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上半年美国经济出现衰退,国内的外贸出口也由此回落。受此影响,上半年国内港口业无论是吞吐量还是盈利都出现了一定的增长放缓。分析师认为,目前可能还未到港口业最艰难的时刻,如果制造业等继续低迷,明年港口业有可能会出现同比负增长的情况。因此,港口的盈利模式需要由过去单纯依赖装卸收费转向提供全面的供应链服务来增加收入。 根据各大港口近期公布的上半年各项业绩指标,受外贸出口减缓和国内部分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企业生产困难和转移影响,上半年沿海港口集装箱运输同比增长,从连续多年20%以上的增幅首次下降到20%以下,回落超过6个百分点。 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方面指出,上半年,受人民币升值、国家外贸调控政策及国际市场需求减弱等因素影响,我国外贸出口呈现显著下滑趋势,我国外贸顺差规模明显缩小,累计贸易顺差为亿美元,同比下降,净减少亿美元。 国信证券中小股票研究总监、首席分析师唐建华指出,此次美国次贷的影响深远,持续的时间也较长,预计全球经济恢复还需要一定时间。而如果制造业继续低迷,明年港口业集装箱吞吐量可能会面临同比负增长的更为困难的局面。而干散货的需求往往滞后于经济4~6个月,随着市场需求的衰退传导到上游原材料,明年的干散货市场也不容乐观。 不过唐建华认为,目前日趋艰难的经营环境,从另一方面促使港口的盈利模式进入供应链时代。唐建华表示,港口单单依靠装卸费作为利润来源的时代正在过去,越来越多的国内港口开始发展由装卸业务衍生而来的相关物流业务,如土地经济、物流、驳船运输、银行、修船、物流金融等配套服务。目前,国内一些大型的港口如上海港、天津港的货物吞吐量已经达到一定规模,在此货物基础上衍生的物流需求也在不断扩大。 唐建华指出,在港口盈利模式的高级阶段,一块钱的装卸费会带来5块钱的相关收入。我国的港口在经历了前几年货量和产能爆发式增长后,现在刚刚开始进入升级阶段,而这也可能将是未来港口应对宏观经济困境的重要出路。
港口将成为国际贸易的运输中心与物流平台,港口物流将成为物流平台上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由我整理的港口物流管理论文,谢谢你的阅读。
港口物流控制系统可靠性分析
摘 要:控制系统是干散货码头 物流系统的核心,干散货散码头物流系统中含有众多大型设备,各设备之间要进行频繁的数据交换,同时中控室要对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视,来实现工艺所要求的各环节的必要联锁控制。为了对各装卸和运输设备进行有效控制并实现作业流程的作业控制、最大程度地发挥这些设备的效能,所以干散货码头控制系统必须具有高可靠性。
关键词:港口;物流控制;系统
1 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的构成
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主要由可编程序控制器(PLC),交换机、 网络服务器、监控操作站、有线和无线数据传输网络组成。主要完成码头物流系统工艺流程操作所要求的流程选择确认,顺序启动、顺序停止、故障停止、紧急停止和流程切换以及控制系统操作、监控和信息 管理等功能。
目前,在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中从各装卸设备的单机到中控系统均采用PLC作为控制核心部件,它的主要功能是通过 软件编程的 方法 实现对作业流程的自动控制,检测受控对象的状态并发出控制指令。其控制系统网络可分为三层。
信息层:一般由以太网组成,完成数据的采集及生产作业操作和监控功能。
自动化和控制层:由控制网构成,实现实时I/O控制、控制器互锁和报文传送。
设备层:通过现场传感器测出需要监测控制的各种现场设备,并以开关信号等方式传送至现场模块, 计算机通过调整执行器来具体实现控制功能,控制器通过现场输出模块与各种执行器连接,输出直接驱动执行机构,由此来直接控制电机起停、正转、反转和现场的各种开关和电动挡板。
干散货码头控制系统组成设备大多为电子产品,所以与 机械系统一样,控制系统也属于可修复系统。在实际工程 应用中定量描述电子产品可靠性的指标有很多,常用的主要有可靠度、有效度、故障率、平均维修时间、平均无故障时间等。要分析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的可靠性,也必须借助一系列可靠性指标来进行。在本文中采用平均无故障时间、平均维修时间、有效度作为反映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可靠性的指标。
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可修复系统,系统中采用软、硬件结合的故障诊断和同步恢复、定位技术的先进技术来实现不中断生产情况下的 修理 或更换,从而保证控制系统的长期可靠 工作。对其可靠性分析必须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考虑。由于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属于可修复系统,可采用马尔可夫可修复模型,通过系统状态之间的转移概率,来建立系统状态转移方程组,来描述控制系统的可靠性。由于干散货码头控制系统的组成设备较多,而且其组成结构也比较复杂,所以其状态转移方程组的阶数会很高,从而可能无法求解,甚至可能无法建立状态转移方程组。然而系统可靠性框图法比较简单,仅要求已知各组成单元的可靠性参数指标。对于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结合这两种可靠性分析方法的特点,可先用马尔可夫模型法对系统各部件进行可靠性分析得出可靠性参数,然后用可靠性框图法对整个系统的可靠性进行模型化简,最后得出整个控制系的可靠性参数指标。
