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个思路:首先是高新技术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低税率。同时你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就必须列支研究开发费,其中符合税务政策的研究开发费可以在所得税汇算时50%加计扣除。然后就是技术开发、转让所得500万以内免征企业所得税,500万以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你的技术开发、转让收入减免营业税。同时还可以计提相关的奖酬金,降低企业的工资性费用。如果你是软件企业的话,还有增值税3%的优惠。随便写写,光高新技术企业一项政策的筹划就能写出上万字了。你这个题挺大的。 高新技术纳税筹划主要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享受即征即退政策部分的所退税款,用于企业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这里谈一下工资性费用的问题:对于上述收入在经过合同认定后,可以提取奖酬金,发给对相关技术开发项目有贡献的个人,次比奖酬金不计入工资额度,不用交纳相关的工资性费用。 所得税:一是对于符合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其中对于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作出了规定,此处的研究开发费的列支参见:《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 财企[2007]194号。 二是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三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是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此处研究开发费的归集范围参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8]116号。 有以下几个政策可以参考享受: 《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 《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 企业所得税法记得采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