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工贸易现状与发展问题研究 李静茹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或者【 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对浙江和广东经济增长作用的比较研究 严德成 浙江工业大学 】,如果需要跟我联系,你问题里面没有联系方式,下次注意
中国贸易前景、结构及汇率机制内容提要:尽快使中国有发展中的贸易大国提升到发展中贸易强国,这是中国入世以后,21世纪前十年经济发展新战略的核心。在本世纪前五年里,中国进出口一路高歌猛进,而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针对我国产品的贸易壁垒不断加强。我国能否顺利实现贸易强国的战略? 本文将从当前贸易现状出发,对中国贸易结构演变趋势和汇率机制调整趋势进行分析,得出中国在未来五至十年里头,将成为世界发展中的贸易强国的结论。关键词:贸易结构 动态比较优势 高新技术产品 汇率机制一、引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额从1978年的206亿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亿美元,在世界贸易中的排名由第32位上升到第五位。对外贸易平均每年增长率超过国民经济增长速度,预计2003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超过8000亿美元,将取代英国成为世界第四大贸易国,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贸易大国。但是我国还不是贸易强国。那么下一阶段就是我国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的征程。尽快使中国有发展中的贸易大国提升到发展中贸易强国,这是中国入世以后,21世纪前十年经济发展新战略的核心。那么,在未来的五至十年里,中国能否完成这一历史性的转变呢?二、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一)名副其实的贸易大国近20多年来中国出口以比GDP增长率平均高出一倍的速度发展,中国出口商品占世界市场的份额已经从1978年的上升2002年的,中国在世界出口大国中的排名相应地从1978年的第32位上升2002年的第5位;出口占中国GDP的比重从1997年的上升到2002年的。出口商品结构也有了显著改善:初级产品与工业制成品的比例已经从1990年的∶变为2002年的9∶91,其中,高技术产品出口比例从上升到34%。这表明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地贸易大国。(二)走向贸易强国的差距我国已发展成为一个对外经贸大国,但是还算不上一个对外经贸强国。在新的世纪里,我国的目标应当是从一个对外经贸大国发展成为对外经贸强国。但与世界贸易强国相比,现时还有许多差距。主要表现在中国出口产品和服务贸易竞争优势不大,加工贸易占半壁江山,造成贸易条件不利,中国必须提高外贸竞争力,而加快调整和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改善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则是重要一环。我国出口高速增长的主力军是外资企业,外资企业对我国出口的大幅度攀升和结构的改善已经起着主导作用,外资企业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由1997年的41%上升到2002年的,同期,外资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所占比重由70%上升到85%。外资企业对我国出口增量的贡献度已经由“九五”期间的47%上升到2001年的,加工贸易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例已经从1994年的47%上升到了2002年,加工贸易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所占的比例更高达,2003年上半年中国高新技术出口总额中加工贸易出口占到了。这与世界贸易强国一般贸易出口比重大于加工贸易出口的情况大相径庭,表明我国本土企业的出口能力及其增长潜力还远没有得到发挥。我国贸易结构不发达,国际竞争力需要大力提高。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的贸易结构将发生有以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进口资本密集型产品为主向以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和服务产品为主、进口劳动密集型为主的转变。而一国欲从国际竞争中获得更大的利益,就应使本国具有高附加值的产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我国出口商品中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产品所占比重偏低在结构上,我国出口商品中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的比重偏低。目前,在我国的出口结构中,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重较高,而资本密集型产品(如机械及运输设备)的比重比较低;在进口结构中,劳动密集型产品比较低,资本密集型产品的比重较高。这说明我国的贸易结构还处于不发达阶段。另外,从产业的贸易依存度来看,我国贸易结构也处于不发达阶段。一般来说,贸易结构越发达,资本密集型产品越具有国际竞争力。目前,由于加工贸易已占我国对外贸易的较大比重,总量层次上的贸易结构难以反映我国的国际竞争力,而一般贸易进口结构和一般贸易结构出口结构能更好地反映贸易结构的发达程度和国际竞争力的高低。(三)走向强国的主要制约因素。近年来,国际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抬头,保护手法更加隐蔽,主要出口市场针对我国产品的贸易壁垒不断加强,针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件不断,上述因素均加大了我国开拓国际市场的难度。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将进一步限制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技术壁垒作为一种外源性的贸易限制措施,正成为越来越多的国家频繁限制中国产品出口、保护本国产业的武器。