2 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可靠性分析
在干散货码头控制系统中,软件系统的 不仅受到各个功能 模块 的影响,同时也取决于这些 是否被执行,因此可以看出,软件系统的 与程序的逻辑流有关,而逻辑流程代表了模块间的转移,这个转移过程同样可以用马尔可夫过程来表示。
矩阵R是由模块可靠度R?i 组成的对角线矩阵,矩阵?P?中的元素P??ij? 是逻辑流程由模块i转移到模块j的概率。
对于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任何子系统的失效都会导致整个控制系统无法正常工作,即要求控制系统中每一子系统均正常工作时整个控制系统才能正常工作,显然,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这特性符合系统可靠性分析模型中串 联系统的定义。所以,在对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进行分析时,看以将其看做由各功能模块组成的子系统串联而成,因此可以采用串联系统可靠性分析模型对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进行可靠性计算。而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由系统网络子系统、PLC硬件子系统、供电及驱动电路子系统和软件系统四个系统组成,各子系统的可靠度为 R?j,j=1,2,3,4则整个物流控制系统的可靠度R为
3 提高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可靠性的方法
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是一个复杂系统,所以在设计前有必要对设计的系统进行严格的可行性考查论证,从而避免因为对系统的可行性, 经济性和先进性缺乏科学的考查分析而给系统设计带来缺陷,最后导致控制系统工作的不可靠。对于投入使用的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在分析其故障特性的基础上,可以得出提高系统可靠性的方法。
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的故障特性
提高码头物流控制系统的可靠性也就是要减少系统的故障,而引起故障的因素来自系统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
内部因素:元器件失效,电路开路或短路等,另外还包括软件设计中的问题。
外部因素: 环境温度、湿度、电源的波动、电磁干扰、冲击、振动、腐蚀等。
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是一个计算机产品,通过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共同作用才能完成各项规定的功能,因此,必须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入手分析其故障特性,同时,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故障特性是有区别的。
(1)硬件故障特性。
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的硬件故障按出现的时间可分为以下三类:早期故障期、随机故障期和耗损故障期。
早期故障主要由控制系统选用的元器件老化不够、设计制造中的错误、运输存放时的损坏等原因造成。在这一期间,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的故障率随着时间的增长而逐渐减少。
在偶然故障期内,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故障率趋于稳定,整个控制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期,此时控制系统故障率基本保持常数且不随时间变化而变化。同时,在此期间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出现的故障是随机的。
在耗损故障期内,由于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经过了长时间的运行、系统中的元器件已老化,此时整个控制系统的故障率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
(2)软件故障特性。
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的软件系统由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组成。其中,应用软件为完成用户所需功能而开发的软件,一般是根据用户领域或者设计部门提供的控制方案设计开发而成。而系统软件则是支持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本身工作的软件,同时可以帮助用户开发应用软件,比如码头物流控制系统过程控制单元中的各种功能模块。
