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二战的主战场之一,经过八年浴血奋战,中国军民最终打败了轴心国在东方最强大和最凶悍的一支力量——日本法西斯军队。虽然中国是同盟国的一员,但由于二战期间中国军队所使用的枪弹情况比较特殊和复杂。这种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枪弹的种类繁多,前述大部分枪弹或多或少都曾在中国战场出现过。这主要是由于旧中国工业基础薄弱,绝大多数武器都依靠进口,即使是仿制品,主要原材料也来自国外,自行设计或开发的产品很少,枪械更是号称“万国牌”,所以枪弹种类很杂,而且基本上是进口或仿制产品;二是主要枪弹种类相对集中,如常用的步机枪弹主要集中于毛瑟枪弹和有坂枪弹两种,到抗战后期尤其如此;三是枪弹在各种弹药当中的地位相当突出。当时中国军队重武器非常缺乏,对枪械火力依赖性很强,所以对枪弹的生产比其他各国更加重视。但由于国力所限,在整个二战中,中国军队的枪弹供应并不充裕,利用旧弹壳复装枪弹的现象相当普遍,甚至一定程度上还要依靠缴获来补充,这在二战各参战国中是绝无仅有的。中国自产枪弹开始于1860年代初,最初为黑火药铅头弹,后来过渡到无烟药枪弹,并从步、机枪弹逐步发展到手枪弹和特种枪弹。1910年以后,国内各工厂生产的步机枪弹基本上都使用了无烟药。北洋政府时期,全国较大规模生产枪弹的工厂已发展到6家,分别是湖北兵工厂、四川造兵局、金陵机器局、江南制造局、德州兵工厂和广东制造局,日产枪弹均在1万发以上,产品主要是毛瑟步枪弹和有坂枪弹。抗战期间中国的几个主要枪弹生产厂家,都是建立在这几家工厂的基础之上。枪弹是中国抗战期间使用最多的枪弹,同时也是国内制造时间最长、产量最大的弹种。湖北枪炮厂1895年就开始仿造毛瑟圆头枪弹,据不完全统计,1895~1949年全国先后有27个厂家生产过该弹,其中12个主要厂家至少生产了27亿发,占其步机枪弹总产量的80%左右。虽然国内在步机枪口径的确定上曾经历过多次反复,、等口径都曾作为候选,而且一度被认为“于我国人民体格尤为相宜”,但终因枪弹威力大,且当时国内所用枪械口径大多为,加上多数兵工厂都有生产该弹的经验,所以1934年召开的全国兵器制式会议确定枪弹为中国军队的制式枪弹,之后全国都以生产枪弹为主,兼造少量其他口径枪弹。到抗战爆发前的1936年,全国枪弹的产量达到了亿发。抗战开始后,内迁至湖南、四川、云南等地的第11、20、25、40等兵工厂仍在继续生产该型枪弹。第25厂在1942年最高月产600万发,第20厂在1945年的最高月产量更是达到了700万发,有力地支援了抗战。国内生产的枪弹品种很多,早期生产的为铜被甲或镀镍钢被甲圆头弹,1930年代以后,逐渐改为尖头弹。其中轻尖弹弹头为尖头平底形,初速870m/s。抗战开始后又增加了重尖弹,弹头为尖头锥底形,初速755m/s,主要供重机枪使用。金陵兵工厂在1934年少量制造过钢心弹,月产达70万发,将该弹弹头中的铅心改为合金钢或高碳钢钢心加铅套,质量,初速785m/s,在100m距离上可穿透11mm钢板。此外,尚有用于地方部队质量较差的旧枪、土造步枪的减装药弹。主要辅助弹种有高压弹、猛烈机枪弹(为强装药弹的一种,试验进口轻机枪用)、木质弹头空包弹和无头空包弹,这些主要由第20、25厂生产。早期生产枪弹的设备、材料全部都需要进口,后来无烟药等逐渐实现了国产化,但制造弹头、弹壳的铜、钢、铅等材料还必须从国外进口。抗战开始后,外援断绝,各厂只得设法用国产材料代替,并根据国内情况对枪弹生产进行了多次改进,专用量具也逐渐改由国内协作制造。总体产品质量虽有波动,但比北洋或更早时期产品提高不少。式有坂枪弹在中国的历史同样悠久,江南制造局于1905年前后即开始仿制该弹,随后金陵制造局、德州兵工厂、广东兵器制造厂及山西军人工艺实习厂等先后生产,据不完全统计,1905~1949年间共生产了5500余万发。“九·一八”事变后,日军占领了奉天兵工厂,并利用在中国掠夺的资源,大量生产这种枪弹。中国生产的该种枪弹同样分为尖头弹和圆头弹两种。俄国枪弹也是中国在抗战期间使用较多的一种枪弹。