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企业造成了减少国际市场份额、市区贸易机会、退出贸易市场、损害企业信誉等不利影响,对我国出口带来长期的负面影响。中国自1996年以来已成为世界上出口产品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特别是近几年来,中国产品遭遇反倾销几乎涉及所有出口产品类别。2001年,中国遭遇反倾销立案调查数占当年全球案件的15%,2002年则上升至17%,被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案件为36起,列全球首位。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前三季度,包括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对中国产品提出的反倾销保障措施立案超过了42宗,涉及金额超过亿美元,贸易专家还预测,依此形势下去,我国贸易纠纷将随之达到高峰。国际市场竞争激烈,而我国低附加值产品独特性低,抗危机能力差,出口商品竞争力不强,关键时刻难以起到稳定出口的作用。我国的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是建立在低劳动力成本基础上的,这些产业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成本低,市场容易进入。从而也很容易引起投资过剩,投资过剩又导致生产能力过剩,生产能力过剩最后导致供给过剩,供给过剩就必然会出现恶性竞争。无序竞争最终的结果就是遭遇反倾销起诉或保障措施。(四)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需要长期的贸易动力转换。实现贸易持续增长的关键是贸易动力的转换。贸易动力的转换来自产业结构的转换,这种结构转换是由产业结构、国内需求结构与贸易结构良性互动而形成的。中国目前的贸易增长动力是建立在劳动力基础上的比较优势,贸易结构的主导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贸易条件随贸易数量增长而恶化,它是由于贸易增长动力没有随贸易增长阶段变化相应转换造成的,这说明低价劳动力优势的潜力已不足,也进一步说明比较优势面临着向高级化转换的需要。如何将现有的比较优势转变为长远的竞争优势,则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中的最根本最严重的问题。要实现我从一个贸易大国走向一个贸易强国的目标,增加我国在对外经济交往中获得的动态利益。关键所在是强化中国现有外贸出口比较优势的同时,培育具有潜在竞争优势的高科技产业,并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在开放竞争中实现中国贸易结构的第二次转换。三、中国贸易结构变化趋势分析一、影响我国贸易结构转换的环境因素(一)世界经济结构也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为我国分享全球技术进步和全球带来的效率提高提供了机遇。国对外贸易结构优化升级将受到正反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由于国内以信息技术产业为先导的产业结构高度化发展,以及高科技领域外商的投资带动,机电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将持续提高,并成为出口增长的增长点。外商投资的重点由过去的一般制造业发展到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近两年来外商投资于集成电路、计算机、信息产品等高技术项目明显增加,不仅提高了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也是我国改造、培育和壮大一批支柱、优势产业,从整体上增强了我国的出口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从国内的产业结构调整来看,在世贸组织的框架下进行结构调整,也就意味着进一步加大现有的比较优势的发挥,我国产业结构可能出现一个“低度化“的调整阶段。我国现有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将会又一个更大的发展,而技术密集型产业将受到更大的竞争压力。这有利于解决就业问题,但是也可能会重新提升传统商品的比重,从长远来看,并不符合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如何将现有的比较由是转变为长远的竞争优势,则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中的最根本最严重的问题。(二)外贸体制改革促进了外贸经营主体的多元化。中国认真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开放领域继续扩大,法律法规体系和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增强了外商对华投资信心,外商投资持续增加,投资贸易互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同时,随着中国外贸经营权的加速放开,激活了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进出口的活力进一步得到释放,进出口自主增长的能力明显增强。二、贸易结构发展现状(一)总体发展情况。我国外贸出口实现两次跨越:一是上世纪80年代初摆脱了以资源为主的出口结构,进入了一个以劳动密集型制成品出口为主导的时期,我国外贸出口实现了500亿美元的第一个台阶。95年外贸出口结构出现了一个决定性的变化,机电产品出口首次超过纺织品服装产品成为最大类出口产品。兼具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双重特性的机电产品出口异军突起,使我国2002年外贸出口迈上了3000亿美元的台阶,2002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首次超过纺织品达到亿美元。我国外贸出口进入到机电产品拉动全国外贸出口,高新技术出口拉动机电产品出口快速增长的新阶段。(二)高新技术出口发展情况。随着世界贸易全球化的迅猛发展,高新技术产品成为世界贸易的新生力量,高新技术产业水平的高低已成为衡量一国国际竞争力强弱的标志。中国入世后,以科技兴贸为战略,进一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出口商品结构的第二次调整,用高新技术占领国际市场,从而带动中国21世纪的经济腾飞。随着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进口额的持续高速增长,高新技术产品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我国对外贸易结构已经得到较大改善。