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翻译原则与文化禁忌论文范文
【摘要】 中西方在诸多领域的交流合作,为商标的翻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不同的文化背景造就了不同的消费心理。在人们消费的过程中,商标是架设在商品和消费者之间的一座桥梁,其地位十分重要。
【关键词】 商标 跨文化交际 消费心理 文化禁忌
一、商标翻译的原则
1、尊重消费者的文化习惯和审美心理,迎合其消费心理
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会受到文化的影响,它限制并规定着我们感受世界和形成观念的过程,从而形成了一些由文化决定的感知定势。这些感知定势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消费心理。商标的翻译,必须考虑所面对消费者的文化习惯和审美心理,不能简单的音译和意译了事。如我国生产的芳芳牌化妆品,其商标在出口时采用汉语拼音,被音译为Fang Fang,Fang在英语中是“毒牙”,“狗牙”,“狼牙”的意思,如果到了外国市场上,想想谁会愿意买这种化妆品?再如“白象”牌电池,译为White Elephant,遭到同样的命运,原来在英语中White Elephant是“无用到累赘的东西”。可见商标翻译时要慎重考虑。
进口商标的翻译需要兼顾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注意迎合我国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中国人对于人或事物的名字自古以来都是十分重视和讲究的,具有很强的正名意识。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论语 子语》)外国商品进入中国市场,要想树立良好的产品形象,深受中国消费者的喜欢,应拥有一个符合中国消费者文化习惯和审美心理的译名。如美国饮料Coca-Cola,在中国初次试销,有位翻译用了几个与之谐音的汉字当作其商标名,结果无人问津,因为这几个汉字连在一起让人想起形不雅、意不佳的“啃蜡蝌蝌”。后来有位叫蒋彝译者经过仔细推敲、谐音取义将之译为“可口可乐”,既保留了Coca-Cola的发音,又迎合了中国消费者的心理;点明了其“可口”的味道,又道出了其“可乐”的效果。从某种意义上说,Coca-Cola能在中国市场上畅销,这一声意俱佳的译名起了很大的作用。“可乐”也成了中国现代社会中饮料的代名词。
“可口可乐”的译名还昭示出中国人的另一种语言文化习惯,即中国人喜欢吉利语,乐于使用吉利祥和的字眼。在翻译进口商标名字时,选字一定要斟酌推敲,精心选择符合中国消费者追求吉利心理的褒义词语。如Lactov(饮料)—乐口福,Konka(电器)—康佳,Safeguard(香皂)—舒肤佳,Virtune(衬衫)—富绅,Foster(香烟)—富士达,消费者普遍喜爱的“福”、“乐”、“富”、“佳”、“宝”等褒义吉利字眼。迎合消费者心理,会给消费者留下美好印象,起到促销作用。
2、语言简练,易于上口
商标译名应简练醒目,易于上口,便于记忆。由于汉英两种语言的语音、构词(字)、历史背景和文化传统方面都存在着明显差异,一些在一种语言中简练有力的商标译成另一种语言则可能显得拖沓冗长,难以记忆。如黄鹤楼译为“Huang He Lou”. Fairchild汉译为“费尔紫尔德”这样的译名拖沓冗长,另人费解,不易上口,且难以记忆。
商标汉译时,多宜采用两字或三字。双音节符合中国人的指称习惯和音韵审美心理。汉语中由两个音节组成的商标名比比皆是,如创维、美菱、三鹿等,而三字商标则符合中国传统老字号的商标,如全聚德、同仁堂、稻花香等。进口商标在汉译时,应将其译成符合中国消费者习惯的双音节或三音节译名,对于英语较多音节的商标名,翻译时可以删去某些音节,使译名简洁易记。如Budweiser啤酒,原译为“百德威瑟”,现译为“百威”,McDonald连锁快餐店,原译为“麦克唐纳”现在译为“麦当劳”,一字之差,“麦当劳”不仅显得简练易记,且更符合中国人的姓氏特点。再如Hewlett-Packard电器,在大陆曾被译为“休利特—帕卡德”,近年来该译名逐渐被港台译为“惠普”所代替。
因此在翻译商标时,应牢记商标的记忆功能,使译名简洁朴实,易于上口,便于记忆,避免那些冗长繁琐,即无实义,难读又难记的译名。
3、音韵神韵贯通,译出商标的个性内涵
商标翻译除了使译名简洁易记之外,还要将其神韵融入其音韵中,译出商标的个性内涵。如目前在市场上较为走俏的牙膏Colgate利用谐音又关法译为“高露洁”,译名不仅在音韵上与原名相分相似,更重要的是一个“洁”字突出了商品的性能,具有明确的点题效果。再如出口化妆品“美家净”英译为“MAXAM”谐音取意,音意结合,同样富有神韵。
进口药物Function,译为“芬格欣”,其中“芬”和“欣”都能激起人们对药品的有益联想,传出神韵。洗发水“Head and Shoulders”,译为“海飞丝”,其中“海”是Head的音译,使人联想到大海的宽广,“丝”是Shoulders的音译使人想到头发的发丝,“飞”则使人想到头发的飘逸。又如饮料Sprite谐音取义译为“雪碧”,不但色彩鲜艳而且内涵丰富,在炎热的夏季,人们看到这两个字,就会联想到洁白冰凉的雪和生机勃勃的绿,不由想买上一瓶,喝上几口。这类译名不仅保留了原来商标音韵的精华,还在这些基础上开拓创新,体现了产品的性能与个性内涵,可堪称声意俱佳的译例,商标翻译的典范。
总之,搞好商标的翻译并非易事,需要译者不仅能熟练地掌握英汉两种语言,熟悉他们的文化背景和历史传统,还要有丰富的艺术想象力。
