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答得好丰富啊,其实就是指的是封建礼教吃人,其实不仅是《狂人日记》,你可以阅读先生其它的作品,都有包含这个意思的。
鲁迅是中国“酷虐文化”的集中展示者和激烈批判者。早在《狂人日记》中,他就将中国的历史概括为“吃人”,其后不久在给许寿裳的信中说偶读《资治通鉴》而醒悟中国人尚是一个食人民族:“所谓中国者,其实不过是安排这人肉的筵宴的厨房。”“吃人”这一概括既具有比喻意义,又是中国历史的现实。“吃人”的深层蕴涵在鲁迅的杂文、小说、散文、散文诗、书信中均有揭示,我们仅就鲁迅小说中的“酷刑”叙事作一些简单的分析。众所周知,鲁迅的弃医就文源起于他在日本仙台医学专门学校所看到的“砍头”示众盛举,而鲁迅小说直接涉及到酷刑的主要有《药》、《阿q正传》两篇,且二者写的都是“杀头”。鲁迅在《呐喊•自序》中,对“砍头”的描写可谓简练至极:“一个绑在中间,许多人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出麻木的神情。”对于砍头的具体细节和过程,作者未置一笔,而对“绑着的”和“围着的”“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的“麻木的神情”则写意传神。酷刑作为一种规训和惩罚机制,其构成可分为几个要件:施刑者、受刑者、刑罚工具、场面和过程、观刑者。从这两篇小说来看,在构成酷刑的几个要件中,鲁迅唯一着重表现的是受刑者和观刑者。那么,鲁迅为什么不去写对观刑者最富吸引力的“砍头大观”以发泄胸中的愤怒(鲁迅可是一个“易怒的老人”呢),或提高作品的销量和阅读率以获得更多的稿费和版税呢(在他生活的时代,这是作为自由撰稿者所不得不考虑的事,鲁迅也不例外)?到底为什么:是不能,是不忍,还是不欲?综观鲁迅的创作,对“酷刑”的叙述可并不总是如这般一略而过,让心怀期待的我们意犹未尽,扫兴而归的。深得中国历史文化精髓与奥义的鲁迅对“文明古国”自古至今的诸种酷刑可谓了如指掌,并在其艺术文本中给予了淋漓尽致的表现。他在《病后杂谈》中就引述了一系列“文明古国”酷刑的类型、方法和场景。就类型讲,鲁迅列举的有:宫刑、幽闭、大辟、剥皮(分张献忠式、孙可望式)、凌迟、灭族等。就方法、场景讲,《蜀龟鉴》卷三载张献忠剥皮“剥皮者,从头至尻,一缕裂之,张于前,如鸟展翅,率逾日始绝。有即毙者,行刑之人坐死。”《安龙逸史》载孙可望剥李如月皮:“剖脊,及臀,……及断至手足,转前胸……至颈绝而死。随以灰渍之,纫以线,后乃入草,移北城门通衢阁上,悬之。……”晚年在给友人的信中,他还提到:“五六年前考虐杀法,见日本书记彼国杀基督徒时,火刑之法,与别国不同,乃远远以火焙之,已大叹其苛酷。后见唐人笔记,则云有官杀盗,亦用火缓焙,渴则饮以醋,此又日本人所不济也。”在另一处,他又引用了《申报》的一则涉及“现代”酷刑的新闻:“……以布条遍贴背上,俟其稍干,将布之一端,连皮揭起,则痛彻心肺,惨不忍闻。”并说:“‘酷刑’的记载,在各地方的报纸上是时时可以看到的。”可见,酷刑在当时可谓比比皆是且花样繁多,加之鲁迅又颇为精通历史中的“酷刑”,那他在小说中为何却又如此吝啬笔墨呢?细细想来,作者显然既非不能,又非不忍,乃是不欲也。鲁迅之所以要进行这样的艺术处理,原因是多方面的。这首先是因为他在叙述“酷刑”时所执着的是“他们的精神”、灵魂和心志。他的一篇杂文透露了所以如此的原由。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在摘引了《申报》上一则“文笔做得很好”的长沙全城空巷观看处死刑者的奇观后,引用罗喀绥夫斯奇的话写道:“安特列夫竭力要我们恐怖,我们却并不怕;契诃夫不这样,我们倒恐怖了。”文章最后“还要揭出一点黑暗,是我们中国现在(现在!不是超时代的)的民众,其实还不很管什么党,只要看‘头’和‘女尸’。”这对于我们理解鲁迅何以不写酷刑场面及他的国民性批判立场是深有帮助的。它至少给我们几点启发:首先,真正的恐怖,不在于对肉身的残忍杀戮,不在于血腥的场面描写。其次,现在的民众并不关心超出他们实际生理心理范畴的“光明”、“黑暗”、“出路”等抽象语词,他们只是“铲共大观”的“旁观者”。最后一点,也是很重要的,即从鲁迅思想发展的现实来看,民众的现状并非永远“超时代的” 如此。在鲁迅的眼中,对个体的肉体消灭和生命剥夺固然可怕,对血腥的渲染性描写固然可能因对死亡的恐惧而引起人对生命的珍视,从而产生相应的惩戒作用。但对于杀戮者来说,他对统治的维护主要是通过对人心的禁锢、麻醉和精神虐杀来实现的,刑罚只是必要的辅助手段。“中国之治,理想在不撄,……有人撄人,或有被人得撄者,为帝大禁,其意在保位,使子孙王万千世,无有底止,故性解(genius)之出,必竭全力死之;有人撄我,或有能撄人者,为民大禁,其意在安生,宁蜷伏堕落而恶进取,故性解之出,亦必竭全力死之。”