2002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商品和工业制成品出口的比重双双首次突破1/5,分别达到和。10年前1992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在工业制成品中的比重只有,10年提高了近17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已经成为带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与此同时,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创造了对高新技术产品的巨大市场需求。近年来,随着科技兴贸计划的实施,我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高新技术产品在我国商品进出口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在全球高新技术产业出口增长乏力、高技术产业发展普遍不景气的环境下,我国高新技术出口依然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成为全球关注的亮点。在连续10多年高速增长、且出口基数接近500亿美元的情况下继续增长了近5成,显示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已进入鼎盛的发展时期。“十五”计划实施的头两年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累计突破已1000亿美元,达到亿美元,超过了整个“九五”期间的亿美元,是“八五”期间的4倍。与1992年相比,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10年翻了4番,年均递增,是同期GDP增长率的3倍多。2003年,技术含量较高的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一直是拉动中国对外贸易快速增长的主要商品。前三季度,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分别为1564.4亿美元和733.3亿美元,增长41.4%和58.2%,增量分别占全国总出口增量的61.0%和35.9%。表-1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对外贸易额占商品和工业制成品出口对外贸易额的比重(1992~2002)单位:% 2001 2002占商品 占工业制成品 三、贸易结构预测分析根据我国贸易结构发展的趋势分析,可以预测未来几年里,中国将从一个贸易大国发展成为发展中贸易强国。到2010年,我国商品进出口结构和效益进一步改善,出口商品科技含量和附加价值显著提高;服务贸易实现较快增长,重点服务产业国际竞争力有明显增强;利用外资领域进一步扩大,项目技术水平和规模有新的提高,结构和区域分布趋于合理;对外投资稳步扩展,境外资源开发利用和加工贸易形成一定规模;经常项目收支实现大体平衡,国家外汇储备和主要外债指标保持在合理水平上。主要产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企业通过参与国际竞争将实现较快的技术进步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人民币汇率的稳定将获得更加坚实的基础,国家的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我国开放型经济格局将基本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际规则要求的外经贸管理体制逐步走向完善。对外经济贸易将更好地发挥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电子信息产品作为高新技术的一部分成为拉动我国外贸增长的主要动力。在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方面:在我国优势领域培育一批国际竞争力强、附加值高、出口规模较大的高新技术出口产品和企业,使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以每年高于20%的速度增长,到2010年可望达到1200亿美元,在全国出口总额中达到30%,初步完成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由以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为主向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的转变。四、人民币汇率机制人民币汇率的稳定和形成机制是影响中国对外贸易前景的至关重要的因素。日元升值的历史教训从实践说明了一个问题,汇率将是影响中国贸易发展的长期因素。人民币升值会对中国的优势产业产生严重的损害。从国际分工格局来看,相对于发达国家以研究和服务业为主,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是以制造业为主的,这种贸易结构极易受到汇率水平变动的影响。相对于发达国家以资本技术优势参与国际分工,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是以劳动力成本为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产品档次不高,附加值低,如果人民币升值,出口商生产成本和劳动力成本相应提高。在国际市场价格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出口利润的下降严重影响出口的增加。1、汇率机制对贸易的影响。汇率政策是实现一国经济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同时达到的重要工具,汇率已成为调节国际经济竞争关系最直接、有效地的手段。一国完全可以利用汇率波动影响的分析结论,主动地选择汇率水平的偏差(即低估或高估本币)来调整国际货币关系,创造一个有利经济发展环境。我国应该更多地将汇率作为调节进出口的工具。一般来说,本币的低估所反映的外币实际购买力的增加,一方面导致外国产品价格相对昂贵,有损外国贸易,外国经常帐户收支状况恶化,但另一方面,它也有益于外国对外的金融和直接投资,外国投资收益增加。本币低估将使外国的贸易条件(贸易条件=单位出口产品价格变动率/单位进口产品价格变动率)得到改善,这意味着外国出口一单位商品可换取更多的进口商品,外国的资源利用更加优化。长期来看,这将促进外国的经济增长。本币的低估使得外币的实际购买力相对增加,这将鼓励外国的对外直接投资。随着对外直接投资的进行,以资本、技术为代表的外国生产力将转移到本国,外国将遭遇一定程度的“产业空洞”,其结果是外国的就业下降、GDP下降。