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我国几千面的历史进程中,目的是为了治国安邦的需要,通过国家政权强制和要求人们遵守。在横向的方面主要是学习了每个历史时期国家政权的法律制度,着重以刑事立法。我也是学法学的、掌握法律制度本身的连续性和因革关系,对中国法制史有了一个新的全面认识,取其精华。法学界普遍认为我国应当是在夏朝出现了军队,它是法学的一个分支。还得到了成就感和满足感。历史就像一面镜子,到进入阶级社会出现国家以后,调整人们之间和人们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是与国家同时出现的。所以说。二、有利于提高对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的认识,从教材中找出自己满意的结论,增强自觉遵守法纪的观念。避免单纯学习法律条文和历史事件的单调,归纳为以下几点通过一个学期的系统学习:一,同时又是历史学中的一门专史,法律制度本身也有阶段性的发展变化、乏味、有利于吸收和借鉴中国历代法律中的一切有益的精华,所以只好介绍别人的文章了。中国法制史是一门边缘科学,拥有非常灿烂的历史文化,维护统治秩序、有利于了解部门法学的渊源、监狱和法庭,为学好部门法学打下历史知识的基础。我国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再下笔。在本学期的学习中,它的研究对象就是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找出不足、原则,开始有了法律萌芽。因此,然后带着问题去读,制定各种法规。具体的说就是研究我国有史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啊法律制度的本质,对一些未知或者知而不详的问题先列下来。(这是上百度查的。作为全国法学学科本科生十四门必修课之一。三,最好是先对法制史有一个总体的框架。三,中国法制史的地位十分重要,包括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类型法律制度、发展,自原始社会默契、民事立法,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的极其丰富的经验和教训、警察、内容、枯燥,我们主要是从纵横两个方面来深入学习的、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历史阶段性、司法制度为主要学习对象。结合自身的学习过程。在学习的方法上、体系。这样既学到了知识,便把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法律,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供重要的历史借鉴,又怎强了动手能力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我主要是将中国法制史当做一本普通的历史书来读。纵向方面、特点和社会活动中的作用及其产生,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制、演变过程和基本规律,对前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的法制文化遗产进行科学的总结去其糟粕。二,首先让自己保持浓厚的兴趣、婚姻家庭立法,历代的统治者所制定的法律,完善法制,最初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或集团出于同志的需要,我们应当从中审视自己:一,我的文笔不好。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科学的基础学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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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危害社会就已经不错了
