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学期开设思修课程,是对大学生加强道德修养和法治观念 教育 的重要方式,对大学生有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大一思修论文3000字 范文 ,希望大家喜欢!大一思修论文3000字范文篇一:《新形势下大学生诚信道德问题及教育对策》 摘 要:诚信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是中华民族最崇尚的品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 文化 精华,诚信问题一直以来都被整个社会和民族重视。在当今高校如何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诚信道德观念,并找到相应的教育对策,这已经是高校教育工作者的重要使命,也是当今社会都必须重视和解决的一个问题。加强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一环。 关键词:诚信道德 素质教育 教育对策 0 引言 在道德范围内,诚信是人类最起码的要求,是人类社会共有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是否有诚信,是否有道德,任是当今社会评价的一条重要准则。2000多年前孔子就说过:“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从那时起,诚信问题一直沿袭至今。从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有道德”(“四有”之一)到江泽民同志的“以德治国”,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领》中的“明礼诚信”到朱镕基同志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 工作 报告 中提出的“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无不充分说明,社会各个层面都在努力倡导和培植诚信道德。那么如果人与人之间没有诚信,则这个由人组成的社会就失去了根本,作为即将担负起建设祖国重任的当代大学生们,如何正确认识诚信道德问题已经成为“必须”。 1 大学诚信道德问题现状及原因分析 在当今社会的大潮流中,由于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网络虚拟世界的渗透,高校扩招带来学生整体素质的下降等等因素,造成大学生在诚信道德问题上同样出现问题;有向银行贷款不还,有盗窃他人财物,也有参与“三害”(黄、赌、毒)的,还有学风缺乏诚信,作业抄袭、考试作弊现象屡禁不止,求职材料造假等诚信缺失的现象。 助学贷款遇到的新问题 在助学贷款中,大学生能否信守贷款承诺以及成为发放贷款的最大顾虑。根据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岳麓山支行提供的资料显示:中南大学2001届 毕业 生中,有173人应还贷款,但截止到2002年1月1日,第一期贷款的还贷率仅为26%,经银行和学校3个月的共同催收,仍有61人没有还贷,还贷率为。第二期贷款截止到3月20日,有129人没有还贷,还贷率仅为。而湖南大学2001届毕业生中有136人应还贷款,截止到2002年1月初,第一期贷款的还贷率仅为42%,经3个月的催收,仍有1人没有还贷,还贷率为86%。第二期贷款截止到3月20日,有98人没有还贷,还贷率仅为31%,据调查了解到,贷款学生中没有按期还贷的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还款意识不强,有的拖着故意不还,有的谎称忘记了;二是获得贷款的学生中,个别人因某些原因中途退学而放弃还款;三是个人无能力还贷,不是单位效益不好,就是还没有就业;四是有些学生想还款,但又不知道还款方式;五是有的贷款学生将助学贷款当成是国家无偿资助,以致贷款得到后就根本没有偿还的打算等等。总的来说,偿还贷款的情况与学生的诚信道德素质、就业情况以及个人品行等因素有关。 当前人们的信用观念和大学生的信用状况问题 在我国,人们对于“信用”这个概念的理解是随着信用贷款、信用消费等金融业务的开展而渐渐深入的,但由于我国信用体系的不健全,人们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还不能达到我们所期望的水平。没有信用的人在一些信用制度发达的国家是寸步难行的,在那里,人们可以没有钱,但是绝不能没有信用。在现代社工会中,信用意识和观念的缺乏已然是目前银行执行国家助学贷款的一大风险,所以,具备良好的信用意识确实是信用贷款赖以生存的土壤。 针对目前高校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从中可以发现大学生的信用现状:主观方面,就目前我国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来看,其生命力很大程度上是需要依赖大学生的诚信度,也就是其自觉性。大学生作为高校助学贷款的主体对象,一般都具有较高素质,这一群体的道德水准及信用意识和观念也应与其受教育的程度成正比,具有一定高度的。但也不能排除某些个体利用其聪明才智钻法律和制度的空隙,故意拖欠还款的可能性。而客观方面,银行及相关部门也必须考虑大学生,特别是刚毕业大学生的实际还款能力,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规定大学毕业生在校助学贷款还款期限是大学毕业生四年内就必须还清利息(除政府贴息部分外),但是恰恰学生毕业工作的前几年正是他们个人打拼期,其经济实力处于最薄弱期,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已经是不得不受到重视的客观现实问题。 社会矛盾对大学生诚信道德的影响 之所以在部分大学生身上出现这些与大学教育不和谐的现状和事实,就其大学教育本身而言,有其深层次的社会原因。综观国际国内,努力发展本国经济,丰富钱袋子,早已成了这个商业社会里人们普遍的价值追求,在手段、方式和途径等方面出现破坏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商业文化发展的结果,尤其在商业文化相对活跃和发达的地区,这种现象更容易出现。在这场商业文化与 传统文化 的教育和对抗中,一方面要使人们合法地发展经济,获取最大的物质利益,另一方面又要让给人们自觉地维护和坚守传统的社会价值观念,必然会出现不和谐甚至是矛盾。而整个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种不和谐和矛盾从发现到蔓延,对大学校园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从最初的勤工俭学(实际上就是以挣钱为目的的维持自己的学习生活费用)到允许并开始鼓励在校大学生待学创办公司,这股风越吹越烈,参与人数越来越多,让学生过早地融入复杂的商业领域并要亲身去面对和体验商业领域里的各种险象。毫无疑问,这也是导致大学生诚信和道德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 西方文化对价值观的影响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整个社会除了在经济方面受益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之外,我们在自身的价值领域,以及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也同样受到了西方自由思想、享受主义的侵蚀。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西方文化也同时涌入,当代大学生不得不在传统的诚信道德与西方资产阶级价值观和行为的斗争与碰撞的夹缝中寻找合适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如果没有较强的个人道德底线来做选择的话,是具有一定难度的,以致某些学生在选择过程中往往会产生偏差,造成错误价值观的形成。 社会和学校的责任 对于当今部分学生缺乏诚信道德的原因,也有很多研究,分析不难得出,大学生缺乏诚信道德不仅有其自身的因素,社会和学校也存在相应责任,不仅有我国传统体制的原因,也有现实的意识观念的原因,这是一个长期存在也是亟需解决的系统化的社会问题,这不仅仅是学校和学生的事情,而是社会甚至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都必须正视的问题。 2 提高大学生诚信道德素质的教育对策 加大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力度 诚实守信是我国当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素养,作为未来国家建设的骨干力量,其整体素质都是比较高,所以大学生在国家助学贷款过程中,高校及银行一般都是采取无需经济担保的形式来办理相关手续的。高校作为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有义务加大对大学生的信用观念教育和信用意识的培养。中共中央于2001年9月20日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所以高校要切实依据《纲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和具体 措施 ,并认真组织实施。