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发展的外在表现,是提高诊疗水平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前提条件。然而目前的医患关系还存在许多不和谐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一、医患之间冲突频繁发生。近年来,因医疗费用不断上涨、诊疗失当、疗效不理想、服务不到位等引发的医患冲突比例不断上升,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完全杜绝是不现实的,但是医疗纠纷如此频繁地发生,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医患关系发生了显著性的变化。二、医患之间的信任缺失。某些医生在诊疗过程中给患者开不必要的检查,开大处方以从中获利,造成患者对医生所开列的检查项目和治疗方案戒备心理加强;而一些患者使用非法手段处理纠纷,也使医生惧怕纠纷缠身,有意识地规避医疗风险,进行防御式医疗。由此,本该一致抗击疾病的医患之间由信任、协作,逐渐演变为戒备、防范,严重的甚至走向对立。三、医患冲突引发其他问题。医患矛盾渐成社会焦点,一些医患冲突因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而不断升级,从而发展成治安问题乃至刑事案件。这种状况严重干扰了医院正常秩序,威胁着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也影响了其他病人就医。医患关系不和谐,表面上表现为医、患之间不和谐,但实质上有着体制、医疗保障和社会变革等多方面原因。主要有:一、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医疗体制改革之后,相应的医疗保障体制没有跟上,即使是后来实施的保障制度,但其覆盖面有限,也没有能够发挥社会统筹的作用。由于医疗保障不健全,加重了个人看病的负担,还加剧了贫困地区的贫困状况,使贫者愈贫。二、社会转型时期引发的社会矛盾在医院的泛化。社会转型是社会结构的历史性转变。发达国家的社会变革是“渐进”的过程,而发展中国家的社会变革是一个矛盾聚集的过程。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计划体制和市场体制在转轨、过渡、并存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有冲突和摩擦。此外,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相当一部分人错误地把市场经济的原则“平移”到社会生活领域,导致了思想观念及道德取向出现了混乱与失衡。由社会深层次变革而带来的人们生活、心理上的种种不适应和混乱,又极易在医院这个特殊环境下,以各种因素为导火索以医患冲突的方式,比较集中、激烈地表现出来。三、对医疗技术的有限性认知不足。近年来,医学技术的进步和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在提高了诊疗水平的同时,使医生的诊断更多地依赖于仪器,造成了医患关系的“物化”与“疏远”。医院服务的对象淡化了病人,突出了疾病,忽视了病人的整体和心理需求。另一方面,患者对疾病的认知水平较低,主观期望值比较高。部分患者医疗消费意识比较强,认为付出了费用就一定能有好的治疗效果。总之,医患关系的不和谐,原因比较复杂,其中既有长期以来国家发展过程中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因素,又有医院、医护人员的因素,还有患者自身的因素。既然构成医患关系不和谐的因素是复杂多样的,那么,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也必须从多个方面来架构。医患沟通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和患者三方共建、理解和信任。只要善待患者,加强沟通,设身处地地为患者着想,就会赢得患者对我们的尊重和认同,和谐的医患关系就一定会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