已经步入全面风险管理阶段,《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已有40%实施了全面风险管理,有30%实施了部分风险管理。虽然中国跨国公司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和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相比而言,其风险管理仍处于风险管理的策划实施阶段向部分风险管理阶段的过渡过程之中。“企业风险管理现状调查”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包括各类跨国公司的我国企业还处于风险管理建设的初级阶段:有71%的企业只是建立了一定的风险管理流程,但流程缺乏相互的约束机制;有的企业“已建立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但体系尚未全面开始运作”;另外还有的企业“没有建立风险管理方法和制度,风险的防范只依赖于员工的责任心和个人行为”。面对此次危机的冲击,世界企业500强类跨国公司尚且力不从心;我国的跨国公司须减少其风险管理过程中不利因素的影响,进一步提升其风险管理能力,以应对此次危机。
二、中国跨国公司的风险分析
分析和识别风险的范围和类别,是跨国公司实施风险管理的基本前提。我国跨国公司从事跨国经营活动,所面临的是与国内完全不同的、更为复杂的、全球化的不确定性约束。从不同角度出发,按照不同的标准,对我国跨国公司面临的风险可以采取不同的分类法分析。本文以目前学术界普遍采用的风险分类法并结合Miller风险一体化管理的研究框架来进行分类分析:即按照风险的可控程度,将我国跨国公司面临的风险分为跨国公司自身几乎无法控制的一般环境风险(宏观环境风险);跨国公司自身虽然不能控制但可以施加影响以改变风险影响程度的行业环境风险(中观环境风险);跨国公司自身可以控制的企业变量风险(微观环境风险)。
(一)宏观环境风险(一般环境风险)
宏观环境风险或一般环境风险是指那些影响各行业跨国经营环境的因素,包括一是政治风险,即指政治不稳定性与政治制度的主要因素变化相联系,其中的因素包括政治稳定性、意识形态等内容。二是政府政策风险,指影响商业环境的政府政策的不稳定性,其中包括无法预期的财政和货币改革、政府规章制度的变化以及收入汇出限制等。三是宏观经济风险,指包括经济活动水平、价格水平、汇率和利率水平的不确定性波动;四是社会风险,指当人们面对与他们自身价值观不相符的信仰和价值观时,可能会产生社会危机。社会风险可能是政治风险的前身,当然两种风险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利益相关者集团——社会和政府。五是自然条件风险,是指影响经济产出的自然现象。如地理位置因素对跨国公司国际化区位因素选择的影响。六是文化风险,学者何曼青认为,不同的文化背景决定了供应者、竞争者、顾客与跨国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的方式和偏好,以及与跨国公司进行竞争的战略、策略和技巧,同时还到跨国公司的其国际经济合作2009年第8期他环境因素如政治、法律、经济等发生作用。
(二)中观环境风险(行业环境风险)
中观环境风险或行业环境风险是指各行业内影响跨国经营的因素。一是投入物市场风险,指围绕着获取充足数量和质量的投入物,并投入到生产过程中的行业不确定性,主要包括技术、原材料品质、数量和价格等。二是产品市场风险,是指对行业产出需求无法预料的变化。这种改变可能因为消费者品味的变化,因替代品的可获取性的变化,因互补品供应的变化,或者因国内外政府政策对进口货物的不可预知性需求变化而变化。三是竞争风险,指由于无法预测产品市场中可获取的产品数量和类型,企业可能遭受来自同行业厂商的竞争压力,主要包括竞争者的价格、经营战略、其选择的市场的不稳定性,以及对本国和外国新进入者的威胁。四是技术风险,Miller认为技术创新影响着一个行业的产品或生产过程,同时也对这个行业构成了威胁,因为它可能会使行业内已经建立起的竞争和协作模式产生混乱。学者许晖认为技术风险还应包括由于跨国公司在行业个某些方面的技术领先性,导致专有技术有可能遭到窃取和非法占有的可能性。
(二)微观环境风险(企业变量风险)
微观环境风险或企业变量风险是指企业自身可以控制的,影响跨国经营的因素。一是生产风险,指跨国公司生产运营的不确定性,包括劳动力不确定性、公司投入物供应的不确定性以及生产不确定性。二是责任风险,指跨国公司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因担负产品质量、环境污染、人身安全等责任而面临的风险。三是研发风险,Miller称研发行为的不确定性结果就是对当公司投资于研发过程中出现的完成项目及项目产出特性的时间框架的不确定。四是信用风险,指企业面临的应收账款回收等涉及资金回收的问题。五是行为风险,指公司管理者或员工的本位主义行为,Miller在研究中认为,公司层面风险中的行为风险与公司内的代理关系有关。六是人力资源风险,或称劳动力不确定性,指员工生产率的变化、训练员工的有效性、员工和工会问题等风险。七是交易风险,指汇率风险对特定的、可识别的外币交易的现金流所产生的影响。八是投资风险,即跨国公司投资于东道国面临的经济状况、政治条件和政府政策的持续不确定性的集中体现。九是财务风险,指在跨国公司各项财务活动中,由于内外部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作用,使财务系统运行偏离预期目标而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机会性或可能性。
三、中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的内部问题
根据统计资料显示:有50%的企业风险来源于企业各级管理层,有30%的企业风险来源于自企业员工,只有20%的企业风险来源于企业外部。因此,分析企业风险管理的问题必须从企业风险管理的内部问题入手。与我国跨国公司的微观环境风险(企业变量风险)不同的是,风险管理的内部问题应该是微观环境——企业变量的核心因素,这同时也是与《内部控制——整体框架》(Inter, nal Control Integrated Frame—work,ICIF)框架和《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Integrated Framework,ERM)框架的内部问题都密切关联的核心因素——“内部环境”。