以“明礼诚信”的基本道德规范为教育核心,把诚信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大学生道德教育和日常行为养成教育。同时在现实生活中,进一步使学生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和观念,培养并珍惜个人的经济信誉,自觉形成高度信用责任感,成为具有良好的诚信意识的公民。 诚信教育应注意从基础教育抓起 在学生高中阶段,学校培养学生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考上大学就好,忽视了对学生做人的关注与教育。“为人”教育应该成为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部分,并放在首位,进一步帮助学生学习如何做人,将诚信教育渗透到学校工作、学生生活等方面,从小抓起,从幼儿园到中学到大学,点点滴滴严格要求学生,从喊 口号 到实践教育,让学生从小树立起做人要诚实,讲信用的观念,教育学生具备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充分挖掘和发挥学校道德教育资源 通过各种宣传手段,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和有利于诚信道德建设的校园气氛,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学校内的一切思想文化阵地都要大力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要大力宣传和体现时代精神的诚信道德行为和高尚品质。充分发挥典型榜样示范作用,鼓励大学生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 提高道德教育工作的时代性和时效性 广大教育者和学生管理干部应认清工作目前思想道德教育所面临的挑战,研究新情况,解决问题,培养学生具有时代性和开放性的良好行为习惯。通过行之有效的工作,促进学生将外在的道德规范内化为个人的道德良心,转换为自身的行为习惯,转换为自身的道德需求,既要以理服人,又要以情动人,增强学生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意识和能力。众所周知,一个人的行为习惯是培养出来的,那么、诚信道德信念也可以作为一种良好的行为习惯加以培养。另外,教师可以通过研讨、座谈、集体备课和教学观摩等活动,积极研究新时代大学生道德建设的规律和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学校道德教育的优势,教书育人,服务育人,使广大教师和学生管理干部起到带头的作用。 法制的完善 只有将信用建立在法律制度上,才能提高学生信守合同的自觉性。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 经验 ,尽快建立个人信用征询系统,加大学生“失信”成本不失为一个解决办法。 3 结束语 诚信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国家的重视,需要高校的重视,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下,学生管理干部以德管人,爱岗教业,为人师表,教育育人,以自己的道德追求,道德情感,道德形象去引导教育学生,学生以德修身,通过接受教育和自身体验、实践,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文化基本道德规范内化为自身的道德信念和行为准则,这样培养出讲诚信,负责任的大学生,才能够迎接新时代的挑战。 大一思修论文3000字范文篇二:《加强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意义》 【摘 要】树立崇高理想是大学生健康成长、成就事业,开创未来的精神支柱和前进动力。面对当代大学生理想信念缺失,以及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等问题,本文强调了加强对大学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意义,倡导高校更加重视对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 【关键词】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意义 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有可能实现的,对未来社会和自身发展的向往和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理想信念,是一个人思想政治素质的灵魂,是一个国家永葆生机的旗帜,是一个民族奋力前行的动力。然而当代的青年大学生由于各种原因,成为了理想信念缺失的一代,因此高校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 南方网讯的记者在一些大学毕业生的 毕业留言 册上,十分震惊地看到了这样的 句子 :最大的理想:“挣大钱,娶美女!”最喜欢的职业:“能挣到钱的一切职业!”更有甚者,在“最大理想”中赫然写着:“有财富,包小蜜!” 面对当代青少年理想的失落,以及对理想的淡漠态度,我们怎能置之不理?温家宝在同济大学的演讲中提到:“一个民族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一个民族只是关心脚下的事情,那是没有未来的。”因而,我们必须重视对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 加强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 邓小平1974 年3 月在谈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时指出:“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说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共同理想,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原则,是全党和全国人民都必须坚持的社会制度。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日益深入,大学生受到了各种西方文化和价值观的影响,一些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也侵蚀着大学生的心灵。一些大学生出现了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等问题。对于大学生在理想信念方面出现的问题,我们不能忽视,更加不能回避,必须采取正确的措施加以修正,因为大学生是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力军。 加强对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关键加强对大学生马克思理论知识的教育,使其树立马列主义的崇高理想。大学生出现理想信念模糊多数是由于缺乏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知识及缺乏对马克思主义知识的理解。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知识应该成为大学生理论知识的基础,它将直接影响大学生的思想和灵魂。高等学校培养的大学生,不仅需要扎实的专业知识,更需要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将为大学生指明政治方向,提供科学的世界观和 方法 论,正确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2 加强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 理想信念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理想信念教育的成效将关系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成败。 一方面,理想信念教育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高校对大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是希望大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形成共产主义的共同理想,最终培养出合格的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和建设者。目前开展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关键是用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当代大学生,使其坚定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信仰,树立共产主义的共同理想,认同国家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增强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坚定不移的走社会主义道路。