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加入WTO、对外经济越发开放,给我国各个行业带来了激烈的竞争和挑战,我国的医药行业也不例外。本文主要从药品企业、药品中间商、消费者、零售中断、农村医药销售渠道、取消地方保护这几个方面探讨了我国药品销售渠道的改进。希望能对广大的药品销售商和制造商有一定的帮助。关键字:药品销售 渠道 改进 医药企业 一、绪论1.研究背景 我国现早已加入了WTO ,2003年1月1日起,我国对外开放药品销售服务市场,允许外国批发商和零售商进入中国市场,允许外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与中资公司合资或合作,经营药品批发、零售业务。这就意味着外国医药公司可以在我国建立自己的销售渠道经营药品。这对于中国的医药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我们可以学习国外先进的药品销售渠道,吸取他们的优点,加以利用;另一方面,它们也会同国内医药企业进行激烈的竞争,由于它们拥有先进的渠道,再加上加入WTO后的药品进口关税逐年下降,形势对于它们非常有利,而我国当前医药企业规模偏小,渠道十分落后,与外国医药企业竞争难以获得优势。因此,我国的医药业面临严峻的挑战。2.研究意义 药品是防病治病不可缺少的物质,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命,涉及国民安全,进而影响医药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良好的药品销售渠道可以保证药品质量、用户用药效率和合理的销售价格。因此,药品销售渠道的改进和构建是发展我国医药业的关键因素之一,成为医药界普遍关注的一大问题,既有理论价值,又有现实意义。理论意义 虽然在理论界销售渠道理论己经比较成熟,但是对于药品销售渠道的理论却不多见,尤其是对药品销售渠道的理论系统的研究。而本文从我国药品销售渠道现状、中美销售渠道对比分析、药品销售渠道改进和构建的影响因素分析、药品销售渠道具体的改进和构建这几个方面对药品销售渠道做了系统的研究,对当前药品销售渠道的理论是有益的补充。实践意义第一,有助于推动医药企业的发展。对于医药企业来说,药品销售渠道是营销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一个新产品进入一个新市场时,选择市场卖点是关键,而掌握销售渠道是命脉,因此,医药企业往往把销售渠道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商品生产条件下,医药生产企业生产药品,是为了满足医疗保健市场的需要。药品只有通过流通过程,通过市场,才能供应、销售给病人,以满足医疗保健的需要,实现药品本身价值,同时,也能保证药品生产企业完成销售目标,使得再生产顺利进行。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药品销售渠道已成为沟通生产者和用户需要必不可少的纽带。而我国当前落后的药品销售渠道严重阻碍了医药行业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当前的药品销售渠道进行深入研究,以便建立一个合理的药品销售渠道来迅速及时地供应、销售给病人药品,满足其医疗保健的需要。第二,有助于更好地满足不断增长的药品市场需求。随着工资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健康需求和医疗需求都会随之增加,药品费用也相应增加;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人们保健意识的逐步增强和人口老龄化现象的日趋严重等因素,都会增加医疗服务的需求量。二、相关概念界定1.药品与医药 本文对药品的定义是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第一百零二条的药品定义,“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该定义包含以下几点:第一,人们使用药品的目的是为了防治疾病,并且按照一定的数量和方法使用,这一点区别于食品和毒品。第二,该法律定义的药品包括传统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和现代药(化学药品等)。第三,该法管理的药品是人用药品。第四,该法所调整的药品只是商品药品,不作为商品的药品不属于本文讨论之列。对于本文所提到的医药,一般是医药品的简称。2.药品销售渠道 药品销售渠道又称为药品流通渠道,是指药品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手中所经过的途径。药品销售渠道划分为四种类型:药品生产企业自己的销售体系;独立的销售系统;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上由医疗机构统一管理的医疗机构药房;受企业约束的销售系统。医药销售渠道最基本的两种形式:直接销售和间接销售。3.医药企业 医药企业是指医药行业的企业,可以分为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本文对于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的定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第一百零二条的定义,所谓药品生产企业,是指生产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所谓药品经营企业,是指经营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三、我国药品销售渠道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