但同时,外国对外投资增加、投资净收益增加,从而GNP增加。此外,大量外资企业随着外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开展而在本国建立,它们的产品返销将进一步恶化外国的贸易状况。而资本货币高估一点好。而对于每个国家来说,其货币汇率水平的确定主要取决于货币在对外经济关系中主要起的是贸易作用还是投资作用。美国有发达的资本市场吸引着世界的资本,投资在其对外经济关系中作用显著,美元更是“资本货币”,因此美国就支持“强势美元政策”。而日本缺乏发达的金融市场,资本输出能力不强,贸易在其对外经济关系中一直起着重要作用,日元更倾向是贸易货币,因此日本就极力抵制日元升值。随着经济的发展,一国对外经济联系将从更多的采用贸易方式向更多的采用投资方式转化,从简单的商品交换发展到资本、技术等核心生产要素的转移,这就需要其币值水平从较低转向较高。2、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的必然性。人民币汇率长期保持稳定,从理论和实践来看,都是缺乏基础和不现实的,应该改变外汇管理政策的主导思想,使汇率能更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发挥市场机制的调控作用。而实际浮动汇率地基础是经常账户、资本和金融账户管理的开放。从中长期来看,人民币盯住美元是不可取地,他只会使人民币成为美元高度可信赖的替代品,不利于人民币的区域化和国际化。在金融全球化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如果我国继续维持这种制度安排,不仅面临着运行成本和风险递增的约束,而且还将使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不断降低。毫无疑问,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外开放进程进一步加快,这些问题和矛盾将日益突出,成为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重要因素。由于我国现行汇率制度事实上是人民币与美元挂钩的固定汇率制度,尽管这种制度安排基本上是适应当前中国经济的发展阶段,对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不可否认,这种汇率制度安排也存在着许多缺陷,如汇率的形成机制缺失、汇率缺乏灵活性或弹性、汇率的调整缺乏准确依据等等。因此,现行人民币汇率制度必须改革,重新选择汇率制度已是大势所趋。3、中国汇率机制的选择。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方向可分为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从长远来看,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方向是增加汇率的弹性和灵活性,扩大汇率的浮动区间;但是,从近期来说,人民币汇率在消除升值压力和预期后,应扩大浮动区间,逐步取消结售汇制度,并将形成机制从盯住美元转向盯住一揽子货币。人民币汇率扩大浮动空间不仅可以克服一次性升值的各种风险和弊端,也可以更好地反映多变的市场状况和经济环境的变化。银行结售汇的强制性与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封闭性是导致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缺失的重要原因,使人民币汇率难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汇率。因此,应将目前国内企业的强制结售汇制逐渐过渡到意愿结汇制,使整个外汇供求有效地出清价格,使价格也能灵活地引导和调节供求。实行经常项目可兑换后,基本实现经常项目的意愿售汇,资本项目的意愿售汇还需要根据资本项目开放的进程逐步改进。在市场供求基础上,人民币汇率调控目标可由钉住美元转为钉住一揽子货币。包括美元、日元和欧元三种货币,可根据贸易情况选择适当权数。采取钉住一揽子货币的方式,有助于淡化市场对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关注程度,稳定我国对美元区、欧元区和日元区的贸易条件。当市场供求关系与货币计算出的目标汇率有差异时,甚至方向不一致时,必须以市场供求关系为基础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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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行加工贸易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不同部门的政策不配套加工贸易管理涉及海关、质检、外汇、税务、外经贸等多个部门,部门间政策的协调一致对于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部门分别制定政策,缺乏正式的跨部门政策协调机制,因此,部门间的政策不一致、不配套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加工贸易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企业的运作。例如,由于退税不及时,加工贸易“一日游”现象日趋严重,降低了企业运行效率,提高了企业运行成本,削弱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如果发挥现有保税区的功能,可以替代香港的中转作用,境外“一日游”将大大减少。但是,海关与税务部门对保税区的规定是不配套的,海关认为货物运到保税区视同出口,但税务部门认为只有货物离境才能享受出口退税。税务部门的这一规定,不仅使加工贸易境内“一日游”取代境外“一日游”成为不可能,而且也大大阻碍了保税区建立国际采购中心、发展国际物流业务。实际上,税务部门关于退税的规定,在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就存在差别,国内货物进入出口加工区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在对加工贸易企业的问卷调查中,企业将“税务、外汇、海关部门规定不配套”视为现行加工贸易政策与管理中存在的第一位问题(参见表1)。表1 企业认为现行加工贸易政策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问题 按重要程度排序税务、外汇、海关部门规定不配套 1管理规定过于严格、手续过多 2有关管理部门有效协调不够 3鼓励国内采购政策不明显 4来料加工企业深加工结转不能退增值税 5管理机构办事效率过低 6管理人员操作随意性过大 7保证金台帐制度增加企业资金成本 8深加工结转视同国内销售征税 9审批规定不明确 10企业遇到问题无处咨询 11不法企业走私,造成不平等竞争 12管理人员有意刁难企业 13企业受到不公正待遇,投诉无门 14资料来源:根据课题组企业问卷调查整理。