继美国发起机构委员会(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COSO于1992年发表《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报告之后,又于2004年9月发表了《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与ICIF相比,由于ERM是ICIF某种程度上的拓展和延伸,这暗示着现代企业管理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有密切的相关性。学术界对于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这二者的关系持两类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风险管理包含在内部控制中,理由是ICIF中将风险评估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要素;第二种观点认为内部控制是风险管理的一部分,理由是ERM在借鉴ICIF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并在框架中明确指出风险管理包含内部控制。鉴于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二者的特殊关系,以及我国学者还没有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进行逻辑统一并运用于跨国公司这一特殊企业组织。因此,可以将ERM框架与内部控制框架进行逻辑统一,然后再来分析我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的内部问题。
从COSO的ERM框架来看,企业风险管理包括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等八个相互关联的构成要素。由于“内部环境”影响着企业风险管理战略和目标的制定、风险的识别和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体系以及监控措施的设计与运行,因此根据ERM框架,可以确定“内部环境”就是企业风险管理的核心因素,它是所有其他构成要素的基础;从国内外权威机构发布的内部控制框架的时间顺序来看,在1988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会计准则公告第55号》(SASNO,55)公告中,提出了内部控制结构由三部分组成,它们是控制环境、会计系统、控制程序。该公告首次将控制环境正式纳入内部控制范畴,凸显对环境控制的重要性认识。1992年美国COSO发表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ICIF)在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提出的内部控制系统由五部分组成: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2007年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中提出,内部环境是影响、制约企业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的各种内部因素的总称,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美国的SASNO,55和ICIF都始终把“控制环境”放在首位,说明其居于整个内部控制的核心地位;结合我国的基本规范可以看出,内部控制中强调的“控制环境”主要是指对企业内部环境的控制上,强调的是内部环境问题,这与ERM框架中强调的“内部环境是企业风险管理的核心”实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对我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的内部问题分析就应该从我国跨国公司“内部环境”的内容要素人手。ERM框架、SASNO,55、ICIF和基本规范关于内部环境的内容要素的提法各有差别但是基本上一脉相承的,概括起来,内部环境的内容要素主要包括企业文化、治理结构、内部监督和管理方法等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的不利因素构成了其风险管理内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从企业文化角度来看:我国跨国公司缺乏科学的、统一的风险管理价值观。
一方面,风险管理理念是风险管理价值观的核心要素,而我国跨国公司管理者和员工的风险管理理念都存在非科学性。COSO报告曾明确指出,企业里的每个人对企业风险管理都有责任。但是,我国多数跨国公司的管理者的风险管理理念落后,导致其行为常常凌驾于风险管理规则之上,甚至有一些管理者还存在道德风险问题。这些跨国公司的员工工作时只凭领导意识办事,对风险管理的准则和制度也是一种选择性遵守。另一方面,我国跨国公司整体缺乏统一的风险管理价值观。近年来我国跨国公司的风险管理意识得到了一定的增强,但仍缺乏将风险管理意识上升为统一的风险管理价值观。这集中体现在,我国跨国公司母、子公司风险管理价值观的不统一。母公司的管理人员往往认为整个跨国公司的风险管理就是各个子公司各项制度、规章的统一和各方面资料、数据的汇总,忽视了研究子公司的业务营运风险及其与跨国公司整体风险的相关性;同时,子公司的管理人员也仅仅认为只要遵照母公司的规章制度即可,忽视了应与母公司形成互动式的风险管理。这种不统一的、非互动式的风险管理导致跨国公司整体风险管理能力长期低于应有的水平。这反过来又会加深子公司对母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的怀疑,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二)从公司治理结构角度来看:我国跨国公司的治理结构不规范。