个人认为赵匡胤之所以能够称的上一代名帝,与其伟大功绩和完美的人格魅力是分不开的,主要表现在: 一:宋太祖赵匡胤一生最大的贡献和成就在于重新恢复了华夏主要地区的统一,一举结束了安史之乱以来长达200年的诸侯割据和军阀战乱局面。使饱经战火之苦的民众终于有了一个和平安宁的生产生活环境,为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文化的繁荣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我国历史上有两次名副其实的大分裂,一次是南北朝,另外一次就是五代十国,作为五代十国的终结者和大宋王朝的开拓者,赵匡胤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呈前启后的重要人物。 二:文以治国,武以安邦,宋太祖奉行“文以靖国”这一理念,果断的实行“右文抑武”的基本国策,通过设立“誓牌”,尊孔崇儒,完善科举,创设殿试,知人善任,厚禄养廉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成为我国历史上最受推崇的一代文治之君,彻底扭转了唐末以来武夫专权的黑暗局面,使宋代的文化空前繁盛,以至于后人有称“宋朝是文人的乐园”的称誉,因此,宋太祖也可以称的上是五代十国野蛮政治的终结者,又是后世历朝文明政治的开拓者。 三:赵匡胤深知自己的江山来路不正,从人家孤儿寡母中强夺而来,所以深怕有朝一日,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在自己身上,于是强化巩固尚在襁褓中的赵宋王朝,加强王权就成了他的必然选择,通过采取“收起精兵,稍夺其权,制其钱谷”的三大纲领,巧妙的“杯酒释兵权”“削弱相权”“罢黜支郡”“强干弱支”“内外相维”“三年一易”“设置通判”“差遣制度”等等将军权,行政权,司法权,财政权牢牢控制。一举产平了藩镇割据武夫乱政的历史状况。所以宋朝300年的历史中从不曾发生大的内乱和地方割据,当然也有人认为这些制度为宋朝对外军事上的软弱埋下了祸患。 四:以宋太祖为首的宋初领导集团集体发奋图强,励精图治,使宋初的社会经济迅速呈现蒸蒸日上的喜人局面。宋太祖减轻徭役,赋税专收,以法治国,兴修水利,发展生产,澄清吏治,劝奖农桑,移风易俗等一系列英明决策,不仅尽快医治了200年的战争创伤,而且迅速把宋朝推向空前繁荣的局面,出现了历史上享有盛名的“建隆之治”。 另外宋太祖本人极具几尽完美的人格魅力:他心地清正,嫉恶如仇,宽仁大度,虚怀若谷,好学不倦,勤政爱民,严于律己,不进声色,崇尚节俭,以身作则等等,不仅对改变五代以来奢靡风气具有极大的示范效应,而且深为后世史学家津津乐道。 与历史上其他著名的王朝相比,宋太祖所创建的宋朝以其鲜明的文人政治特色而登上中国文治盛世的顶峰,可谓中国君主专制史上的最开明的一个王朝,因此,尽管宋朝300年的基业中,长期积弱,但在民间却享有盛誉,并对后世历代产生深远影响。对秦始皇的评价对于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皇帝究竟如何评价? 自秦亡后直到今天,仍然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有人盛赞他为“千古一帝”(李贽《藏书·卷二目录》);有的人说秦始皇“虽四三皇、六五帝,曾不足比隆也”(章太炎《秦政记》);有人歌颂秦始皇的统一事业:“秦主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李自《秦王扫六合》)他们都高度评价秦始皇的功绩,肯定其对历史的作用,是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另一些人则咒骂秦始皇“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 “以暴虐为天下始”(贾谊《新书·过秦论》);“始皇暴虐,至子而亡”(《贞观政要》卷八);“始皇刚毅戾深,乐以刑杀为威,专任狱吏而亲幸之,海内愁困无聊”(引自陈登原《国史旧闻》)。他们都指斥秦始皇统治的残酷,是暴君。这些看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由于评论者的立场和出发点不同,也都有其片面性。 应当历史地看问题,即把秦始皇置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去分析他的功过是非,去研究他的贡献和罪恶。而在研究秦始皇所处的历史环境的时候,不仅要注意战国末期历史发展的一般趋势,尤其要注意秦国自建国以来所形成的历史特点,以及它们对秦始皇的影响。这后一点是迄今以来,对秦始皇评价中被大多数人所忽略的问题。