对于撄人者/得撄者、撄我者/撄人者,“帝”与“民”都“必竭全力死之”。而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这种共同心理、现实需求提供理论依据的是“圣人之徒”,是他们的“意见和道理”将民心纳入了封闭的思维轨道。未庄人认为阿q坏,所以被枪毙,而被枪毙就是他坏的证据。思维的封闭性循环论证就是“民”心志不张的表现,民间的道义心、正义感、同情心等思想与情感的发生机制与表现形态笼罩着浓重的主流统治思想阴影。作者在进行艺术表现时,所使用的是“精英”与“民间”交融而形成的第三视角:既非高坐俯视,也非俯首低眉。“自我”产生于二者的对话过程,他不是“精英”或“民间”任何一方霸权的代理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就产生于这种真诚对话机制的运作。鲁迅不是“民间”的盲目崇拜者,无论对未庄的“乡土民间”还是城里的“市井民间”他都保持着足够的警惕并进行了理性的批判。他喜欢、推重民间戏曲并将其视为和童话、民谣一样的人民群众的口头创作,但对其中的一些“圣人之徒的意见和道理”及其具体叙事手法(如奴才哲学、红颜祸水论、因果报应论、迷信思想、“大团圆”模式等)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剖析,并于1931年首次提出“旧瓶可以装新酒”。鲁迅是在“民间”与“启蒙”相遇、对话中共同抵抗“意见和道理”的污染,重构一个新的“精神”话语空间。这也就无怪乎在阿q的心目中“枪毙”就是“杀头”了:它们都意味着对个体生命和精神的残酷剥夺。“躯体的腐朽断裂,犹可担待,重寻心灵的头绪,才是首要之务。”鲁迅的各种文本无不挥毫于“精神的虐杀”。作者在“呐喊”时期虽然从历史和现实中对知识者、先觉者的思想、灵魂、精神和所走过的路进行了思考和自我批判,但其笔墨主要还是落在看/被看的场景设置中,观刑者是只有“合群的爱国的自大”而没有“个人的自大”的庸众,是只会赏鉴残暴与痛苦的松散聚集的看客,被看者(受刑者)则往往有两种情况:“独异个人”(“精神界之战士”)或庸众中的一员。《药》写对“独异个人”的刑罚。小说从华老栓在暗夜中起身买馒头开始,到天亮茶馆开门、茶客喝茶闲谈,直到康大叔闯进茶馆点出华老栓买人血馒头为小栓治痨病为止,在小说近一半篇幅内活动的都是庸众。“独异个人”—受刑者则始终被置于后台。《药》写了三个“反面”(以传统的眼光来看)人物:康大叔、阿义、夏三爷,康大叔是实写,曾不止一次出场,后二者是虚写,被作者置于幕后,但阿义的贪婪凶残和夏三爷的自私阴险都通过康大叔的言行透露出来。夏瑜则是不在场的在场,他早在华老栓清早买人血馒头、看客纷纷赶赴刑场就已经出场,并在最后夏四奶奶上坟时再次出现—他因与其他人物的“密切”关系而无处不在。作者对夏瑜受刑的场景、过程并没有进行正面描写,“一阵脚步声响,一眨眼,已经拥过了一大簇人”—夏瑜被押解到刑场;“那三三两两的人,也忽然合作一堆,潮一般向前赶;将到丁字街口,便突然立住,簇成一个半圆”—看客们争先恐后地赶赴刑场排好阵势,等待“杀人大观”;“脖颈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看客们观刑的“美妙姿态”;“似乎有点声音”—夏瑜被砍头。在写《药》时,鲁迅还没有集中展开对知识者和“精神界之战士”的审视和自审,其笔墨还主要落在“愚弱的国民”,所针对的主要还是传统历史文化和社会现实语境、氛围,是存在于“历史”和“现实”中的“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对知识者和先觉者无声的谋杀。“掊物质而张灵明,任个人而排众数”,“况人群之内,明哲非多,伧俗横行,浩不可御,风潮剥蚀,全体以沦于凡庸”,鲁迅在这一时期所尊崇的是以“凡一个人,其思想行为,必以己为中枢,亦以己为终极:即立我性为绝对之自由者也”为核心的不合众嚣、独具我见的个性主义,他以此在个人/众数、明哲/众庶、庸众/天才的对立式思维构架内展开“人国”思想的构筑。鲁迅曾对英法美诸国政治制度进行概括性描述:“扫荡门第,平一尊卑,政治之权,主以百姓,平等自由之念,社会民主之思,弥漫于人心”,指出它迥异于中国的皇权(君主)专制,是以“个人”—的“社会之分子”为指归的现代民族国家。中国要现代化首在“立人”,由个体主体的建立走向民族主体的建立——“立国”。这样,鲁迅就把个性主义(对底层“不争”的“恨”)与人道主义(对百姓“不幸”的“哀”)结合了起来。对“盲瞽鄙倍之众”“个性”和“灵明”的伸张,既是鲁迅对“旧有之文明,而加之掊击扫荡”的武器,又是他对“物质”、“富有”之“近世文明”进行反思的依据。于是,个体的精神存在(“人心”)就成为鲁迅的关注焦点,也是《呐喊》以庸众为病象解剖的标本,在先觉/庸众之间形成的张力中叙事的思想内核。