二、商标的译法
商标翻译是一门创造性的艺术。翻译出的商标不仅能给人以美感,内容积极向上,思想健康,还要坚持译文的标准化。好的译文能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市场形式。一般来说,商标主要有以下四种译法。
1、音译法
采用音译法的商标名,多由人名、企业名或其他专有名词构成,包括一些设计者臆造的商品名。在英文商标和中文商标的翻译中均有此种翻译方法。
常见的采用此种方法的英文商标如Sony索尼;Audi奥迪;Nike耐克;Simens西门子;Casio卡西欧;Ford福特。
2、意译法
有的商标采用音译法而无法体现产品特征或象征意义,采用意译法则可直接体现出寓词优雅、词语华丽的特点。
如英文商标“Dynasty”的葡萄酒译为“皇朝”,使人一看便知是陈年好酒。中外合资的`洗发产品“飘柔”的原词为“Rejoice”,译者并没有将此词音译为“欢欣”,而是意译为“飘柔”,给人以轻扬飘逸的感觉。
中国商标中的“永久”牌自行车译为“Forever”给人“经久耐用,直到永远”的感受;还如熊猫(彩电)Panda;太阳神(口服液)Apollo。
3、谐音取义法
即在翻译的过程中、在同音或近音的字中,选取那些带有积极意义的词以达到便于记忆,加深印象的效果。
Benz译为“奔驰”,暗示出车速之快,十分形象且动感十足;Ronstar译为“农思它”,农民一看便知是农用产品。还如“索”牌塑料绳具译为“Solid”,吻合了原文中“坚固耐用”的含义;联想集团将商标译为“Legend”(传奇)。
4、调整法
此方法可用来翻译那些既难音译又难意译的商标。
Seven-up若译为“七上”,中国消费者会联想到“八下”。而“up”的向上之意转为“喜”,则易感染消费者。“仙力”牌弹簧产品若译为“Magic Power”或“Spring”则显平淡无奇,而译为Hercules则十分动人。Hercules是西方神话中的力量之神,易在西方消费者中产生共鸣。
三、商标翻译中的文化禁忌
1、动物
首先以Dragon(龙)和Phoenix(凤凰)为例,在中国和西方,它们拥有不同的喻意。龙在我国是吉祥的象征,但在西方文化中,dragon通常代表邪恶,说一个人有点像dragon,是说此人飞扬跋扈令人讨厌。凤凰在中国传说中是一种神异动物,在古代,凤凰的出现预示着天下太平;在西方传说中是一种不死鸟,有“再生”“复活”的意思。
Turtle(龟)在日本象征长寿,但在其它国家却视为丑恶;Elephant(大象)在东南亚国家很受喜爱,在欧美人眼里却变得呆头呆脑。
2、植物
在中国,菊花倍受青睐,有高洁坚贞之美誉。有许多商品用“菊花”做品牌,如“菊花”牌香烟。但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却偏爱玫瑰而讨厌菊花;日本和拉丁美洲许多国家也都禁忌菊花。
3、数字
在中文与日语中,“4”和“死”读音想同,因而成为禁忌数字,“14”、“24”也避免使用。“13”和“星期五”在英语国家被禁忌,因为耶稣在那天被送上绞刑架,因而在西方一些国家楼层不设13层,公共汽车不设13路。中国上海生产的“三枪”牌内衣,英译名为“Three Guns”,这一产品若销往日本、哥伦比亚和北非地区,定会倍受欢迎,因为数字“3”在这些地区具有积极意义。但若销往乍得、贝宁等地,应改换译名,因为在乍得奇数被视为具有消积意义,在贝宁“3”具有巫术之意。而出口英国的商品则不宜用“666”因为它在圣经中象征恶魔。
中国许多厂家相争以“8”字为产品命名,人们取“8”与“发”谐音,并赋予“八”周全,积极之意;在日语中“八”也有运气越好、事业越来越旺的含义;在英语中具有相似意义的数字为“7”,例如美国的“七喜”牌(7-up)饮料。
4、颜色
美国人大都不喜欢紫色;法国人讨厌墨绿色而喜欢蓝色;比利时和埃及人则视蓝色为倒霉;巴西人忌讳棕黄色;在马来西亚,绿色是疾病的象征;西方人以白色象征纯洁,以黑色比作死亡等等。在中国绿色象征生命,红色象征热情,白色象征纯洁,黑色象征庄严肃穆。
四、结束语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商标翻译都是为了使消费者产生愉悦的感觉、深刻的印象、美好的联想,诱导其进行消费,购买产品。而民族文化差异则是商标翻译的无形羁绊。因此在商标翻译过程中,既要考虑到采用适当的翻译方法,又要考虑到不同的民族文化背景和禁忌。译者必须了解和运用商品生产国和商品销售国之间的民族文化差异,以灵活多样的翻译方法,译出优美、高雅、易记、给人印象深刻的商标。
【参考文献】
[1] 郭健中:文化与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0.
[2] 许金杞:意美、音美、形美——英文商标的汉译[J].北京:外语与外语教学,2002(11).
[3] 曹彬:商标翻译的原则及商标翻译的文化禁忌[J].Sino-US English Teaching, ISSN1539-8072,USA,Jun. 2006,Volume 3, (Serial )
[4] 步雅云:商标翻译的“同化”与“异化”[J].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4).
[5] 朱耀先:漫谈文化因素与商标翻译[J].河南大学学报,2003(3).
[6] 龚冰:中英商标的文化特色与翻译[J].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1).
[7] 王瑞华:试论商标名称的翻译原则与机制[D].清华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