上海兵工厂于1927年开始生产这种枪弹,此后金陵、汉阳及第20兵工厂均有制造。根据以上4厂统计,1927~1946年期间共制造860余万发。另外,新疆兵工厂、广西制弹厂也曾生产。此弹主要配用于口径的各种俄式步枪、轻机枪和重机枪使用,抗战前期苏联曾向中国提供了相当数量的这些武器。不过国内大量生产和使用则是建国后的事了。此外,抗战期间国内还少量使用过毛瑟、8mm曼利夏、8mm村田等老式步枪弹,这些一般都是1935年以前甚至是清朝末年生产的陈旧弹药,配用于相应的旧式枪械。国内生产的手枪弹主要有勃朗宁手枪弹及毛瑟手枪弹两种,弹头均为圆头、平底、铅心、铜锌镍合金被甲,底火均为伯尔丹式,采用单基无烟发射药,其主要性能和国外同类产品相近,主要配用于进口或国内自行生产的相应口径的各种手枪和冲锋枪。如手枪弹,除用于各种毛瑟“自来得”手枪外,还用于柏克门(伯格曼的旧译)手提冲锋枪上。毛瑟手枪弹最早由四川机器局于1901年开始生产,勃朗宁手枪弹则是1904年由江南制造局最早仿制的。其后金陵、汉阳、德县及第11、20、40兵工厂,以及广东制造军械总厂、太原兵工厂、汕尾制弹厂等也曾先后制造过。其中第20厂在1940~1948年期间共生产手枪弹992万余发,汉阳兵工厂在1920~1928年之间共生产手枪弹643万余发。美式枪弹在国内出现时间较早,其中以英寸ACP手枪弹居多,主要是从国外进口,配用于汤姆逊M1928冲锋枪及国内仿制品,此外枪弹在1920年由奉天军械厂少量生产。这些枪弹在抗战期间都曾有少量使用,不过国内兵工厂大量生产美式枪弹,则是1947年以后的事情了。抗战期间国内生产的特种枪弹只有信号弹一种。金陵兵工厂在1935年开始从左至右分别为:a-9mm巴拉贝鲁姆手枪弹;b-俄国大口径机枪弹;c-俄国大口径机枪弹;d-美国英寸()勃朗宁机枪弹;e-法国哈奇开斯大口径机枪弹;f-英国博伊斯反坦克步枪弹;g-波兰反坦克步枪弹;h-德国13mm反坦克步枪弹;i-德国反坦克步枪弹;j-意大利布瑞达大口径机枪弹批量生产手枪信号弹,有发光信号弹和发烟信号弹两种,分红、绿、黄、白等光色。第21厂在1938~1940年间共生产信号弹万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军队所使用的枪弹与中国其他军队的基本相同,但由于枪械来源和种类复杂,所以枪弹的品种要比一般国民党部队多得多。抗战早期,八路军、新四军所使用的部分枪弹随同粮饷一起,由国民政府统一配发,但数量不多。皖南事变后,来自国民党方面的供应基本断绝,所使用的枪弹主要依靠缴获,所以相对来说等日式枪弹使用得更多一些。不足部分则由根据地各兵工厂利用发射过的旧弹壳复装,这种复装枪弹质量较差,一般只能供非自动步枪使用,但就这样仍供不应求,在很多情况下不得不凭借手榴弹和大刀等与日寇拼杀。不过就整体来说,即使是国民党部队与日军相比,枪弹的配发和使用数量也是较少的,与美、德等国的差距就更大了。虽然到北洋时期,国内已有一定的枪弹生产能力,但仍不能满足连年内战的需要,所以各派军阀在其背后的外国势力支持下,自行从国外进口或接收了数量庞大的各种枪弹,加上之前各场战争中外国侵略者在国内的遗存,所以虽然抗战期间国产枪弹种类相对不多,但实际使用的种类却相当庞杂。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备战和“围剿”红军的需要,抗战爆发前国民政府曾大量进口过枪弹,品种主要包括毛瑟步枪弹、毛瑟手枪弹等,产地主要是德国、奥地利、捷克、英国和美国等国家。另外,抗战中美国西方弹药公司曾为支援中国生产过一批枪弹,其底部带有“美”字样。这些舶来品枪弹极大地丰富了国内枪弹的品种,所以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上述介绍过的枪弹基本上都可以在国内找到,甚至没有介绍到的一些更老式的品种中也有许多在国内出现过。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中国可谓是真正的“世界枪弹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