在他的笔下,作为“庸众”之一员的阿q只是一具缺少灵魂和内心自我的躯体,在被砍头之前,他已经被“圣人之徒的意见和道理”剥夺了精神和灵魂的生存,过着一种非存在的无意义的生活。“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他记起了那永远不远不近地跟定他的饿狼的又凶又怯的鬼火似的眼睛,它们“又钝又锋利”,“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而且“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这些对死亡恐惧的记忆和感受,是阿q临刑前的的生命本能反应—作者是在用清明的启蒙理性使他的混沌得以清晰呈现。阿q始终没有对自我、现实及其相互关系的明确认知,正如《药》中的华夏两家、康大叔和喝茶闲谈的茶客们。夏瑜是被看者中“独异个人”的典型,他和狂人、吕纬甫、魏连殳等所构成的“精神界之战士”谱系与“庸众”间形成了一种隔而不通的关系。“精神界之战士”不被理解的孤独、悲哀,与民众的隔膜,恰似一堵厚障壁,阻塞于启蒙者/被启蒙者、拯救者/被拯救者、个体/群体、儿子/母亲之间,阻塞于付出与回报、牺牲的事实与意义价值之间。“暴君治下的臣民,大抵比暴君更暴;暴君的暴政,时常还不能餍足暴君治下的臣民的欲望。”“庸众”是残暴嗜血的“戏剧的看客”,在他们的眼里,刑罚就是“悲壮剧”或者“滑稽剧”,一切要看受刑者的临场表现,于是阿q的被砍头就因为他委琐、怯懦、无能、可笑的表现而被视为一出“他们多半不满足”的“不佳”的滑稽剧。简言之,从受刑者来看,对作为“精神界之战士”的夏瑜,小说有意忽略了对其形象的正面叙述、描写而竭力刻画市井的茶客的“舆论”,忽略了行刑工具、程序和场面的描写而关注刑场看客的行为、形态,但先觉者(受刑者)是不在而又无处不在的在场者。阿q作为“盲瞽鄙倍之众”,作者却想“我要给阿q做正传,已经不止一两年了”,并有“才下笔,便感到万分的困难”之感。作者竟把先觉者置于幕后,而为自己连姓名也不清楚的乡间流民树碑立传,来“做这样一篇速朽的文章”。何以如此?这自然与作者此时更为关注“庸众”,及他将阿q视为“愚弱的国民”的标本有关。小说以绝大的篇幅书写阿q的行状—被砍头只是其行状的一小部分而已。阿q 的肉体被结束了,但他的“精神”却在城里和乡下人中流传不息,因而导致他被杀的深层动因也被揭示得淋漓尽致。相对于受刑者,施刑者和观刑者的形象则是模糊的,在《药》中康大叔可能是刽子手——这也仅仅是猜测而已,《阿q正传》中则干脆连“凶手”的一点影子也没有。对于一个所谓的主张“睚眦必报”、牙眼相还的“仇恨政治学”崇拜者来说,鲁迅怎么就这么轻易地就放过了“杀人凶手“呢?关于这一点,鲁迅早就借狂人之口向我们做了说明:“他们大家连络,布满了罗网,逼我自戕。”原来是“大家”这一个“杀人团”!它无主名无意识,不仅是现场观刑者,更是我们这些场外观刑者——读者。这一点易被我们忽视,但在鲁迅的“酷刑“叙事中却尤其重要。这个“杀人团”涵括了“庙堂”这些手持刀枪的屠杀者、“民间”的未庄人和城里人、和以“精英”自居的“圣人”和“圣人之徒”。伦理纲常、仁义道德、英明圣武的抹布擦不掉流淌于食人者及其后裔血脉中的淋漓鲜血,擦不掉弥漫于食人者及其后裔无意识中的“刀与火”的血腥气息。在这里,鲁迅反思的触角推倒了“帝王将相”的朱门豪宅、“地主土豪”的深墙大院,伸向了“才子佳人”的书房绣楼和“市井工农”的平房旧屋。“中国历史的整数里面,实在没有什么理想主义在内。这整数只是两种物质,——是刀与火,‘来了’便是他的总名。……何谓‘如此’?说起来话长;简单地说,便只是纯粹兽性方面的欲望的满足——威福,子女,玉帛,——罢了。然而在一切大小丈夫,却要算最高理想(?)了。我怕现在的人,还是被这理想支配着。”“看客”与“做戏的虚无党”是可以通约的。无特操的国民只能是“做戏的虚无党”,他们只关注自己基本生理生存欲望的满足(阿q既要元宝、洋钱、洋纱衫、宁式床和女人,又要杀死王胡和小d这些和他一样没有自己地位、姓名的人),他们既是戏台上的演员又是戏台下的看客。“刑罚”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场须自己参与才有意义的大戏。《阿q正传》没有描写行刑的血腥,它倾笔力于此前后:“游街示众”和“舆论”。小说中写游街时“阿q忽然很羞愧自己没志气:竟没有唱几句戏”,只是“‘无师自通’的说出半句从来不说的话”,这虽然赢得了看客们“豺狼嗥叫一般”的喝彩,但阿q显然不能满足看客们在天长日久的“看戏”中培养出来的“高级品位”:这个“可笑的囚犯”“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有唱一句”,真是让“他们白跟一趟了”。夏瑜同样也是被这些“没有什么理想主义”的“一切大小丈夫”所杀。从这些“盲瞽鄙倍之众”、“愚弱的国民”、“看客”、“作戏的虚无党”中,鲁迅看到了冷漠、麻木、残暴和嗜血。痛苦、愤懑、悲哀、绝望郁积于心,使他义无返顾地走向“复仇”。《药》和《阿q正传》对“酷刑”的叙述中就潜藏着这种强烈的复仇意识。1931年,鲁迅在为《野草》英译本所撰序言里写道:“因为憎恶社会上旁观者之多,作《复仇》第一篇。”