通过理想信念教育,可以使大学生把个人的理想同国家的发展联系起来,把个人的需要同人民的需要联系起来;通过理想信念教育,可以使大学生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和辩证的看待社会中发生的各种事情,并且可以使大学生正确面对人生中的挫折;通过理想信念教育,可以使大学生用良好的心态和科学的态度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国家之间的关系,同时增强抵御各种不良思想和文化的能力。 另一方面,理想信念教育的成效是衡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效的重要因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对大学生的道德品质、思想意识、政治观念施加影响的教育活动。判断我国现阶段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如何,关键是看青年大学生是否认同与支持我们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政治主张、政治信仰,是否将党和国家的理想信念作为大学生个人理想的自然选择。我党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性,并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始终。邓小平同志曾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加强,而理想信念教育要以核心来抓。他曾告诫全党同志:“为什么我们过去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奋斗出来,战胜千难万险是革命胜利呢?就是因为我们有理想,有马克思主义信念,有共产主义信念”。 总之,理想信念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信任的根本保证,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理想信念教育的,将其摆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首位。 3 加强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是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必然要求 当代大学生肩负着祖国和民族的希望,承载着家庭和亲人的嘱托,满怀着对未来生活的美好向往。同学们在大学期间,不仅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 社会实践 能力,更重要的是要坚定科学、崇高的理想信念,明确做人的根本,这样大学生才能健康成长和长才。邓小平指出:“我们一定要经常教育我们的人民,尤其是我们的青年,要有理想。” 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大学生做“四有”新人。人的理想信念,反映的是人对社会和人自身发展的期望。因此,有什么样的理想信念,就意味着有什么样的期望和方式去改造自然和社会、塑造和成就自身。在“四有”新人的目标中,“有理想”是处于首位的,说明理想信念教育与做人有重要的关系。只有首先具备了崇高的理想信念,才能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大学生走正确的道路。在大学学习期间,大学生总会遇到一系列的问题,如人生目标的确立、生活态度的形成、发展方向的设定、工作的选择、以及择友问题、恋爱问题、面对挫折问题等等。面对种种问题,大学生很容易出现烦恼和压力,甚至产生理想信念的困惑与不解,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一个总的原则和目标,那就是开展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大学时期确立了理想信念,将对大学生产生强大的精神动力,克服各种不良影响,为大学生走上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指明方向。 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大学生勤奋学习。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学习、做人、和走社会主义道路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要坚定不移的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需要大学生勤奋学习,将个人的成长成才同国家的民运联系在一起。大学生只有树立了崇高的理想信念,才能明确学习的目的和意义,激发学习的动力,同时激发同学们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自身成才而发愤学习的强烈责任感和是敏感,努力掌握建设国家、服务人民的本领。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人才和知识对国家的发展呈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接班人,也是未来知识和科技创新的主体,这就更加凸显出加强对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性。只有对大学生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其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理想、增强抵御各种不良思潮和价值观的侵蚀能力,才能在知识经济时代,抵制各种诱惑,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64-165. [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10.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10. 大一思修论文3000字范文篇三:《浅谈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 当前,国内外各种思潮风云激荡,意识形态的博弈波云诡谲。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乃至高等教育领域都存在着竞争与合作的关系,而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立足于文化软实力,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立足于思想政治教育阵线。破解大学生群体意识堕落乃至高等教育发展瓶颈难题,不得不坚持以人为本,着手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 一、养德——扬弃的态度对待中华传统文化 文以载道,文化的功能承载着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修养以及为人处世能力的养成。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的当代青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经受一系列考验,应对成长成人的挑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包括中华传统文化在内的精神文明体系,新形势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之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大多数青年学生,在日常行为规范、学习科研生活上缺乏一股韧劲和向上的精神。伴随着就业矛盾和社会压力,大学生心理问题日渐凸显,心理问题归根究底是理想信念问题,学生保持什么样的价值观和信念,往往就会产生与此相关的行为。中华传统文化提倡的孝道、与人为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都在指导着后代子孙怎么做人,怎么成人。儒家思想蕴含的精华智慧提倡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仁爱和平等等,被称为中国古代文化奇书的《菜根谭》就是一整部儒家修身学说的缩影,把修身问题追溯到心性层面上,有效彰显了思想觉悟提高的作用力。在校园里迷茫的大学生可以采用扬弃态度,从浩瀚的传统文化巨典中汲取营养,学会做人和求学问。 二、修德——学生党建与团学工作突出新亮点 学生党建工作是加强学生理性信念和价值观教育的重要一环,一方面,大学生党的建设需要一些成绩突出业绩优秀的骨干青年;另一方面,党组织在吸收新鲜血液的同时注重考察拟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觉悟、理想信念认识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平时学习工作中辛勤付出的同学,组织上可以多给与褒奖,而对于平时表现不积极,发展党员时行动积极的要分别对待。