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一、组织机构一、工作制度一中心学术委员会是全中心最具有权威的学术组织也是中心主任在本中心管理、建设、规划等方面的学术咨询机构本委员会向中心主任负责。二学术委员会由各学科有代表性和具有一定学术权威副高职称以上的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组成。委员会职业道德高尚、治学严谨、观点明确、作风正派并且有大公无私、实事求是的精神。学术委员会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三委员必须认真完成本会交给的有关任务并享有对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倡议和对议题进行表决的权利。四委员会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学术委员会主任可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召开会议。五每届委员会任期两年由中心领导班子提出名单产生。六学术委员会的重要决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赞成票需达到委员数半数以上方能有效。七学术委员会对审议的事宜一经形成决议应负责组织实施如遇重大变更或特殊情况中心主任有否决权。二、职责一负责中心业务建设咨询和学术成就鉴定等管理工作。1/2页二研究制定学术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确定业务建设目标。三负责组织中心各种学术活动以及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四指导各科室的业务学术活动。五负责审定学术上的重大问题推荐优秀学术成就、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六组织评定学术成果确定级别提出授奖意见。七对业务技术事故、纠纷责任进行讨论鉴定。八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研究问题布置任务。九负责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科学技术基金管理系统项目申报的审核、管理工作。十负责中心干部职工职称评聘推荐工作。十一完成中心主任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