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海南 师范 大学 研究生 复试内容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我校所有专业均实行网上远程复试。
1.综合 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考试 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如下:
(1)综合素质考察,成绩占80%。各学院可结合各学科(专业)实际,通过对考生前置学历的 学习 情况、 毕业 论文、科研成果等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可根据需要通过收取既往学业材料,按学院自定标准评分),并注重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占20%。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等,外语专业的考生可结合实际增加第二外国语的口语和听力测试,考核形式可以多样。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
每位考生参加综合面试的时间原则上为5-10分钟。面试考核考场的布置应避免随意性。面试要统一制定复试小组 工作 基本规范,面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2.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
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考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 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口述作答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由各专业(研究方向)命制复试试题,建立复试试题库,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并涵括《 专业目录 》中已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通过随机抽取试题、现场问答的形式,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及潜在能力素质。对专业学位考生应重点考查其职业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招生学院也可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的特点采用网络远程笔试、远程创作或提供录像等方式开展,具体考核方式由招生学院确定。
如采用专业口述作答的方式,原则上考试时间为10-15分钟。如采用远程笔试的方式,原则上考试时间不低于60分钟。
旅游管理专业考生须按规定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核,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由旅游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科目名称和参考 书 目命制试题库,考生随机抽取、现场回答。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除外)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科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意一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相关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科目名称和参考书目命制试题,在远程复试结束后单独通过腾讯会议等形式组织该项考试。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远程考场,统一使用A4纸张、写清楚题号后进行作答,考试时间结束,使用监考机器(手机或ipad)拍照后按照“学院+考生号+姓名+专业”的命名方式对回传答题纸进行命名,然后考试用平台回传至我校相关学院指定邮箱,纸质答题纸于次日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给相关学院,邮寄地址届时由各学院提供。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及面试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全面审查。
4.体检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工作由校医院承担,研究生学院统筹协调,各学院负责组织考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体检。体检时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进行考生信息核对,以防作假。
(一)成绩折算
考生复试总成绩与入学考试总成绩均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各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1.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40%+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60%
旅游管理专业复试总成绩在上述办法基础上加入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后÷2
2.入学考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初试总分为500分者,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2)初试总分为300分者,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40%
成绩核算无误后,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签署意见上报研究生学院,并需及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内容应包括:专业代码及名称、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各考核内容成绩、考生总成绩,对调剂考生及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注明。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根据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先从第一 志愿 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再从调剂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各学院的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规定的招生计划人数,其中各类专项计划与已录取的推免生含在总计划内。各专业(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以2022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不以《招生简章》及研招系统中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为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不得随意调整,确有需要调整者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2.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本校一志愿考生按最终成绩排序,后期相关专业若有名额调整,将按入学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录取(已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且未在我校规定时限解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3.凡在“调剂服务系统”中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放弃录取资格,对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予解锁。
4.复试结束后2日内,各学院需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核。经研究生学院审核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按教育部要求在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海南省考试局和教育部审批。
(三)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任一科低于60分;
(4)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
(5)多次参加复试,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拟录取名单;
(6)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7)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2.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3.考生与用人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考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