党组织上分配任务,本身是对大学生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和考验。基层共青团、学生会和社团组织同样在大学生成长成才中扮演着不可估量的角色,因为在学生社团中不缺乏踊跃分子,他们的工作能力得到训练,具备了初步的自我成长与社会认知。团学工作的历练使他们在思想认识上先人一步,服务与奉献精神上充足有余,在价值观念上也会发生微妙的转变。在基层共青团或学生会、社团组织表现优异的同学还可以被提拔成干部或推荐为党员。这层机制能够有效代表组织上对于追求积极上进的同学的认可和鼓励。学校里的团学组织由此可以成为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辅助 渠道 ,作为鼓励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第二课堂,其丰富多彩的活动,有效提供了大学生历事练心的平台,这对于他们的思想道德修养乃至为人处世能力的提高带来极大益处。 三、护德——新媒体传播担当重要角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这一构想是我国在信息时代条件下建设创新型大学、探索高等教育改革的新思路。当前,互联网发展高度发达,媒体行业信息弥漫,我国的大学生群体如何突出重围,选择有价值的信息,整合资源并为我所用成为一项重大课题,手机、电脑终端的普及使用已经打乱了部分学生的生活作息习惯以及正常的阅读学习习惯,值得深刻思索。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物事件通过网络新媒体传播,可以瞬间到达每一部电子终端上。从中,大学生难免面临一系列诱惑,包括财富、美色、名誉的干扰,以及慵懒、嗜睡、贪吃的熏陶。如果把社会比作一大大染缸,那么互联网就好比染缸里的水,网络的正能量作用难以施展,这个校园里的青年带来不小的挑战。大学生跳楼事件、自杀事件以及事件等负面报道层不穷,来自大学校园里的正向宣传少之又少。青年群体获取信息的渠道极其便利,而课堂教学未能就社会 热点 问题展开深入剖析,致使自省自律意识淡薄的学生无法驾驭欲望诱惑,走向痛苦的深渊。新媒体担负的重要角色,可从微信、QQ、MSN以及微信公众平台上传播窥见一斑,尤其是微信公众平台,作为官方的发声渠道,发挥了弘扬正能量,鼓励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形成的重要作用。 四、守德——大学生社会实践带来新契机
法律与道德是重要的行为规范,二者都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一直是法律理论的焦点问题。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篇一 《论法律与道德》 摘要: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古今中外的哲人和智者都试图给出答案。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是不可能划上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汉河界的,它们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发挥着不能彼此相互替代的重要作用。唯有“法律”与“道德”携手,才能真正地达到法治的目的。法德相融,相互渗透与协调,法律适当道德化,道德适时法律化,“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营造出一个和谐社会。 关键词:法律;道德;道德法律化;限度;法律道德化 法律和道德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两大调控手段。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法律和道德就始终相伴、形影不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它们凭借着自身的独有优势规范着人们的言行,推动社会不断进步。 人们习惯借用西方的一句 谚语 “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来定位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认为法律和道德调整着各自的领域。我不反对这种观点,但在法律调整而道德不调整的领域以及道德调整而法律不调整的领域外,还存在一个法律和道德交叉调整的领域。正如博登海默说:“道德和法律代表着不同的规范性的命令,其控制范围部分上是重叠的,道德中有些领域是位于法律管辖范围之外的,而法律中也有些部门几乎是不受道德判断影响的。但是存在着一个具有实质性的法律规范制度,其目的是保证和加强对道德秩序的遵守,而这些道德规范仍是一个社会的健全所必不可少的。”[1]法律是在原始社会的末期随着氏族社会的解体以及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换言之,法律与国家的产生同步,而在法律出现之前道德就已经存在了,早在原始社会就有氏族成员一致遵守的氏族习惯和宗教禁忌了;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它通常通过各种法律文书表现出来,而道德主要是人们的一种主观意识,它是导向性的,没有强制力,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无须通过书面文字表达出来;法律调整的只是人们所表现出来的外化的言行,而道德不单单调整人的 言行举止 ,还调整着人们的动机和意识;法律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这也是法律的核心,而道德强调的是义务本位,它要求我们主动追求真善美,不去计较个人得失。可见,法律和道德产生的条件、表现的形式、调整的范围和具体内容有着明显的区别,因而他们应该有各自单独调整的领域。它们自律的领域是不可以相互干涉和侵蚀的。例如,国家机关的组织形式和规则,司法审判程序等只能由法律调整,而不随地吐痰和不讲粗言秽语之类只能由道德来规范。法律是道德的底线,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伦理和道德上升为法律,由国家使用强制力来约束人们遵守和履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和基础的社会关系既是法律调整的对象,也是道德调整的对象;对这类社会关系的破坏既受法律的制裁,也受道德的谴责。在法律规范中我们可以常常看到道德的影子,比方说,在行政法中对行政人员的道德要求,民法中以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为指导原则。从某个角度看,道德是法律的上位概念,道德的外延要宽于法律,法律所调整的很大一部分可以归入到道德范畴中来。庞德在《法律与道德》一书中提到“刑法不应调整的,交给行政法和民商法;而那些法律不该调整的,就交给当事人的良心和他们的牧师吧!” 有人说“越是文明发达、法制完善健全的国家,其法律中体现的道德规范就越多。可以说一个国家的法制是否完善和健全,主要取决于道德规范纳入法律规则的数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在一个法制完善和健全的国家中,法律几乎成为了一部道德规范的汇编。”[2]从中可以看出道德法律化的倾向。所谓道德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法律的、国家意识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3]中西方都不乏道德法律化的例子,较为典型的是中国古代的立法过程。周公制礼,就是将夏商的礼进行整理补充,使礼的规范进一步系统化,礼的原则趋于法律化。“尊尊”、“亲亲”是周礼的基本原则,这种道德性要求成为法律中最重要的内容。礼和刑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违法即是违礼,出礼入刑。在汉朝,道德法律化又向前迈进了一步,深受汉儒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影响,汉朝的法律中将符合儒家的原则均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唐朝是礼法结合的鼎盛时期,宗法伦理关系的礼基本上法律化了,“一准乎礼”是对唐律的评价,礼不仅指导法律制定,而且直接入律。因为我国长期处在儒家思想的统治下,所以我们向来重视发挥道德在社会中的作用,也一直存在道德法律化的趋势。 道德法律化有其必要性。我们在现实社会中总会看到一些人明知道德的要求,但其行为却偏与道德相背。一个丧失良知、不知廉耻的人是不会考虑自己行为的道德后果的。这就需要将道德法律化,使人们的“所知”和“所做”一致起来。法律是权力和义务的统一体,而道德偏重于义务,将道德法律化能保障履行了道德义务的人得到相应的权力,当然,权力是可以放弃的,行为人可以做出主动放弃权利的抉择。这样,可以激励更多的人来履行道德义务。“把守法作为一种道德义务”[4]有利于法律的实施。“道德所能调节的社会关系,主要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和对抗性矛盾中非对抗性的行为。”[5]对于人们之间对抗性强、利益冲突激烈的矛盾必须由法律来调整。道德在一些情况下是无能为力的。“道德社会的维护,不仅需要很多人都有道德感,而且还需要所有的人都无条件地这样做。而要做到这一点是很难的。只要一个人或者极少数的人不道德,它就可以摧毁整个社会的道德资源配置制度。”