童年早已不甚遥远,但童年的琐事依旧不为岁月的尘土掩盖,心灵深处,依旧存在着那一份对童年的眷恋。印象中的鲁迅眉宇间透着一股超俗的刚毅,傲骨中散出“举世皆浊吾独清”的气度,阅罢《朝花夕拾》,方知走下“神坛”的鲁迅,就像你、我、他一样也是个普通人。 他也曾是一个玩童。不错的,孩提时,谁能舍得跳出“玩”这个字眼呢?百草乐园贯穿了他的大半童年。也曾与那高大的皂荚树为伴,也曾幻想拔出人形的何首乌因此而弄坏了围墙,也曾摘了那紫色的桑葚攒成球。在夏夜里倾听油蛉的低吟,蟋蟀的弹奏;在冬日里搓着红红的小手,塑起雪罗汉。哪怕是伏在菜花上的一只肥胖的黄蜂,哪怕是一片碧绿的菜畦,哪怕是墙角那如珊瑚珠般的覆盆子,也能让他着迷。惊异于鲁迅的一双慧眼,惊异于他的文笔细腻,也惊异与他的童年探险般的经历,却仍不失他那略带稚嫩、幼小的心灵。也难怪,在惜别百草园时,会发出那一声声包含着无奈与留恋的“Ade”的叹息。 然而,仅仅是对百草园的“探究”,是无法造就日后的大文豪的。于是,三味书屋中留下了他最初时稚嫩的童音。即便是那样威严的地方,在他的眼中,也同样能找到别样的情趣。“一个高而瘦的老人,须发都花白了,还戴着大眼镜,是本城中极方正,质朴,博学的人。”无法想象,就是这样一个古板的老人,却是鲁迅十分敬重的寿镜吾先生。那读到极好的文章,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的动作却也十分有趣。不知道,在私塾整日里念着“仁远乎哉”的日子是怎样熬过去的,正午习字傍晚对课的生活又会是怎样的枯燥无味?最起码,还有去花坛折腊梅花的机会,最起码还有在地上寻蝉蜕的,捉苍蝇喂蚂蚁的可能。再不然,就是描绣像的意外收获。然而,这看似有趣的生活,看似广泛的兴趣果真是发自内心的吗?或许是对枯燥的私塾一种解脱吧,或许是潜意识里对封建腐朽的一种反抗吧,再或许,是对逝去童年的一种寄托与祭奠吧! 令人惊奇的是他的“启蒙老师”竟有一位目不识丁的连姓名也未曾知晓的女佣。她常切切察察地向人低声絮说些什么,还会竖起第二个手指,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这便是长妈妈了。在睡觉时摆成“大”字,许多繁琐的规矩,这与百草园中那个讲叙“美女蛇”的神秘故事的长妈妈实在是不相称了。“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看似普通的一句话,话语中却又饱含着多少复杂的辛酸。一位大字不识的普通百姓,竟能对我无意间说的“山海经”一词念念不忘。从走进书店到成功买书,这期间又受了多少白眼,遭受了多少辛酸。很难想象,诺大的书店里,长妈妈大着嗓门涨红着脸向店主“讨书”时的情形,一番嘲讽之后,终于丢出一本书。在众人鄙夷的目光中,缓缓拿起书走出书店的大门又得有怎样的勇气。难怪接书的那一刻,鲁迅会觉着仿佛遇着了一个霹雳,致使全身都震悚起来。也难怪,在他的心灵深处,会有“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这样的仰天长啸。 他也曾彷徨过。留学日本,身处异国他乡的他眼望着中国留学生的堕落倍感寂寥。本想求得一个志同道合的伙伴,不想却见得一个个堕落着的“将头发高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的学生,仿佛惟有那样才能宣告自己是“清国留学生”。眼见着本国的爱国人士将要被日本人所枪毙,竟还拍掌欢呼高喊“万岁!”正当一个个不公正的待遇让他陷入迷茫与惆怅之时,一位日本教师走进了他的生活。“进来的是一个黑瘦的先生,八字须,戴着眼镜。”这便是藤野先生了。这似乎是一位再平常不过的老师,但对鲁迅心灵却着实震撼了。他的严谨,他的一丝不苟的教风,对日后的鲁迅恐怕有了很大的影响吧。或许对于“我”,他并不是最优秀的教师,但他却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名教师。或许,也正因为受到了藤野先生忘乎国界般的感染,才使得鲁迅从“彷徨”走向“呐喊”吧! 平实的语言,流水般的真情,鲁迅用亲历唤醒了多少人对童年生活的向往,《朝花夕拾》中又存有多少当代青年美好的梦哦!朝花已谢,只待残阳下拾捡,珍藏这份永久的情感,珍惜这份美好的记忆吧!
