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概论论文《我对艺术本质的看法》何谓艺术?或曰艺术的本质是什么?从古至今的各种形态的艺术中有没有共同的某些本质性特征,如果有的话,这些特征又是如何将艺术与非艺术加以区别?什么是艺术的问题,亦像是什么是美的问题一样,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诱惑了不少哲学家、美学家和艺术理论家来探讨、定义。在《现代艺术学导论》一书中,强调了要找出一切门类的各种各样的艺术作品的共同本质特点并用一个定义加以概括是一件难事。而我认为,任何形式的艺术作品都有同样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任何形式的艺术作品都有其表达性,即它能表达其作者的想要表达的涵义。当然,这个涵义是广义上的,我指的是所有的艺术品都能传达给其他人一个或一些涵义,不管这个涵义是隐晦的或是肤浅的、稀松平常的。稍作思考,我们不难发现,不管是《阿尔塔米拉洞穴壁画》、还是希腊人的《巴台农神庙》、还是杜尚的《泉》、还是设计艺术中的服装设计、广告艺术都包含有其作者的意思。举几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例如,《维林多夫的维纳斯》,一件非常简单的原始人的雕塑作品,表达了原始人的生殖崇拜,这种生殖崇拜就是这件雕塑作品所要表达的涵义。所以,我们说《维林多夫的维纳斯》是一件艺术品。接下来的希腊古典时期的雕塑例如,《捞摺罚泶锪斯畔@叭硕越】档南M匀诵吞宓囊恢稚竺拦邸T偻螅蘼硎降慕ㄖ物以其稳重、敦实的形体表达、显示教会的权威。到了文艺复兴时期,米开朗琪罗的《大卫》表现了大卫的力量和气势以及他的那种雄浑壮阔的英雄气概。17、18世纪的欧洲,迭戈•贝拉斯克斯的作品《英诺森十世》表现了英诺森十世的威严以及他善于权术的特点。19世纪,文森特•凡•高的作品例如《星夜》、《向日葵》表达了他狂热的内心世界。二战前西方现代主义开始兴起,绘画、雕塑、建筑等各种艺术作品都开始逐渐体现出其作者的个性以及其内心世界。如超现实主义的一位重要的艺术家——萨尔瓦多•达利,他的作品《记忆的持续性》,停滞的时间仿佛暗示了永恒。而二战后西方现代主义以及后现代主义的艺术家们的作品,其要表达的意义则愈发隐晦,让人匪夷所思。不过有一点我可以肯定,那就是这些艺术家们想通过他们的作品表达给人们一个涵义。限于我个人的理解能力与知识的缺乏以及篇幅问题,我无法就这些作品一一地做一些深入的研究了。我想我还需要对我的“任何形式的艺术作品都有其表达性”这一句话补充一些说明和解释,因为它看起来似乎还不能解释一些艺术现象。假设有一件古代原始人的工具,这件工具对原始人来说是用石头和木材组合而成并用来狩猎用的,并非要借此想表达一个什么意思。非常平常的一件东西,肯定说不上是艺术品。当然,如果他们有“艺术”这个概念的话。几千年以后,当这件工具出土后,人们把它放进博物馆珍藏,并当成一件艺术品。这是为什么?仔细想想,将它从地底挖出来的是我们、把它放在博物馆的也是我们、去博物馆瞻仰它的也是我们,所以,其实是我们对其加工,将其变成一件艺术品的,它的创造者是——我们。我们要表达的也许就是对古人类智慧的敬仰吧。假设它没有被发现、被放进博物馆,那么,这件珍惜贵的艺术品将永远不会被创造。另外,我必须要就“表达性”一词进行一些解释。“表达性”所表达的不一定是人类的情感,或是深刻的内涵,还能包括思想信息等,甚至任何东西东西都能被表达,即使它实际上不存在。其实,从哲学的角度上来说“实际上不存在”是相对的,举个例子来说明:有个聋哑人,天生的,从来没有听过声音,也从来没有人向他描述过声音,他周围的人也和他一样从来不说话只用文字来交流。总之,他觉得自己并没有和其他人不一样,在他脑海里没有声音这个概念。所以,声音对他来说“实际上不存在”。