[5]道德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只是谴责而没有惩处功能,这显然是不够的,对于犯罪之类的行为需要严厉制裁。正是因为道德本身有不够完美之处,所以我们要“道德法律化。” 道德法律化应该保持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而不是一味地将所有的道德规范都纳入到法律范畴。法律应该是“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合理兼容。事实上,法律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的,也并非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可以转化成法律问题的。法律有其自身的缺憾和局限性,这是无法克服和避免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激发了人们不断完善法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梁启超先生在其《先秦政治思想》一书中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法律的缺憾:“法律权力的渊源在于国家,一次过度迷信法治主义,便迷信国家权力,结果是自由都被国家吞灭了,此其一;法治主义,总不免机械观,万事都像一个模子里定制出来,妨害个性发展,此其二;逼着人民在法律范围内取巧,成了儒家所谓的‘民免而无耻’,此其三。”将道德都并入法律是不符合人类创设法律的最终目的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道德逐渐凸显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并且有被经常违反的风险,就有可能吸纳到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要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道德法律化是将部分道德赋予法律效力,而哪些道德需归入到法律中取决于人们对行为的认可程度。道德法律化的这个“度”,可以看成是普通社会成员的道德观念所接受和需要的程度,法律对社会成员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整个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和个人素养参差不齐,对于道德品质高的人来说,法律的标准过低,对于道德品质低的人来说,法律的标准过高,所以法律要取一个“折中值”。一个人可以忽视道德,但是不可以违反法律。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就准确地反映了道德法律化及其限度。我国封建社会实行“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重婚是普遍的、道德的、合法的。我们现代社会以男女平等、一夫一妻为道德要求,现行的婚姻法坚持一夫一妻制的原则,明确规定“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且将重婚作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及规定了无过错方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可以看出,现行的婚姻法较大程度地吸收现代社会的道德因素,加大了对重婚的惩罚力度,但现行婚姻法并没有把所有的婚外恋的情况都囊括在调整的范围内。婚姻家庭归根到底属于私人领域,还是要感情和亲情维系,法律不宜规定得过于苛刻。又如,有学者曾经提出将“见死不救”纳入刑法中的“杀人罪”的不作为犯罪。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是一种美德,也是我们一直倡导的主流价值观。每个人都能这么做当然好。但是,我们不能不给一个人选择的权利,如果“救别人”要用自己的性命来换,那么我们起码要有权决定是否要放弃自己的生命。如果法律硬性规定去“救别人”,就是强行用一条性命去换另一条性命,造成了两个生命权实质上的不对等。因而还是将是否“救别人”的问题留给道德来规范,通过社会舆论和社会公德来促使人们做出积极的回应。过分强调道德的法律化很可能导致道德的弱化,而且“国家的财力也不能支撑道德全部法律化之后的执行成本。”[7]法律不能够也不可能完全代替道德。 在道德法律化的同时,我们还要使得法律道德化。法律道德化并非指将法律调整的对象吸收到道德范围内,而是说法律规范中的倡导性的规定和禁止性条文能内化为人们自觉遵守的对象,而非迫于国家的强制力和法律的约束力不得已而为之。道德是法律的升华。法律规范必须以伦理道德为基础,失去伦理道德这个基础,法律规范势必蜕变成立法者的专横意志。解决法律中现存的一些尴尬问题,需要在法律中注入道德的血液,灵活地运用法律,吸取儒家伦理法的合理内核,换言之,道德化的法律要借助于道德的职能。何况人的思想、信仰、私人生活领域等都是法律不能调整的领域,在这些领域加强道德建设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社会环境。法律道德化不仅有助于公民道德的提高,也是法治目标的实现。法律和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也都是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发展有着巨大推动作用。无论是“道德法律化”还是“法律道德化”都是当今法治社会的亮点,它们从不同的角度迎合法治的需要。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古今中外的哲人和智者都试图给出答案。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是不可能划上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汉河界的,它们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发挥着不能彼此相互替代的重要作用。唯有“法律”与“道德”携手,才能真正地达到法治的目的。法德相融,相互渗透与协调,法律适当道德化,道德适时法律化,“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营造出一个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博登海默著.邓正来,姬敬武译.法理学:法哲学及其 方法 .华夏出版社,1987,P386. [2]王一多.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哲学研究,1997年第一期. [3]范进学.论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法学评论,1998年第二期. [4]刘云林.论公民守法道德的养成.中州学刊,2003年第二期. [5]罗国杰.伦理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P72. [6]王建国.人性的假设与市场经济.经济学茶座,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P75. [7]郝铁川.道德法律化.检察日报,1999-11-24.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
浅谈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摘要: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素质教育的要求,是大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从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展开研究,对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办法。关键词:法律意识;法制教育;培养大学生善于独立思考,思维敏捷,容易接受新思想、新事物;喜欢表现自己、设计自我,注重个人的现实利益,对自身的素质要求较高。但由于某些社会风气、传统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不足,致使其法律意识方面非常淡薄,甚至缺失。高等教育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生力军和主力军。有鉴于此,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就更不容忽视,而且应当成为大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1.法律信仰缺乏法律信仰是指基于社会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守法的升华。部分大学生崇尚权力,迷恋金钱和财富,对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认识没有准确地把握,对法治缺乏信心,甚至认为法律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和工具,受权力和金钱的支配,有了权力和金钱,就可以为所欲为,颠倒是非。2.