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吴敬梓的生平与著作 吴敬梓(1701—1754)字敏轩,晚年自号文木老人,安徽全椒人。他家自其曾祖起一直科第不绝,官也做得相当发达,有过五十年“家门鼎盛”(吴敬梓《移家赋》)的时期,但到了他父亲时已经衰败。他少年时代生活还颇优裕,随父亲受到了良好的教育。这种教育并不局限于八股文训练,还涉及到经史、诗赋。 祖辈的科第发家和当时的家门不振使他早年也醉心举业,二十岁时考上了秀才,这也是他一生所取得的最高功名。 三年后父亲亡故,他的生活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他继承了一笔丰厚的遗产,族人欺他这一房势单力孤,蓄意加以侵夺,这使他看到人情世态的凉薄,并由此产生了对家族的厌恶和反抗的情绪,祖传遗产也在短短几年内随着这种情绪的增长而加速散尽:他一面往来于家乡与南京,涉足花柳风月之地,肆意挥霍;一面随意散发钱财给向他求助的人。他被乡里视为“败家子”而“传为子弟戒”(吴敬梓《减字木兰花》词)。而且他几次乡试都没有考中,也遭到族人和亲友的歧视,感到在家乡很难居住下去,便在三十三岁时把家搬到了他所喜爱的有着名山胜水的南京。 到南京以后,家境虽已很困窘,但他仍过着豪放倜傥的生活,与四方文酒之士交游,甚至在没落之中,仍变卖了家产,以葺先贤祠。同时,他对仕途也失去了兴趣。三十六岁时,安徽巡抚赵国麟推荐他入京应“博学鸿词”科考试,他也称病不去。而他的经济状况日益恶化,主要靠卖文和朋友接济过活,有时竟到了“囊无一钱守,腹作于雷鸣”,“近闻典衣尽,灶突无烟青”(程晋芳《寄怀严东有》)的地步。虽然他性格豪爽,但内心的辛酸还是难免的。当他的好友程晋芳也陷入困境时,他感慨地说道:“子亦到我地位,此境不易处也,奈何!”(程晋芳《文木先生传》) 吴敬梓是旧时代一种很特别的人物。《儒林外史》第三十四回借高先生对杜少卿的批评,描绘出他自己的精神面貌来: 他这儿子就更胡说,混穿混吃,和尚道士、工匠花子,都拉着相与,却不肯相与一个正经人。不到十年内,把六七万银子弄的精光。天长县站不住,搬在南京城里,日日携着乃眷上酒馆吃酒,手里拿着一个铜盏子,就像讨饭的一般。不想他家竟出了这样子弟。学生在家里,往常教子侄们读书,就以他为戒。每人读书的桌子上写一纸条贴着,上面写道:“不可学天长杜仪”。 这里正是写出了吴敬梓与由“正经人”所组成的世界和他们的人生规范的冲突。在吴敬梓看来,在所谓“正经人”的世界里,人心为功名富贵和虚假的道德所掩蔽,失去了生命应有的健康性,更失去了求知和求真理的热情,倒不如“和尚道士、工匠花子”生活得自然本色。他必须从这个“正经人”的世界中逃脱出来,才不致使自己的生命遭到窒息。 但生活的理想究竟在哪里,这对吴敬梓仍然是艰难的课题。他看到“衣冠人物”的堕落,想到的是原始儒学以人格修养为先的原则,觉得讲求礼乐仁政和君子式的“文行出处”,才是挽救士风的途径。他晚年曾用心于经学,认为这是“人生立命处”(《文木先生传》),并曾著《诗说》(已佚)。他的这种努力,与时代风气是一致的。清代重实证的经学,在一部分学者那里具有同教条化、官方化的程朱理学相对抗,通过对儒家经典的重新阐释来改造社会文化的用意,正如皮锡瑞论清代“经学复盛”的原因,谓“一时才俊之士,痛矫时文(指八股)之陋,薄今爱古,弃虚崇实”(《经学历史》)。 当然,这种以古老经典为依据的思想学说所能达到的实际效果是极有限的,它对于吴敬梓也只是一种晚年生活的寄托而已吧。 《儒林外史》约作于吴敬梓四十岁至五十岁时,这正是他经历了家境的剧变而深悉世事人情的时期。此书现在所见的最早刻本(卧闲草堂本)为五十六回,而程晋芳在《文木先生传》中记为“五十卷”(即五十回),他是吴敬梓长期交往的好友,所言当为可信。五十六回中,末回为后人所添加,这已为学界所公认。而我们认为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内容也是后人窜入的,这主要是两大块:一是三十八回至四十回前面一大半,即萧云仙在青枫城的故事;一是四十一回结尾至四十四回前面一小半,即以汤镇台野羊塘大战为核心的故事。这两部分偏离全书的主题和结构,思想倾向与全书不合拍,艺术性也很差。 此外,吴敬梓还著有诗文集《文木山房集》。 二、《儒林外史》的思想与艺术 《儒林外史》虽然一般归类为长篇小说,但它的结构却不是现代意义上严格的长篇小说的结构。