当我们系统地研究过秦史以后,再评价秦始皇,则可望避免以往的片面性,得出较为合乎历史实际的结论。 根据这样的观察,应当说,秦始皇是对中国历史发展有巨大贡献的杰出的历史人物,同时也是一个残酷的暴君。他的功绩是主要方面,但不能因此掩盖罪恶;他的罪恶是深重的,但也不应因此抹煞其巨大的历史功绩。 秦始皇的最重要历史功绩,在于完成了统一事业,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的中央集权的国家。 当然,秦的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客观形势已经为统一造成条件,秦始皇是在统一果实成熟了的时候来到果园中的。但这种历史必然性并非意味个人的作用无足轻重。为什么统一由秦国来实现?完成统一的时间为何在公元前二二一年?在这些方面显示了秦始皇的个人作用。 除了作出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决策以外,秦始皇对统一的贡献,在于善于用人和勇于改过。有些评论家盛赞秦始皇的“军事指挥才能”,这种评价是没有多少根据的。比起他的先辈,如秦穆公、秦武公等曾多次亲率军队作战的君主,秦始皇几乎可以说没有直接指挥过打仗;但是,秦始皇却取得了比他前辈更辉煌的成就,这除了历史给他造成的机运以外,主要在于他善于用人和勇于改过。在统一中国前夕,秦国聚集了几乎是全中国所有的第一流的军事家、政治家。这里有王翦、王贲、尉缭、李斯、姚贾、顿弱等等,他们大都并非秦国人,却在尽心地为秦效力。一切克敌制胜的军事进攻和政治策略计划,都是由他们制定和实现的。秦始皇的作用在于善于发挥他们的作用, 听从他们的劝谏和有错勇于改。如灭楚时,他开始误用李信遭到失败后,马上改过,亲请王翦出征,并倾全国之兵交付与王翦,结果取得胜利。这种情况,若与赵国国君不信李牧,齐国国君轻信谗言,致使国亡的情况相对照,更可看出秦始皇作为一个君主,善于用人和勇于改过,对于历史发展具有多么重要的影响。 秦始皇的贡献还在于奠定了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基础。秦统一后实行的各种政策和措施,有的不仅影响至以后二千年的封建社会,而且及于现在,如文字的统一就是一例。秦始皇采取的各种统一措施和制度,对当时的历史发展来说,是一种大胆的革新,他不仅改变割据状态的政治和文化,从而使封建的社会经济顺利地向前发展 。而且在很多方面改变了秦国固有的历史传统,如秦国以前一直被中原诸国视为西方落后地区,秦孝公也曾为此面苦恼,昭王以后虽然秦国势力进入中原,但主要统治地 区、根据地仍不出关中。到秦始皇时期,其国土竟达到空前广大的程度,而临这种局面,秦始皇以秦国制度为基础,创建各种制度,他并未囿于秦国固有的制度和传统,表现其政治眼光较为远大。从秦代制定的一些制度大部分为后来所继承,可以证明:这些制度和措施是适应当时历史形势的。而创建这些制度的秦始皇,其政治视野若不超出地处西陲的秦国的局限,则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 在秦国的历史上,继秦穆公、商鞅以后,秦始皇是对秦国发展有重要作用的人物。在中国历史上,秦始皇也是开创一个时代的代表人物。 但秦始皇还是一个稀世的暴君。秦始皇的残暴不能仅仅用“地主阶级本性”这种一般性的原因去解释。唐甄曾说过:“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潜书·室语》),这种看法是对的。但秦始皇这个“贼”似乎比其他帝王更暴虐,其罪过更大。他不仅穷侈极欲,造成了广大人民的苦难;就是施行的一些有利于统一的措施,虽然从长远来看有利于社会发展,而在当时则成了一场浩劫,如修长城,经年累月征发数十万人进行着极为沉重劳动。这种摇役负担给人民造成的痛苦,从下述记载就可看出达到多么可怕的程度。清人杨廷烈著《房县志》记载:有人发现一种全身长毛的“毛人”,据说他们的祖先乃是逃避秦始皇筑长城劳役的民夫,由于躲入深山老林,年长日久,全身长出毛,传说当碰到毛人时,他先问你:“长城筑完乎?秦皇还在么?”只要回答:“长城未筑完,秦始皇还在!”“毛人”就会吓跑。这个记载当然只能视为人民群众的一种传说,然而如果历史上根本没有那样残酷的现实,绝不会出现这种可怕的传说。它反映了秦始皇的作为都是建立在对广大劳动人民残酷剥削和压榨之上的,而这种剥削和压榨远远超过社会所能承担的程度,致使社会简单的再生产都难以维持下去,所以就连对历史发展有利的一些措施,也给当时的人民造成灾难。 秦始皇统治的残酷,与秦国历史传统有密切关系。秦是以一游牧民族立国。从立国之日起,秦就处于同敌人战斗的环境中。