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整改措施论文
众所周知,在道路上最基本的安全防护系统就是安全设施的使用,它对于保障行车高效、安全、舒适,以下是我为大家带来的交通安全整改措施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摘 要】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对于维护交通秩序,保障行车安全、快捷、舒适以及充分发挥道路的交通功能起着重要作用。本文分析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主要类型、存在的问题、设计原则以及设置要求,以供参考。
【关键词】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问题;设置措施
一、交通工程安全设施的主要类型
1、交通护栏是指在交通道路工程中起到防护作用的栅栏,其可以按照在城市道路中的具体位置分为道路两侧的护栏、道路中央的护栏或者位于桥梁位置上的护栏三种类型。或者将交通护栏按照施工材料的不同分为混凝土护栏、波形梁护栏以及缆索护栏三种类型。交通护栏的主要作用是为了防止车辆在道路通行的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无法控制方向进而向道路外侧移动并且撞向护栏飞出道路以外的范围或者是车辆在道路通行的过程中因为失控发生方向上的变化进而变化车辆的左右行道,对道路上的其他车辆以及行人造成生命财产上的威胁。
2、交通标志是指在交通工程中为了保护道路结构或者保证道路通行顺畅不受阻拦而设置的各种交通标志类型。通常交通标志会在标牌上直接表明警告、禁止通行或者指示方向的道路标志。交通标志的类型包含单柱式、双柱式、单臂悬式、双臂悬式以及门架式和附着式等。
3、交通标线是指在交通道路工程中为车辆和行人提供方向指引作用以及通行区域划分的画在道路表面的方向指引标线,其对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4、活动护栏是指在交通工程中为了便于特种车辆的通行在一侧道路施工封闭时临时开启的活动设施,其具有一定的隔离性能,能够保持自身快速灵活的移动。
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存在的问题
1、路侧护栏设置标准偏低
对路侧护栏的投入不足,致使交通事故频发。安全护栏设置标准偏低,是交通安全事故产生的重要原因。如采用单薄的水泥柱或碎石砌成的石墩,这种防护设施仅仅是起到警示作用。护栏立柱地基土密实度不够、基础埋深不足、立柱打入松土中等等,是造成护栏严重破坏的主要原因,易引发交通事故。
2、交通标志设置不全,损坏严重
在城市道路的交叉口、公路陡坡、急弯、高填方等路段上,必需的交通标志设置数量不够,给驾驶员提供的信息不全,产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增大。另外,虽然设置了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但设施已经老化或发生破损,驾驶员无法辨清标志的具体内容,标志失去了本身应该具有的功能。
3、交通标线不清晰
在城市道路中,交通量较大,在长期交通荷载的作用下,标线经常磨损严重,模糊不清,驾驶员只能凭感觉对路线判断。车辆若不按车道行驶,运行无序,车速降低,发生刮擦碰撞等情况屡见不鲜,严重影响车流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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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原则
1、规范性原则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首先需要遵循的是规范性原则,此处说的规范性是指在其色彩、图形、灯光设计以及材料的运用上必须依照国际和国内所颁布的标准执行。1978年10月国际标准化组织安全色标技术委员会的第九次国际会议上通过了把红、黄、绿、蓝4种颜色规定为国际通用的安全色,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和危险;黄色表示注意、提示;绿色表示通行、安全,蓝色表示指令、遵守。因此我国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设计上应该都采用这些色彩,我国道路交通标志在设计上运用安全色把不同功能的标识加以区分。同时,我国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的光源要符合我国信号灯标准GB14887-2011的相关规定。而交通安全设施的`字符、图形、尺寸、构造、材料、逆反射、发光和照明以及制作工艺等,应符合GB50688-2011相关条款的要求。标志、标线的要求应符合~3-2009相关条款要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的规范性能够保障交通安全设施在设置和使用时的统一管理,便于交通参与者的认知和识别。
2、适量性原则
交通安全设施承担着维护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安全、减少减轻交通事故发生等功能。但并非设置越多的交通设施的道路越有安全保障。例如,一些起警示作用的隔离设施本是为了把车辆与危险路段隔离开来,可是过多的设置可能会增加车辆与设施本身摩擦冲撞的可能,从而增加了行车危险。因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量的设计上要根据具体道路的行车数量、车道数、周围环境等因素来判定。
3、可视性原则
在行车过程中,驾驶员接受的道路交通信号80%由视觉通道提供,因此视觉是驾驶员获得外界信息的重要渠道。在现有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中,交通标志的表面都有反光材料,交通信号灯由LED光源发光都能给驾驶员和行人以明显的交通信息提示。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驾驶员或者行人的视觉会受到限制。例如,在交通拥堵时期,前方的大型车辆会把后方中小型车辆挡住,形成后方驾驶员的视线盲区,使得驾驶员无法第一时间获取前方的交通信息;在雨雪、大雾等恶劣的自然天气下,交通参与者的视觉感知力也会下降,无法辨识前方交通信号灯和标识,容易造成行车缓慢和拥堵现象;在夜间行车时,驾驶员双眼疲劳,视距离明显缩小,会车时容易发生眩光现象使驾驶员产生紧张情绪。因此,设计师在设计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时要把其可视性放在首位,通过对安全设施的设计提高驾驶员的视觉敏感度,让他们能够及时接收到有效的交通信息,预防事故发生。
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措施
1、护栏的设置
由于波形梁护栏的应用范围最为广泛,文章主要针对波形梁护栏的设置原则进行分析。普通的波形梁护栏一般情况下的设置原则为全线路基填土高度在高于2m的路段设置于路侧。位于桥头和通道两侧,在距离桥头8m的路段的路侧设置加强型波形护栏。高等级公路的路侧护栏在设置时要保证最短设置的长度为70m,如果两段路侧护栏之间的距离不足100m时,要连续设置波形护栏。
2、标志的设置
标志在设置上,主要是根据道路的交通特点,使驾驶人员在行驶的过程中,能够及时且有效的获得交通信息,这样才能在正确引导车辆的同时,保证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从而发挥高速公路的作用。同时,要保证标志的设置要在起到相应作用的同时,符合设置标准,并能够与周围的环境相协调,避免交通标志的设置过于突兀而影响到环境的美观。
3、标线的设置
首先,要保证四条车道边缘线,其次,在交叉口、收费口等处要设置斑马线和导向箭头,并设有减速斑马线的标识,最后,要在适当的位置画好标记标线。
4、防眩设施的设置
设置于桥梁上的防眩设施可分为防眩板、扇面形状的防眩板以及防眩网等。在路中央的隔离带上,所种植的植被不仅满足美化城市、净化城市空气的作用,还起到了防眩的作用,因此成为防眩设施的设置类型之一。在设置防眩设施的时候,要结合道路的最佳角度倾斜为8度,多数情况下使用绿色以配合周围的绿化带,从而使周围的环境相协调,保证环境的美观。
五、结语
总之,在道路建设中,我们要高度重视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安全设施的建设,保证道路的交通安全,构建良好的道路安全防线。
参考文献:
[1]姜涛.关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J].北方交通,2014,9(5):30-32.
[2]石茂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研究[J].城市道路,2013,12(2):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