鲁迅在发表《狂人日记》之前,不但写了《文化偏至论》、《魔罗诗力说》等文学论文,翻译了许多“域外”的进步小说,还创作了文言小说《怀旧》,其主要思想都在于唤起人们的觉醒。然而,作为一个先进的知识分子,声音虽然激进,但毕竟缺少呼应,不能造成一个运动。而《新青年》向封建思想和封建文化首先发难后,虽然也一时有些寂寞,但大家一起鼓动,终于形成了一股势力,其影响就震撼人心了。沈雁冰曾在《读<呐喊>》一文中这样回忆当时的情形:“那时《新青年》方在提倡‘文学革命’,方在无情地猛攻中国的传统思想,在一般社会看来,那一百多页的一本《新青年》几乎是无句不狂,有字皆狂的,所以可怪的《狂人日记》夹在里面,便也不见得怎样怪,而曾未能邀国粹家之一斥。前无古人的文艺作品《狂人日记》于是遂悄悄地闪了过去,不曾在‘文坛’上掀起了显著的风波”。与后来郁达夫的《沉沦》、汪静之的《惠的风》等作品相比,《狂人日记》确实“不曾在‘文坛’上掀起了显著的风波”,没有因此而展开一场文艺论战;但是,《狂人日记》在扩大文学革命的影响,开拓现代小说的道路特别是在批判封建礼教的流毒方面,其影响仍然是巨大而深远的。所以,鲁迅的成功,又在于他对我们民族和社会的深刻认识。《狂人日记》的主题十分明确,就是“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他还曾在1918年8月20日致许寿裳的信中说道:“《狂人日记》实为拙作……以此读史,有多种问题可以迎刃而解。后以偶阅《通鉴》,”乃司中国人尚是食人民族,因此成篇。此种发见,关系亦甚大知者尚寥寥也。”由此可见,作品小序中所谓“今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等语,完全可以理解为作者有意摹传统笔记小说作法而写的反语,也可以理解为作者所说的“医家”有更深广的含义,并非狭义的“医生”、“大夫”。在这部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狂人虽然具有迫害狂的精神特征,诸如“今天全没有月光,我知道不妙”,“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想害我”,“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等等,但作品的深层意蕴却是有意识地指向几千年的历史和当时社会上的“吃人”现象从古代的“易子而食”,到“前天狼子村佃户来说吃心肝的事”;从“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到徐锡林(即徐锡麟 )被炒食心肝。作品内容虽然带有狂人的非逻辑心理特征,但始终围绕着“吃人”,围绕着中国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不断发生的有史可查和无史记载的形形色色的吃人现象,其意图是显而易见的。《狂人日记》在表现其主题时,也表现出鲜明的启蒙主义的思想特征。鲁迅对中国国民心中的“看客”心态最为深恶痛绝,他的“弃医从文”的重大抉择便直接由于这个因素。而顾在五四运动前后写的所有杂文和小说,都是以启蒙主义为总的思想特征的。《狂人日记》的创作,是鲁迅在经历了沉默与思索之后的第一声呐喊,其中自然而然地融入了他多年来的愤怒、怨恨、不满、焦虑,以及希望、祈求等各种复杂的情绪,也必然地体现了他多年来对中国历史的深思和对现实社会的认识,是一篇彻底的反封建的“宣言”,也是作者此后全部创作的“总序言”。《狂人日记》的启蒙主义思想特征,主要表现在对封建礼教的深刻揭露,对麻木愚昧的国民性的批判,以及对将来的坚定信念和热烈希望。作者写道:“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四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礼教就是吃人,仁义道德是礼教虚伪的面具,这就是鲁迅对封建道德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和认识的结果,也是这篇作品最辉煌的成就。作品借主人公的眼睛,观察了他周围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吃人。作者为此感到不解和愤怒:“还是历来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作品还写道:“我诅咒吃人的人,先从他(即狂人的大哥引者)起头;要劝转吃人的人,也先从他下手。”“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作用!你们也会吃尽。”在作品的最后一日记里,作者深切地希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并具大声疾呼:“救救孩子……” 《狂人日记》不仅表现了彻底批判封建礼教的勇气,而且还表现了鲁迅“忧愤深广”的人道主义情怀,表现了他以文艺创作来改造社会和人生的总体精神。