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1.综合资格考试香港的大学规定,攻读哲学博士学位的学生在论文答辩之前必须经过综合资格考试,及格后才能取得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形式在各院系不尽相同。以香港中文大学教育学院对哲学博士的考试为例,该学院规定:学生在充分准备后,向学部委员会提出考试申请,经该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才能参加。通常,考试分为三部分:研究生的专研范围、研究法,以及一个相关研究范围,或在研究生的专研范围里选取一组科目。研究生可申请豁免研究法科目考试和另外两部分考试中的任一部分。考试形式可以是考试、课外考试,或以其它形式进行,采取哪种形式最终要由有关的考试委员会决定。通过考试的人取得博士候选人资格,从而正式转入论文的撰写。学生在取得博士候选人资格后二年内,必须呈交论文计划书,并由学务小组负责审查,通过后就可在导师指导下,按规定期限完成其论文,并参加有关论文的口试答辩,取得及格成绩方可毕业。未能通过考试的学生就无法获得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只能取得相应低等资格。综合资格考试多用于科研型模式,有的大学专业型模式也采用这种考试,而在应用型模式里,基本没有此类的考试要求,学生只需要在修完一定课程后直接撰写论文获得学位。2. 论文的撰写及答辩学位论文综合地体现了博士生的科研能力、写作水平及其它学术素质,它是博士生长时间艰苦训练和研究成果的最终表现形式。香港各大学对博士论文从选题、形式、内容到答辩都做了严格的要求,所有的博士论文都必须按照要求的格式呈现出来,只有通过答辩的博士学位申请人才能最终被授予学位。三种培养模式在此方面的要求并无太大差异,最明显的不同是在选题上的要求。第一,论文的撰写。论文的撰写通常涉及选题、形式、内容三方面的要求。选题上的要求:不同培养模式里的博士生可以自愿确定选题方式,但是研究的领域却有一定的要求,反映了三种模式培养目标的根本差异。科研型模式,要求论文的选题具有“学术价值”,能够对发展相关领域的知识做出学术贡献,达到出版专著的水平;专业型模式,要求学生能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对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理性的分析;应用型模式,要求学生的选题必须围绕实践中的问题,并能在论文中提出独特的、有价值的解决途径。形式上的要求:主要是指字数要求和论文格式要求。字数要求因专业而异,如香港中文大学对博士论文字数规定为:每篇非理科论文中文不超过15万字,英文不超过10万字,理科论文中文不超过7万5千字,英文不超过5万字。另外,各校对论文摘要的字数也有规定,如香港大学要求博士论文摘要为200-500字英文。格式要求包括语言、字号、纸张规格、页边距、摘要的形式、装订的形式和颜色、呈递的册书、论文的电子版本,等等。内容上的要求分为两种:一是对论文组成部分的要求,二是对论文原创性的要求。关于前者的规定为:论文正文前必须包括完整的目录、摘要、声明(声明论文中的任何内容末被用于其它学校申请其它学位)。正文必须包括导言、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结论以及论证过程等若干章节。其中,最重要的是研究结论及其论证,论证要有说服力,否则结论就可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关于原创性,各大学都提出了详尽的规定,虽然对于“原创性”的理解见仁见智,但总体而言包括以下两点:①论文有助于扩充该领域的知识,体现出发现新事实和独立批判能力;②在即使并非原创性的研究工作中,提出了原创性的方法、视角、观点或结果。专家们在审查论文时,就是以这样的标准衡量学生的“原创性”。为了使学生对论文的写作要求有明确的认识,有的大学还专门开设了介绍论文写作的课程。例如,香港大学研究生院就开设了此类课程,作为哲学硕士和博士的必修课,总学时为24小时。从论文的内容和组织到如何使每一章节的语言起到成功的交流效果,该课程几乎涵盖了论文写作的所有方面。课程还会讨论与论文本身相关的话题:如研究空白的发现、研究问题的提出、对他人成果的致谢、对相关文献的评价、对本人研究发现的论证和对结论的表达等等。此外,还要让学生练习论文摘要、研究计划的写作,并使他们熟悉引用和参考书目的书写格式。实践表明,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对撰写论文的不同阶段都有了系统的认识,为顺利地展开论文创作做好准备。第二,论文的答辩。博士学位候选人要在论文答辩前四个月提出递呈论文的申请。论文要提交给由3—5名著名学者组成的论文审查委员会,每位委员都必须对该论文写出书面意见,辨明论文的优劣及能否授予博士学位的理由。论文提交后,四个月内举行学位论文口试或笔试,,即答辩。答辩通过的学生将被授予相应的博士学位。如果论文被认为符合学位标准,但不能通过答辩考试,则可一年内再复试一次,若仍不通过,那么此次申请宣告失败。审查委员会在考试后必须做出决定:或颁授博士学位,或聘请新委员来解决有关争论,或建议修改论文再行复试,或准予毕业但不授学位,或建议改颁相应硕士学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