企业风险管理的建设及有效运行,有赖于企业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然而,我国跨国公司虽然形式上也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具有了现代企业的形式,但远未达到内部权力相互制衡的效果,这是导致企业“一把手”的行为凌驾于风险管理制度之上的根本原因。问题最为突出的方面表现在:股东大会流于形式、董事会作用严重弱化、监事会的权力虚置。
首先,我国大多数跨国公司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其大多由国有企业股份化、集团化改造而成,政府在公司形成过程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股权过于集中,国有股“一股独大”,使股东大会流于形式。这使得我国跨国公司占比重最大的国有跨国公司风险管理设计与实施的依据不明,不能充分代表全部产权人的利益,造成终极所有国际经济合作2009年第8期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其次,我国国有跨国公司股东会(国资委)和董事会的公司法地位很高,但实际上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任免权,均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代为行使,这使董事会对经理人员的监管作用难以发挥。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上被悬空,在地位上被下置,充其量只有具体经营事项的部分决策价值和应付外部监管的形式价值。这使得公司管理当局长期处于一些政府官员的直接干预之下,董事会不可能对政府的不当干预进行法律上的阻隔。因此,外部行政风险在这种董事会的构架下无法防范,从风险成因上来讲,这种权力缺陷是我国国有跨国公司各类风险事件发生的主要诱因。再次,我国跨国公司监事会的作用被严重弱化。2006年版《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但《公司法》却只规定了监事会的职权规定,却并没有明确它到底对谁负责,监事会地位尚不明确。在实践中,由于监事对董事会的依附性较强和缺乏监督手段,其主要职责限于事后的检查,基本不具备实时监控的职能,“监事会不监事”的现象比比皆是。 (三)从内部监督角度来看:我国跨国公司的内部审计不到位。
风险管理过程必须被施以恰当的监督。通常,企业的专项监督职能由内部审计来完成,内部审计是风险管理内部监督的主要内容,其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风险管理的效果。而我国跨国公司的内部审计大多是应国家审计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国家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在行政上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在业务上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由于这种审计制度的建立带有明显的外部政府压力的倾向,会导致以下问题:监事会内部审计模式的低效,内部审计局限于财务职能,内审人员缺乏风险管理的专业知识。
首先,我国跨国公司一般采取的是以监事会为中心的内部审计模式,而监事会往往只有监督权和建议权,对董事和经理并没有直接的制裁权,一般要通过股东大会才能执行,从而在客观上削弱了监督效率。有实证研究表明,监事会领导的内部审计模式的公司规模最大,但公司业绩最差。其次,我国跨国公司的内部审计仅是作为一个财务领域的职能部门,重点集中在检查会计报表等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上面,很少触及经营管理的其他领域,没有发挥出世界500强公司的风险导向型内部审计对风险管理做出整体的分析、评价以及建议。据调查,现阶段我国企业有的被调查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在风险管理中不发挥任何作用;再次,世界500强公司实施的风险导向型内部审计,对具体实施人员有着很高的要求,要求他们精通于常规的审计程序的基础上,还应该具备风险管理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当前,我国跨国公司的内部审计人员大都是财会人员出身,其中少有接受过风险导向型内部审计的专业训练,缺乏相关的知识与经验,因此难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从管理方法角度来看:我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方法较为落后。
据ERM所述,企业风险管理各环节都需要一定的方法来支持。首先,跨国公司是一个多分支的组织系统,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信息常常是不对称的,这可能会产生子公司提供不完全信息、虚假信息和延缓信息的提供等行为,而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直接影响到风险管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由于我国多数跨国公司内部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的滞后,导致其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不能形成有效的风险管理信息共享与互换,甚至有的子公司的下属部门即便发现了风险也没有相应的渠道向母公司汇报。其次,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等先进计量方法进行风险管理相比,由于风险管理信息上的不完全等各种现实原因,我国多数跨国公司还仍是采用定性分析等较为落后的方法进行风险管理。这直接导致我国跨国公司不能准确地预测风险、识别风险和评估风险,进而影响我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中国跨国公司风险管理内部问题的对策
