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
贾雨村出于政治投机的目的,徇情枉法,胡乱断了这个案子。请注意书中的这样几句交代:“雨村断了此案,急忙作书信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不过说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等。
甄士隐5岁的女儿甄英莲(真应怜)由家人霍启(祸起)带着去观灯,霍启因要小解,结果英莲被拐走。等到这一回,英莲再次出现,已经是七八年之后了。那个拐子将英莲这个薄命女,同时卖给了两家,这样,这个薄命女就再次遭遇“逢冤”的噩运。
薛蟠原本不愿住在荣国府,因为“怕有舅舅管着,不能任意挥霍”。没想到入得府来,却如鱼得水,而且这缸里的“鱼”还各有特色,其斗鸡走狗的本领,并不在他之下,或者说,他只能是“八仙”中的一仙。贾宅族中“凡是那些纨绔气习者,莫不喜与他来往”“引诱的薛蟠比当日更坏了十倍”。正所谓,物以类聚,薛蟠这个臭鲍鱼,入了“鲍鱼之肆”,“反恶芝兰香”了。
《红楼梦》第四回赏析:
本回内容同回目略有出入,大半写雨村审判薛蟠命案,小半顺写薛家进京。命案的审判竟比儿戏还儿戏,看完此回我们不寒而栗。
带讽刺意味的是,这是雨村上任后第一桩案子,又恰巧关系到他恩人的女儿,于公于私正是他报效的好机会,但在听说凶犯又偏偏是他仕途的靠山之亲戚,“雨村便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它表明雨村不仅堕落,而且犯下了罪行,他当然不可能自此收脚,但越陷越深,他自会受到报应。
整个审判由门子策划,从中不仅暴露司法程序的可笑,也显示了门子的聪明和能干,但让我们深深哀叹的也包括他的下场。
雨村对他的陷害,仅仅归咎于雨村个人是浅薄的,因为它符合我们这个国度的“正常”游戏规则: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移祸栽赃,杀人灭口,等等,在雨村所读的经典书中比比皆是,在他所处的官场中习以为常,他不过是依据他所受的书本和现实两方面教育,给出了一个“公认”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