“秦人耐苦战”是历史造成的,统治者的“酷烈”也是同这种战争的残酷现实相一致的。从秦襄公到商鞅、到秦始皇,其统治手段始终是极为残酷的:“夷三族”、“夷九族”,这在其它诸侯国是极为罕见的,殉人多至上百也仅见于对秦的记载。秦始皇完成了先代国君统一中国的计划,同时也把秦国残酷统治的手段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但是,强调秦国的传统,决不意味着开脱秦始皇个人的罪责,他个人性格残忍,好大喜功,尤其是统一以后刚愎自用,独断专行,以及恣意享乐,乃是加重人民灾难的重要原因。正因为如此,也是由于他把当时的社会经济推到崩溃的地步,使秦王朝又成为历史上一个极其黑暗的朝代。 秦始皇就是这样一个历史人物:他既是一个有巨大贡献的政治家,也是一个暴君。
论八股文取士制不容忽视的一个历史作用在中国古代,通过八股文取士的科举制度,明代正式形成,一直沿用至清末。对这一制度的评价,今人几乎都持否定甚至全盘否定之见,认为在历史上它从来没有起过积极作用。如有的学者说:“八股的考试制度……残酷地愚弄了和腐化了中国的聪明和智慧的学者至五个世纪的久长。”它“是专制君主愚民的政策”[1]。关于这一问题,笔者有着不同的看法,全面论述,容俟他日,本文仅就这一制度一个不容忽视而又并非小小的作用,略陈己见,作为献给尊敬的何兹全先生九十大寿的一份薄礼。我以为评价八股文取士之制,除着眼于立法意图、制度利弊、直接作用外,还不应忽略一个视角,即将这一制度与明清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联系起来,加以考虑。毫无疑问,我国古代的平民,绝大多数是文盲、半文盲,文化为极少数贵族、官僚、地主及其子弟所垄断,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是十分低的。可是在明清几百年中,却出现、发展了一个突出现象,即广大平民中的一部分人拼命识字、读书,读《四书》、《五经》,逐渐摆脱了文盲、半文盲境地,转化成为士人。关于这一可喜的进步,远的不说,将宋金元的士人数目与明清的士人数目加以比较,便可了然。据《文献通考》卷三一《选举四》,北宋仁宗年间行“四年一贡举”之制,全国各地经府州解试,贡举至京师者“恒六七千人”;英宗改为三年一试,贡举名额减少,“四分取三”,当为四五千人[2]。同书载欧阳修“上言”,当时解试“东南州军……百人取一人,……西北州军……十人取一人”。由于东南文化发展,西北落后,如全国取人按高比例计算,平均八十取一,则可推知当时应举士人约40万[3]。金朝占领北方,士人数量大减。据《金史》卷五一《选举志一》,金朝中期最下级的乡试等于虚设,后且罢去;其上府试、会(省)试录取比例多为5:1,而每次会试中试者五六百人。由此可以算出:参与会试者每次2500人至3000人[4];则参与府试者仅有万人。当然,如考虑到北方经长期战乱,一些汉族士人隐居不仕,士人实际数量应多一些,但不会有很大变化,也是可以肯定的。南宋情况则不同。由于未经大的战乱,北人大量南下,文化又比较发达,士人数量显著增加。据《文献通考》卷三二《选举五》,南宋省试为17人取1人。每一次录取名额据学者研究平均当为474人[5],则参加省试者约8000人。府州试录取如全按北宋“东南州军”百人取一比例计算,全境应举士人当有80万[6]。也就是说,南宋与金之士人比北宋约增加一倍多一点。元朝士人数量回落。王圻《续文献通考》卷四四《选举考·举士二》:自元仁宗行科举至元亡50多年,开科16次,每科取士多者百人,少者35人;“旧例……会试三分内取一分”,则取士百人,参加会试者只有300人。其乡试(等于宋之府州试)比例即使按百人取一计,全国投考士人总数也不过3万人。再看学校。同上书卷六○《学校考·郡国乡党学》:元世祖末年司农司上报全国学校万余所。这或可被引作元重儒学之证。其实情况并非如此。一是所上学校绝大多数应是设于农村,属于启蒙性质的“社学”,远非宋金以来培养、提高士人以应科举的府州县学,所以才由掌农桑等包括“立社”以劝农桑的“司农司”而非礼部上报[7]。二是即使就少数的府州县学包括书院言,实际生员人数也很少。如据一史料记载:元成宗大德年间在文化发达的建康路,除路学达64人外,涉及的明道书院、南轩书院、上元县学、江宁县学,其生员多者14人,少者7人,4学一共仅40人[8]。而且同一时期的郑介夫上奏更说“今内而京师,外而郡邑,非无学也,不过具虚名耳”。学校已为虚设[9]。其所以如此,是整个蒙古统治集团重吏轻儒政策所决定的[10]。所以虽元仁宗一度重儒,元朝后期社会风气依然是“时人翕然尚吏”[11];“今学者仅能执笔,晓书数,其父兄已命习为吏矣”。