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狂人日记》的意义,确实远远超出了文学的领域。作品的主人公虽然是一个患有迫害狂恐惧症的“狂人”,但作品的主旨却并不是要写下层劳动人民所受到的迫害,更不是一个精神病人的“纪实文学”,而是要借狂人之口来揭露几千年来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因此作品中的狂人,实际上是一个象征性的形象。“历史上多少反抗旧传统的、离经叛道的人,曾经被视为疯子,如孙中山,也曾被人叫做“疯子”。从世俗的眼光看去他是疯子;站在革命的立场看去他是先知先觉。同一个人、同一个思想却在社会上有截然对立的两种看法和评价,这也是变革时代的社会矛盾的反映。鲁迅塑造这具有狂与不狂两重性的形象,就是对社会矛盾的一种揭示。这也是狂人形象本身所具有的深刻含义”。掌握狂人形象的关键,就在于对狂人是真狂还是假狂的理解。鲁迅曾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一文中说过:当时“大约所仰仗的全是先前看过的百来篇外国作品和一点医学知识”。从作品中狂人的言行来看,他的确是一个“迫害狂”患者,具有恐惧、多疑、知觉障碍和逻辑思维不健全等特征,属于精神病学的“迫害妄想型”精神病患者。如作品所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又怕我看见,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像这样的以为人人都要害他、要吃他的心理,在作品中处处可见。如果只看到这一方面,那就很容易认为狂人是真狂了。其实狂人的评议和心理有许多错乱和偏执的地方,却又表现出清醒的认识、深刻的思想和发言人的洞察力。在这方面,最为突出的就是前面提到的他从写满“仁义道德”几字的历史字缝里所发现的吃人的本质。这段话揭开了几千年中国封建礼教的面纱,揭露了封建礼教在精神上对人民的残害,揭示了封建制奴役压迫人民的罪恶。几千年来,敢于站出来说出这个本质的人难道不就是被世人看作是“狂人”的人吗?作品开头,有这样一段话:“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作者按照一个迫害狂患者的思维特征来写人物的语言,其逻辑虽然常常很不清晰,但是,其含义却是相当丰富而且深刻的。所以,作品中的狂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和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的象征形象。如果我们很好地解决了狂人形象是真狂还是假狂的问题,那么,对狂人形象所具有的“狂与不狂”的两重性就容易掌握了。狂人的“狂”,一方面是由于他所具有的精神病人的某些特征,更重要的一方面却是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并且被历史所证明是正确的,只是他说出了当时的人们不敢说或者是还没有说出的骇人听闻的话。我们说《狂人日记》是鲁迅全部创作的“总序言”,除了思想主题方面的因素外,还包含着它在鲁迅小说艺术上的开拓意义。鲁迅小说正是从这里开始,就一直既借鉴外国小说的长处,又继承传统小说的优点,从而创造出一种现代小说的新的民族形式。《狂人日记》一发表,就以其“格式的特别”而引起了许多关注新文学的人们的注意。而它的特别,主要就在于它采用的是中国传统小说从来没有过的“日记体”形式。此外,作者口中所带有的“淡淡的象征主义色彩”和新形成的具有独特个性的“寓热于冷”的风格也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所以,茅盾说:当时“还没有第二个同样惹人注意的作家,更找不出同样成功的第二篇创作小说”。在中国,以前没有日记体小说,只有笔记体和章回体小说。笔记体是“采风式”的,章回体是“说书式”的,它们在都采用第三人称,而日记体则全部采用第一人称,整篇作品几乎都是主人公内心世界的表白。鲁迅的《狂人日记》不但从题目上,而且从整体形式上都借鉴了俄国著名作家果戈理的同名小说。鲁迅在借鉴果戈理小说的同时,不仅在思想内容方面表现得更为“忧愤深广”,把矛头直接指向封建礼教,很好地表现了本民族的生活和意识,而且在艺术手法方面,并没有因此而完全抛弃本国的小说传统,在以自我表白为主要特征的日记体小说中,仍然能很好地运用白描手法,极简明地通过语言和行为刻画出人物的形象和性格。此外,作者对白话的运用,也达到了非常娴熟的程度。比如“早上,我静坐了一会。陈老五送进饭来,一碗菜,一碗蒸鱼,这鱼的眼睛,白而且硬,张着嘴,同那一伙想吃人的人一样。吃了几筷,滑溜溜的不知是鱼是人,便把它兜肚连肠的吐出。”