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软件故障一般发生在两个时期,即早期故障期和成熟期。在早期故障内,控制系统发生故障主要是由于软件设计中残留的逻辑错误所致。而进入成熟期后,软件的故障率较小甚至可能接近于零。
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设计的设备选型
系统的可靠性是设计出来的,生产出来的,管理出来的。系统设计一旦完成,并按设计预定的要求制造出来后,其固有可靠性就确定了。提高系统固有可靠性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保证系统组成单元的可靠性。
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多数是在潮湿、多尘、高温、强电磁、强腐蚀、高频干扰等复杂恶劣环境下工作的,因此不仅对控制系统本身,同时也对控制系统中现场执行、检测、供电等各种设备的可靠性和先进性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根据以上特点,在选择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组成设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计算机,要选择实时性好,具有高性能的实时多重任务的处理系统,而且要有完善的中断系统和实时时钟功能,特别要选用CPU主频高的机型,以便于实时多任务的快速处理。
(2)要选技术指标先进、质量好、环境适应性和抗干扰能力强、可靠性高即平均无故障时间大、平均维修时间小的设备,以保证系统能在强干扰等恶劣的环境下长期能够可靠运行。
(3)常规仪表质量的优劣对于控制系统能否长期良好可靠运行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要选择具有完善的输入/输出通道和方便的通讯接口,以及丰富的输入/输出通讯指令的设备。
综上所述,在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设备选型时,应该充分注意选择性能指标质量优良,抗干扰力强、稳定可靠的设备,从而使整个控制系统处能够在良好的状态下稳定运行,完成规定的功能。
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抗干扰设计
由于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所处环境较恶劣,所有各种噪声都有可能对控制系统产生严重干扰,从而影响整个控制系统或是局部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的干扰主要来自以下三方面:
(1)系统环境的干扰:主要包括控制系统设备安装,通道连接导线铺设的不合理,信号传输、机柜、机房屏蔽不佳,接地不良,以及高温、潮湿多尘、腐蚀气体,造成接触不良,断线、漏电以及电磁感应、公共阻抗耦合等串扰。
(2)系统噪声的干扰:包括控制系统所有组成设备自身的元器件材料、性能存在某些缺陷或是由于控制系统内部线路设计、安装、工艺不合理而产生的物理噪声,同时也包括给控制系统供电的交直流电源因质量不佳而产生的交流纹波、直流电平漂移及内部变压器、继电器开关、电感等产生的电磁干扰。
(3)外部的干扰:主要是由控制系统外的变压器、强电流的交流电机、强电网以及雷电、天线电波、高频超声设备等产生的辐射、电磁、脉冲等干扰。
4 结语
本文从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
两方面对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的可靠性进行了研究,硬件系统可靠性分析方法与机械系统相似,重点介绍了软件系统可靠性分析方法,并在此基础上 总结 了提高干散货码头物流控制系统可靠性的一些设计方法和 措施 ,如冗余设计、抗干扰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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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以及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之间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篇1 论国际法中的经济制裁 在中文中,“制裁”的基本释义是“用强力管束并惩处,使不得胡作非为”。而在英文中,sanction由法令、庄严的协定等含义发展出多种释义:一是从法律角度指为保证法律得到遵守而采取的手段,包括对于违反法律实行的各种惩罚和为了预防违法而采取的奖赏的形式;是从道德的角度指维护道德的约束力;三是从国际法或国际政治的角度指几个国家通常一致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迫使违反国际法的国家停止违法活动或服从裁决,尤指采取不给贷款、限制双边贸易,或者采取武装干涉或封锁等 措施 。