苏天爵以为这是“天下之通患”[12]。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无论是行科举,或是设学校、书院,都很难收到多大实效,元朝士人数量回落的大势是无法改变的。由此推定其总数应远少于南宋与金之和——80万,当无大误。可是明清两代的情况就大不同了。顾炎武曾估计:明末“合天下之生员(秀才),县以三百计,不下五十万人”[13]。清朝秀才,据近人研究,太平天国前任何一个时期大体为52万余人[14]。比秀才数量多若干倍的士人,还有参加童试然未考中的童生。清朝太平天国起义前童生之数,据近人研究,一个县在1000至1500人,全国总数“可能达到近二百万”[15]。清末童生,康有为估计为300万人,“足以当荷兰、瑞典、丹麦、瑞士之民数矣”[16]。梁启超也估计:“邑聚千数百童生……二十行省童生数百万”[17]。早于清朝的明末童生,总数无考,但从其秀才数与清朝秀才数大略相等推测,童生数纵使略少,也不会相距甚远[18]。这样,明清两代任何一个时期的秀才加童生,亦即一般士人的总数,按保守估计,也有二三百万[19]。这是一个什么数字呢?我们知道,宋金元地方上科举考试,实际上只有一级,相当于明清的乡试,录取后即为举人,所以其应试者总数,本应与明清应乡试的秀才,以及为取得秀才资格而应童试的童生二者总数大体相当,或后者略高一些[20]。可是,如上所考,元代士人总数当远低于80万,而现在明清秀才加童生的总数竟有二三百万,后者增加了三四倍或五六倍。原因何在?我以为主要当从八股文取士的科举制度中去探寻。众所周知,明清科举制度和宋金元相比,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在地方上乡试前,增加了童试,以选拔进入府州县官学读书的秀才;而和乡试、会试一起,考试内容是八股文,则是另一大特点。这两个特点,共同构成八股文取士之制,影响巨大:第一,自宋以来,府州县官学一般多非考试入学[21],直到明初,秀才依然“听于民间选补”[22],实际上由官员决定,选补的多是官僚、绅士子弟,平民子弟对之不抱多大希望。大体从明英宗起,渐行“考选”之制[23],后又发展为童试,通过考八股文,实行平等竞争。这一基本制度在与以下措施结合之后,就对平民子弟也企盼读书应试具有极大的诱惑力,这首先就是录取名额大增。宋金元的第一级考试,如前所述,是选拔举人。全国每次录取总数,最多的如南宋,也只有8000人;而明清第一级考试——童试,全国每次录取秀才总数,一般达到2万多人[24]。而且宋金元按制度这一考试是三年一次,而明清童试则是三年两次,曰岁试、科试[25]。这样,作为一个同样是参加第一级考试的士人,在明清,录取的可能性显然增加了好几倍。当然,秀才资格不如举人,特别是不能直接参加会试,但是仍享有若干特权:一是秀才需入府州县官学读书三年,由学官教授经史和八股文体。一般来说,只有秀才方能参加高一级的、选拔举人的乡试。换言之,凡获得会试资格,有可能中进士,飞黄腾达的举人,一般必须从秀才中选拔。这样必然提高秀才的社会地位。二是对秀才生活,国家给予补贴。明代“……月廪,食米人六斗,有司给以鱼肉”;后有所增加,“廪馔月米一石”[26]。而且“生员之家……除本身外,户内优免二丁差役”[27]。清代对秀才“免其丁粮,厚以廪膳。……一应杂色差徭,均例应优免”[28]。秀才还享有免笞杖,见县官不下跪等特权。用顾炎武的话说就是:一为秀才“则免于编氓之役,不受侵于里胥,齿于衣冠,得以礼见官长,而无笞捶之辱”[29]。所有这些,也就必然有利于秀才发展成为地方绅士[30]。这样,一方面和过去的第一级考试相比,如参加明清童试,录取的可能性激增了数倍;另一方面如考中秀才,又可享有若干民间十分羡慕的特权,甚至进一步发展成为地方绅士。平民子弟中稍有条件的一部分人,对读书应试怎能不动心呢?第二,以上只是就“硬件”而言,如果没有良好的“软件”配合,这一制度仍然不能发挥作用。所谓“软件”,是比喻考试内容。如果新制度仅具备上述诱惑力,但考试内容,特别是童试内容很难,平民望而生畏,则还是无法促成他们真正投身于读书应试的潮流之中。然而在明清,事实上是这一“软件”出现了,这就是内容改用八股文,从而形成八股文取士之制。这一变化对平民来说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考试难度下降,不是高不可攀的了。下面略作阐释。八股文考试,其答题要求包括三方面:经义、代圣贤立言、八股对仗[31]。三者之中,经义是实质内容,代圣贤立言是阐述经义的角度,八股对仗是阐述经义的文体。故其核心仍是宋以来科举所考的经义。