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毕业绩点要求是达到。具体要求如下:
1、重修科目过了就会有学分,有学分就会有绩点。
2、初次修课与重修时出现学分不一样的情况,教务处会择较高的计算。
3、大学课程全部修过就会有毕业证,但如果绩点没达到(平均每科68-69分)的话,依然不予颁发学位证。(学位证是教育部发放的,有固定要求,不受其他因素影响。)
厦门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学士学位授予应坚持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考核的原则,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办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必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授予学士学位需达到下列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劳动。
2、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在弹性修业年限内取得毕业资格且总平均学分绩点达到要求(文、经、管、艺术类专业不低于,理、工类专业不低于)。
以上内容参考 厦门理工学院_关于做好2020届预毕业生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