国际经济制裁一般是指一国或多国对另一国或多国所实行的一种经济惩罚,其实质是以制裁为手段达到一定的政治目标及 其它 目标。西方国家直言不讳地宣称,制裁是其推行外交政策的“一种强有力的工具”。联合国有时也以通过某些决议的形式迫使会员国参与集体制裁。20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其使用频率越来越高。据K·A·伊利沃特(K·A·Elliott)和.哈夫波尔(G·C·Hufbauer)对1914年到1998年170件案例的分析,150多件发生在战后50多年的时间里,而在90年代不到10年的时间里就发生了50多件。 通观战后国际经济制裁实例,可以得出所采取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也是应用最普遍的即战略禁运。禁止向被制裁国提供核武器、常规武器和军民两用技术产品,阻止高科技及其产品进入被制裁国;而在通常没有必要进行战略禁运时,一般综合贸易禁运。对被制裁国实行进出口禁运以及资金与人员往来限制。此外还有专项贸易禁运。重点选择关于被制裁国国计民生的若干贸易项目进行禁运。被选择的项目通常是粮食和石油等。 国际经济制裁的特点 首先是强制性。在强度上经济制裁是介于外交手段和军事手段之间的一种手段。制裁方为达到目的,不会顾及被制裁方的感受。 其次是对抗性。制裁者在实施制裁的时候从不掩饰自己所要制裁的对象以及所要达到的目标,这就使得制裁者与被制裁者之间处于一种公开的对抗状态。 此外还有相关性。经济制裁是使双方利益均受损失的双刃剑,而且制裁还会影响到第三国的利益。经济关系越密切,所受的损失就越大。经济制裁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大多数的制裁难以成功,因为在利益的驱动下,不仅制裁国的公司有可能违背政府意旨而行事,而且制裁联盟的成员国也会各行其事,从而使制裁效果大打折扣。 国际制裁的核心问题是效率问题,即如何以最小的代价,最少的时间达到是对方屈服的目的。伊利沃特等对大量案例的实证分析后发现,经济制裁的成功率在不断下降,1938-1972年间,迫使对方做出让步、达到制裁预定目标的为67%,1973-1990年则下降到22%,即使在90年代,经济制裁的成功率也只有大约1/4。在影响经济制裁效率的因素中,首要的是目标国所承受的经济成本。伊利沃特的统计发现,大多数成功的案例中,制裁所造成的成本超过目标国GDP的2%,而失败的案例中这一比例不到一半。 经济制裁的所造成的损失是要由民众来承担的。一般来说,经济制裁会造成民众的损失,导致民众对政府不满,进而影响政府的决策。这个假设是建立在受制裁政府是民选政府的前提上的。假若被制裁的国家政权不是民选政权,那么制裁的效果值得推敲的。例如像朝鲜这样的国家,政府控制了全部的媒体,民众得到外部消息的唯一来源就是官方消息,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稍作煽动,民众对所遭受苦难的痛苦情绪很容易就转化为对制裁方的仇恨。这样不仅达不到发动制裁的目的,反而使受制裁国的政权更加稳固。海湾战争后,联军对伊拉克的制裁一直延续到2003年,大大地削弱了伊拉克的实力,从而为后来的军事行动铺平了道路。但是制裁的最初目的——希望伊拉克人自己反抗来推翻萨达姆政权—无疑是失败的。 经济制裁往往对制裁国自身也会造成很严重的损失。例如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为了迫使苏联撤离阿富汗,对苏联发动了粮食禁运,随后又发动了油气管道禁运。对苏联的粮食和油气管道禁运严重损害了美国农场主和工业企业以及相关产业的利益,最后在利益集团的压力下,美国后来不得不主动取消了这一制裁。当然这也和阿富汗战争的进程和国际形势的转变有关。美国七八十年代对伊朗和利比亚的资产冻结,既包括保存在美国本土的两国资产,还涉及到美国银行海外分公司及其附属机构中的资产。其实施不仅引起与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地的法律冲突,损害到该地的主权和金融界的利益,也损害了美国金融界的利益。 "从更广阔视野看,更重要和攸关美国国家利益的是,客户对美国银行服务能力的信心的丧失,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这类顾客离开纽约或美国其他市场,到诸于伦敦这类被认为能够提供比较公平环境的外国市场"。据国际经济研究机构在1995年的 报告 称,制裁给美国公司造成的损失在150亿到190亿美元之间,并且影响到约20万工人的就业问题,其结果必然引起相关行业的不满。 至于民主国家之间,政治体制越发成熟,国家间的联系日趋紧密,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做出会受到制裁的行为,更不用说去制裁别人了。 所以,有时候,往往制裁不一定给力,直接采用军事手段,才是最有效的 方法 。随着地球上敢于公然进行独裁的国家越来越少,可以预见的是,制裁这种手段,离消失已经不远了。 国际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 一般说起来,国际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裁国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有权采用经济制裁。二是制裁国在什么样的程度上有权使用经济制裁。前者系指国际经济制裁的程序性规定,后者即国际经济制裁的实质性规定。 国际上第一个涉及国际经济制裁的公约,是1919年巴黎和会结束时签订的《国际联盟盟约》。