法制观念淡薄人之为人,最首要的就是其言行举止受到各种规范的约束,如校规、道德、法律,以及各种社会礼仪习惯等,其中,最基本的规范应当是道德和法律,大学生更应如此。然而,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他们或者动辄恶言相向,互相看不起对方;或者漠视对方权益,无事生非,造谣中伤,恶意攻击他人;或者不知如何保护自己被他人侵犯的合法权益,只能忍气吞声;更有甚者,根本无视法律的存在,最终不得不受到法律的制裁。例如轰动全国的马加爵恶性杀人案件,还有发生在北京动物园的清华大学生刘海洋的“泼熊事件”等。3.法律知识不足当代大学生由于长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其法律素质不高,他们所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也仅限于课堂上的灌输所得。他们始终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学习法律便一无是处”,从不会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法规。殊不知,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大学生自身的命运和前途,而且关系到民族的振兴、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4.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的,从利益分配上讲,就是索取和付出的关系,他们之间具有统一性、平衡性的关系。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尊重他人的权利是主张自己权利的前提,不尊重他人的权利,其实就是践踏自己的权利。然而,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片面强调自己的权利,只知道索取利益,不懂得履行相应的义务。总之,当前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干扰,法律的权威还没有在大学生的头脑中完全彻底地树立起来。但可以肯定的是仍然有不少的学生具有浓烈的忧患意识,对法律的渴求显得尤为强烈。他们深知在法治社会里,法律无所不在。无论是目前的生活、学习,还是将来参加工作,无一例外地都要受到来自法律的各方面的调整和约束。所以作为合格的大学生,就应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使自己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等各方面,都能成为全社会的楷模。二、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原因分析1.自身心理因素的影响大学生正处在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正在迅速走向成熟又未完全成熟,其心理上具有明显的成长特征,情绪、情感的自控力较差,喜欢用批判的、怀疑的眼光看待周围事物,极力想摆脱来自外界的干涉和约束,面对着经济压力、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等众多人生考验,会使他们感到无所适从。部分学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随意性心理症状混合交织,客观上会对法律、制度产生心理抵触。2.外界价值观念的影响大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和了解世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状态,这有利于他们学习知识、开阔视野。但真假难辨的各种信息也会对他们的价值观造成冲击和影响。有的在主流与支流、精华与糟粕、真善美与假恶丑等问题上分辨不清;有的只顾搞所谓的“自我设计”、“自我完善”,从而陷入个人主义的泥潭;有的把追求物质享受作为人生的精神支柱,追捧“金钱万能、享乐至上”的生活方式。这种价值观的错位一旦受外界不良因素诱导,就容易走上违法的道路。3.大学生法律教育薄弱一是对学生法制教育的定位不准确,重义务轻权利。忽视对公民享有权利的宣传,使学生产生“法律就是要求公民尽义务”的错觉,有碍于大学生健康法律心理的形成。二是要求学生理解和背诵法律条文导致教育重点错位。忽视了法律观点、法律理念、法律精神的宣传和培育,致使大学生头脑意识中缺乏现代法律意识,行为上被动、屈从地遵纪守法。三是灌输式的知识传输方式收效甚微。法制教育缺乏应有的互动交流和案例讨论,引起大学生的普遍厌倦和反感,使他们失去了学习的兴趣。三、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对策研究法律意识是不能自发形成的。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的提高,只能在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下,在社会实践中进行有意识的培养,唤起大学生对自由、权利、秩序以及法律的憧憬和期待,进而增强其法律意识。1.培养法律价值的认同感和法律信仰只有在法律信仰的基础上,人们才能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若社会公众缺乏对法律的信仰,法律规范就不能内在化,进而落实到自发的行为之中。法律虽然是一些规则和条文,但法律规则和条文背后深深隐藏着道德关切,寄托着深切的信仰,当人们在对法律产生认同并建立了法律信仰之后,遵守法律规则和条文就会形成自觉。在法治社会中,法律之所以能成为至高无上的权威,并为每一个公民所信奉,根本在于法律体现、保障并实现着正义。因此,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时应注重要求大学生用现代理念来评判与思考法律条文所体现的价值观,它是否充分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内在法律权威的要求,是否充分满足了现代正义观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使对法律的感情和其发自内心的对正义的信仰达到一种心灵的契合,大学生才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去遵守法律、尊重法律,最终完成法律意识的理念升华。2.创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一方面要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只有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以及法律监督的制度化,才能实现依法治国。大学生思想开放,其观念具有激进性和时代性的特点,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因此,要培养大学生的现代法律意识,就必须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创造良好的法制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要创建有利于强化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社会舆论、道德环境。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在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塑造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典型案例,进行生动的法治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3.创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一方面高校应该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学生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规章条例办事,尤其是在学生普遍关注的学生德智体量化考核、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学生干部的管理等问题上,按规定办事,不因人而异,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大学生树立起良好的法制观念。另一方面创建法治校园文化,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学法守法演讲比赛或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审判、模拟法庭、参观考察监狱、开展法律心理咨询和法律社会调查等,形成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促进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4.提高法治教育教学质量一是提高教师的法律修养。