(一)培育风险管理的企业文化环境。
从本质上讲,企业风险管理是培育在一种文化背景下具有统一认知和行为的模式。因此,我国跨国公司应将风险管理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并贯穿企业文化建设始终,以培养和加强管理层及普通员工科学的、统一的风险管理价值观,并自觉地落实风险管理的各种准则和制度到日常各项工作中;要通过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将风险管理自然渗透到母公司和子公司以及跨国公司的各个业务单元、各个岗位和各个工作环节,使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在开展每项业务时都要考量上、下游风险及其相关性因素,以形成防范风险的互动式风险管理。在营造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环境方面,我国跨国公司可以依靠书面形式的行为准则和规章制度来规范员工的行为,可以举办针对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培训,还可以在企业内部组织包括普通员工在内的风险管理工作内部评价,形成一个开放的风险管理文化环境,以发现更多的隐患。
(二)改进公司治理结构。
有研究表明,只有建立以科学的现代治理结构为基础的权力产生和运行机制,才可以理顺企业内部的各种权力结构,提升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首先,在股东大会建设方面,要使股东大会真正成为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机构就要完善征集股票表决权办法和分类表决制,并通过一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中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权力。其次,在董事会建设方面,一是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发挥其在决策中监督,在管理中监督的作用,并使独立董事的收入不与所任职的企业直接相关,防止独立董事作用异化,最终达到防止大股东操纵董事会。二是在董事会内部设立专门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使董事会通过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与推动作用,来实现企业的风险管理战略。三是针对我国国有跨国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上被悬空的问题,在现有组织人事管理体制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国有跨国公司应在治理结构上要利用权力整合与制衡原则,将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和国资委“设定”为两家不同的“股东”。组织人事部门以人事权力为基础享有“股东会”的部分权利,包括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和董事会高管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兼主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的两名董事高管间接任命权(依公司法应通过国资委履行董事任命,因为国资委是法律上的唯一股东):国资委以资产管理权为基础,经组织人事部门的授权,享有部分人事任免权利,包括任命董事总经理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这样就可以在董事会层面产生了权力的制衡效果,同时没有回避实际治理过程中的干部管理权问题。最后,在监事会建设方面,必须保证监事会责权利的完整性,应从相关法规和制度上规定监事会履行职责的人员编制、资金来源,确保监事会责权利的落实。同时,强化监事会权力和责任,并通过相关的实施细则或条例、办法对监事会的职责予以细化,明确监事会失察的法律责任,使风险控制真正落到实处。如果能建立起监事会领导下的风险管理制度,通过事前介入、事中参与和事后监督也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风险。
(三)强化内部审计。
鉴于我国跨国公司还处于建立风险管理流程的阶段,其内部监督的主要内容——内部审计并没能在风险管理中真正发挥出作用。因此,现阶段我国跨国公司的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中应定位于建议者、协调者和监督者的角色,主要通过管理咨询和建议、管理协调和管理监督途径来参与风险管理。首先,对于内部审计模式,由于监事会的非有效监督,以监事会主导的内部审计有职能缺陷。审计模式可以调整监事会领导内部审计为以董事会领导内部审计。实践证明,董事会领导内部审计,在发现问题及时性、信息传递速度方面的效率较高,对提高风险管理决策科学性和风险管理效率非常重要;其次,对于内部审计职能,由于我国会计标准的变化,现代企业的财务资料操作会越来越规范,企业所有者真正关心的是如何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如何有效防范风险。这就要求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必须从传统财务领域的“查错防弊”扩展到企业内部的管理、决策及效益服务等企业经济管理和业务活动的各个层面、各个方面,内部审计的职能也应从审查的监督向评价、咨询、建议和协调等方面拓展;最后,对于内审人员的素质,内审部门要努力按照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协会审计准则的要求建立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强化审计的风险管理意识,提高内审人员的业务素质。其途径的选择,包括多专业地选拔内审人员,优化内审人员的知识结构,注重对其综合能力(审计、风险管理等)的培养和考核,加强对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必要时可成立有关业务方面的专家小组,参与内审工作等等。
