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按学期、学年或全学程计算。
P为学生的平均学分积,可以按学期、学年或全学程计算;n为学生在所统计期间内选修科目门数;Fi为科目i的相应学分;Di为学生i科目的成绩。
考核中不能坚持到底的学生,经监考教师同意,可以交卷,成绩正常记载。学生也可以凭校医院证明于两日内补办缓考手续,逾期不补办成绩以实际成绩记载。未经批准退出考场者,按旷考处理,成绩记为零分。
扩展资料:
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籍的相关要求规定:
1、考核可以采用考试、考查或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完全采用考查方式考核的课程需在考核前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
2、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学校教育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及格方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成绩归入本人档案。
3、凡属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都要进行考核,未完成作业、实验和实习报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