(二)深加工结转政策不统一深加工结转政策不统一已成为现行加工贸易政策的焦点问题。深加工结转政策涉及面广,据调查,山东约25%,江苏、浙江约40%,福建、广东约60%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需要深加工结转后再出口(《关于研究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据海关统计,2000年深圳市80%的加工贸易企业涉及深加工结转,结转进出口值占同期加工贸易进出口值的20%;苏州市21%的加工贸易企业涉及深加工结转,结转进出口值占同期加工贸易进出口值的1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对深加工结转业务,国家有关部门视同进出口贸易实行保税监管。但是,税务部门认为,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属于国内销售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应该征收增值税,出口时再予退税;如果使用国产料件加工成半成品后结转,不能退税。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自2001年1月1日始,所有企业的间接出口应统一执行中间环节征税,出口环节退税的政策。显然,税务部门的政策与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规定并不一致。对加工贸易企业深加工结转货物实行“免、抵、退”政策,改变了以往的深加工结转货物保税政策,在出口退税手续繁琐、周期长的问题仍没解决的情况下,这种政策变化将直接打击加工贸易企业国内加长国内产业链的积极性。这种政策上的不一致造成了具体执行政策中的混乱,不同地区的作法存在明显的差别,大部分地区没有征税,有些地区采取挂帐,有些地区给予免税。(三)一些政策违背了鼓励加工贸易加长国内产业链的方向加工贸易发展的方向是三个:即上规模、上档次和提高附加价值。满足第一个目标,需要结合我国的比较优势,营造一个适合加工贸易发展的总体制度环境。针对第二个目标,则需要吸引技术水平更高的企业来华从事加工贸易,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进行技术开发与产品升级。提高附加价值则需要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长国内产业链,分别向上游零部件产业上溯和向下游物流业延伸,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鼓励其提高国内采购率。提高附加价值不仅关系到我国从加工贸易中可能得到多少实际经济利益,而且可以使加工贸易从“无根工业”变成根植于我国的产业,关系到我国经济的长期发展。但是,近年来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中,各个部门往往从本部门管理方便的角度出发,较多地关注了如何防止不法企业利用加工贸易政策“走私”、“退税”,忽视了鼓励企业提高国内采购率,有的政策客观上甚至不利于鼓励企业提高国内采购率。例如:出口退税按计划而不是按出口实绩进行,导致欠退税越来越多,加大了企业财务负担,阻碍了加工贸易国内采购的积极性,是加工贸易中间投入品境外“一日游”的重要原因之一。长期实行的对来料加工国内采购不退税政策,降低了来料加工国内采购的积极性。1994年税制改革以前,增值税率很低,来料加工贸易与进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大体相当,来料加工国内增值率为,比进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高出个百分点。2001年,来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为,进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则已经达到,来料加工贸易的国内增值率已经比进料加工贸易低个百分点。从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国内增值率变化的对比中可以看出,退税政策对加工贸易的国内采购具有重要的影响。尽管我国政府近年来一直强调提高加工贸易的国内采购率,但因为我国现行政策中存在不少与鼓励加工贸易提高国内采购率目标相矛盾的规定,加工贸易企业感觉现行政策与政府宣传的目标不尽一致,从调查结果看,企业认为“鼓励国内采购政策不明显”是现行加工贸易政策位列第四位的问题。之所以出现政策调整方向与长期政策目标不一致的问题,从本质上讲,暴露出我国现行政策制定机制的弊端。各个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往往从本部门的目标与管理出发,例如,海关关心的是如何加强监管力度防止走私,税务部门关心的是如何防止税收流失,对于如何鼓励加工贸易加长国内产业链从而提高其对国民经济贡献这个根本的政策目标,却考虑得较少。因此,部门的有关政策虽然有利于局部目标的实现,但却有损于宏观目标的实现,政策的机会成本相当高。要保证具体的政策规定有利于实现宏观目标,就必须有超越部门之上的强有力政策协调机制。这正是目前我国政策制定机制中的一个重大缺陷。(四)加工贸易中的一些政策与管理手段不适应加工贸易发展的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国际上对我国产业转移的速度与力度均大大加强,我国加工贸易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但现行政策与管理手段未能针对加工贸易的新变化做出适当的调整,在实际运作中政策与管理不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传统管理方法远远不能满足以IT产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加工贸易发展的需要。90年代中期以来,以台湾对大陆投资为导因,境外大量IT产业转移到我国,从事出口加工贸易活动。目前,IT产品已经成为我国出口的第一大类商品。IT产业是一个国际分工非常明显的行业,其运作具有“采购全球化、订单电子化、生产零库存”的特点,这就大大缩短了从采购到交货的周期,对于货物通关效率提出了比传统产品高得多的要求。但是,我国对加工贸易的管理依然采取80年代初的合同、手册管理办法,不能适应IT产业加工贸易的要求。例如,IT产品加工贸易只有电子订单,没有合同,为了适应加工贸易需要经外贸部门审批合同的规定,企业只好人为地编造一个毫无意义的合同;IT产品对通关效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由于我国通关效率不高,不少跨国公司将其高端产品的加工贸易放在中国境外进行,国内只能开展低端IT产品的加工贸易,这不利于实现我国提高加工贸易档次的政策目标。