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宣言》全文如下: 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上海宣言》 (2005年9月9日 上海) 值此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和联合国成立60周年之际,世界法学家协会主办的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于2005年9月4日至10日在中国北京和上海隆重举行。来自世界6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1500多名法律界、法学界的杰出代表参加了此次盛会。 大会感受到中国在经济、社会、文化领域近年来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以及在民主与法治建设中取得的令人钦佩的进步。大会非常感谢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盛情,特别是对中国组委会在会议筹备和顺利进行方面投入的巨大精力和辛勤工作表示深切的谢意。 大会代表围绕着“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就法治、联合国改革、国际恐怖主义、投资、司法与传媒、国际环境、人权、非诉讼解决争议等22个专题进行讨论,达成广泛共识。 大会认为,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用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通过法治构建国际和谐社会符合世界各国人民要和平、谋发展、促合作的共同心愿,需要各国人民共同努力。 本次大会适逢人类历史的关键时刻,在全球化、信息革命和相互依存的时代,人类面临贫穷、疾病、国际恐怖主义肆虐以及环境退化的严峻挑战,南北差距持续扩大。但是,创造一个基于法治、民主、正义、平等和尊严的国际和谐社会的前景同样光明。 大会认为,在世界文明和文化之间开展基于互信和善意的国际合作,是创建和平与正义世界的基石。有效的联合国、国家对国际法准则的恪守、对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是创建和平与正义世界的前提。 所有国家应通过对话和交流,在平等和互谅的基础上,尊重并大力维护世界文明的多样性。 大会呼吁,所有国家都应尊重和保障人权,加快签署和批准现存国际人权文书的国内法律程序的进程。 大会呼吁所有国家忠实尊重和遵守国际法准则,在世界范围内促进法治,以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作为国际社会的行为准则。大会确认联合国在国际社会中的核心作用,敦促参加9月14日至16日在纽约举行的首脑峰会的世界领袖们,对联合国进行广泛的改革,使该组织得以有效应对未来的挑战。 大会呼吁所有国家不断加强双边和多边互信,健全相应机制,完善冲突预防机制,共同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安全。 大会深切关注全球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对国际经济体系的当前结构所导致的争端及由此产生的大多数人遭受贫困、匮乏、疾病等状况长期难以得到解决表示遗憾。 大会坚信所有国家应平等享有全球化所带来的经济机遇,呼吁国际经济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采取适当措施,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大会呼吁所有国家共同努力完成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并共同致力于实现联合国2000年首脑会议所确立的千年发展目标。 大会敦促各国以国际法律原则为指导来制定法律,规制自然资源和环境。各国应当致力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大会注意到当前国际社会对核扩散表示关切。呼吁各国通过政治、外交和国际合作手段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并致力于多边军控与裁军,进一步加强防扩散体制。 大会赞赏各国在联合国主持下,在国际法的框架内,通过地区、双边和本国所采取的措施,预防和阻遏恐怖主义、贩毒、贩卖人口、洗钱等国际犯罪。大会敦促各国在与国际犯罪开展的斗争中,通过进一步缔结和执行合作协定、颁布有关法律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加强协调。 大会倡仪法学教育界和法律实践界的领导加强法学教育交流,推动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大会坚信,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国际和谐社会,必将对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大会代表重申世界法学家协会自创立以来所信守的宗旨——通过法治维护世界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