第四,建设先进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
为了能降低我国跨国公司的母公司与子公司等各级信息的不对称程度,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首先,从信息流动方向来看,我国跨国公司应确保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相反方向的信息流动均畅通;其次,从信息沟通渠道来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中需要沟通的信息必须以一个有效设计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作为沟通渠道来传递这些信息。各级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和传递各个风险信息,整个跨国公司最高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沟通渠道中关键性的角色应将这些信息汇总并处理;最后,从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性来看,真正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在准确地对风险值做出计算的同时,还能够实现事前与事后相结合,对已经避免的风险进行追踪,对正在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等。具体来讲,母公司必须在整个跨国公司内部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一是建立覆盖整个跨国公司经营全过程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固定化业务流程等,实现企业运营业务信息向风险信息的自动转换。二是建立涵盖整个跨国公司风险管理各个流程的风险预警分析系统,即采用现代风险管理技术——模型计量等风险管理方法,量化风险指标、收集风险预警重要信息,预测企业发生各种风险的可能性及其大小。
员工全球化企业管理沟通工作的对策论文
摘要 :全球化时代,企业的员工来自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如何管理多元化背景下的员工队伍,是企业管理者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本文主要介绍了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对于全球员工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
关键词 :全球化;全球员工;跨文化管理;管理沟通
一、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分析
20世纪90年代以来,人类进入了信息和知识经济时代。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加快和全球化的到来,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不断发展,直接推动了许多国际化企业的形成。这使得企业内部员工结构日趋复杂,所以对实行跨文化管理和沟通显得尤为重要。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坚持实施“走去去”战略,并在2001年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一步开拓了国际市场,推动了我国企业国际化。许多企业开始进行跨国投资跨国并购,这也使得对全球化员工的管理变得尤为重要。跨国公司的管理人员要对不同地区的员工进行管理,必须要清楚自己所处的环境,才能更好的采取措施进行管理。主要是要注意以下几种环境:
一是政治与法律环境。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并且这些制度在不断变化,全球化管理者必须充分认识理解不同国家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差异。这主要包括国家政治体制,政治的稳定性,政府对外来经营者的态度,法律环境。
二是经济与技术环境。全球化的管理人员必须结合当地的经济技术环境制定相应的管理体制和措施对公司员工进行沟通和管理。主要包括当地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分布情况,科技人员的素质数量等。
三是文化环境。文化因素和政治因素不同,政治因素一般带有强制性,而文化因素具有习惯性。管理人员要充分了解自己所处文化环境,才能更好进行管理工作。
二、管理沟通中存在的障碍
1.语言障碍语言沟通障碍应该是最常见和严重的障碍了。一般来说,由于英语的普及和使用范围较广,跨国公司母公司越来越倾向于使用英语,母公司的语言选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子公司所使用的语言。但是语言本身具有复杂性,语言本身作为一种沟通工具,近年来已经成为全球化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即使使用英语,但各个国家的因为也存在一定差异,再加上许多跨国管理人员语言沟通能力差,这导致了文字的表述和翻译成了一大问题。在语言沟通中,比较鲜明的差异和障碍体现在对话的合理的方式和沟通语境高低不同,不同民族和文化背景下的人,在这两方面有明显差异。
2.文化障碍文化差异也会影响管理沟通工作。众所周知,文化具有多样性,不同国家在文化上虽然有很多共同点,但是也有很大的差异性,这样差异性就是跨国公司进行经营活动所面临的困难。例如,在公布一个坏消息的邮件中,英国人往往比较直接,开门见山提出坏消息,并乐于讨论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在结尾处表示道歉和遗憾。而亚洲的管理人员,在语言上则尤为含蓄模糊,有时甚至被认为是在逃避这个问题。这就是由于不同地区的文化差异性造成的。