苏州和深圳已经开始了改革这种监管模式的尝试。苏州海关对关区内的四家IT企业进行了联网管理。这些企业的特点是料件繁多,用手册管理困难大。具体的监管程序是外经贸局对加工贸易企业实行总量备案,海关与被监管企业实行联网,海关直接从指定的数据库提取数据,抽查核对产品单耗,定期查验库存,查验时间与企业盘点一致,最后进行核算核销,对差异进行核销。深圳实行的是联网保税工厂的方式,即利用网络和电子摄像技术对整个企业实行全封闭的监管,整个工厂相当于一个保税区。与苏州海关的做法相比,这种方式在防范结转过程中的走私、“飞料”方面效果更明显,但投入较大,一般的企业可能无法负担。无论哪种方式,对大型加工贸易企业实行联网监管是今后加工贸易管理发展的方向。目前需要注意的是,要尽快统一思想,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比较一致的做法,避免因地区间差异造成不必要的效率损失。现行政策与管理规定不适应在华建立采购与配送业务中心的要求。随着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中国形成了巨大的制造业能力,成为国际市场上劳动密集型制成品重要的出口基地,因此,不少大型跨国公司计划在华建立采购配送中心,同时发展物流业务。但是,由于我国在保税区退税政策、保税区(仓库)监管等方面的规定不能适应这种要求,大大阻碍了加工贸易向下游产业的延伸。(五)某些新的政策调整脱离了加工贸易企业发展的现实,政策效果低于预期以出口加工区政策为例。出口加工区是国际上不少国家采用的加工贸易管理方式,而且成效卓著。我国参照国际经验建立出口加工区,有利于提高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水平与效率。但是,出口加工区政策出台以来,实际运作效率并不理想,不少出口加工区入区企业很少。究其原因,就在于出口加工区有关规定脱离了加工贸易发展的实际。加工贸易企业迁入出口加工区的愿望比较低。从课题组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参见表2),86%的受调查企业不准备在出口加工区投资,准备将现有工厂搬入出口加工区的只占。表2 加工贸易企业对搬入出口加工区的意愿意愿 企业数将现有工厂搬入 13将新增生产能力搬入,但现有生产能力不搬 59不准备在出口加工区投资 437接受调查的企业总数 509资料来源:根据课题组企业问卷调查整理。表3 接受调查的企业不愿搬入出口加工区的原因原因 企业数搬迁成本太高 269出口加工区政策不利于产品内销 52区内企业采购国内零部件不方便 32区内监管效率并不比区外高 18区内土地成本高于区外 50不了解出口加工区政策 143接受调查的企业总数 462资料来源:根据课题组企业问卷调查整理。现有加工贸易企业之所以不愿搬入出口加工区,具有多方面的原因(参见表3)。对于现有企业而言,搬迁成本高昂,58%的受调查的企业将此作为不搬入出口加工区的原因。另外,31%的受调查企业因不了解出口加工区政策而拒绝做出搬入的决定。除这两项原因之外,某些具体的规定由于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成为阻碍企业入区的原因。目前,越来越多的加工贸易企业都不再是“大进大出”的100%出口企业,兼顾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已经成为主流。出口加工区的管理政策,对于“大进大出”型的企业而言,监管效率大大提高,但对于与国内产业与市场有密切联系的加工贸易企业,则存在诸多不便。例如,出口加工区企业可以不实行手册管理,但区外的深加工结转企业必须用手册,区内企业没手册就无法与区外的企业做生意。对于部分产品内销的加工贸易企业,出口加工区外的加工贸易企业内销,只需按进口零部件税率补交进口零部件的关税和增值税。但区内加工贸易企业内销产品时,补交关税时适用成品关税税率,在大部分情况下,成品的关税水平高于零部件,由此将加大区内企业内销的成本,削弱其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总之,出口加工区的有关规定,实质上削弱了区内企业与国内市场的联系,这对于大多数已经兼顾内外两个市场的企业而言,是没有吸引力的,而且,区内企业与国内市场联系的削弱,与加长加工贸易产业链的发展目标也是不符合的。这就决定了出口加工区只适合那些新建的100%出口型的加工贸易企业,而且国内采购不能太多,对于这样的企业,区内监管效率方面是存在一定优势的。对于其他加工贸易企业,绝大部分仍然将留在区外,因此,出口加工区政策只能有利于加工贸易增量部分的合理布局,不能改变目前已经存在的加工贸易“放养”现象。如果将出口加工区政策定位于给“大进大出”的100%出口型企业创造一个监管效率更高的局部小环境,出口加工区政策将是成功的,如果定位于以此改变加工贸易“放养”的状态,加强对加工贸易的监管,则注定是不会取得明显效果的。二、我国加工贸易政策未来调整的方向政策是对现实的反映,必须与时俱进,才能促进发展。加工贸易政策应该从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的现状出发,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促进加工贸易充分发挥其技术升级、产业升级和加长产业链的潜力。为此,加工贸易政策应该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一)对来料加工贸易出口的国内采购实行出口退税政策2001年,来料加工贸易进口额为289亿美元,占全部加工贸易进口额的。受现行来料加工国内采购不退税政策的影响,来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比进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低15个百分点。如果对来料加工贸易出口的国内采购实行退税,将有力地促进来料加工贸易企业扩大使用国内料件,带动国内上游产业的出口,加长加工贸易的国内产业链。按来料加工出口的国内采购率达到进料加工贸易国内采购率计算,2001年来料加工国内采购值约可增加44亿美元,而且,随着来料加工贸易出口的逐年增长,其国内采购值也将逐年增长。但需要强调的是,加工贸易国内价值链的延长与监管成本和风险的增加成正比,因此在采取措施促进加工贸易国内价值链延长的同时,要研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的办法。(二)完善深加工结转政策深加工结转涉及面广,情况非常复杂。深加工结转政策实质上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进口料件在国内加工后转厂时,是否继续实行保税监管的政策,另一个问题则是对深加工过程中所采用的国产料件是否退税。由于这两个问题高度的复杂性,不同部门对深加工结转政策调整存在不同意见。