全书中没有贯穿始终的主要人物和故事框架,而是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故事的连环套;前面一个故事说完了,引出一些新的人物,这些新的人物便成为后一个故事中的主要角色。有的人物上场表现一番以后,就不再出现,有的人物还再次出现,但基本上只是陪衬性的了。这种特点,鲁迅谓之“如集诸碎锦,合为帖子,虽非巨幅,而时见珍异”(《中国小说史略》)。但全书也不只是若干短篇的集合,它以明代为背景,揭露在封建专制下读书人的精神堕落和与此相关的种种社会弊端,有一个非常明确的中心主题,也有大致清楚的时间线索。在情节上,也存在内在的统一:第一回以王冕的故事喻示全书的主旨;第二至三十二回分写各地和各种类型的儒林人物;第三十三回以后,随着杜少卿从天长迁居南京,全书的中心便转移到南京士林的活动,并以祭泰伯祠为主要事件(在剔除后人窜入的部分以后,上述面貌就很清楚);最后以“市井四大奇人”收结全书,与第一回遥相呼应。总体说来,这是一部短篇艺术与长篇艺术相结合的作品。 在封建时代,“士”是社会的中坚阶层。按照儒学本来的理想,士的职业虽然是“仕”,其人生的根本目标却应该是求“道”(《论语》所谓“士志于道”),这也是士林人物引以为骄傲的。然而事实上,随着专制政治的强化,读书人越来越依附于国家政权,而失去其独立思考的权利乃至能力,导致人格的奴化和委琐。如何摆脱这种状态,是晚明以来的文学十分关注的问题。 《儒林外史》首先对科举大力抨击。在第一回“楔子”中,就借王冕之口批评因有了科举这一条“荣身之路”,使读书人轻忽了“文行出处”——即传统儒学要求于“士”的学问、品格和进退之道。第二回进入正文开始,又首先集中力量写了周进与范进这两个穷儒生的科场沉浮的经历,揭示科举制度如何以一种巨大的力量引诱并摧残着读书人的心灵。他们原来都是在科举中挣扎了几十年尚未出头的老“童生”,平日受尽别人的轻蔑和凌辱。而一旦中了举成为缙绅阶层的一员,“不是亲的也来认亲,不相与的也来认相与”,房子、田产、金银、奴仆,也自有人送上来。在科举这一门槛的两边,隔着贫与富、贵与贱、荣与辱。所以,难怪周进在落魄中入贡院参观时,会一头撞在号板上昏死过去,被人救醒后又一间间号房痛哭过去,直到口吐鲜血;而范进抱了一只老母鸡在集市上卖,得知自己中了举人,竟欢喜得发了疯,幸亏他岳父胡屠父那一巴掌,才恢复了神智。读书人——特别是那些出身贫寒的读书人如何为科举而癫狂的情状,通过这两个人物显露得极其充分而又带着一种惨厉的气氛。 作为儒林群像的画谱,《儒林外史》的锋芒并不只是停留在科举考试上。小说中所描写的士林人物形形色色,除了周进、范进这一类型外,有张静斋、严贡生那样卑劣的乡绅,有王太守、汤知县那样贪暴的官员,有王玉辉那样被封建道德扭曲了人性的穷秀才,有马二先生那样对八股文津津乐道而完全失去对于美的感受力的迂儒,有一大群像景兰江、赵雪斋之类面目各异而大抵是奔走于官绅富豪之门的斗方名士,也有像娄三公子、娄四公子及杜慎卿那样的贵公子,喜欢弄些“礼贤下士”或自命风雅的名堂,其实只是因为活得无聊……。这些人物并不能简单地一概归之为“反面角色”,但他们都从不同意义、不同程度上反映了在读书人中普遍存在的极端空虚的精神状况,从而反映出社会文化的萎靡状态。他们熙熙攘攘奔走于尘世,然而他们的生命是无根蒂的。在这些人物中,像马二先生好谈文章而不识李清照,范进当了一省的学道而不知苏轼为何人,反映出科举对士林文化修养的破坏;像上至某“大学士太保公”借口“祖宗法度”以徇私,下至穷秀才王德、王仁标榜“伦理纲常”而取利,则反映出士林人物在道义原则上的虚伪性。《儒林外史》描摹出这种普遍性的社会景观,从根本上揭示了封建制度对人材的摧毁和它自身因此而丧失生机。 《儒林外史》中也有一部分为作者所肯定所赞颂的人物,大致可以分为二类:一类是士林中为数不多的贤者,一类是市井小民(其中包括普通民众和“市井奇人”)。而他们又有共同之处,即信守自身的人生原则,前者不为功名富贵所驱,后者与之绝缘。这一部分人物刻画得不是很成功。书中的杜少卿有着作者自己的影子,他对当时被定于一尊的朱熹的经解表示大胆的怀疑,在南京游清凉山时,他一手携着妻子,一手拿着金杯,一边走一边大笑,使路旁游人都“不敢仰视”,他的身上带有比较多的离经叛道的味道。但这只是表现出一种生活态度,真正代表作者的社会理想的则是庄绍光、迟衡山、虞博士等“真儒”。在作者看来,他们身上表现出的原始儒学精神可以重建合理合情的社会价值。