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的确立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也是市场机制得以顺畅运行的外部环境。而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则为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因此,在社会保障制度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即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是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的前提。目前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窘迫处境,重要的原因之一就在于与生产力发展、经济发展不协调、不适应。作为前车之鉴,我们认为在设计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时,必须从我国初级阶段的具体国情出发,以国民经济所能提供的物质资源及政府和社会的承受能力为基础。坚持“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的基本方针,具体地说:首先,基本保障水平不能高,只能保证“基本”,把真正该保未保的保起来,把一些“超”基本的部分剔除。第二,社会保障水平不能攀比,只能从各地实际出发,全国统筹必须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差悬殊的实际,切忌“穷人办富人的事”,搞一刀切。第三,保障基金的筹资水平只能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实际支付能力来确定筹资水平。第四,为了满足不同层次的不同需要,必须建立多种层次,不同形式的社会保障体系,否则就会影响基本保障的巩固和发展。目前我国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体现了自保公助的特点,它既突出国家对基本保险的责任,又强调个人在得到保障收益之前应尽的义务,可以说,这种模式兼顾了公平和经济效率。把“统账结合”模式作为养老金的筹资模式,比较适合我国的具体国情:第一,这种模式可以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支付压力,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较为宽松的环境。目前我国正在经历人口老龄化过程,退休职工迅速增加。据中国科学院课题组的研究,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对养老保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第二,实行“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能够在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照顾各地保障水平的差异。因为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不同地区、行业和所有制成分的职工对社会保障水平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个人账户的建立,就可以体现不同群体的不同要求。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统账结合”模式在运行过程中表现出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存在资金较大缺口,可持续性受到威胁。因此,在坚持“统账结合”的社会保障基本模式的前提下,还应强调结合我国的国情,形成我国自己的特色。在这方面有两个问题不可忽视,一是传统的家庭保障的延续,二是新的保障资源的利用,即社会民间保障的开发利用,二者完全可以成为国家正式保障的重要补充,以此减轻正式保障的财务压力。此外,政府在加速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制度建设的同时,要为商业保险提供发展空间。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是一个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在内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从商业保险来看,它完全独立于企业,不受劳动力流动的影响;商业保险由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和对保险的需求自主安排;能提供适合不同群体需要的保险水平;商业保险能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是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改善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一支潜在力量。同时,发展非政府组织(NGO)的补充社会保险,应成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另一重要政策选择。互助合作,民间捐赠和志愿服务,在我国也有较长的历史,当前应给予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保障职能的实现需要筹集大量的资金,形成社会保障基金。国家、用人单位、个人以及社会成员之间在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分配使用中会发生一定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称为社会保障经济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保障基金来自于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应在个人收入分配前从社会总产品中进行必要的扣除,这种扣除就表现为社会保障缴费或社会保障税。缴税的结果,必然表现为社会保障纳入统一的财政预算,而政府通过统一的财政预算实现对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组织管理, 这一点既是建立中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又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社会保障筹资模式所证明。为实现建立中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的收缴,特别是养老保险金的收缴,应实现从缴费制向缴税制过渡,这种变革有以下一些优点:第一,以税代费能真正体现基础养老金的公平原则。收入多或利润高的个人或企业多缴税,收入少或利润低的个人或企业少缴社会保障税,以富济贫,体现基础养老金的基本原则。第二,以税代费有利于解决当前基本养老金的支付危机。目前我国出现养老金支付危机主要不是人口的老龄化,而应从养老制度上寻找原因。实际上,这是因为我国的养老对象过于狭窄,主要保障国有企业职工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而国有企业职工老龄化比较严重。如果对基础养老金采取税收的形式,扩大保障范围,把以前用来负担儿童的一部分费用或转移支付作为基础养老金费用,则在不增加劳动力平均负担的基础上,对于解决我国目前养老金的支付问题是极为有利的。第三,有利于构建统一、规范、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首先,开征统一的基础养老保障税有助于打破地区、部门、行业间的条块分割。目前我国所实行的多方筹资、自定标准的筹资形式客观上造成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企业间因缴费标准不同而负担悬殊的局面,不仅负担不均的矛盾突出,而且还阻碍了劳动力在地区和行业间的合理流动。通过开征统一税收,实现税率的统一和征收机关的统一,将彻底改变上述局面。其次,有助于建立统一管理体制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开征统一税收,由税务机关具体负责税款的征收,并把收入纳入统一的预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设置专门机构负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形成征收、管理、使用各部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