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论文一经录用,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上述论文全体作者同意将该论文之著作权中的全部财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各种介质、媒体以及各种语言出版如与CNKI合作双语出版的使用权等)、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发行权和电子版复制权、翻译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在该论文著作权的有效期内在全世界范围转让给《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论文录用后,《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编辑部向作者一次性酌致稿酬,稿酬含著作权转让费。1 在签署本著作权授权书时,全体作者作如下保证并对本论文负全部责任:(1) 上述论文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研究成果,论文内容无一稿多投,不涉及国家保密及其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侵权行为;(2) 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3) 本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任何其他权利。2 同时,作者还承诺:(1) 今后不考虑以任何形式在其他地方发表该论文;(2) 签字作者保证其本人具有签此授权书并做出承诺之全权;(3) 有证据能证明未签字之作者授权签字作者代表其签署本授权书,本授权书对全体作者均有约束力;(4) 本论文第一作者及第一单位在任何时候不予发生变更。3 其他事项:(1) 若该文属基金产文时,提供相应的基金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2) 全体作者签名(按照论文作者先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