但这是一种观念化的、缺乏真实生活基础的愿望,因此他笔下的“真儒”们成了一种贤人政治的符号,性格显得单调而苍白。作为全书核心事件的祭祀泰伯祠的场面,也貌似肃穆庄重,实际是腐气腾腾。写普通市井人物如牛老爹、卜老爹等时,作者往往把下层社会的忠厚本分视为美德;而所谓“市井奇人”,其实是隐士情调的化身。这表明尽管作者观察社会弊病的眼光冷峻而深刻,但对于如何纠正这些弊病,他实在有些茫然。由于对原始儒学精神的迷信,他难以从活生生的现实中找到社会变革的方向。 但同时应该注意到,作者通过描写的这一部分人物,也还是触及了一个很有意义的问题,即:只有摆脱政治权力体制,人们才有可能保持自身的人格尊严。这些人物中也有写得比较成功的,如傲然以“败家子”面貌出现的杜少卿,表现了对社会公认价值的蔑视和对自由生活的热爱。另外有一个沈琼枝也很引人注意,她是一个被盐商娶为妾而只身逃至南京、企图以自身的技艺谋食的奇女子,大胆泼辣,敢作敢为。这一形象,反映出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女性开始有了一种挣脱其自古以来的依附性地位的微弱可能性。 《儒林外史》的出现,标志了中国小说艺术的重大发展。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中曾这样评价: 迨吴敬梓《儒林外史》出,乃秉持公心,指擿时弊,机锋所向,尤在士林;其文又戚而能谐,婉而多讽:于是说部中始有足称讽刺之书。 又说:“是后亦鲜有以公心讽世之书如《儒林外史》者。”在这里鲁迅强调了“公心”,即作者对于世事的讥讽,并非出于因个人遭遇而产生的对某些人物或对社会的激愤,更无哗众取宠、耸人听闻的用意,而是出于对社会的真切认识,包含了一种忧患之心。 在把《儒林外史》称为“讽刺杰作”时,特别要注意的是它的写实性。以前的小说中,像《金瓶梅》也有讽刺的妙笔,某些不动声色而入木三分的刻画手段也为《儒林外史》所继承,但从全书来看,它仍有不少夸张和漫画式的成分。《儒林外史》则不同,它的讽刺,主要是通过选取合适的素材和准确的、透入人物深层心理的刻画来完成的。许多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司空见惯、素来不以为有何不妥、有何深意可究的事情,经过作者的提炼和描摹,有时加上稍稍的夸张,便清晰地透出了社会的荒谬与人心的伪妄;而当人们读这些故事的时候,却又觉得它仍然是真实的生活写照。卧闲草堂本第三回总评说:“慎毋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指出了小说以写实为讽刺之根基所形成的警醒人心的力量。 吴敬梓的眼光是十分尖锐的,但他并不缺乏对社会中平凡人物的理解和同情。他笔下的人物固然有严贡生那样十分卑劣粗俗、令人厌恶的角色,但这类人物只是现实生活里各色人物中的一小部分,作者并不是把他所讽刺的对象一味当作所谓“丑类”来描绘。像严贡生的同胞兄弟严监生,临死时因见灯盏里点了两根灯草,便伸着两根指头不肯断气,这一细节常被举为讽刺吝啬鬼的例子,但作者其实也写到他为了把妾赵氏扶为正室,舍得大把大把地花银子。两相对照,显得这位严监生既可怜又可笑,却也颇有人情味。又如马二先生,迂腐古板中又有一种古道心肠。他差点上了洪憨仙的大当,但在洪憨仙暴死后,却拿出银子来为他办理后事。许多人物看起来很可笑的行为,说到底只是表现着平凡的人性的弱点。而作者在表现其尖锐的社会批判意识时,也很少把具体的个人行为仅仅归诸其自身道德品格的原因,而能真实地写出这些个人行为缘何而产生。像周进在贡院中头撞号板、嚎哭吐血的情节,单独地看似乎非常愚蠢可笑,但是因为在这之前书中描写了周进作为一个老“童生”所遭受的种种凌辱,读者会觉得他的举止是很自然的,甚至是令人悲悯和同情的。 还有像匡超人从一个纯朴的农家青年逐渐蜕变为一个圆滑而无耻的文人的过程,更强烈地揭示了人是其命运和环境的产物的事实。因而,作者通过这些人物形象所提出的社会批判就具有格外深刻的意义。 小说从传奇性向非传奇性发展,本质上是一个逐渐深入人性真实的过程。因为愈是在排除偶然因素的平淡而日常化的生活中,愈是能反映出人物的真实面貌和深层心理。《儒林外史》在这方面的成就尤其值得赞赏。它的故事除了末尾写“四大奇人”的部分,几乎完全排除了传奇色彩、幻想的或诗意的成分,以及激烈的戏剧化的矛盾冲突,成为平平实实的生活原貌的描述。