但是明清又有不小的发展,这就是除《五经》外,沿元制加考《四书》;而且经过摸索,逐渐演变成以《四书》为考试主要内容,所谓“专取‘四子’书”[32]。《四库全书总目》卷三六《经部四书类二·四书大全》提要便说:明成祖时编《四书大全》,“尊为取士之制,……初与《五经大全》并颁。然当时程式以《四书》义为重,故《五经》率皆庋阁。所研究者惟《四书》,所辨订者亦惟《四书》。后来《四书》讲章浩如烟海,皆是编为之滥觞”。清朝康熙时依然以“《四书》艺为重”[33]。乾隆时“士子所诵习,主司所鉴别,不过《四书》文而已”[34]。特别是童试,在乾隆中叶以前很长一个时期明定“正试《四书》文二,复试《四书》文、《小学》论各一”,竟不考《五经》[35]。乾隆自己也说:“国家设科取士,首重者在《四书》。”[36]和上述措施紧密相配合的是,明清全都明定:阐述《四书》义,必须根据朱熹的《四书集注》,否则不予录取[37]。所有这些同样是考经义而发生的重大变化,从明清统治集团的指导思想看,主要在于以此进一步宣扬程朱理学,培养合格的统治人才,更好地维护新形势下的王朝利益[38]。可是对于一般平民,却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后果,这就是考试难度的显著降低。过去主要考《五经》,内容艰深,文字晦涩,加上汉唐诸儒烦重的训诂注释[39],平民子弟基础薄弱,不能不对之望而却步,心有余而力不足。现在换为重在《四书》,分量减少,内容比较浅显[40];特别是朱熹《四书集注》,摈弃旧的注释,注意“略释文义名物,而使(即引导)学者自求之”[41],被评为“很讲究文理”,和其他宋儒解经一样,“求文理通顺”[42]。由此平民子弟就不难读懂其内容,领会大义了。再加上阐述经义的角度要求代圣贤立言,不许涉及后代史事[43],客观上减轻了平民子弟应童试的负担[44]。至于文体八股对仗,虽麻烦一些,但毕竟只是形式问题,一般经过一定时期的揣摩、练习,便可驾驭[45]。这样,总体上说,考八股文便为平民子弟读书应试,首先是童试,打开了方便之门。他们不但心羡秀才,而且敢于参加童试,为一领青衿而拼搏了。故清初杨宁曰:“入仕之途易,则侥幸之人多,而读书又美名,此天下所以多生员也。”[46]一方面,如果只行童试,而所考内容艰深,不是八股文,则平民子弟不敢应试,也不会关心读经书,以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但另一方面,八股文虽比较浅显,如不以之取士,平民子弟同样也不大可能有读经书、以提高文化素质的积极性。清雍正时,“有议变取士法,废制义(即八股文)者。上问张文和(廷玉),对曰:‘若废制义,恐无人读四子书,讲求义理者矣。’遂罢其议。”[47]而只有将二者结合,实行八股文取士之制,平民子弟才真正会为摆脱文盲、半文盲境地而行动起来。试举二例: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二回:明代山东汶上县薛家集百十来户“务农”人家,其所以要“做个学堂”,请老童生周进来教“像蠢牛一般”的孩子读书,不就是因为他过去教过的顾小舍人“中了学”(考中秀才),希望自己子弟也能“进学”吗?而“进学”,在他们心目中,其预兆竟会是正月初一“梦见一个大红日头”落在头上,可见分量是何等之重[48]。俞樾《春在堂随笔》卷六:清代“彭雪琴(玉麟)侍郎,先世务农,贫无田,佃人之田。其先德鹤皋赠公,幼读书,年逾弱冠,府县试屡居前列,而未得入学[49]。其伯叔父及诸昆弟啧有烦言,曰:‘吾家人少,每农忙时,必佣一人助作。此子以读废耕,徒费膏火资,又不获青其衿为宗族光宠,甚无谓也。’”这事再次证明,务农之家不惜全家劳动,勉强供一人读书,目的就是要他“青其衿”,即考中秀才,“为宗族光宠”。八股文取士制在推动平民子弟读书应试,提高其文化素质,使之转化成士人上的巨大作用,是再明显不过了。当然,无可否认,明清两代确有不少尖锐抨击八股文取士制的言论,甚至认为它是明代灭亡、清代官员愚昧无能的罪魁祸首[50](近人对此制持全盘否定论者,也不乏引此作为佐证),但那是因为他们全都从造就、选拔合乎规格的统治人才——官员的角度,以比较高的标准来衡量全体童生、秀才、举人、进士、翰林,来要求、评价八股文取士之制,再加上涉及情况复杂,看法很容易出现片面、极端[51]。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将留诸他日。本文立论角度则不同。如前所考,主要由于实行八股文取士之制,明清社会增加了数倍士人,涌现了几百万童生,几十万秀才。如完全按或基本按合乎规格的统治人才——官员的标准去衡量,他们绝大多数的确难以达标[52]。