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任务书于项目立项后,由委托方、受托方和保证方共同签订。委托方系指某部门委托的管理机构;受托方系指项目承担单位;保证方系指保证单位,即科技主管部门或推荐申报单位等。二、任务书各项内容以省科技厅批复(核准)中认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地逐项认真填写,各栏不够时,可自行加页;应字迹清晰,页面整洁;外来语首次出现应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述;规格为A4纸,用宋体字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三、计划类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以下达的计划为准。四、各表中带“( )”的内容,为选择性条款,请填入选定条目的代码。可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