该盟约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联盟会员国不顾以仲裁解决争端的规定而从事战争者,“应即视为对于所有联盟其它会员国有战争行为。其它各会员国担任立即与之断绝各种商业上或财政Α之关系,禁止其人民与破坏盟约国人民财政上、商业上或个人往来”。这就是说,第一,经济制裁是针对特定的战争行为,该行为一旦发生,其它会员国实行制裁的义务即自动产生;第二制裁是全面、彻底的,是“全面的经济制裁”;第三,不仅会员国,非会员国也得参加经济制裁,因而是“全球性的经济制裁”。 然而,如此严厉的经济制裁的法律规定不久便为国联大会一项关于“经济武器”的决议所取代。这项决议提出:破坏盟约的战争行为是否存在,由各会员国自己决定;国联行政院可对此提出咨询意见,但不能作出约束性的决定。这一修改,限制了国联行政院的权力,加强了各会员国的任意性,削弱了1935年对意大利经济制裁的力量,同时,也为此后单边国际经济制裁的根据留下了伏笔。 同多边制裁和全球性制裁的法律地位相比,单边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则至今尚未明确。一方面,根据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一个国家决定同另一个国家建立或断绝经济、贸易往来,纯属该国内政,系该国主权的体现,外界不得干预。西方有些国际法学者还找出前面提到过的国联决议来论证单边经济制裁的合法性。他们提出,由于联合国的无能为力,促进和维持国际和平的任务已经落在各个成员国之上,而各国的主要工具就是经济制裁。 另一方面,国际上也有个趋势,主张对国际经济制裁加以限制。如联大1970年《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和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第32条)就曾规定:任何国家均不得使用或鼓励使用经济、政治或任何它种措施强迫另一个国家,以取得该国主权权利行使上之屈从,并自该国获取任何种类之利益。但是,什么是“外国不得干预的主权行为”,什么是“迫使一主权权利行使之屈从”,则各国都有自己的标准,很难达成一致的定论。 目前的习惯国际法是,一国对另一国的经济制裁只要不牵涉军事行动或武装封锁,只要不牵涉它国的司法管辖权(1984年1月美国总统里根宣布扩大对苏联出口石油和天然气设备的禁运范围后,美国就曾同英、法、西德等西欧国家就管辖权问题发生过争执),一般并不会引起别国的非议,当然也不会引起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参考文献 [1]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492页 [2]牛津当代大辞典,广州,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1644页 [3]国际经济制裁的效率与外部性分析,武汉大学学报,第五十八卷,第三期 [4]HAASS,R. N. Sanctioning Madness [J]. ForEign Affairs,1997,76. 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篇2 浅析国际经济法视野中的主权基金 [摘要]主权基金是一种全新的专业化、市场化的积极投资模式。从国际经济法视野来看。主权基金对于现代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发挥着重要作用。主权基金是国际经济法中国家经济主权原则与国际合作发展原则的充分体现,使得全球资本市场更为安全、稳定。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主权基金的兴起也将使世界经济重心从私营部门转向国有部门。因此,主权基金的良性运作与健康发展需要在全世界范围内营造公平互利的法治环境。 [关键词]主权基金国际经济法法治环境 在2009年4月的伦敦G20峰会中。西方各国一再强调中国应在主权基金领域担负起大国的责任。2009年4月18日,中国投资公司董事长楼继伟在博鳌论坛“国际金融体制改革:新兴经济体的作用”分论坛演讲时称,主权财富基金是现存的不合理的货币体系的必然产物。从50年来的历史上看,主权财富基金在市场上没有不良记录,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稳定性力量。 主权基金(Sovereign Fund)又称主权财富基金,是指掌握在一国政府手中用于对外进行市场化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盈余、外汇储备盈余、自然资源出口盈余等,由政府设立专门的投资机构管理。主权基金是一种全新的专业化、市场化的积极投资模式,其投资方向不仅包括股票和其他风险性资产在内的全球性多元化资产组合,也拓展到外国房地产、私人股权投资、商品期货、对冲基金等非传统类投资类别。 主权基金的崛起与经济全球化密切相关。进入21世纪以来,以中国、新加坡、印度等为代表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已经实现了经常项目巨额顺差常态化,而这些国家又不希望汇率上升过快,于是外汇储备急速膨胀;此外,以俄罗斯和海湾国家为代表的另一批新兴国家则直接受惠于全球化带来的能源需求激增,在石油价格、矿产品价格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凭借国家对资源开发权力的拥有。