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教材厅函〔20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做好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现将2021年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教学用书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
1.义务教育国家课程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全部使用统编教材,各学科使用《2021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
2.小学科学一、二、三、四、五年级使用根据2017年印发的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小学科学六年级教材使用工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可沿用原选用版本教材,也可在充分评估后选用根据2017年印发的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保证教学秩序平稳。
二、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
《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和《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03年版课程标准编写)》仍将并行一个时期。请各地根据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方案,从上述目录中选用、使用普通高中教材。鼓励使用新教材。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精神,各地要统筹推进,确保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2022年秋季学期起,旧教材将逐年退出目录。
三、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类教学用书
1.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使用《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其他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仍使用原版本教材,或根据教学实际,选择适合的普通学校教材内容进行教学。
2.体育运动学校道德与法治、语文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2021年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
四、有关要求
1.中小学国家课程必须使用本文件所附目录中的教材(特殊教育学校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及年级除外,上海市中小学国家课程教学用书按我部批准的方案执行)。中小学教材使用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更换教材版本,应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选用有关规定进行。
2.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3.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和学生需求购买配套数字音像材料。鼓励教材出版单位采取互联网下载的方式免费提供与教材配套的数字音像材料。免费教科书采购按照有关财务政策执行。
4.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选用、使用教材的地方和学校要严肃处理,责令纠正。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并将本地2021年秋季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选用情况,于2021年8月31日前正式报我部(教材局)。我部将适时对各地教材选用情况进行抽查。
相关教学用书目录信息可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公开栏“教育部文件”下“信息拥有司局”中,选择“教材局”进行查询下载。
附件: 202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