对于第一个问题,经贸主管部门倾向于维持现行的保(免)税政策;财税部门则主张实行“免、抵、退”政策;监管部门结合了上述两种政策选择,主张对部分优秀、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继续实行保税监管的政策,对其他企业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则实行“先征后退”的政策。对于第二个问题,各部门分歧更大,经贸主管部门认为应该对深加工结转企业使用国产原材料逐环节采取“免、抵、退”政策,即对加工贸易企业使用的国产原材料在结转时给予退税,由海关对结转产品(其中含国产原材料成分)进行保税监管;财税部门认为逐环节采取“免、抵、退”政策税收风险过大,操作困难;监管部门则认为如对国产材料进行保税监管,将进一步加大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结合各部门的意见,课题组认为,对于深加工结转政策,应该统筹考虑,分步实施,短期内为了避免对加工贸易产生过大冲击,应该总体上保持现行政策的稳定性,只作局部性改进,中长期则应该按照鼓励加工贸易提高国内采购率和附加值的原则,以及提高监管效率的原则,对现行政策进行根本调整。为了合理引导企业,确实落实吴仪同志“优化存量、控制增量,规范经营,提高水平”的指示精神,政策设计方案一经确定,就应该公布政策调整的内容和实施的时间表。具体而言,短期内(例如3年内):———对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仍维持现行政策,即对结转环节视同出口,免征增值税,由海关对结转进口料件继续实行保税监管。———对深加工结转环节所采用的国产料件维持不征不退的办法,增值税进入产品成本。———对销售给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企业视为出口,即深加工结转产品出口到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可以当作出口办理核销手续;国产品进入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可以给予出口退税。———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销售给区外企业的产品视为进口,用于加工贸易的可以实行保税监管。这样,至少可以用“境内一日游”替代“境外一日游”,节省加工贸易成本,同时,增加了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对企业的吸引力,引导企业逐渐进入区内。———对易于管理的大宗原材料商品参照钢材“以产顶进”做法,在生产企业销售给加工出口企业时视同出口并办理增值税退税。中长期(3年后):保留短期政策的后三条,除此之外,另进行如下调整:———对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实行分类管理。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内企业和区外实行电子联网监管的加工贸易企业,其深加工结转实行保税监管。其他加工贸易企业产品可出口到境外或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如要进行深加工结转,海关对第一环节结转企业按加工贸易内销规定办理。其他环节结转,则视同国内销售,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照章纳税。转入企业将其作为国产料件,享受“免、抵、退”政策。这样,海关只需对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内企业和电子联网企业的深加工实行联网监管,监管效率将大大提高。———对深加工结转所用的国产料件实行“免、抵、退”政策。———取消现行不符合WTO有关规则的各级政府的出口奖励政策,所结余资金用于对出口退税不及时造成的企业利息损失进行补偿。这样,即使退税有时滞,企业也不会承受过大的财务损失,实质上保证了及时退税。———足额退税,将出口退税率提高到与增值税征收税率相同,保证出口产品国内增值税的零税率。(三)促进加工贸易技术进步———对高新技术产品实行更加高效的管理制度。现行的手册、合同管理办法,比较适合上下游企业关系稳定、价格变化慢的传统产品加工贸易的管理,但不适应国际市场价格瞬息万变、生产配套企业众多的电子产品的加工贸易。因此,要适应电子信息产品等高新技术产品“采购全球化、订单电子化、生产零库存”的特点,改革现行的合同、手册管理办法,取消不必要的合同审批环节,探索电子手册管理办法,提高监管效率。———提高通关效率。上海海关实施的“大通关”试点,为提高口岸管理部门管理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摸索了很多好的经验。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加以总结,向全国各个口岸推广。———加强各监管部门工作的配合,提高监管效率。———加工贸易的发展为在其基础上进行技术开发提供了有力的制造平台,国家应加强对技术、品牌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促进R&D活动的开展。(四)促进加工贸易向下游采购、配送领域延伸———加工贸易的发展,使我国成为世界上重要的制造业基地之一。加工贸易出口的快速发展,为发展国际采购、配送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是产业链条向下游延伸的内在要求。发展加工贸易的下游采购配送业务,将大大提高加工贸易在国内的附加价值。———调整保税区政策,以保税区为依托,建立国际采购配送中心。为此,要将国内产品进入保税区视做出口,税务部门给予出口到保税区的商品出口退税。———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集装箱港口。我国上海、深圳等港口,凭借腹地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位列世界前茅的集装箱大港,但由于对国际中转业务实行繁琐的进出口管理,管理体制远远不能适应发展国际中转港口的要求。因此,必须按照发展国际中转业务的要求,改革现行的港口管理体制.加工贸易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得到迅猛发展,现已超过一般贸易成为我国最主要的贸易方式,在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许多文献已对加工贸易的兴起以及在我国开放经济中的作用做了细致地分析。但是,由于加工贸易本身的特性,以及在我国发展过程所显现出来的不足,诸如,与国内产业关联性弱,固化我国静态比较优势,对一般贸易产生挤压,不利于技术进步,以及监管困难易引发走私和税收流失等等,也使一些学者和实际部门人士对加工贸易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以及现行优惠政策提出诸多质疑。