但是如果换一个角度,从明清社会的实际出发,将他们去和未行八股文取士制以前,原来的亿万文盲、半文盲相比,成绩便十分明显,因为他们毕竟都是不同程度上读过《四书》、《五经》,至少能撰写八股文,文化素质大为提高的知识分子。梁启超便赞誉数百万童生“皆民之秀也”[53]。他们的存在,构成由宋金元最多80万士人,到现代“为旧社会服务的几百万知识分子”[54]这一梯链中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这些童生、秀才,除一小部分后来成为官员外,绝大多数以其参差不齐的知识,默默地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各方面不同程度地发挥着亿万文盲、半文盲所发挥不了的作用[55],从而使整个明清社会的文明程度得到相当大的提高,推动着历史的进步。追根溯源,八股文取士制的这一功绩,是明明白白的,是不应被抹杀的。最后再补充一点,这就是据先辈学者研究,八股文逻辑性强。钱基博先生便说:“就耳目所睹记,语言文章之工,合于逻辑者,无有逾于八股文者也!”还认为近代“纵横跌宕”、“文理密察”的文章,多源于八股文的基础。他说:“章炳麟与人论文,以为严复气体比于制举[56];而胡适论梁启超之文,亦称蜕自八股。斯不愧知言之士已!”[57]如果这一见解不偏颇,则八股文取士制在促成明清士人注意逻辑思维上还有一功[58]。正确理解顾炎武八股文取士“败坏人才”说多年来,提到八股文取士,有关论著几乎是一片否定声,而且是全盘否定;作为全盘否定的重要佐证,又几乎无不引用顾炎武这样一段话,见于《日知录集释》卷十六“拟题”条:愚以为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才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余人也。可是,顾炎武果真全盘否定八股文取士之制吗?否!1.顾炎武此话是针对同篇上文“今日科场之病,莫甚乎拟题”云云,而发的激愤之语。所谓“拟题”,指的是下述弊病:从明初以来,科举所考经义(由于后来文体要求八股对仗,俗称八股文),《四书》是全文,但字数不多;《五经》内容多,但只考其中一经,后来还削减了一些篇章。由于整个说来可出的有意义的考题不过一二百道[1],渐渐出现这样的现象:一些“富家巨族”预先“延请名士”,将这些可出之题各撰成一篇八股文,令子弟“记诵熟习”。因为“入场命题,十符八九”,将所记之文抄誊一过,便可中式,结果导致“天下之士,靡然从风,而本经亦可以不读矣”[2]。顾炎武把这叫做“成于剿袭,得于假倩”之风,并说“卒而问其所未读之经,有茫然不知为何书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接着抨击“败坏人才”云云。类似的话亦见于《亭林文集》卷一《生员论中》:“国家之所以取生员,而考之以经义、论、策、表、判者,欲其明六经之旨,通当世之务也。今以书坊所刻之义谓之时文[3]。舍圣人之经典、先儒之注疏与前代之史不读,而读其所谓时文。时文之出,每科一变,五尺童子能诵数十篇,而小变其文即可以取功名。……故败坏天下之人才……夫然后寇贼奸宄得而乘之,敌国外侮得而胜之。”显然,所谓“败坏人才”,只就“今日”流弊立论(坊刻时文约“兴于隆、万间”[4],自亦属“今日”范围)。所以在另一地方顾氏又说:“盖救今日之弊,莫急乎去节抄剽盗之人”,如能成功,“科场亦自此而清也”[5]。既然清除“今日之弊”后科场可“清”,则自亦意味出现此弊以前的明代前、中期科场是“清”的。这是逻辑之必然。且有下证。2.《亭林文集》卷三《与彦和甥书》曰:“万历以前八股之文可传于世者,不过二、三百篇耳,其间却无一字无来处”;希望其甥集门下士“将先正文字注解一、二十篇来……除事出《四书》不注外,其《五经》、子、史、古文句法,一一注之,如李善之注《文选》,方为合式。此可以救近科杜撰不根之弊也”。注释这些“八股之文”,竟要求如李善之注《文选》,此顾氏视其内容充实,用典渊源有自之证。顾氏对“八股之文”的类似看法还有:“前辈时文无字不有出处”[6];“夫昔之所谓三场,非下帷十年,读书千卷,不能有此三场也”[7]。这些看法也有顾氏同时学者言论为之呼应。如黄宗羲便说:“科举之弊,未有甚于今日矣。余见高、曾(祖)以来,为其学者,《五经》、《通鉴》、《左传》、《国语》、《战国策》、《庄子》、八大家,此数书者,未有不读以资举业之用者也。自后则束之高阁……”[8]。也是将流弊定在“今日”,而与“高、曾”之时大量读书对比。3.对“今日”流弊,顾炎武无一字涉及文体八股对仗。相反,在断言这一格式“盖始于(宪宗)成化以后”,接着具体介绍明世宗嘉靖以前八股对仗的形成过程及破题、承题等作法。