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气象局下设6个直属事业单位:西安市大气探测中心、西安市气象台、西安市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西安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西安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西安市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中心。另设财务核算中心和执法大队。1.西安市大气探测中心负责西安泾河气象观测站、市局大院探测业务;负责大气成分、辐射、酸雨、自动土壤水分、沙尘暴、闪电定位仪等特种观测和服务业务;负责大气探测观测环境保护任务;负责陕西省气象科普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科研项目开发和研究;负责西安高空探测站相关业务;负责大气探测观测环境保护任务;负责有关科研项目开发和研究;负责西安新一代天气雷达站运行相关业务及业务管理任务;负责全市大气探测设备的监控、维护维修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有关科研项目开发和研究;负责全市大气探测器材的管理、保障工作:承办上级交给的其它工作。2.西安市气象台负责中期、短期、短时、临近天气预报预警和决策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发布工作;负责雷电、空气污染、森林火险等级等预报预警业务;负责气象应急预警;负责相关气象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天气预报技术研究和对下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短期气候预测、气候分析评价、气候公报发布工作;负责农气、生态情报和预报、农作物产量预报业务;负责决策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发布工作;负责气象灾情收集、整理、归档、上报工作;负责气象服务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市通信网络系统的运行监控与维护业务;负责市局计算机软硬件维护及软件开发工作;负责市局网站维护工作;负责市局信息处理及数据库建设任务;3.西安市气象局后勤中心负责市局大院环境规划、美化,水、电(油机发电)、暖的管理与维护;负责维护市局大院安全和卫生工作;负责局办公楼、局大院房屋的物业等行政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局文印、收发工作;承担市局下达的大院基础性项目建设任务;负责市局大院房产管理、经营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除日常办公用品外)工作;负责市局大院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给的其它工作。对市局大院车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负责所有车辆的调度、运行、安全等项管理工作;4.西安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负责与部门、行业间的气象服务合作;负责农业、交通、旅游、卫生等各类气象专业专项服务;负责气象资料服务;负责气象影视节目的制作;负责气象信息公众服务;负责气象信息电话、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服务;负责市级广播、电台气象信息发布;负责市级种类报纸、期刊杂志气象信息发布。5.西安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负责各类气象信息服务产品营销工作;负责承揽各类气象工程项目服务工作;负责施放气球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市防雷技术服务工作。6.西安市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中心西安市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3个:市场部、技术部、综合部。负责制定全市雷击风险评估工作规划、计划,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雷击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标准确定,检查、指导各单位开展雷击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雷击风险评估的现场勘验,土壤电阻率检测、雷电资料收集统计更新,评估软件制作,评估报告编制审核出具工作;组织召开重点项目雷击风险专家组评估会议,对不予雷击风险评估的建设项目出具不予雷击风险评估意见书;管理全市雷击风险评估联络信息员,并负责全市雷击风险行业管理和评估人员的技术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雷击风险评估的收费管理,按照规定标准核算并收取雷击风险评估费;负责全市雷击风险评估技术档案和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积极拓展雷击风险评估服务领域;负责全市雷击风险评估工作宣传,雷击风险评估技术科研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全市雷击风险评估覆盖范围、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承担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7.西安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西安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挂靠市局财务处,负责全市气象部门(含区县局)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各直属单位、县级气象局以及所属企业的所有(包括企业、事业、地方、中央等)资金核算,制定有关财务报表;负责分析各单位资金运行财务状况,定期形成专项财务分析报告,反馈各单位和市局计财处;负责对县级气象局(站)的现金、银行存款、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工商、税务年审,报税、报表统计、职工福利保障等工作。完成市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8.西安市气象局执法大队西安市气象局执法大队挂靠市局法规处,负责全市气象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