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单位呈报的材料: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推荐报告1份。说明推荐程序、推荐结果及公示情况。
2、《拟评人员名册》一式2份(含电子版)。
(二)申报人员呈报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由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下载,打印生成。
2、《申报评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A3纸打印。
3、申报人员个人签字确认,工作单位盖章确认的《个人信息确认表》,由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下载,打印生成。
4、连续学历证书。
5、现职务资格证书,事业单位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合同)及工资兑现审批表。
6、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提供《岗位任职合格证明》等相应佐证材料。
7、同级改职人员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8、学历破格人员提供《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9、获得国家专利局批准的专利证书、批准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10、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
11、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技术推广总结等(此项只限县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地处县域的省、市直属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12、学历破格人员需提供1篇近期正式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13、上一级任职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个人材料要分别将第10、11项及其他项分别装袋,第10、11项材料评审后返回。
报送材料的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43号原省家畜繁育站院内新楼706室。
扩展资料: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任职资格:
1、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畜牧兽医工作满二年。
2、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担任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务四年以上者。
3、中专毕业,担任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务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部、省级科技进步奖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主要贡献者。
(2)市(州)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3)长期在区乡(镇)从事畜牧、兽医技术工作,满十五年以上者。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畜牧兽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