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例论证法:简称例证法,通过列举确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证明论点。其作用“事实胜于雄辩”说服力强。(使用这种方法,一般是先分论后结论,即开门见山提出论题,然后围绕论题逐层运用材料证明论点,最后归纳出结论。这种结构的方法,比较符合人们的思维认识规律。运用事实论证进行论证时列举的事实可以有两种形式,即概括总体性事实和枚举个别事实。概括总体性事实的说服力在于事实所体现的普遍性,它是对事实的总体或全局的全面性统计或概括。采用枚举个别事例的论证方式,不要求全面周到,只需枚举几个事例即可。枚举事例要求有一定的典型性,同时也要考虑到经济原则,尽可能不要同类重复。)
2、道理论证法:用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中的精辟见解,古今中外名人的名言警句以及人们公认的定理公式等来证明论点。用做论据的道理应该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3、引用论证法:道理论证的一种就是引用名家名言等作为论据,引经据典地分析问题、说明道理的论证方法。可以充实文章内容,增强文章底蕴;充分证明观点,增强说服力;展示作者的修养和积累(引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明引,交代所引的话是谁说的,或交代其出处,一种是暗引,即不交代所引的话是谁说的或出处。引用方法多变,十分灵活)。
4、对比论证法:拿正反两方面的论点或论据作对比,在对比中证明论点。对比重在揭示事物间的差异性。其作用是增强论证的鲜明性,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5、正反论证法:是对比论证的一种,要求先提出论点,先反后正,或先正后反,进行论证。论证鲜明有力。如《怀疑和学问》一文,论述怎样正确对待书本、学问时,讲道理,先正面说“我们不论对于哪一本书……才是自己的学问”,再反面说“否则是盲从,是迷信”。
6、类比论证:是将性质、特点在某些方面相同或相近的不同事物加以比较,根据某些特征上的相似推理出它们在其它特征上也可能相似从而引出结论的方法。类比侧重于展现事物间的共性。其逻辑形式为:A具有a、b、c、d的属性,B具有a、b、c的属性,所以,B可能具有d的属性,属于形式逻辑中的归纳推理。比如,‘光’和‘声’都是直线传播,有反射、折射、干扰等现象,由于‘声’呈波动状态,推理出‘光’也呈波动状态。
7、比喻论证是一种用具体、生动、形象的事物作比喻,来证明较抽象道理的论证方法。就是用打比方的方法来讲道理。其作用把道理讲得更浅显易懂,使人容易接受;且使论述生动形象,有感染力。典型如《拿来主义》第8段。
有的议论文以寓言或者神话作比喻进行论证。因为寓言和神话虽然都属虚构,但它们实质上是人们对社会现象的概括,在一定程度上是反映了生活的真理的。引用这些比喻能增强论证的效果。例如可引愚公移山比喻依靠群众、坚持不懈定能取得成功。
二者的区别在于:类比论证一般为同类相比,推理结论是否正确还有待实践证明;而比喻论证必须是性质不同的事物间有相似点,直白易懂不须再证明。
8、归谬论证是采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批驳方法和先假设对方的论点是正确的,然后加以言理引申,,得出荒谬的结论来证明对方论点的谬误的方法。也称‘反证法’。比如有的人爱赶时髦,认为“流行的都是好的”, “流行感冒也是流行的,那也是好的啰”揭示其论点的荒谬。又如,由于观念的缘故,有人盲目排外,认为外国的都不好,就可以用“外国的东西都不好,可电灯也是外国人发明的,那我们是不是该废除电灯,而继续点油灯呢” 揭示其论点的荒谬。
9、假设论证:是一种事实推论的方法,假设要根据一定的事实提出,对客观事物的假定说明,并经过实践证明就可成为理论。比如,一本书印了十万册,假设每本只有一个读者,就能有十万个读者。
二者的区别在于:归谬论证的结论是采取反证方式来得出;假设论证是按已知事实来客观性的逻辑认定。
10、归纳论证:也就叫“事实论证”。它是用列举具体事例来论证一般结论的方法。这是一种从材料到观点,从个别到一般的论证方法,是从对许多个别事物的分析和研究中归纳出一个共同的结论的推理形式。
11、演绎论证:也叫“理论论证”,它是根据一般原理或结论来论证个别事例的方法。即用普遍性的论据来证明特殊性的论点。
12、因果论证:它通过分析事理,揭示论点和论据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证明论点。因果论证可以用因证果,或以果证因,还可以因果互证。原因与结果具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但具有时间先后关系的现象并非都是因果关系;除了时间的先后关系之外,因果关系还必须具备一个条件,即结果是由于原因的作用所引起的。在议论文体中,根据客观事物之间都具有这种普遍的和必然的因果联系的规律性,通过提示原因来论证结果,就是因果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