也积聚了大量国家财富。这些国家具有政府主导的传统,市场运作下的理财工具又不完善,于是财富大量集中在主权基金手中。目前,主权基金已经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一个日益活跃的参与者,其资金规模已经超过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市场影响力正不断增强。据统计,1990年全球主权基金的规模仅有约5亿美元;而2007年全球已有36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主权基金,资金规模约万亿美元。其中,最大的阿联酋阿布扎比基金规模高达9000亿美元;中国和俄罗斯拥有的主权基金规模也分别达到2000亿和1280亿美元。从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双赢的角度考虑,主权财富基金的存在不应被视为一种威胁,只要各国努力规范其行为并改善其透明度和信誉,主权财富基金理应为世界金融市场的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从国际经济法视野来看,主权基金对于现代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主权基金是国际经济法中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直接体现。该原则规定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不受任何外来干涉。而主权基金本身就是一国对经济活动的自主决定权和对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延伸,属于国家利益的范畴,一国政府对其主权基金享有完全的占有、管理和支配权。主权基金主要来源于属于国有资产的财政盈余、外汇储备和自然资源出口盈余,是国家主权财富在现代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中的重要表现形式。特别是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主权基金不仅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更是保障其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获得平等的参与和决策权,进而实现国际经济格局多元化的有力武器。根据美国主权财富基金研究所(Sovereign Wealth Fund Insti-tute)2009年4月发布的数据,截至2008年,中国外汇储备管理局旗下的华安投资管理公司管理资产约为3471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三;中国的另一只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1900亿美元资产排名第八。2004年,具有主权基金背景的联想集团以亿美元成功收购IBM全球Pc业务,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中国在中美高科技贸易中相对弱势的地位,使中国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获得了更多的话语权。2008年6月,在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宣布正式启动中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谈判中,美方也明确表态:欢迎来自中国的主权基金,并将在修改投资法时认真考虑中方的立场。 其次,主权基金的积极发展是国际经济法中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的充分体现,使得全球资本市场更为安全、稳定。由于主权基金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低风险,当资本市场面临崩溃危机时,投资者不必担心主权基金会陷入恐慌性抛售中,而且大部分主权基金并不像养老基金一样需要定期支付红利,从而避免频繁地在证券市场上套现。因此。主权基金能够成为一个长期战略投资者参与世界各国的区域经济合作,这将有助于稳定国际股票和债券市场。此外,主权基金的兴起使得新兴市场国家从发达国家的债权人转变成资产所有者,使国际金融市场的权力重心发生根本性转移,全球金融市场格局将从美国一元支配格局向欧亚国家和能源输 出国 共同参与的多元体系转变,发展中国家正逐渐成为国际金融投资的强势力量,这些都充分体现出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据美国财政部统计,仅2006年以主权基金为主体的跨国投资就使得美国资产净增加兆美元,为社会提供了1000万个就业机会,并对研发支出有13%的贡献。 最后,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主权基金的兴起也将使世界经济重心从私营部门转向国有部门。据美国财政部估计,当前由各国政府控制的金融资本(外汇加上主权基金)约有万亿美元,相当于全球总产出的15%。