同样的,在艺术家们甚至是每个人脑海里,也许都有一些对其他人来说“实际上不存在”的东西,然后艺术家们将它们表达了出来,通过各种不同类型的方式,只不过,任何类型的表达方式都有其缺陷,如语言文字有其没有图像的缺陷、绘画有其没有声音的缺陷,总之,“实际上不存在的东西”无法被最真实地表达,这样的话,就出现了“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现象。我觉得这个能够解释为什么有些艺术家在回答他为什么要创造某一个作品时吱吱捂捂或着刚刚还是很肯定但是马上有更改的原因,这不过是因为语言文字的缺陷性而以。举个我个人的例子,我在“美国300年艺术作品展”上看到过一幅画,画面全部用黑色的油画颜料涂抹。我无法理解作者到底要表达的是什么,也许他要通过这幅画表达一个对我或者是你来说“实际上不存在”的东西。但它能引起我们的思考、共鸣。这种思考、共鸣据我的理解,就是《现代艺术学导论》一书中所讨论过的审美关系。“我们认为,作为一件艺术品的东西,它和人发生了一种艺术的关系,为了避免说成是循环解释,我们说它和人发生了一种审美关系,或者是一种观赏关系。”“但我们在这里说的‘审美关系’,不仅是指人和优美的作品发生的一种心旷神怡的愉快关系(虽然也包括这种关系),就像美学不仅研究优美,也研究丑、崇高、悲剧这些不是优美的东西一样,‘审美关系’是一种广义的、开放的关系,既包括狭义的优美关系,也包括人和作品的一种关照态度、情感态度。”“界定艺术的审美关系由艺术意图、艺术作品、艺术环境(艺术世界)结构而成,在这种结构中作为审美关系主体的人,即艺术品的创作者、欣赏者、经济人、展示者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现代艺术学导论》《现代艺术学导论》给艺术的界定是:1艺术是以艺术经验为基础,发生在艺术世界中的审美关系的创造;2这种审美关系具有独创性、开放性和动态性的特征,其表现形式为再现关系、表现关系、形式关系、观念关系、文化关系和文物关系等。我认为这是狭义艺术观的界定,就广义的艺术来看,这种解释未免有些片面性和世俗化。主要问题在于审美关系的构成之一的艺术环境。难道一件东西必须要得到广泛的承认,它才能被称之为一件艺术品吗?例如,文森特•凡•高的作品,在他出名前就不是艺术品了吗?或者说,假设现在有一个“不入流”的艺术家,他的作品就不是艺术品了吗?艺术品一定是要摆在博物馆、展览馆里或是挂在富翁们家里的墙上的吗?它忽略了事物的发展性和概念的相对性。我认为广义的艺术的审美关系的艺术环境的最小范围是一个人和一件与之发生审美关系的“艺术品”,或者说某件东西对于某个人来说是艺术品而对于另外一个人来说的时候就不是了。总之,我认为艺术的概念是非常之广泛的。另外“艺术是以艺术经验为基础,发生在艺术世界中的审美关系的创造”。我觉得这句话说的非常好。“艺术是审美关系的创造”,即审美关系创造了艺术。说到这,我想到了艺术起源的问题,既然审美关系创造了艺术,那么审美关系就一定是先于艺术而出现的,但是,似乎审美关系仅仅只能在艺术面前才能被体现出来,这样的话就出现了一个悖论。我认为要讨论艺术的起源,先要讨论审美关系的起源,即审美关系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它的最初的表现形式是什么样的以及审美关系是如何创造艺术的等问题。要把这个问题讨论明白的话就要从很多方面来看待,如人类起源、美学、哲学等……过于复杂的问题我不想多说。回到我提出的“表达性”的概念,它也是具有相对性的,还是以那幅全部用黑色颜料涂抹的画为例,假设我没有对那幅画进行任何思考,我就认为它不过就是一块用黑色颜料涂满的布而已,这时,它就没有向我表达任何意思了,同时,我和那幅画之间就没有产生审美关系了,它对我来说也就不是一件艺术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