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如法院判决之后,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同的申请书有不同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称谓、正文和结尾四个部分。标题可以直接居中写“申请书”,也可以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称谓在顶格写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正文是申请书的主要部分,一般包括原因,理由等。需要注意正文部分要简洁明了。最后在结尾需要有礼貌用语。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