从这短短的几十个字里,就可以看出作者文字功夫,其中有心理、有动作、有细节,用的都是标准的白话,自然朴实,却又处处生动形象,充满意趣。作品中还有一些警句式的词句,如“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等等,其概括的力度和含义的深度,都绝不亚于文言文。鲁迅正是他高超的语言功力,在借鉴外国小说形式的同时,很成功地与传统小说的优点结合在一起,深刻地表现了本民族的思想和生活,才创造出了“日记体”这样一种中国现代小说的新形式。从创作方法上看,《狂人日记》主要采用的还是现实主义的方法。这表现在作品重视典型环境的描写、重视细节的真实性、重视人物性格的统一性等方面。我们在阅读中时,如果把狂人的“错觉”加以矫正,就可以发现,无论是路人对他的态度,还是何先生对他的诊断,都是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生活现象。而“从盘古开辟天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从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甚至于“去年城里钉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着血舐”(这个细节后来被作者用于他的另一篇小说《药》之中),确实是“从来如此”。《狂人日记》的现实主义精神,最重要的是念念不忘对封建道德的批判、对愚昧国民的同性和鞭挞。在作品中,除了现实主义的方法外,象征主义也时常可见。无论是“很好的月光”,还是“赵家的狗”;无论是狼子村的炒吃心肝,还是李时珍写的人肉可以煎吃,都既可以看作是现实主义的刻画,也可以看作是象征主义的结合。狂人的精神病状的描写是逼真的,而他的几乎所有语言又都是带有一定的象征意义的。他的形象本身的象征意义则更为突出。茅盾曾在1923年这样写道“这奇文冷隽的句子,挺峭的文调,对照着那储蓄半吐的意义,和淡淡的象征主义色彩,便构成了异样的风格,使人一见就感着不言而喻的悲哀和愉快。”鲁迅从《狂人日记》开始就形成了一种“异样的风格”,即作品虽然一开篇就使人笼罩在阴冷的恐惧之中,虽然处处使人感到毛骨悚然,但是,作品中狂人昂扬的斗志,却不能不使人振奋,不能不使人觉得作者在冷峻的文字中还流淌着热烈的感情,还寄托着热切的希望。概而言之,是鲁迅小说“异样的风格”就是寓热于冷。《狂人日记》将彻底的反封建精神与崭新而完美的艺术形式相结合,深刻地体现了思想革命和文学革命的实绩,对其也起到了划时代的作用。
鲁迅的《狂人日记》首发于1918年5月15日4卷5号《新青年》月刊,内容大致上是以一个“狂人”的所见所闻,指出中国文化的朽坏,后来,作者又写了《孔乙己》等文章,借孔乙己的见闻身世,批判封建科举制度对中国文人心灵上的摧残,鲁迅是文学大师,他看到社会上的不公平,以及人们思想的封建落后,以他手中之笔,把从秦代到民国的封建礼数骂了个遍。在当时,一般的读书人走的是三条道路:一条是读书做官的道路。当不上官的还可以去当某一个官僚的“幕友”,倘若前两条道路都走不通,还可以去经商。鲁迅走的则是为当时人最看不起的另一条道路:进“洋学堂”。这在当时的中国,是被一般人视为“把灵魂卖给洋鬼子”的下贱勾当的。鲁迅认为:如果要救中国,就要改造国民性,把吃人的封建思想从人民心目中驱除出去,封建社会其实是封建思想的统治,人民心目中只有正统,只有皇帝,而没看到民主,自由,这里的吃人,是说封建思想对人民意志的摧残,使人民愚昧无知,落后甘愿挨打,这就是中国近代为什么衰败的原因之一。
鲁迅的《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上第一篇白话文小说。其“吃人”的主题思想,是和他的“立人”思想是一致的,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1、吃人的本质——封建腐朽的文化思想。2、吃与被吃(知识分子的悲剧命运)。3、掀翻吃人的宴席(希望在青年一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鲁迅原字豫山,后改豫才。浙江绍兴人,祖籍河南省正阳县。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鲁迅”是其投身五四运动后使用的一个笔名,因为影响日甚,所以人们习惯称之为鲁迅。 1881年9月25日诞生。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时代受进化论、尼采超人哲学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希望用以改变国民精神。