3.价值观不同不同地区的员工,他们从小所处的文化环境有所不同,导致了他们对世界的认知能力和世界观有较大的差异。例如,西方注重个人主义,东方注重集体主义;东方人注重稳定和谐,西方人追求变化;西方人往往不惧风险勇于挑战,东方人往往喜欢规避风险;西方人主张合理的利己主义,东方人则注重为他人服务……世界观决定方法论,这些价值观的不同导致了不同地区员工在处理同一事件中有不同的方法,这往往也会成为一种沟通障碍。
4.认识障碍认识是指人们对现实的看法和认知,而这些看法和认知也会影响人们沟通和决策。例如,相对于亚洲和一些中东地区,西方管理人员往往比较尊重女性。到目前为止,仍然有些日本经理人把女性看做管理工作中的累赘。
5.非语言沟通不同非语言沟通是指通过握手,轻吻,面部笑容,站立姿势,眼神交往手势等方式交流沟通。例如在美国人们有手势“O”表示可以,但在法国则表示零钱或者无用的东西,而在巴西则表示低级庸俗。由于非语言沟通方式的差异,也可能在不同员工沟通交流和管理工作中造成误会,从而影响管理沟通工作。
三、解决工作障碍的对策建议
1.尊重文化差异最主要的就是要尊重文化差异。文化具有多样性,每个民族和国家的文化都有其特殊性。企业管理沟通工作工作中必须包容员工的这种文化差异,尊重其语言、文化、价值观念的不同。要充分认识到,文化差异的不同,并不一定就会是企业管理沟通工作中的障碍。当然,我们要辩证的看待这一问题,因为文化差异的存在会使企业充满活力和创新意识,对企业发展和管理提供不竭动力。
2.加强语言培训和学习正是由于语言沟通障碍的存在,使得管理沟通工作难以很好进行。所以,对员工和管理人员的语言培训就变得尤为重要。为了使得管理人员和员工上下级和同级之间可以更好的交流,必须对他们(特别是管理人员)进行语言培训。提高起沟通技能和能力,才能客服管理沟通工作中的障碍,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文化培训要对公司的全体员工进行文化培训,使他们充分理解不同地区的文化差异,使其可以更快的融入不同地区的文化环境。这有利于加强员工和管理人员,员工之间的关系,使其可以更好的尊重其他人的文化背景,接受差异,从而创造更和谐的公司氛围。
四、培养全球化的管理者
要对全球化员工进行管理工作,培养全球化的管理者相当重要。可以借用麦考尔提出的'培养领导才能的模型,这个模型指出,除了被培养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企业的战略和管理机制和最后想等到管理人员的才能都是很重要的关键要素。这个模型关键在于从目的出发,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目的和企业发展要求的需要,决定需要什么样的全球管理者,然后反推回去,然后选拔满足要求的管理者进行全球化的培养,并针对他们缺乏的才能,尽可能提供好的环境和内部机制去配合,这样才能培养出适合企业的全球化管理者。要在实践中,强化跨文化人力资源管理。
一是招聘和选拔外国员工。为不同政治经济背景下工作的员工制定不同的薪酬制度和福利政策。为外派人员提供多种服务,例如提供后勤保障。
二是参与国外战略经验规划设计,努力使得公司在国外的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实行,管理目标得以实现。并向管理层提供有关决策信息。
三是分析当地的法律法规。
例如劳工医疗保险规定,劳动合同条款。保证公司能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四是分析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力资源组合趋势及当地劳动力教育水平。五是研究当地文化价值观与规范。例如,所在地区员工的工作特征,对待奖励的态度,同时了解当地公司和政府以及利益相关群众的关系。
目前,跨国公司的几种人员配备方法也十分值得研究和注意。
一是多元中心法。将每个子公司看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给予它们一定的自主权,主要由当地人对分部实行全面的本土化管理,总部的管理人员也很少被派到国外分支机构工作。此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点:可以消除语言障碍,避免了外派人员及其家属人员对当地文化的适应问题,也可以减少文化培训课程的费用支出;可以使公司管理具有延展性;能为公司节省大量开支。
二是全球中心法。跨国公司从世界范围看待经营,以能力作为公司招聘、选拔和晋升的主要条件,不管国际、语言和地区差异。这可以使得有才华的管理人员遍布公司的国内外。采取此种方法的原因如下:高管人员的跨国经历是其成功的重要因素;高管人员具备了较强的能力,可以随时从一个国家调配到另一个国家;管理人员具有非常开放的心态能适应不同职务。
三是地区中心法。地区中心法反映了跨国公司的地区战略和组织结构。它采用局限性的手段雇佣大量管理人员。在特定的区域具有决定权,但也只是限定在这一区域内有效。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国公司的兴起与普及,使得公司员工结构文化背景多元化的趋势加剧。在跨国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如果工作人员缺乏跨国、跨文化交流的技巧,文化差异的摩擦常常会导致管理者和员工、员工和员工之间的摩擦,这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增大公司内耗。解决文化差异,对全球员工进行跨文化管理是跨国公司面临的巨大挑战。跨国公司必须把文化的敏感性和技巧性结合起来,并且运用在战略和组织结构中。
参考文献:
[1]马春光著.国际企业跨文化管理[M].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04.
[2]陈晓萍.跨文化管理(第3版)[M].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
[3]韩承敏.跨文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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