这一特色,比同样是写实的《金瓶梅》、《红楼梦》还要突出。而在这些平实的、每每是细琐的叙述中,展现了作者异乎寻常的艺术功力。像马二先生游西湖的一节,平淡得既没有辞采也没有情节可言,却把人物的性格和心理写到透彻无遗的程度。这位马二先生对着眼下这“天下第一个真山真水的景致”全无会心,茫茫然一路大嚼过去,固然写出一种迂儒本色,而作者写他怎样看女人,那更是微妙。第一次他是看见一船船前来烧香的乡下妇女,从发型到衣着到脸部以至脸上的疤疥都细细“看了一遍”,却“不在意里”。因为这些乡下妇女对马二先生而言并没有吸引力,他的“看”只是对“女人”的一种不自觉的反应,心中实无所动,所以看得那么放肆。第二次他又在湖边看三个富贵人家的女客在船中换衣裳,一直看到她们带着丫环缓步上岸,到了快要遇上的时候,却“低着头走了过去,不曾仰视”。这一回其实是有点“在意里”了,所以在举止上反而有了自我节制。第三次写到他在净慈寺遇上成群逐队的富贵人家的女客,但尽管他“腆着个肚子”,“只管在人窝里撞”,却是“女人也不看他,他也不看女人”,彼此视若无物。因为太近的女人,古板而讲究“君子”之行的马二先生是不敢看的,所以他就把自己封闭得更严,成为一种麻木的状态。但这“不看”的态度,毕竟还是因为感觉到了女人对他的心灵的触激,所以不看也是一种“看”。就这样,马二先生在西湖边经受了女人引起的小小骚动,而平安地从“天理”与“人欲”之间穿行过去。淡化故有情节、从细琐处见精神的写作方法,在过去的小说如《金瓶梅》和“三言”、“二拍”的某些佳篇中虽也可以看到,但还从没有写得如此深入而微妙。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知道吴敬梓是怎样洞察人心,善于理解人物的心理活动。但他并不以叙述者的身份对此进行分析介绍,而喜欢纯用白描手法,以人物自身的动作、对话来表现,笔锋内藏而涵蕴深厚。这方面的例子还有不少,如第五回写严监生之妾赵氏在正室王氏病重时每夜焚香,哭求天地,表示自己愿代王氏死。到了王氏提出一旦自己死去她可以扶为正室时,“赵氏忙叫请爷进来,把奶奶的话说了”,只一句,便写透了赵氏的内心。当然,这也是她在卑贱的地位上的苦苦挣扎。 《儒林外史》的语言是一种高度纯熟的白话文,写得简练、准确、生动、传神,极少有累赘的成分,也极少有程式化的套语。如第二回写周进的出场: 头戴一顶旧毡帽,身穿元色绸旧直裰,那右边袖子同后边坐处都破了,脚下一双旧大红绸鞋,黑瘦面皮,花白胡子。 简单的几笔,就把一个穷老塾师的神情面目勾勒出来。像“旧毡帽”表明他还不是秀才,“右边袖子”先破,表明他经常伏案写字,这些都是用笔极细的地方。而这种例子在小说中是随处可见的。白话写到如此精炼,已经完全可以同历史悠久的文言文媲美了。 《儒林外史》当然也有一些不理想的地方。如果与稍后的《红楼梦》相比,论结构之宏大完整、人物之类型众多,它都显然不如《红楼梦》。但《红楼梦》还是有较多的“古典”气息(如它的以神话为象征的哲理内涵、诗词歌赋的运用,以及宝黛爱情故事的诗化成分等),《儒林外史》朴素、平实而深刻的艺术风格,则更接近于现代小说。鲁迅小说中一些简洁的描写和冷峻的笔调,可以看出与《儒林外史》的关系。就这一点而言,它在中国文学史上是有特殊地位的。吴敬梓与《儒林外史》 余杰 吴敬梓一生以移居南京为界可分前后两段。前期,他与小山一样,以声色犬马的生活方式游离于“正常”的生活轨道之外。“少年时,青溪九曲画船,曾记游冶……朝复夜,费蜀锦吴绫,那惜缠头价。”(《买肢塘》)“王家昙首,伎识歌声春载酒,白板桥西,赢得才名曲部知。”(《减字木兰花》)吴敬梓不像小山一样真正沉醉到情爱之中,而更多地标榜一 种不见容于俗世的生活姿态。不是为游冶而游冶,而是在游冶中体验自由。胡适说,吴氏的家产是在秦淮嫖掉的,我倒觉得,“泥沙一掷金一担”是他有意为之。只有丧失了财产,挣脱了宗族的约束后,他才能以纯粹的心境进入到文学创作之中。 “枭鸟东徒,浑未解于更鸣”!(《移家赋》)33岁、不名一文的吴敬棒移家南京时,他在族人眼中已是“传为子弟戒”的“败家子”。到了“白门三日雨,灶冷囊无钱”的地步,他仍拒不参加傅学鸿词科考试。当“长老苦口讥喃喃”干涉他的自由时,他“叉手谢长老,两眉如戟声如虎”。[45]他的“痴憨”、“颠憨”、“隐括”终一生而不变,与小晏何其相似! 《儒林外史》以王冕作为“隐括全文”的“名流”。他之所以有这么大的能耐,就因为他是一个“嵌崎磊落”的人,一个“有意思”的人。