长期居于主导地位的跨国公司将面临实力更强的、由政府投资的主权基金的竞争,各国的国有资产通过优化整合以后将以更加灵活的姿态投入到国际资本市场中,这将使传统的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国际投资法律体系面临重大挑战。推动了国际经济法理论研究和制度创新,美国近期酝酿修改投资法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尽管主权基金的出现对国际经济法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在现阶段实现主权基金的法制化仍然面临着种种困境。首先,由于上千亿美元的主权基金规模十分庞大,远远超过普通的国际投资,在债券之外的市场往往会因流动性和交易量不足而难以对其充分吸纳,使得各国现行的投资法律体系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其次,由于目前大多数国家立法缺乏对主权基金信息披露的规定,使得主权基金的运作缺乏透明度,既没有准确披露是由谁控制着这些庞大的资本。也没有定期公布投资策略和资产报表等可靠信息,而相关的国际组织也没有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标准,使得对主权基金进行信息披露 的法律规制处于事实上的缺位状态。最后,基于政治与国家安全等非商业因素的考虑,部分发达国家对主权基金背后的国家背景十分谨慎,导致主权基金缺少足够的商业性与运作独立性,容易引发投资保护主义,形成投资壁垒。近年来,美国国会腰斩迪拜港口公司收购美国港口。中海油收购优尼科未果以及华为收购3Com遭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HIUS)否决,都带有明显的投资保护主义色彩。 主权基金的良性运作与健康发展需要在全世界范围内营造公平互利的法治环境。目前,各国已经开始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和规范主权基金,通过立法明确主权基金的管理体制、具体运作和投资审查,提升主权基金运作的透明度。2007年美国《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规定:在涉及主权基金投资时,授权CFlUS进行为期90天的调查。直至认定该投资不会危及美国国家安全;2008年2月,在中铝收购力拓的背景下,澳大利亚政府也公布了6项法律原则,宣布将对政府控制的外国投资者加大审查力度。上述立法试图通过对主权基金加大审查力度来规范主权基金的运作,这既是一种公司治理模式,也是其保护战略资产意愿的结果。相比之下,欧盟对主权基金采取了更为积极的开放态度。为实现投资自由化的目标,2008年2月,欧盟宣布将出台主权基金行为准则,试图通过制定全球性的自律性规范来消除法律对主权基金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的限制。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建议,为保护具有战略意义的欧盟公司不被主权基金收购,欧盟应考虑实施“黄金股份”制度(即政府持有带有特定权利的股份。这种股份份额很小,通常为一股,但对公司重大战略决策拥有发言权和否决权),使政府对一些涉及重要敏感行业的外来投资拥有否决权。欧盟准备出台主权基金自律准则的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在制定旨在规范主权基金的行为指南。该组织已经明确要求新加坡、挪威和阿联酋等国为其主权基金制定详尽的披露标准,并开始推广挪威立法对主权基金信息披露的强制性规定,认为通过信息披露立法能够促使主权基金的规范运作,避免投资保护主义。 主权基金本质上是专业化的商业机构,而非政府的行政机关。套用行政模式势必压抑专业精神与商业 文化 ,导致类似于官僚组织的死板僵化,显然不利于其高效率运作。因此,应尽量避免对主权基金的行政干预,确保主权基金市场运营的自由度。例如,为了最大程度保证实现良好投资回报率的核心目标,阿联酋与新加坡的主权财富基金员工队伍中极少有公务员,而是竭力在国际金融市场网罗吸引招聘一流金融人才,绝大部数基金经理包括首席投资官都是外聘的专业人员。 另外,主权基金要想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一员,还必须通过立法明确主权基金的商业性、专业性和独立性,打消被投资国的政治疑虑和阻挠。在投资法中,应明确主体投资应该交由外部基金,进行第三者管理,从而淡化政治色彩,建立多策略、多通道的投资组合,加强基金间的竞争。弥补主权基金自身在资源、人才、内部监控上的不足。 [参考文献] [1]吴金勇。黄继新,伦敦G2O峰会的“教堂”价值[N],商务周刊,2009-04-20。 [2]王志刚,主权财富基金法律问题研究[J],法学与实践。2008。(4)。 [3]杨燕,主权财富基金对世界经济的影响[J],中共石家 庄市委党校学报,2009,(1)。 [4]IFSL:垒球主权财富基金增至万亿美元[N],经济参考报,2009-03-04。 [5]刘婷婷,沙特预建世界最大主权基金[N],中华工商时报,2007-12-25。 猜你喜欢: 1. 国际经济法论文题目参考目录 2. 国际经济法论文题目参考 3. 国际经济法论文免费范文 4. 国际经济法毕业论文 5. 国际经济法相关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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