1905—1907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发表了《摩罗诗力说》、《文化偏至论》等论文。期间曾回国奉母命结婚,夫人朱安。1909年,与其弟周作人一起合译《域外小说集》,介绍外国文学。同年回国,先后在杭州、绍兴任教。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员、佥事等职,兼在北京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等校授课。1918年5月,首次用“鲁迅”的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学运动的基石。五四运动前后,参加《新青年》杂志工作,成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将。1918年到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散文诗集《野草》、散文集《朝花夕拾》、杂文集《热风》、《华盖集》、《华盖集续编》等专集。其中,1921年12月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不朽杰作。1926年8月,因支持北京学生爱国运动,被北洋军阀政府所通缉,南下到厦门大学任中文系主任。1927年1月,到当时的革命中心广州,在中山大学任教务主任。1927年10月到达上海,开始与其学生许广平同居。1929年,儿子周海婴出世。1930年起,先后参加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和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反抗国民党政府的独裁统治和政治迫害。从1927年到1936年,创作了历史小说集《故事新编》中的大部分作品和大量的杂文,收辑在《而已集》、《三闲集》、《二心集》、《南腔北调集》、《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且介亭杂文二编》、《且介亭杂文末编》、《集外集》和《集外集拾遗》等专集中。鲁迅的一生,对中国文化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领导、支持了“未名社”、“朝花社”等文学团体;主编了《国民新报副刊》(乙种)、《莽原》、《语丝》、《奔流》、《萌芽》、《译文》等文艺期刊;热忱关怀、积极培养青年作者;大力翻译外国进步文学作品和介绍国内外著名的绘画、木刻;搜集、研究、整理大量的古典文学,编著《中国小说史略》、《汉文学史纲要》,整理《嵇康集》,辑录《会稽郡故书杂录》、《古小说钩沈》、《唐宋传奇录》、《小说旧闻钞》等等。1936年10月19日,鲁迅逝世于上海。成千上万的普通人自动地来为他送行,在他的灵柩上覆盖着一面旗帜,上面写着“民族魂”三个字。 葬于虹桥万国公墓。1956年,鲁迅遗体移葬虹口公园,毛泽东为重建的鲁迅墓题字。1938年出版《鲁迅全集》(二十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鲁迅著译已分别编为《鲁迅全集》(十卷),《鲁迅译文集》(十卷),《鲁迅日记》(二卷),《鲁迅书信集》,并重印鲁迅编校的古籍多种。1981年出版了《鲁迅全集》(十六卷)。北京、上海、绍兴、广州、厦门等地先后建立了鲁迅博物馆、纪念馆等。鲁迅的小说、散文、诗歌、杂文共数十篇(首)被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小说《祝福》、《阿Q正传》、《药》等先后被改编成电影。鲁迅的作品充实了世界文学的宝库,被译成英、日、俄、西、法、德、阿拉伯、世界语等5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拥有广大的读者。鲁迅曾因为母亲的安排娶朱安为妻,但朱安其貌不扬,是封建社会的牺牲品,思想很陈旧,鲁迅的家乡绍兴有一种风气,看不起离婚的女人,鲁迅心善,不想让朱安沦落到如此地步,只好借出去工作为由,离开了朱安,后另娶了许广平,生下了海婴。朱安一生都没有和鲁迅圆过房,生不了孩子。鲁迅死后,是朱安为他守灵,但朱安死后却没人为她守灵,朱安终其一生始终是不幸的。
“吃人”,我认为应该是人害怕其他的人伤害他自己,所以就先把其他的人“吃掉”,这样他们就不会伤害到他了。事实上文中的“疯子”才是正常人,而那些“正常人”才是真正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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