王冕既是葆有童心的放牛娃,又是才华横溢的畸人。他画荷花,“那荷花精神、颜色无一不像”,因为他自己就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遇着花明柳媚的时节,把一乘牛车载了母亲,他便戴了高帽,穿了阔衣,执着鞭子,口里唱着歌曲,在乡村镇上以及湖边到处玩耍,惹得乡下陔子们,三五成群跟着他笑,他也不放在眼里。”这是何等任情自遂、天真自然!面对“灭门知县”的威逼,王冕宁可风餐露宿逃亡在外,也不肯低头。他处茅屋之远而怀天下苍生,一语道出入股取仕的实质:“这法子却定得不好!将来读书人即有一条荣身之路,把那文行出处,都看得轻了。” 凤四老爹在小说中看似可有可元,实则为一大关键。据考证,凤四老爹的原型为侠客甘凤池。[46]当时浙江总督李卫在奏折中这样描述甘凤池:“查此辈棍徒,造作讹信,往来煽感,着实痛恨,断难容其漏网。臣细思江浙好事悻谬之人,莫过于现在拿获之甘凤池等各犯。”(《雍正朱批谕旨》)对于这样一个叛逆者,吴敬棒却由衷地赞美道:“官府严刑密网,多少士大夫见了就屈膝就范,你一个小百姓,视如上芥,这就可敬了!” 《懦林外史》以四大奇人的故事作结。当“那南京的名士都已渐渐销磨尽了”的时候,奇人却出现在市井中间。会写字的季遇年,“却又不肯学古人的法帖,只是自己创出来的格调,由着笔性写去”。“他若不情愿时,任你王侯将相大捧的银子送他,他正眼儿也不看”。他这样迎着施御史的脸痛骂:“你是何等之人?敢来叫我写字!我又不贪你的钱,又不慕你的势,又不借你的光,你敢叫我写起字来卜独立人格,意气风发。吴敬梓把“四大奇人”当作“述往思来”的一流人物。儒林中一片狼藉,而井市中则有闪光的人格,吴敬梓已悄悄换了一套崭新的价值标准。为什么在市井中反倒能保持人格的独立与心灵的自由呢? 做裁缝的荆元,会弹琴、会写字,也喜欢做诗。朋友问他:“你既要做雅人,为甚么还要做你这贵行?何不同些学校里的人相与相与?”他道:“我也不是要做雅人,也只为性情相近,故此时常学学。至于我们这个贱行,是祖父遗留下来的。难道读书写字,做了裁缝,就玷污了不成?况且那些学校中的朋友,他们另有一番见识,怎肯与我们相与!而今每日寻得六七分银子,吃饱了饭要弹琴,要写字,诸事都由我。又不贪图人的富贵,又不伺候人的脸色;天不收,地不管,倒也快活厂这席话真石破天惊。吴敬梓认识到,人格独立的背后是经济独立。被权力网络所覆盖的儒林中,只有爬墙藤一样的附庸,而元岩上松一样的独立者。市井人物操持着被士大夫所蔑视的职业,他们却在这职业中获得了真正的经济独立。好一个“诸事都由我”!儒林人士即使爬到宰辅这样的最高位置,怕也不敢说这样的大话。吴敬梓突破传统的道德评判,揭示出产生“奇人”的经济基础。这一点,此前无人认识到。 开头出现王冕,中间出现风四老爹,结尾出现四大奇人,这是作者的精心安排。他们全是没有任何社会地位、游离于统治秩序之外的平头百姓。他们的冰清玉洁、古道热肠、淡泊明志,都与丑态百出的儒林和官场形成鲜明对照,正如胡适在《吴敬梓评传》中所说:“不给你官做,便是专制君主困死人才的唯一的妙法。要想抵制这种恶毒的牢笼,只有一个法子:就是提倡一种新的社会心理,叫人知道举业的丑态,知道官的丑态;叫人觉得‘人’比‘官’格外可贵,人格比富贵格外可贵。社会上养成这种心理,就不怕皇帝‘不给你官做’的毒手段了。而一部《儒林外史》的用意只是要想养成这种社会心理罢了。” 然而,这种社会心理终究很难养成。吴敬梓这个嵌崎磊落的败家子是寂寞的,他笔下的奇人们也是寂寞的。荆元为知音于老者弹琴,“弹了一会,忽作变徽之音,凄清宛转,于老者听到深微之处不觉凄然泪下”。读者读到这里,掩卷深思,怕也要“凄然泪下”了! 余秋雨! 口无所臧否,心有所褒贬———《儒林外史》 提倡一种新的社会心理,叫人知道举业的丑态,知道官的丑态;叫人觉得“人”比“官”格外可贵,人格比富贵格外可贵。社会上养成这种心理,就不怕皇帝“不给你官做”的毒手段了。 ———胡适《吴敬梓评传》 在浩若星海的中国古典小说中,被鲁迅许以“伟大”二字的,只有两部书,其中之一便是吴敬梓的《儒林外史》。《儒林外史》是写士林阶层的。在中国的古代,所谓的士林,既是知识分子的世界,也即是官场。这是部批判知识分子的书,也可以说是一部揭露官场昏晦的书。这样说来,在当代的中国,确实很有重读《儒林外史》的需要了。 作者吴敬梓(公元1701年—1754年),生长在长江北岸安徽省全椒县一个“名门望族”的大家庭。曾祖和祖父两辈官运亨通,在明清之际,有50年“家门鼎盛”的时期。