教育者应首先受教育,完善教师的知识结构,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和修养是增强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应站在一个较高的层次上,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二是注重加深大学生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和现代法律意识的提高。教学内容选择上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做文章,重点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部门法,如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三是采用多种方法展开教学。教学方法上要利用多种教学手段为教学服务,提高学生兴趣、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比如课堂讨论、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教育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法制教育了解法律,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充分利用网络开展法治教育网络的发展,为高校法治教育工作提供了现代化的手段,拓展了空间和渠道。我们必须充分利用网络形象生动、图文并茂的特点,推动法治教育由封闭的、被动的模式,向开放的、主动的,全社会参与的型模式转变。使法治教育体现新颖性、直观性、参与性、系统性,通过网络将高品位图书推荐出去,在网上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目的地向他们灌输符合网络时代的信息伦理意识,强化版权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治观念,逐步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参考文献:[1]魏志祥.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教育发展研究,2003(4-5).[2]倪怀敏.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5).[3]王刚.略论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4(2). 论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摘要:公德意识是高校德育的核心要素,加强社会公德教育,是提高大学生道德素质的基础和内容。作为一种普遍意义上的公民存在,大学生首先应具备最一般的公德意识;作为正在接受系统高等教育的先进群体,大学生不应混同于一般公众,更应具备与大学生社会角色相适应的较高层次的公德意识。他律、自律和实践,是大学生公德意识培养的基本路径。关键词:大学生;公德意识;高校德育社会公德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基础,是社会风尚和文明程度的基本标志,遵守社会公德,是对每个社会成员最基本、最起码的道德要求。大学生是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一类社会群体,但社会公德的失范现象在他们身上却屡见不鲜,这反映出高校德育对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还有所欠缺。依据多年高校德育工作的经历,笔者认为,高校德育要紧抓公德意识这一核心要素,大力加强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教育,实现大学生道德素质的整体提高。一、公德意识:高校德育的核心要素社会公德即社会的公共道德,它是人们在日常公共生活中所形成和应当遵守的最简单、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反映的是社会生活中人们共同相处、彼此交往的最一般的关系。大学生的公德意识也就是大学生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自觉遵守和践行公共生活准则的观念和意识。公德意识是高校德育的核心要素,加强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一,加强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是提高大学生道德素质,形成高尚人格的前提和基础。遵守社会公德,自觉履行社会公共生活准则,是一个人养成良好道德习惯,树立高尚道德情操的起点。大学生道德素质的培养,道德人格的完善,就应该从培养公德意识开始。同其它事物的发展规律一样,人的道德修养也只有在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才会发生质的飞跃。因此,大学生只有培养和树立起公德意识,自觉地以社会公德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进而达到共产主义道德的崇高境界。社会公德是社会道德规范体系中比较低层次的道德要求,一般说来,它所要求的是最基本的文明行为。有人认为,培养社会公德意识,应该是小学和中学阶段的事,对大学生还讲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岂非“小题大作”?诚然,社会公德教育早在中学阶段、小学阶段甚至学龄前就已经开始了。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一个人的大学阶段,才是生理心理蓬勃发展并日益成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日臻定型,思想道德日趋完善的重要时期。正如启蒙思想家卢梭所言青年期是“人的第二次降生”,因此,必须深化和加强处于这一年龄段的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的培养,为形成高尚品格打下坚实基础。我国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中,绝大部分内容都是关于对大学生社会公德的要求,这无疑也说明加强大学生公论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第二,加强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是造就合格人才的起码要求和基本标准。恩格斯在评述欧洲文艺复兴的历史发展时,曾经热情洋溢地讴歌“这是一个人类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最伟大的、进步的变革,是一个需要巨人而且产生了巨人———在思维能力、热情和性格方面,在多才多艺和学识渊博方面的巨人的时代”,这无疑是说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才的成长及其特征同时代的要求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可以说这是时代与人才成长的永恒的辩证法。那么,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生产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应该造就怎样的人才?很显然,绝不会是那些不学无术,一无所长的庸庸碌碌之辈,也绝不会是那种“思想骑墙”、“有奶便是娘”的所谓“知识分子”,人才应是“德”与“才”的统一,应是“德才兼备”的人。大学生不仅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要有理想,有道德。大学生公德意识的程度如何,是衡量大学生是否有德的最直接的表现,也是衡量大学生道德素质的基本指标。如果缺乏公德意识或者公德意识比较差,那么,聪慧的人将变得险恶和狡诈,健壮的人也会显得野蛮和粗莽,而貌美的人,也同样会流于庸俗和乏味。可见,有德无才是庸才,无德有才是害才,有德有才才是实才。因此,潜心向道,严谨治学,才是合格人才的本色。加强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正是塑造“人才灵魂”的基础工程,也是造就合格人才的起码要求和基本标准。第三,加强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精神文明是人类精神生活的进步状况,它包括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两个方面。在精神文明复杂的结构体系中,道德处于核心地位和主导地位,或者说,道德是精神文明中最具有决定意义的组成部分。而在道德领域,社会公德又以其范围上的广泛性和普遍性、内容上的总括性和一般性,以及结构上的传统性和沿袭性而区别于家庭道德和职业道德,成为社会道德的基础。由此可见,社会公德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自然也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内核。作为青年中具有较高文化层次的一类群体,透过大学生的社会公德状况,最能看出一个社会的伦理道德水平,也最能反映出社会的精神文明程度,可以说,它是衡量一个社会精神文明状况的具体指标。