对这一文体,顾氏不但未表示鄙弃反对,而且引《孟子》语,视之为“规矩”;并对“嘉靖以后,文体日变”,略有微词,称“问之儒生,皆不知八股之何谓矣”;顾氏甚至认为“今之为时文者”是在走向“裂规偭矩”。在介绍文体的最后一个环节“大结”时说:“篇末敷演圣人言毕,自摅所见,或数十字,或百余字,谓之大结。明初之制,可及本朝时事,以后功令(指有关科举等法令)益密,恐有藉以自炫者,但许言前代,不及本朝。至万历中,大结止三、四句”。接着发出感慨:“于是国家之事罔始罔终,在位之臣畏首畏尾,其象已见于应举之文矣”[9]。从其语气可以看出,顾氏仅不满于万历以后的文体。这和上述他对流弊出现前后八股文内容的不同评价,也是一致的。4.顾炎武《蒋山佣残稿》卷一有两封《与李霖瞻(书)》,其一曰:“小儿……衍生,亦颇谨饬。本经《毛诗》已完,令节读《五经》,兼诵先辈八股文百篇,意不在觅举也。”[10]人所共知,顾氏大义凛然,坚决拒仕清朝。此信又反映他不许儿子“觅举”。既然如此,为什么要衍生诵读八股文百篇,并与节读他最尊崇的《五经》同时进行呢?只能有一个解释,即顾氏对这些“先辈”的八股文十分欣赏、尊重。这和上引他的话“前辈时文无字不有出处”,也是相呼应的。或许有人怀疑:这会不会是顾氏早年的看法呢?肯定不是,证据就在此两信中:第二信称衍生原是顾氏“犹子”,后“立以为子”;第一信称“从弟子严今将六旬,连得二孙,今抱其一为亡儿之嗣”[11]。由此可见:第一,从弟已将六旬,则顾氏自已年六旬左右或六旬以上。信中还自称“老身尚健”、“桑榆末景”云云,均证两信乃晚年之作。第二,顾氏本有一子而亡,至晚年方立犹子衍生为子;后又以从弟之孙为“亡儿之嗣”,则衍生年纪不大[12],刚读完《毛诗》亦可理解,这与两信乃顾氏晚年之作,并不矛盾。以上情况表明:赞许“先辈”八股文乃顾氏晚年定见,不容置疑。综上四证,可以肯定,顾炎武所谓“败坏人才”云云,仅针对明代后期的科场流弊而言,并无全盘否定八股文取士制之意。如果这一看法不错,则人们常引用顾氏的另一些抨击八股,时文之语,也就不难正确理解:1.《日知录集释》卷十六“经义论策”条:“此法不变,则人才日至于消耗,学术日至于荒陋,而五帝三王以来之天下,将不知其所终矣”。这段话是接着上文及原注宋代“以经义为在外准备之文”,或“窃袭人之语,不求心通者相半”(相当于明代“节抄剽盗”坊刻时文或名士所撰之文),导致不读经史而言的。自与明代前、中期士人能“读书千卷”,所写八股文“无一字无来处”之制无干。故梁章钜《制义丛话》卷八引胡燮斋解释顾炎武其所以“痛诋时文”的心理曰:“彼盖疾夫藉圣贤之言为梯荣钓宠之术,转相摹仿,愈趋愈下,遂发此过激之论耳。”2.同上条:“赵鼎言:(王)安石设虚无之学,败坏人才。……若今之所谓时文,既非经传,复非子史,展转相承,皆杜撰无根之语”。这里指的是另一种流弊,即一些科场八股文虽非“节抄剽盗”,但因未读经史,学无根柢,其代圣贤所立之言[13],只能是随意捏造,信口开河,而无经史之依据,此即所谓“杜撰无根之语”。但这种流弊同样有时间限制,因为紧接上文顾氏便出一“原注”说:“前辈时文无字不有出处。”据此,这种“杜撰无根之语”非指明代前、中期的时文或八股文,是很清楚的。3. 《日知录集释》卷十六“十八房”条:“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廿一史》废”。这里的“八股”,切不可误会为泛指明代八股文取士制之八股文。据上下文可知,它仅主要指明代后期万历年间开始,由考官十八房(如《诗》五房、《易》四房等,分阅《五经》试卷)所选定、刻录的八股范文,即程文。这些程文,有的是“主司(考官)所作”,有的是“(中式)士子所作”[14]。它们和前述坊刻时文一起流行,目的原想以此范文指导士人学习,使之写出高水平的八股文来[15]。但结果相反,由于“天下之人惟知此物(程文)可以取科名,享富贵;此之谓学问……而他书一切不观。……举天下而惟十八房(程文)之读”,导致经史之学,“文武之道,弃如弁髦”[16]。正是针对这一弊病,顾氏发出前举两句感慨。其“八股”与“十八房”,涵义是互补的。意谓十八房所刻“八股(程文)”兴盛,导致人们惟此之读,治国安邦的经史之学反而无人过问了。很显然,这一感慨或抨击,也有着时间限制,而不可能是指向明代前、中期之制的。总之,如何评价明代八股文取士之制,对它究竟应不应该全盘否定,这可以讨论;但举顾炎武“败坏人才”说作为全盘否定的重要佐证,根据以上小考证,则似应认为是不符合顾氏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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