但他自己的祖父在同辈中功名很小,而且早逝;他从小被出嗣给长房吴霖起,即是他的养父,吴霖起只做了几年县教谕,后来因为得罪上司而丢官,郁郁而终。吴敬梓13岁丧母,23岁丧父,本身既不热心功名,又轻视钱财,随意挥霍,慷慨仗义,上代留下的家产在几年之内被他挥霍得所剩无几,以致“田庐尽卖”、“奴逃仆散”,一时“乡里传为子弟戒”(《减字木兰花·庚戌除夕客中》)。加上考场失利,刺激甚重,“那得双眉时暂开?”回乡之后,由于不堪冷遇,于雍正十一年移家南京。从此时直到54岁在扬州逝世,主要靠卖文和朋友周济过活,也是在此期间完成了《儒林外史》这部鸿篇巨著。 吴敬梓自幼处在名门望族的社会环境中,而成长的家庭却是一直在走下坡路,中年后又骤然陷入贫困不堪的境地。在他一生所经的这种由“渐”而“骤”的家庭破落过程中,他在家乡全椒县、在苏北赣榆县(其父任职之地)、在南京都曾久住,到过扬州、安庆、芜湖等城市;从宗族几代关系以及自己的人际关系看,他接触的士大夫阶层很广泛,认识与熟知的人物也非常多。他看的嘴脸,受的冷暖,经历的人事,体验的世情,都极其丰富深刻。这就培养了他富有正义的敏锐感觉和体察现实的清醒头脑,使他能够看透清朝黑暗统治下士大夫阶层的堕落与无耻,看透政治的罪恶与社会的腐败。正是这种身世经历,成为吴敬梓严肃的现实主义精神的直接渊源。 《儒林外史》对于士林阶级进行了无情的鞭挞,含泪的批判。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儒林外史》“秉持公心,指摘时弊。机锋所向,尤在士林;其文又戚而能谐,婉而多讽”。通过对种种不和谐、悖于人情、逆于常理的荒谬现象的揭露,注入描写人物的自吹自擂、大言不惭、自作聪明、弄巧成拙、欺世盗名、自命清高、自相矛盾等等。正像果戈里所说:“我们的们,我们的怪物们!……让大家笑个痛快!笑真伟大,它不夺去生命、田产,可是在它面前,你会低头服罪,像个被绑住的兔子。” 《儒林外史》的讽刺艺术有鲜明的目的,那便是“作者之意为醒世计,非为骂世也”。作者虽然极尽讽刺之能事,却是要挽救被讽刺的这一群,正所谓“善者,感发人之善心;恶者,惩创人之逸志”。作者以悲天悯人的手笔描写了八股制度下众多儒林人士的悲剧性命运,进而展开了一幅封建科举时代的社会风情画,抨击了制度的腐朽和社会的黑暗,使《
太不厚道了!
我的毕业论文(论藏族服饰元素在现代服装设计中的运用) 摘要;本文以藏族服饰元素的含义,渊源以及特点为切入,介绍藏族服饰元素在现代服装 设计中的运用,进一步分析了藏族服装元素的优雅,纯朴。华丽和独具特色的民族风气。同 时为现代服装设计与审美提供借鉴。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meaning of elements of Tibetan dress, cut into the origi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introduced elements of Tibetan dress in modern clothing design, the use of further analysis of elements of Tibetan clothing elegant, simple. Gorgeous and unique ethnic culture. At the same time for the modern fashion design and aesthetics to provide reference。 引言: 人们沐浴着现代文明的阳光,一种拥有独特风韵的情结正成为人们的着装需求,设计师们热 衷追民族情怀的人性空间。国际时装之都的时装秀及人们日常着装中,民族服装设计的作品 大行其道,藏族服装元素风格的现代服饰是亚洲的审美趋向对现代服装设计影响的结果 一:藏族服装的发展 藏族服装具有悠久的历史,对藏族服饰的研究必然促进、加深对藏族的形成及文化发展史的 研究 肥腰、长袖、大襟是藏装的典型结构。牧区的皮袍、夹袍,官吏、贵族的锦袍及僧侣在宗教 节日活动中的服装具有这种特点。 随着历史的演进,藏族服饰艺术也在不断拓展。今天我们从不同地区看到的那些美丽的服装 艺术样式,不仅保留了现代文明的气息,而且揉进了大量的民族风格。这样,使得它们独具 特色,然而,藏族服装的元素,在现代服装艺术中最具特点。