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点:
1、拓宽了城市建设资金的来源管道,减轻了政府财政补贴的负担
解决了过去在公用事业领域投资不足的问题,更好地满足了投资需求,大大降低政府投资的风险;也引进了市场竞争机制,各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提高,减少甚至取消了政府的财政补贴,增加了政府的税收和利润。
2、提高了资金在公共服务过程中的运作效率
实行民营化改革后,一些公用事业部门的生产率获得了明显的提高。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加速了改革进程,引进了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改进经营机制,提高了企业经营效益。
缺点:
1、政府公共责任的缺失与创新动力不足
在传统的公共服务提供过程中,逐渐固化并形成了懒惰与动力机制不足的弊病,而这种消极的惯性思维在短期内难以改变。公共服务民营化的出现,恰好为某些不负责任的政府提供了转嫁责任与风险的契机,政府内部运行受到外部环境的压力减小,创新动力受到压抑与阻滞。
2、项目的阶段性或者加总性导致资源浪费
如果被拍卖的是复杂的技术,那么分包给各个生产者就很可能造成每个人各自收集有关自身业务的信息并进行生产,有关整体最重要的“全局信息”却面临着严重的供给不足。
由于各生产者之间缺乏沟通与交流,彼此之间相互竞争,“以邻为壑”,政府协调成本加大,社会资源有可能得不到最优配置,造成资源的浪费。
扩展资料:
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民营化的理解都会有所偏失,但又各有其理。本人认为公共服务民营化是指更多地依靠民间机构,更少地依赖政府来满足公众的需求。
在产品或服务的生产和财产拥有方面减少政府的作用,重新调整政府在公共事业领域内的位置,布局政府与民间资本之间的关系,增进社会其他机构作用的行动。以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大众对国家公共服务和产品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