大学生本身也应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倡导者、参与者和建设者。如果每一个大学生都能具备很强的公德意识,都能成为遵守社会公德的典范,就会对社会发生广泛、深刻而持久的影响,有助于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有助于安定、和谐、文明、健康的社会公共生活秩序的形成,有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大学生能否“自善其身,兼善天下”,能否开风气之先,创时代业绩,能否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既直接影响到国家、民族的现在,更关系到国家民族的未来,关系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实现,关系到21世纪中国在世界的形象。因此,我们必须站在历史的高度,用战略眼光来看待二、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路径加强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需要多管齐下,齐头并进,需要有一个培养、确立、巩固和形成的过程。第一,以“他律”来培养和确立大学生的公德意识。大学生的公德意识绝不是自发形成的,必须通过系统的道德教育,经过高校和社会各方面的“他律”来加以培养和确立。一是以高校为主,进行道德教化。高校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培养大学生公德意识的主阵地。高校遵循《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以“两课”教学为核心,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大学生进行思想理论的灌输与教育,高校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对大学生进行集中、有序的道德教育,其教育方式的特点和效果是任何其它教育手段无可比拟的。训练有素的师资队伍,言传身教,训导学生;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潜移默化,熏陶学生。高校对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还要注意从大学生日常生活的小事着手,要求学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爱护班级的一桌一椅,尊敬师长,友善同学等等,于小事上见精神。二是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育人。在培养大学生公德意识的过程中,学校是主阵地,但是,学校不是万能的,光靠学校唱独角戏是行不通的。学校不是远离社会的孤岛,变革时代的大学生更不能远离社会环境而遗世独立。另一方面,大学生具有强烈的社会参与意识和务实心态,也具有比一般社会大众更高的精神追求。因此,必须运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强大的公德意识的培养合力。关注大学生成长,培养合格大学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培养大学生的公德意识同样也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只有整合和发挥社会道德教育的整体功能,才能取得理想效果。就大学生公德意识的社会教育来说,家庭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影响源”。来自家庭的公德意识教育主要是通过父母的言传身教及良好的家风来进行的。我国目前约有亿个家庭,如果每一个家庭都有良好的家庭教育,那么来自家庭对大学生公德意识的积极影响便是不言而喻的了。对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有重要影响的还有大众传播媒介,如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图书等。大众传播媒介不仅是一定道德观念、道德榜样得以传播的载体,更能以其特有的多样性、生动性和艺术感召力引起大学生道德情感的共鸣,对心灵发生巨大的振荡和感染作用。尤其是在日益信息化的今天,大众传媒的道德教育作用越来越突出出来,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总之,社会公德意识的教育是多渠道、多方面、多层次、多方位的,对于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而言,有人概括说要争取“四面八方”的配合和支持,即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四个方面,教育、文化、宣传、新闻、出版、公安、司法、群众团体八个方面,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真的不无道理。第二,以“自律”来强化和巩固大学生的公德意识。培养大学生的公德意识,单靠来自学校和社会外在的道德教育,是无法完成的。他律必须转化为自律,才会成为内心永恒的道德法则。也就是说,培养大学生的公德意识,不仅是学校和社会的事,更应该是大学生自己的事。因此,必须唤起大学生的自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大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修养。“修犹切磋琢磨,养犹涵育熏陶”,道德修养就是人依据社会生活和社会道德的要求,对自身道德素质的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它是人类主体精神的自律。大学生主动进行道德修养,就是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展开善与恶、正与邪、是与非的斗争,不断地更新自我、超越自我。这种内心世界的斗争和解剖过程,决不是受迫于某种外在力量的强制,而是由自己内在的道德需要是人较高层次的需要,马克思将其理解为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心理学家马斯洛也将其视为自我实现需要的主体构成部分。如果离开了人的自觉、自愿与自为,那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道德修养。因此,培养大学生的公德意识,必须从大学生作为道德主体的角度做更加深入细致的工作,变“要求大学生遵守和践行社会公德”为“我要遵守和践行社会公德”。第三,在实践中锻炼和形成公德意识。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思想的产生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观念、思想、人们的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公德教育和公德修养都必须着眼于“实学”、“实行”,不能脱离实践。陶行知在批判“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的唯心主义思想时提出了“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的主张,并且说明这“并不是否认闻知与说知,乃是承认亲知为一切知识的根本,闻知与说知必须要根于亲知里面方能发生效力”。因此,要真正把外在的公德要求变成大学生自身的公德意识,必须投身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活动就是学生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开展的接触社会、认识社会和服务社会的各种活动。古人云“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大学生只有深入社会、研究社会、了解国情,才能认清实际,只有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见识、增长才干,才能更好更快地成熟起来,只有深深地植根于人民群众,汲取营养和力量,才能不断激发为民造福、为国奉献的热情,真正干出一番事业来。因此,要让大学生在参加社会实践中汲取营养、陶冶情操、培养品质、磨炼意志,在了解国情民情的基础上,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把公德意识牢固地树立起来。参考文献:[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45.[2]梁启超.新民说[M]//梁启超选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249.[3]鲁迅.热风[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5]陶行知:陶行知论师范教育[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呼呼~~~累死姐姐我了。。。可得好好招待招待姐姐我哦~呵呵。祝你顺利结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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