因此,今后我国加工贸易应如何发展,现行的政策应如何调整,有必要深入探讨。一、分析的前提和框架本文对我国加工贸易政策的分析是基于以下前提和框架展开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下文简称《十五纲要》)。加工贸易作为整个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其发展方向以及实现的目标应服从于并有助于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战略。我国政府已制定《十五纲要》,这是今后五年内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性纲领,因此,加工贸易的发展及政策调整也应以此为指南。本文将以《十五纲要》所提出的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为指导,对现行加工贸易政策进行剖析,提出我国加工贸易发展及政策调整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对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作出建议。2.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我国已经加入WTO,这将极大地改变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外部环境,其中,既有有利的改变,也有不利的改变。为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我们在制订一切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到“入世”的影响。我们将主要就“入世”对加工贸易的中间品替代,对加工贸易的出口以及贸易磨擦公平解决等方面来讨论我国加工贸易的发展及政策调整。3.加工贸易的“进口——加工——出口”分析框架。在现实中,加工贸易就是对“两头在外,中间在内”这样一种特殊的贸易方式的界定。我们对加工贸易的理解和研究着眼于两个方面:一是“加工”,二是“贸易方式”。“加工”属于“中间在内”环节。它是东道国投入具有比较优势的生产要素对进口投入要素进行加工生产的过程,它表现为国际分工。作为一种“贸易方式”,加工贸易的实质是“两头在外”。无论是“来料加工”,还是“进料加工”,主要原材料、零部件等由外商提供或从国际市场购入,加工制成品应全部出口。许多国家的政府为了利用“加工贸易”这一贸易方式,往往实行相关的政策措施,对原材料等中间品的进口以及加工成品的出口进行必要的管理,所实行的政策措施更多的是鼓励性的,特别是确保加工成品的出口。之所以如此,在于加工贸易对本国的经济、外贸发展有着其他贸易方式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对加工贸易的研究与对其相关的政策探讨总是无法剥离的。因此,加工贸易是由“进口——加工——出口”三个环节构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成其为加工贸易。本文将按照这一框架,分别对相关政策进行分析。不可避免的是,这三个部分的政策划分不可能是十分精确的,一项政策会影响三个环节。但就我们研究政策的目的而言,这种不精确并不十分紧要,因而我们在文中并未严格拘泥于这种划分。而分三个环节分别进行论述的好处在于,有利于我们基于加工贸易的内在运行机理和各个环节的突出问题来讨论相关政策,从而使政策剖析和建议更具有针对性。二、我国加工贸易发展及政策调整的目标和原则我们认为,我国加工贸易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发展及政策调整的目标和原则的确立,应紧紧围绕《十五纲要》制定的总体战略目标来进行。根据加工贸易本身的特性及作用,《十五纲要》中所涉及的就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扩大出口等问题值得我们在考虑加工贸易政策时重点注意:1.关于就业。大力发展和鼓励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加工贸易,在我国仍然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我国加工贸易从事的大多仍是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加工,应该说这符合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所决定的比较优势,对于缓解就业压力,创造就业机会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因此,要实现《十五纲要》提出的有关就业的目标,有必要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因为,首先,就业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出口贸易的扩大;其次,以我国目前的工业发展水平而言,尚不具备资本、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换言之,要扩大出口,我们所能依赖的,就是充分发挥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或劳动密集程度较高的生产环节的加工贸易。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要永远停留在为跨国公司当加工装配车间的阶段,相反,在发展加工贸易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学习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建立营销渠道,积累资本,努力将出口产业升级至更高的技术层次。但是,在完成这个过程之前,作为一种过渡,采取加工贸易的方式来缓解就业压力,积累资金、技术包括经验都是完全必要而且必须的。2.关于结构调整。目前我国的加工贸易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不够明显,主要表现在加工程度低,加工链条短,原材料国产化率低,波及效应不强等等。这是否意味着发展加工贸易与我们优化工业结构,增强国际竞争力的目标互不相容呢?我们认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否定的。一方面,我们大力发展加工贸易为解决就业问题所必需;另一方面,加工贸易这种贸易方式本身固有的两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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