不管是它古老的图腾,符号 以及吉祥图案,还是它的式样都被运用的伶俐尽自。来自印度、尼泊尔以及周边其他兄弟民 族的文化,也都能在藏族服装艺术中找到痕迹。今天的藏族服饰艺术,已发展成为一个具有 多文化层面,多要素的立体艺术结构图。藏族服装的元素对现代服装文化也有着至关重要的 作用。 然而藏族服饰艺术的发展 藏族传统服饰在一段时间内仍根基于稳固的民族传统文化之中 所以现代服装与藏族服饰在一定阶段内并存发展。 又由于文化的变迁,藏族所处的自然环 境、社会环境及心理素质的改变,藏族服饰在不断地承袭、传播、借取。 藏族服饰无论男女至今保留完整。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服饰。特点是长袖、宽腰、大襟 妇女冬穿长袖长袍,夏着无袖长袍,内穿各种颜色与花纹的衬衣,腰前系一块彩色花纹的围 裙。藏族同胞特别喜爱“哈达”,把它看作是最珍贵的礼物。“哈达”是雪白的织品,一般宽约二、三十厘米、长约一至两米,用纱或丝绸织成,每有喜庆之事,或远客来临,或拜会 尊长、或远行送别,都要献哈达以示敬意。 藏族广布西藏、四川、青海、甘肃、云南等地,服饰多姿多彩、男装雄健豪放:女装典雅潇 洒,尤以珠宝金玉做为佩饰,形成高原妇女特有的风格 藏袍是藏族的主要服装款式,种类很多,从衣服质地上可分锦缎、皮面、毽毡、素布等、藏 袍花纹装饰很讲究,过去僧官不同品级,严格区分纹饰。藏袍较长,一般都比身高还长,穿 时要把下部上提,下摆离脚面有三、四十公分高、扎上腰带。藏袍可分牧区皮袍、色袖袍 农区为稽鲁袍,式样可分长袖皮袍,工布宽肩无袖、无袖女长袍和加珞花领戳鲁袍,男女穿 的衬衫有大襟和对襟两种,男衬衫高领女式多翻领,女衫的袖子要比其他衣袖长40公分左 右。跳舞时放下袖子,袖子在空中翩翩起舞,非常优美。 帮典——即围裙,是藏族特有的装束,是已婚妇女必备的装饰品,帮典颜色,或艳丽强烈, 或素雅娴静。 doC 豆丁 藏帽式样繁多,质地不一。有金花帽、毽鲁帽等一二十种.藏靴是藏族服饰的重要特征之一, 常见的有“松巴拉术”花靴,靴底是棉线皮革做的。n。COm 头饰佩饰在藏装中占有重要位置,佩饰以腰部的佩褂最有特色,饰品多与古代生息生产有 关,讲究的还镶以金银珠宝、头饰的质地有铜、银、金质雕镂器物和玉、珊瑚、珍珠等珍宝, 藏族同胞特别喜爱“哈达”,把它看做是最珍贵的礼物。“哈达”是雪白的织品,一般宽约 二、三十厘米、长约一至两米,用纱或丝绸织成,每有喜庆之事,或远客来临,或拜会尊长, 或远行送别,都要献哈达以示敬意。
学舞蹈还要写论文啊,那写托举动作中,下滑问题的研究好了
清代到现代旗袍样式的改变 民族服饰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穿在身上的文化,是人们穿在身上的历史,是人们穿在身上的艺术,是人们穿在身上的体验,是人们穿在身上的智慧,是穿在身上的标识.长期以来,在服饰方面不同民族的服饰文化共存、共荣、共享的特点非常突出,这是中华民族文化和政治认同的符号.满族历史悠久,文化发达。其服饰高雅华丽,在我国民族服饰文化中独树一帜,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为了适应自然环境和满足生产生活需要,逐步创造了独具魅力的服饰文化.满族的服饰文化丰富和发展了中华民族服饰文化,促进了各民族服饰文化的共存、共享与共荣,影响和带动其他民族服饰的流变,促进中华民族服饰发展史的大转变,也促进了中华民族服饰走向世界.一.清代满族旗袍清朝是以满族统治者为主的政权机构,清太祖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落,建立后金政权后,推行八旗制度.清代满族人基本都编入八旗,有旗人之称,故这种满族男女老少四季皆宜的服装被人们称为旗袍。旗袍,满语称“衣介”.分为单,夹,皮,棉四种.这种“衣皆连裳”(古代上为衣,下为裳)与汉族的上衣下裳的两截衣裳有明显区别.式样分男女两种。满族贵族入关统治全国后,清太宗皇太极认为清朝帝王应当维持本民族的生活方式和传统习惯,尤其是维持统治者的民族标志的服饰制度,以此作为固国之本。于是便著手制定和完善清朝的衣冠制,并三令五申,不许亲王大臣学汉人穿褒衣博带、宽袍大袖等。满族先民生活在白山黑水之间,为长期适应寒冷气候而选择了包暖性较好的袍装作为日常服饰。在明朝中期满族吸收中原汉族的袄式服装,改进成具有其民族特色的“旗装”也称“旗袍”。清朝建立后由于满族贵族统治者的强制性推广,旗装在全国通行,但很快与汉族传统服装相融合。清初男子旗袍为圆领、大襟、箭袖(马蹄袖),四面开衩,系扣袢,腰中束带。四面开衩是为了骑射自如,箭袖是为射箭方便,又可御寒保护手背。冬季在棉袍外往往套一件长到肚脐、四面开衩、对襟的短褂,俗称马褂(满语鄂多赫)。亦有外套一马甲(俗称坎肩)者。清末。由四开衩改为左右两开衩,箭袖多改为平袖。女式旗袍基本与男袍同,只是在领口、前襟、袖口等处镶饰花边,天寒时则外加马褂或马甲于袍外。二.清代满族旗袍的特点旗袍均为带大襟,短领、长袖、又分单、夹、棉、皮之别,一年四季各有差异。在料面上又有布、缎、绸、绒等几种,此外,在色和布纹饰方面很有时代性。清顺治、康熙、雍正年间时,在社会上时兴穿兰色或宝石蓝色的旗袍,取其明快和清淡。乾隆之后,时兴玫瑰紫色,取其红火,后来逐渐地出现了大红、粉红、真红、枣红、紫红等以红为主的料饰。自嘉庆年间始,厌了绛色,时兴亮灰、淡灰、银灰色,取其洁净古朴。衣料的纹饰是吉祥的象征品,无论是缂丝、锦段、丝绸大绒等,多选择“宝贵长春”“万事如意”“四季平安”、“福寿绵长”“鹿同春”“百蝶穿花”等。农村中的妇女多为素面无纹。旗袍的领子多数是安假领,其状如“牛舌头”,多用绸、缎布料制成。为使挺直和耐污,多用习惯浆制,夏季,以“秃脖子”即无领为凉快。春秋季时,多用绒、缎、绸作领料,冬季多用绒皮作料,以防风寒,复制于袍外,女性的领子,是由一条叠起的6厘米左右宽的绸带子围于脖上,一端披在旗袍的大襟里。领子又分窄领和宽领两种,不论上长袍还是短袍,一般都安领。旗袍的绊扣,其质地又分铜、鎏金、银、玉、包金、三镶裴翠、玛、珊瑚、琥珀、罗细及料质等。此外,扣子的纹饰也很讲究。如飞禽走畜、福禄寿喜、折枝花卉等。选择扣子时要与衣服配套,如婚礼双喜袍,要用双喜字扣饰;生日寿袍,要选用寿字扣饰,花卉袍饰;则用花卉纹饰扣相陪衬等。满族人穿着旗袍时,下边是天足,上边是梳着大板头,就锡《四郎探母》中铁镜公主梳的那样发式,或脑后梳上了两块黑缎子糊的板,好象蟑翼似的。故名“蟑翼式”尤其是王公命妇家的妇女外出,总是涂脂抹粉,穿上旗袍,步履轻盈,端庄怡人。旗袍在清代,除具有上述共同特点外,不同时期的组合特征仍比较鲜明.康熙年间:贵族妇女流行一种三.清代满族旗袍对现代旗袍的影响民国年间,女式旗袍多改为胸襟宽松、腰身微紧、臀部稍宽、下摆略收的式样,这种贴身合体的旗袍,更能显示出妇女端庄典雅及身段之美。从二十年代中叶,直到1949年,近三十年中,服装设计家要使时装常变花样,去追求新式样,但万变不离其宗,也无非把旗袍的领子做高低(高时硬领箍脖,高可顶信下颚骨,还钉上三个纽绊,头部转动都受限制,低时领子只有一遍指高,总算有个领子罢了)把袖子袖口裁短裁长,(袖口长时盖信手背,短袖口时仅及肘部,再短时只遮两腋,乍一看很象穿着个大坎肩儿)把身长裁长裁短(袍身长时下摆扫地着脚面,短时下摆仅至膝部)把下裉开高开低(下裉高时到胯骨,使旗袍的前后膝很象舞台上大将军穿的甲片飘在下身前后,低时到膝部以下,走路时迈不开步)。他们的新装设计只是在旗袍的领、腿高低、袖身长短,多变花样,争奇斗艳,反正就是离不开旗袍。到了四十年代,旗袍的样式是领口减低,短袖过膝,轻便合体,臀部加肥,胸部加宽,穿在身上显得雅致绢好,衬托出女性曲线身段的自然美。解放后,中国妇女获得了男女平等,就连夫妻子都一律改成为爱人,妇女穿衣服,都学着解放区的样子,穿列宁服或中山装,男女一样,再也不穿红挂绿,只是一色的灰色或兰色。旧日的旗袍也都压在箱底,穿旗袍的人不多了,可是,宋庆龄副主席在庄严隆重的场合,参与重大的国际活动或节庆活动,都穿旗袍,你看她那身装束多漂亮。王光美同志随同刘少奇出国访问时,也身穿旗袍,高雅大方,因此,旗袍被誉为“东方女性的代表”。近年来,人民的生活富裕了,妇女的服装到了美丽新颖,百花争艳的时代,旗袍也在发展,变化。如今的旗袍选料精良,剪裁得体,讲究边沿,盘扣精美,穿上旗袍合身合体,自然优美,体现东方女性苗条的身段和典雅端庄的风度来,外国的友人、美学家、艺术家纷纷称赞旗袍是最能体现女性美的中国服装。因此,才能把旗袍定为中国妇女的国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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